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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时间:2025-12-13 21:08:1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通用34篇)

  当我们对人生或者事物有了新的思考时,可用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要如何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通用34篇)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1

  读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我记录了一些语句,并深有感触,首先是父亲——阿蒂克斯对他的孩子们——杰姆和斯库特的教育非常智慧。我一边读一边赞叹不已。

  当斯库特在学校里听到自己的同学说自己的父亲在为黑鬼辩护的坏话时,斯库特的父亲这么说:“你在学校里可能会听到一些不好的议论,不过请你为我做一件事,抬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发火,试着用头脑去抗争。”阿蒂克斯在听到别人在说自己坏话时,还能让自己的孩子放下拳头用头脑去做抗争,真让我佩服,他很有修养,很大度,知道拳头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用智慧解决。

  当亚历山德拉姑姑告诉斯库特必须要穿裙子才能成为淑女时,阿蒂克斯告诉女儿,其实家里已经有足够的阳光了,他让斯库特不用管,并告诉是库特,他并不是很在意她的装束。这里足可以看出阿迪克斯是不像亚历山德拉姑姑那样,注意别人的装束的,其实我也觉得如果做一个淑女,并不是穿裙子才能成为淑女,是不是淑女不是看外表,而是要看她内心的素养。难道穿一条裙子就能成为淑女了吗?人穿裤子也可以成为阳光。

  对待孩子说脏话,阿蒂克斯没有吵骂他们,他这样说:“说脏话是每个孩子都要经历的一个阶段,随着他们的成长等他们知道,那样并不能引人注意,便会自动改掉坏习惯。”是啊,我们小孩子说脏话也许是想引起别人的注意,也许是想模仿一下别人,证明自己也像大人一样,但这样做终归是不对的。这真是一个“知心爸爸”,说到了他的孩子的心里,当然也说到了我的心里。

  “我只希望杰姆和斯库特能找我要答案,而不是只听镇上人的议论,我希望他们能对我有足够的信任。”在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见,不能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遇到问题时也要先问问父母,和父母讨论一下,要对父母有足够的信任感。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如果还未开始你就自己认输了,那你就是彻底的输了,但当你知道你会输,但是还是要去做的话,就算你输了,你也是真正的勇士。

  “要谈论对方感兴趣的事,而不是你感兴趣的这样才有礼貌。”这是阿蒂克斯教他的孩子们如何跟人交流,不能一直滔滔不绝的说自己感兴趣的事,也要谈论别人感兴趣的事,当然也要倾听别人的发言。

  这本书的最后,阿迪克斯告诉他的孩子们:“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是的,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就如书中的怪人拉德利、汤姆·鲁滨逊、亚历山德拉姑姑、杜博斯太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2

  “父亲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阿迪克斯说的没错。有一回他告诉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我来说,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就足够了。”

  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事情,透过孩子的眼睛看透世态炎凉。

  阿迪克斯,一位品格高尚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他的'教育方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与孩子的平等对话,言传身教地教会斯库特和杰姆什么是尊重,什么是真正的爱。坚持自己的价值观,为了心中的正义与社会的旧观念抗衡,如他所说,哪怕是一小步,也算是在进步。

  怪人拉德利,传闻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没有一个小孩敢靠近他的院子,可是怪人拉德利会为邻居的孩子准备小礼物,在斯库特和杰姆遭遇危险时挺身而出,善良的拉德利是无辜的受害者,被小镇居民口头伤害。

  黑人汤姆,一位热心且绅士的黑人,却被一位白人女子告白不成反遭诬陷,最终在牢里被枪杀,他是无辜的知更鸟,在法庭旁观席上只有孩子们会为他遭受到的不公哭泣。

  老尤厄尔,诬告汤姆,报复替汤姆辩护的律师,最终误伤自己。如何看待老尤厄尔的一生,阿迪克斯这样解释:“首先他们都是人,有他们生活的环境和盲点,你无法改变他们,但必须承认他们的存在,理解他们的行径”。我们理解恶人不是为了宽恕,而是学会悲悯,放下仇视。

  还有很多个活灵活现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物,他们的家庭观念,观点,价值观在不断碰撞、交织、较量,组成了社会。

  在这个小镇上有偏见,有傲慢,有伤害,也有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3

  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中,三个孩子的生活因为冤案而致变。羸弱的人,固守偏见的人,善变的人,他们艰难地想要看清成人世界。

