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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采购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锅炉采购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锅炉采购合同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锅炉采购安装工程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描述及内容:
1) 甲方采购乙方4TCWZG2.8MW常压卧式燃煤锅炉两台(详见后附报价清单),并由乙方负责安装。
2) 锅炉采购安装包含除尘器、引风机、循环泵、脱硫塔等附属设备及甲方基地锅炉房三台立式锅炉除尘脱硫系统改造,原有一台4t卧式锅炉及附属设备、三台2.5t立式锅炉除尘脱硫系统拆除,并清运至甲方指定位置;
3) 锅炉与水泵用管道全部采用国标有缝焊接钢管,示范园锅炉(含20xx年春节前安装锅炉)进出
水管均接至集分水器上口,除锈后刷防锈漆两遍银粉漆一遍;
4) 锅炉集分水器安装包含阀门温度计等附件安装;
5) 室外埋地聚氨酯保温管道安装不包含挖沟回填,包含管道补偿器、固定支墩安装及水压试验等;
6) 配电柜电缆等电气设备材料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7) 乙方提供锅炉相关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
8) 乙方供应的锅炉及附属设备应是全新的,并且是安全的、经济的、成熟可靠的。
9)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满足锅炉监造、安装、调试、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为每套锅炉及附属设备2套,并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
10) 如果技术资料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甲方原因,乙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天内(对急用者应在1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
11) 锅炉制造、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安装规范、图集及相关技术规程标准。
12) 其它详见图纸及投标报价清单。
4. 采购安装范围:
两套全新4TCWZG2.8MW常压卧式燃煤锅炉(含脱硫塔、除尘器、循环泵、引风机等附属设备)、示范园供热埋地保温管道及基地锅炉房三台立式锅炉全新除尘脱硫系统(脱硫塔、除尘器及引风机等)的采购与安装,原有一台4t卧式锅炉及附属设备、三台2.5t立式锅炉除尘脱硫系统拆除等,若有增减项,需现场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并经甲方工程部及审计部门确认。
二、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 工程总造价为:¥739000元,大写:柒拾叁万玖仟元整,其中锅炉(含附属设备)每台5万元,两台共计50万元,3台2.5t立式锅炉除尘脱硫系统,每套系统3万元共计9万元,室外埋地聚氨酯保温管道14万9千元,具体价格详见后附招标工程量报价清单。
2.
3.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临时设施费、水电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付款方式:锅炉及附属设备进场并开始安装付款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40%,一个采暖季(20xx年供暖开始至2013年供暖结束)后,工程资料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后付20%,质量保证保金10%,壹年后无质量问题,给乙方付清。第一次付款,乙方必须提供全额发票。
三、工期
1. 合同总工期:共 30天;
2. 施工日期:自20xx年9月6日至10月6日;
3.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顺延:
1) 甲方不能按期满足开工条件的;
2) 甲方提供的技术参数不精确,影响工程进度的;
3)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额拨付进度款的;
4) 不可抗力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四、制造安装质量要求
1. 按《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锅字[1997]74号》、《生活锅炉热效率及热工试验方法GB/T 10820-2002》、《锅壳锅炉本体制造技术条件JB/T 1619-2002》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图集、规程及合同与图纸要求进行制造、安装与验收。
2. 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监造与检验
1. 监造
1)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期起2日内,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锅炉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相关锅炉制造规范的规定。
2) 甲方将安排相关人员为监造代表进行设备监造。
3) 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时,有权提出意见并不予以签字,乙方须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乙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2. 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
1) 由乙方供应的锅炉及附属设备(包括外购),在制造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并经监造代表确认,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交给甲方存档。此外,乙方还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2)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甲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后,由乙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甲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情况。
3) 在进行的任何检验时,如发现设备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规范时,应当由乙方负责,双方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修理、更换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乙方委托甲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 锅炉及附属设备安装由乙方根据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相关锅炉安装规范图集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
2. 安装完毕后的验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图集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
3. 锅炉及附属设备进场后,必须经甲方现场管理专员或监理机构对设备和材料品牌、外观质量、样式、规格型号、质量保证资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4. 对于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须按甲方现场管理专员及现场监理的要求进行返工或更换,不得将不合格品(包括设备和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使用于本工程中。
5. 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后,须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并达到验收标准后,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工程验收要求,由甲方按照20xx年6月23日下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通知》组织验收,提出验收结论并办理验收手续及工程交接手续。验收依据为合同、图纸中的技术质量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
6.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须于尽快向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和竣工资料。届时,乙方若未按时移交给甲方的,视为未按期完工,乙方将承担本合同约定的逾期完工的全部违约责任。
7. 工程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及时提供工程决算资料,由甲方按照20xx年7月23日下发《工程决算程序通知》进入工程决算程序,经审计部门审计合格,进入合同约定付款程序。