  书中有句话:“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穿着他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

  因为偏见,人们误解了最单纯的善良。怪人拉德利是一只“知更鸟”,人们将他说成杀人犯,但那扇吱嘎作响的百叶窗,闪着一双渴望交流的眼睛。那个隐蔽的树洞,藏着一颗向往友谊的心。

  因为偏见,人们拒绝相信事实。书中的一句话深深刺痛了我的心,在法庭上,如果白人与黑人对峙,那么胜利的一定是白人。在白人眼中,黑人是低劣的,另一只知更鸟“汤姆·鲁宾逊”被诬陷,但所有陪审团的人都为他扣上了“有罪”的帽子。

  赫兹里特说:偏见是无知的产物。偏见者高高在上,仿佛能主宰他人的生活。但在黑暗中,也有闪烁着,律动的.光点,试图唤醒人们的良知。总有人愿意为此呐喊,纵使万劫不复,仍义无反顾地前进。

  阿迪克斯是勇士,他用剑刺穿偏见,他掷地有声地说:“在法庭里,人人生而平等。”即使被误解,也从不怀疑信念。

  我想起马丁·路德金,他为了争取黑人人权奉献一生。他高呼:“我有一个梦想,人人生而平等。”正如书中所言:“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他让阳光照进一片,充斥着种族歧视与偏见的地方。

  生活中,也有太多知更鸟,被误解,被中伤。而这些无辜的善良,终将涅槃重生,化为心中的亮光。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4

  如果让我说读这本书时的感受,我想说我像是和杰姆,斯库特在夏日的梅科姆镇游荡,四周一片黑暗,完全找不到方向。刚开始读时,我倒觉得它像是孩子之间的游戏,一个孩子提出一个稀奇古怪的要求,然后再调皮地问自己的同伴敢不敢这样做,无论是接近怪人拉德利,还是更为重要的为黑人的自主权而奋斗和努力,亦或是让杰姆懂得爱护关心自己的妹妹,让所有的孩子在痛苦和自省中面对成长,接受蜕变。故事中的孩子和他们的家人在故事的结尾也掷地有声的告诉我们答案:我敢!

  每一次成长都是黑暗中的一跃

  对于成长,比较官方的说法是成长能够让孩子变得更加懂事,能够让孩子的学习成绩得到提高,而我却觉得这些都是成长的表面现象,更为深厚的含义是在成长中发现自己的缺点,正视自己的缺点,改掉自己的缺点,并且要清醒地知道这个世界有善也有恶,有阳光的地方就会有阴影,我们能够去理解和面对这个世界种种的不公。在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斯库特。在这本书中我能够看到她成长蜕变的轨迹,从刚开始的桀骜不驯到最后的乖巧听话,从刚开始会误解女佣卡波妮,到最后能理解支持卡波妮,她保留了自己身上孩童应具有的幼稚和天真,又学会了女孩子应有的端庄和稳重。而最具代表性的是中间有一个阶段斯科特以说脏话来赢得别人的关注,但是我觉得斯库特有一个好爸爸,能够洞悉她的一切心理,只有阿蒂克斯自己知道,斯库特说脏话只是为了赢得别人的在意和关注,仅此而已,但可悲的是,随着“要把坏习惯扼杀在摇篮里”这句话在中国得到家长的普遍支持,有多少家长在面对孩子的小恶习时是选择打骂,而不是帮助孩子进行成长。孩子的心往往更加脆弱和敏感,他们理解的世界是单纯而无暇的,在很多时候,无论是大人还是孩童,在绝望和迷茫时,他们都是无知的孩童,生活总是大于我们的.理解,它会在不经意间给我一个拥抱亦或是无边无际的痛苦。但对于正在慢慢成长的我来说,成长没那么励志,但它绝对痛苦,因为你要知道它将会把以前那个有着诸多缺点的你揉碎再重新塑造。

  我只是不甘于屈服

  在本书中,唯一让我感觉很难过的是第二次冤案的发生,我能够非常清楚地看到美国当时的种族斗争之激烈,其实在那场官司之前,阿蒂克斯其实心里很清楚,这场官司打不赢,最后造成汤姆的冤死,我不想借此来抨击美国的种族歧视,因为美国还是有那么多为黑人的权利做斗争的白人,而且如今种族歧视在美国也不再如往日一般严重,美国的黑人也不再忍气吞声,而是选择以正确方式为自己讨回公道。我只是很想对受到过不公的所有的公民说:“在强大的力量面前人们往往除了服从别无选择,但是今天你可能失去的是很小的权力,你不抗争,明天你同样会失去更多的权利。更多的时候,我们要想起帕克斯,一位美国的女裁缝,她强烈反抗公车上的种族隔离,因而被警方逮捕,但是她的被捕引起了长达385天的黑人抵制公交车运动,最后,联邦最高法院禁止了公车上的“黑白隔离”,帕克斯被尊为“民权运动之母”,在她的葬礼上,时任美国国务卿的赖斯说:“没有她,我不可能站在这里。”而那场声势浩大的黑人抵制公交车运动的组织者就是杰出的演说家马丁·路德·金,马丁说过《论公民的不服从》是给他启发的一篇文章,如果非要来解释美国的种族歧视,我只想用独立宣言中的一句话来告诉所有对自己不自信,或受到不公平对待却忍气吞声的民众,还有那些自负的土豪:“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即使很多黑人参与斗争,即使这场斗争影响再大,但没有得到任何政治上的承诺,他们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他们不可能赢得声明,也不知道能不能有结果,所以我想向阿蒂克斯一样为了黑人争取权利的所有美国人民表示致敬。我希望“杀死一只知更鸟”(用法律伤害无辜的人)这样的事件不会再发生。

  我希望若干年后,如果有人问我:“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像郝劲松这样回答:“我想要法治赋予我的那个世界。”即使问题在复杂,我们都要尊重法律,相信法律,信仰法律,我们要靠为自己权利所做的斗争里赢得尊重。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5

  “怪人”阿瑟·拉德利是美国作家哈珀·李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一个悲剧人物。在亚拉巴马州的梅科姆镇,传说“拉德利家的宅子”住着“一个恶毒的幽灵”,昼伏夜出;从来没人见过,但人们推算出他的身高和生吃松鼠的怪癖以及双手终日血迹斑斑……这个传奇让一对白人少年兄妹——斯库特和哥哥杰姆及其玩伴迪尔——为之着迷并决心探秘。

  一而再、再而三地“呼唤”怪人、渴求交流让他们发现了蛛丝马迹:在怪宅旁的橡树洞里,陆续“收到”了各种疑似“礼物”——两枚硬币、几片口香糖、两个皂雕娃娃……而且,杰姆探险时挂在铁丝网上的裤子被人缝补折叠后放在原处等他取回;莫迪小姐家火灾那个寒冷的夜晚,站在拉德利家院门前的斯库特身上突然披了一件棕色毛毯……真诚的呼唤似乎得到了隐秘回应。他们由此推断:“怪人”还活着,并且也渴望“相互理解”。真诚的理解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在杰姆兄妹深夜遭歹徒追杀的危急关头,“怪人”突然现身,刀弑凶手,挽救了杰姆的.生命。一桩尘封已久的秘密终于真相大白。

  你对世界的傲慢无礼,大多源自偏见。而偏见的根源,就是理解力出了问题。《傲慢与偏见》一书中,达西一开始显露出的傲慢,再加以他人对达西的抹黑,使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越发不能理解他,两人渐行渐远。幸而达西写信道明原委,伊丽莎白抛开偏见,最终理解了达西的过去和所作所为,二人终成比翼鸟。

  令人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却不乏人们互不理解的例子。某些新闻刚刚发布,只有只言片语,就有人忙于指责。当反转出现,又掉头痛斥另一方。看似是道德的卫士,但何曾试图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过?互不理解、一味指责、推诿责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悲剧就在我们身边。

  但,黑暗中必有繁星。阿迪克斯·芬奇如同黑暗中那耀眼的光芒。他没有告诉孩子关于拉德利不实的消息,只是陈述了拉德利的过去,他用自己的方式理解拉德利,也引导着自己的孩子理解、接纳了拉德利。若人人皆如阿迪克斯,客观、冷静,以博大的胸襟来理解他人,世间定会少些冷漠、多点温暖,知更鸟就能继续歌唱下去。