七、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 甲方指定现场 担任锅炉监造及安装工程的甲方现场管理专员,负责现场施工的协调管理,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合同履行问题进行监督检查,联系电话为: 。
2) 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并负责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的交底。
3) 负责与监理机构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包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中间过程验收、设计变更的签证及其它必须的签证。
4)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只提供水源、电源)。
5) 如有工程变动,甲方应按相关标准,及时办理现场签证(或补充协议)。
2、乙方的责任:
1) 乙方在施工现场成立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由 担任,联系电话为:。
2) 乙方自行解决施工设施搭建及食宿问题,并承担全部费用。
3) 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现场项目部安全和文明施工方面的规章、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接受并服从甲方的检查和整改意见。
4) 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接受甲方项目部和监理机构对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5) 本工程全部设备、材料到达现场后,负责相关设备、材料的搬运、堆码、保管以及工程交付甲方前的成品保护工作。
6) 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的`清理工作,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负责对甲方已建设施的保护,如在工程过程中对已建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7) 乙方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对甲方、第三人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8) 负责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和保养工作。
9) 严格按照合同、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加工、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并接受现场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管理专员的监督检查。
10) 已完工的工程,在竣工验收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看护,并清理干净施工场地及竣工现场。
11) 施工所用水电均由乙方自己安装,甲方只提供水源、电源,乙方临时水电必须符合甲方的相关规定,并安装水表电表,及时向甲方缴纳水电费。
12) 乙方在施工期间,管好自己的人、财、物等。按照国家劳动保险制度为施工人员缴纳保险。
13) 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完全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专员的管理,对其提出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不得有侮辱、谩骂、歧视等恶劣行为。
14) 施工现场处罚制度:对于甲方现场管理专员提出的质量问题不及时进行整改的,每次每项罚款100元;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管理专员有侮辱、谩骂、歧视等恶劣行为的,每次罚款500元;甲方现场管理专员对施工单位质量问题不及时责令整改,第一次发现每次每项对现场管理专员罚款50元,对施工单位加倍处罚100元以上,第二次发现再加倍,第三次发现,立即开除现场管理专员,并停发其本月工资,施工单位停止施工,情节严重清除出场,并停止支付施工单位任何工程款项,自动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1. 甲方责任:
1) 工程开工后,因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及时办理工程款支付。
2. 乙方责任:
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工程质量规范标准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2) 因产品及工程施工措施不到位造成的质量事故,完全由乙方负责。
3) 合同执行中应认真履行双方约定的条款保证施工工期(因甲方原因及设计变更应顺延工期除外)。
4) 偷用水电者,每发现一次将处以500元罚款,并缴纳实际所用水电费用。
5) 按合同工期准时交工,每拖延一天罚款3000元,如中途放弃施工,则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工程款,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6)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中途为达到要挟甲方提前支付进度款等目的,故意拖延工期或终止施工,乙方除需承担由此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外,还须无条件解除合同并退出施工现场,同时无条件放弃合同解除时所有工程款的追溯权;届时,甲方有权自行委托本合同外的其它单位继续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施工。
7) 若乙方存在制作粗糙、使用劣质材料、小于合同约定规格的材料或废旧材料等问题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或索赔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相关要求后十天内退货并向甲方返还该部分货物的货款,乙方须同时向甲方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该违约金为定额违约金,双方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提出增加和减少的要求。
8) 质保期内,若乙方无故不按合同约定进行维护保养,甲方以合同总额为计算依据,每天按0.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自行委托本合同外的第三方进行维保,所需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向乙方追加,违约和赔偿责任将由乙方承担。
9) 若乙方办公地址或电话发生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维修通知无法送达乙方的,将按乙方无故不履行维保职责进行惩处,乙方须承担本条所约定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委托合同外的第三方进行维修,相关费用将从乙方质保金中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向乙方追加。
10) 若乙方不服从甲方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或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甲方可对乙方处100元~500元/次的违约金。
九、质保责任
1. 质保期壹年内,乙方须保证24小时服务,接到甲方通知后3小时内到场维修,乙方在进行维修时造成业主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2. 乙方必须确保在一个采暖季内,新锅炉及附属设备与原有三台立式锅炉除尘脱硫系统的正常运行,且除尘脱硫效果良好,否则,将根据情节扣除乙方相应质保金。
十、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疏勒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 其它
1.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均须加盖有效印章方具法律效力,仅有经办人签字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2. 甲方项目部或监理机构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随机抽查,若随机抽查中有一次发现乙方实际使用的材料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材料要求时,甲方即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对乙方进行处罚,该罚款将直接在乙方的工程总款中扣除。
3. 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劳动力不够、机械设备数量不足、材料不足、资金短缺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有权采取劳动力支援、管理人员支援等补救措施来保证本工程的完工日期,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将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和补充条文,均需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6. 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属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执 三 份,乙方执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锅炉采购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双方商定将(城南骨科医院)蒸汽锅炉、采暖锅炉、设备安装等施工承包乙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
2、承包范围:
(1)4吨采暖锅炉全部设备安装调试;
(2)吨蒸汽锅炉全部设备安装调试;
(3)两台锅炉辅机基础现场制作浇筑;
(4)两台锅炉配电安装调试;
(5)锅炉配套水泵安装等(包括4吨、吨两台锅炉);
(6)锅炉现场吊运就位及各种设备吊装、吊运;
(7)水箱制作安装管道防腐保温等;
(8)两台锅炉自来水安装及蒸汽锅炉管道外线到空调机房内焊接安装。
3、质量要求:
(1)安装锅炉水泵管道采用国标管材、管道防腐防锈,刷漆两遍;
(2)锅炉补水箱采用正尺铁板制作水箱内防腐刷环氧防锈漆;
(3)阀门及管件采用正规厂家及国标;
(4)锅炉配电采用地埋线加套管(主材铜线)。
4、工期要求:开工日期年日至 天。
5、承包单价:本价格包括范围内所有内容所发生的`费用(不含税金)一次包死,总造价为 元整(小计: 元)。
6、付款方式:安装人员及安装工具进厂后付乙方材料款30%,工程完成90%给付乙方60%工程款,全部完成合格验收后,给工程款95%,余款5%质保金过第一个采暖期后,无安装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7、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及水电;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进度质量、安全、检查、监督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或停工。
乙方:
(1)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设计及相关规范施工。
(2)乙方雇佣人员、机械在施工中给自身、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全责及全部经济赔偿。
8、乙方负责两台锅炉的报装及报验,办理锅炉使用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双倍赔偿)。
10、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日期: 日期:
锅炉采购合同3
采购商(甲方):
供应商(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采购事宜达成一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签署本合同如下:
一、设备清单:
二、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为:元(大写:)。
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备品备件、技术资料、运输、包装、税金、保险、装卸、保管、安装调试、检验检测等所有费用。
2、自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设备送到指定地点且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届满且双方无争议后,甲方支付给乙方,质保金不计利息。
3、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合规发票。
三、设备交付
1、交货地址:甲方指定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新源东路新奥工业园南区B楼)
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或代办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交付前标的物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交货时间:本合同签订后日内。
四、设备质量、安装与验收
1、质量标准:(产品的设计、制造及技术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且符合本合同中设备清单中的技术要求。
2、安装调试(如有):乙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使其能够正确的操作设备,并保证达到设备的性能指标。
3、设备验收:
(1)设备验收标准为:同质量标准。
(2)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外观验收,如发现品种、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可以拒收。(外观验收还包括:交付产品时,应附的专用工具,随机备件、产品合格证、质保书、使用说明书等)
(3)外观验收合格后,如设备需要安装,则乙方应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应达到设备的使用标准及合同的规定。
(4)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人员对采购设备进行验收测试。
4、验收异议: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否则,视为默认。
5、设备质保期为:18个月,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超过质保期的,乙方承诺成本价提供维修服务。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每迟延一天按应付额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5%。
2、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乙方交付设备验收不合格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的,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乙方不能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超过15日仍未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承担相应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全部损失。
5、设备质量出现问题的,乙方应在质保期内免费对其提供的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补足。
六、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
1、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锅炉采购合同4
甲方(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岷县至合作二级公路改建工程房建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锅炉设备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及价款
具体可参照双方认可的样品。注:表中约定数量为暂定数,以甲方实际用量为准结算。此价格含运费含税金含安装、装卸费。
质量标准:___合格___等级:___优___。
第二条供货时间
从20xx年5月25日起开始供货,以甲方通知为准,保证供货到现场。(具体时间书面通知)
第三条质量要求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与甲方认定的样品一致,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加工工艺等各项指标与乙方相关承诺一致,产品检测的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乙方所供锅炉设备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运输要求,确保设备不受损坏;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具体要求如下:
锅炉设备
(1)提供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
(2)负责采购、运输、装卸、安装
(3)质保期为2年,终身维修
(4)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管道、电线
(5)使用单位进场后,无条件教会其使用
(6)按项目部要求,配合配电柜厂家及时调试
(7)提供特殊工种操作证
(8)安装过程,食宿自理
第四条运输、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甲方工地现场,具体地点以甲方现场通知为准,并由乙方负责卸车、安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货到现场,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产品数量和质量。甲方收货前的损耗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货到工地后验收后付送货款的30%,
2、本产品所供给的.工程完工,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再付30%
3、工程竣工完毕,初次交验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
4、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质保期满后,余款10%结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负的责任