  理解如同阳光,沒有它无法驱散眼前萦绕不绝的迷雾;理解就像空气,沒有它会让人窒息而死;理解还是一把钥匙,没有它就无法打开禁锢我们身心的囚牢。仔细想想,世界许多事,其实沒有对错,只是立场不同。还是阿迪克斯教育女儿的话说得在理:“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我又想起亚拉巴马州的禁猎法律:“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因为知更鸟只想歌唱以供人欣赏,从未想过要做任何坏事。“怪人”拉德利就是一只被杀的知更鸟。世界各地还有许多知更鸟正在被杀。我想请问亚拉巴马州的法官:“杀死一只知更鸟”该如何“追责”?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6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7

  《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我的书架上待了很久了,但一直没有来得及开始读,翻开的契机在于看了《令人心动的offer》这部综艺,李浩源的妈妈用这本书作为例子告诫他,身为律师应平衡好情和法的关系。美剧《良医》主人公肖恩也在剧中朗读过这本书的结局,进一步促使我读完它。

  说实话,跟想象中有不同(刚开始以为是哲学性质的),不过令人惊喜的`是,故事性的情节以及孩子视角的叙述没有让这本书枯涩难懂,利用碎片化时间读完,总计也就十多个小时(看书比较慢)。书中有很多经典语录,折射出来的道理也显而易懂,不评价文笔和行文结构,只谈谈学会的那些受用的道理。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感触很深,因为我很喜欢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看到别人一些“不对”的行为时,就会从内心深处不认可,从而想尽办法提醒或者直接明了地指出来。而未可知的是,那是他生活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甚至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他并不一定觉得有什么不对;另一方面,我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人生,没有任意评价的资格。所以大多数时候,遇到不一样的观点,不必强求,只需坚守对的自己(当整个世界说你是错的时候,你仍需有自己的标准)。

  内而自省,外而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8

  汤姆的案子输了,在第一次诉讼中,虽然很明显这是一起冤案,当然这起案子也还有申诉的机会,只是即便申诉,最后的结局也逃不过一个输字,原因很简单,因为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社会环境下,汤姆作为黑人是无论如何都不被允许赢的——这就是法律,当时不成文的法律。

  只是,在那场官司中,诬陷汤姆且是作为赢家的白人鲍伯.尤厄尔同样也输了,而且不光和汤姆一样丢掉了性命,比起汤姆来说,他还输掉了信誉——梅科姆镇对这起案子非常关注,开庭那天,法庭上聚拢了大量的人群,有老人孩子,有白人黑人,还有作者及她的哥哥、朋友,人们目睹了案子审理的整个过程,并在其中明悟了这起案子的真相,所以作为赢家的鲍伯.尤厄尔最后得到的不再是人们的同情,而是深深的厌恶和鄙夷——他得到了一份工作随即又很快失去,并且他成为唯一一个因懒惰而被公共事业振兴署辞退的人,因此他极度愤愤不平,每次去领救济金都是骂骂咧咧,并且公开责骂汤姆的辩护律师,也就是作者的父亲阿蒂克斯,砸了他的饭碗(呵呵,我们是不能要求一个有人格缺陷的`人明白事理的,就像他只能偏激地认为是阿蒂克斯砸了他的饭碗一样),并决定展开报复行动,然而最后却丧生其中。

  他赢了而后却输了,表面上看好像不太符合逻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里面一定有一个东西在真正评判着这一切,定下输赢,而那肯定不是明文的法律。

  另外关于鲍伯.尤厄尔死后出现的事情,一度让我陷入深深地思考,他是在夜晚尾随阿蒂克斯的两个孩子准备实施报复的路途中,在和孩子们进行搏斗的过程中,被作者眼中的邻居怪人拉德利用刀捅死的,而警官泰特以及除了阿蒂克斯以外的所有人都从始至终坚持说,他是弄巧成拙自己扑倒在尖刀上死亡的,当然最后阿蒂克斯也放弃了对此事真相的追究,而选择站在了大家这一边。

  这样做对吗?就像阿蒂克斯先前说的,谁也没有权力隐瞒真相,或者说人们有权利知道真相,况且他也不想让孩子们因为此事从此头顶一片阴云而生活,他想做个非常正直的人,影响孩子们也去做这样的人,所以先前他是不允许自己和大家站在同一边的,而后能感觉出来,他陷入了迷茫并试图向大家靠拢——他像似要寻找有人能打气般“终于抬起了头”望向女儿并试探性地问她:“尤厄尔先生是自己倒在刀口上的,你能听明白吗?”聪慧的女儿跑过去,使劲拥抱他,亲吻他,并坚定地回答:“是的,我能理解”,并向他保证说:“泰特先生是对的。”接着阿蒂克斯还是有些不解地问:“怎么讲?”女儿反问了一句:“噢,如果是那样做,差不多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在文中寓意美好),不是吗?”之后阿蒂克斯认定了尤厄尔先生是被自己误杀的。至此所有的人其实都选择了隐瞒真相。