1、在本合同约定的供货完成前,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货,视为乙方违约,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10%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将货物运送到现场,如不能按时交货或者交货数量不足,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3、如发现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并承担该批不合格产品的退货费用。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10%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15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第八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签订地点:岷合房建项目部甘肃省甘南州卓尼县木耳新村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锅炉采购合同5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第一章合同说明
1.1本合同包括两部分:普通条款和附件。如有同条款之间有冲突,则普通条款效力大于附件;附件效力大于附件中提及的文件(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文件除外)。
1.2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均使用且只能使用下列地址、传真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名。
1.3甲乙双方之间有关合同的财务往来及结算,应通过下列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银行及账号。本合同存续期间,一方若遇结算银行及账号变化,应在变化之日起两日内书面告知另一方。
1.3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附件内容包括:
第二章合同标的
2.1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除尘脱硫设备及配套设备。
2.2乙方对所购设备进行安装、调测,并对原有烟筒进行拆除。
2.3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设备和服务项目的行为是合法的,如有第三方对本合同转让提出异议,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章合同价款
3.1合同设备总成交价款
3.2价格说明:
(1)币种:人民币
(2)价格为到货价:
a.包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及卸货费安装费用等。
b.包括提供技术文件、技术服务及出厂检验及随机抽样检验所需费用等。
第四章结算和支付
4.1本合同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4.2第一次付款时间: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第二次付款时间:设备运行正常后,壹个采暖期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4.3甲方在支付卖方到货款前,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合同的全额正式发票。
第五章合同设备(货物)的交付及工期
5.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8日内安装、调测完毕。
5.2交货前,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厂验。
5.3乙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抵达交货地点后。由甲方及时组织合同各方共同按装箱清单进行开箱清点。并签署送货单。
5.5甲方应事先为乙方提供适合设备存放和保管的地点。
5.6到货时,如设备短缺或损伤,应由双方检验人员共同签署《货损货差证明》,乙方应根据该货损货差证明负责补足或更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7若货物损伤严重,甲方可全部拒收。
第六章包装和标识
6.1所有合同设备应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长途空运、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卖方应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湿、震荡、撞击和其他的损坏,以使其在正常装卸和操作条件下货物能够安全无损地抵达安装现场。如果因为卖方在发货前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或不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丢失,卖方负责更换、补充受损或丢失的设备。
6.2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相对的两个侧面上,印刷以下标记:
6.3乙方应按设备安装地点分项目包装并标识清楚,装箱单要求一式二份,箱内、箱外(体)各一份。(箱外装箱明细可用塑料制品密封固定在箱体上)。
第七章质量标准
7.1乙方提供给买方的合同设备应为全新的,应通过测试和检验,并提供完整质量合格证书。卖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和服务,其质量、性能、数量均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乙方保证合同设备不存在设计或技术瑕疵。
7.2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各种技术资料是清晰的、完整的、正确的,向甲方提供的设备是合法的。若第三者对上述资料的提供、处分、转让权提出异议,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因此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
第八章安装、调测及验收
8.1安装准备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工程无法进行时,乙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买方要求改进,若甲方无法改进,则延误工程责任由甲方承担。
8.2安装、调测
由乙方负责安装、调测,安装、调测完成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8.3乙方要运输安装调测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伤、残、死亡等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九章免费保修
9.1乙方对设备的免费保修期为设备终验通过之日起2个采暖期。保修期内,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
9.2保修期间,被更换或修复的设备部分在原保修期结束后相应延长3个月免费保修期。
9.3在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或缺陷,甲方应及时将出现的故障和缺陷通知卖方,对甲方的通知,乙方应在4小时内明确答复并开始组织修理。如属非甲方原因,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缺陷设备与材料,缺陷设备的更换或维修不应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应在1周内完成。特殊紧急情况下,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若发生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紧急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帮助解决问题。
9.4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维护保障服务。双方执行维护保障协议。
9.5若乙方对甲方的通知要求有异议,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三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果在上述时间内没有答复,则视为乙方认同。
第十章不可抗力
11.1如果合同任一方因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则可根据受影响的程度顺延合同履行期限,这一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若一方违约行为导致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合同的履行,违约方不得以此后发生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其违约的责任。
1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在十日内将有关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也应在十日内尽快通知对方,并随后用挂号信加以确认。
12.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超过180天,严重影响了一方的合同预期利益,一方可向对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要求,双方就合同内容另行商议。
第十一章争议解决
13.当事人之间发生签订或履行合同相关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对原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应签订正式合同书;如协商无法解决需提交诉讼,应选择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生效
14.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肆份,买方两份,卖方两份。
14.3本合同签订之后,凡需对本合同重要条款进行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协议方式明确。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锅炉采购合同6
合同编号:项目名称: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江苏宝联钢管有限公司
供方:重庆宇迪冷暖设备有限公司
为明确供需双方的经济法律关系,现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
1、产品说明:燃气主机的燃气种类 天然气 ,燃气低位热值 8500 Kcal/m3,供气压力 4-6Kpa。 其它费用无
二、产品的包装:由供方按适合产品交付的通用方式包装。
三、交货:
1、交货时间:于本合同生效后 11 天;
2、交货地点: 盱眙经济开发区宝联钢管有限公司 ;3、接货单位: 盱眙经济开发区宝联钢管有限公司 ; 4、运货方式:汽运 ;
四、到货验收:
1、产品的验收时间:于需方收货的当天完成;
2、产品的验收要求:需方按规定时间检验完毕后应于 参 天内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供方,逾期则视为产品的数量及表面符合合同约定;
3、需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一方面妥善保管货物,一方面按前款规定时间通知供方,说明产品不符合同约定之处,并提出不符合规定 的产品的处理意见;
五、产品货款的结算及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 需方预付货款35000元 人民币定金,(大写): 叁万伍仟元整。 2、需方提锅炉前 参 日内,应付第二次货款 93000元人民币(大写): 玖万叁仟元整。 3、产品验收完毕后,需方应付最终剩余货款5000 元人民币(大写): 伍仟 元 4、上述期限中的实际付款日均以款项到达供方账户之日为准。
六、需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接收和验收货物; 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 3、负责产品的卸货及就位;
4、经需方验收后,如因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应承担妥善保管产品和通知供方的义务。 七、供方责任
1、负责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产品;
2、 主机质保期为产品到达工地后十二个月;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采取妥善措施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并于三日内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否则,不能免除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如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款,应按合同金额每日向供方支付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供方有权相应延迟交货、调试日期。如需方延迟支付合同款达十五日,供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定金并要求赔偿损失。
2、如因供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产品,应按合同金额每日计取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如供方延期交付产品是因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而顺延,则供方不视为未按期交付产品。
3、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因需方原因不按期收取产品,则视为供方已按期交付产品,需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相关费用;如产品是由需方自提的,应按合同金额每日千分之二向供方支付的仓储管理费。
4、需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供方协商,供方同意退货的,已收定金的,定金不予退还; 5、其它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的其它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十、其它约定
1、本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罚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供需双方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项下货物和产品在需方向供方付清合同总金额前,其所有权仍属于供方所有. 3、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的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传真件也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由双方各自所在法院管辖。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锅炉采购合同7
甲方:巴彦淖尔市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李国民,董事长。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路75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同内容,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合同标的
1、乙方向甲方所建农垦办公楼供应锅炉及相关配件,结算时按甲方实际使用规格、数量给乙方据实结算。(锅炉、配件及价格明细见附件)
2、乙方负责对所供应锅炉进行安装、调试,甲方向乙方支付安装、调试费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元)。
3、乙方为甲方提供实际结算总价款应缴纳税费50%的普通发票。
4、结算时甲方扣总价款5%的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做一次回访,如无质量问题,保修金退回乙方(保修金不计息)。
二、锅炉及相关配件供货安装期限、交货地点、运输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按供货单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供货单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如逾期供货或逾期完工,乙方除应承担违约金外,另外还得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损失金额以甲方核定为准。以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金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2、交货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垦办公楼施工现场。
3、运 输:由乙方负责组织运输及装卸,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乙方应以最适宜保证产品性能、质量和完好性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甲方验收之前发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三、锅炉及配件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
1.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均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乙方应保证货物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是用先进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以及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1.2、乙方保证其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以及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
1.3、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价格进行下调或数量进行减少后,乙方不得因此降低产品及服务质量,抬高产品单价。
1.4、乙方须随材料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产品说明书等资料。
2、 包装标准
由乙方按照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能满足长途运输、足以保障产品安全及多次装卸之需要。包装物不计价、不回收。每件包装应附有产品的标签、质量保证书原件。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
3、验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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