  这样做到底对吗?似乎是不对的,我和阿蒂克斯有同样的思维及顾虑,但是我又同样十分认同阿蒂克斯最后的选择,因为我终于慢慢看清楚了那个东西,那个一直在暗中默默评判这一切并能定下输赢的东西,它告诉我,这样做是对的,并且它可以让我坚定想法而不再质疑。

  它就是有着这样神奇的力量,在汤姆的案子败诉之后,依然可以让一切趋于公平,它就是人心。

  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藏有公平二字,只是或许迫于现实的压力,人心有时被严重压抑,但是它就像是星星之火,终究是要呈燎原之势,即便需要时间,哪怕是很长的时间。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9

  读书是一场跟疲累跟惰性的较量,还好这次我又赢了。

  今天是父亲节,我终于读完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不知这算不算我致敬父亲的一种方式。

  这是一本告诉你如何成为一位好父亲的书。阿蒂克斯,一位远近皆知的好律师,一位拥有两个孩子的好父亲。在一场为黑人的辩护中,他家庭平静的'生活被打破。尽管当时美国《解放黑人奴隶宣言》已经颁布,可这个美国小镇种族歧视依然存在。阿蒂克斯明知辩护取胜的几率很小,可为了公平与正义他勇敢地战斗到底。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

  这就是他给他的儿女为勇敢做出的最好的注脚吧。

  不能因为我们过去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停止去争取胜利。

  从阿蒂克斯身上,我还看到了一位好父亲。当老师发现斯库特刚上学就已经识字,说她父亲这样教育是错的,命令她在家不许读书,她觉得很恼火,跟父亲说不想上学了。父亲告诉她“如果你能学会一个简单的小技巧,你就能和所有这些人相处得很好。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并和她达成协议,只要她乖乖上学,晚上回来照样读书,但是不能让老师知道。这叫妥协。

  再比如,在阿蒂克斯与泰特先生争论谁是杀死尤厄尔的真凶时,阿蒂克斯说过,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一旦我不能正视他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

  这就是一位父亲给自己孩子树立的丰碑。

  这就是一位好父亲所背负的重量。它无关金钱,地位。

  我也有这样一位好父亲。在我陪伴他的日子,他就一直夜以继日地工作;在我离开他出外求学直到外地工作,他还是一如往日劳作着。父亲操劳的身影告诉我:致富要靠自己的双手,不拼不会赢!

  如今,我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感谢这本书告诉了书本与生活学不到的为父之道:教育子女如何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如何在充满丑陋与问题的世界中塑造自己的道德底线,保持精神的体面。

  感谢这次读书活动,让我感受到父亲的重量。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10

  01、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真实了。

  终于读完了一部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难记了。开头我就读了好几遍,直到我在纸上写下了人物关系图,终于记住了他们的名字。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02、起始。

  最开始是因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当我顺着话找到这本书时,看见名字以为讲的是悬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克姆镇;一个基本隔绝于世,还有着种族歧视的小镇。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写出了她从小律师父亲阿蒂克斯·芬奇对他的教育,以及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

  03、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终于了解他以后。

  我总是无法归纳好自己的感受,可能还是因为看的书太少,最后只能总结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无法描述出来的细枝末节的感悟。

  整本书最精彩的还是当她父亲为黑人辩护时,虽然被整个小镇的人耻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为知道他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左右自己的观念,他的正直就是别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当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结局,最终居然是悲剧的结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诉辩护成功的时候,这位黑人在转换监狱的时候试图越狱,被白人警察们开枪打死了!

  我随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想必也觉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吧,与其等待所谓一个白人律师来救他,不如拼死一搏。这就是发生在美国,在美国就绕不开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冲突。奴隶制曾经在美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间。镇上的人称呼黑人为“黑鬼”,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黑鬼们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们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坏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梦随着天光大亮一去不复返,一切都会好起来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并不是这位正直的律师,而是邻居莫尔小姐,真的是内心很强大的人,认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聪慧,过着精致的生活;每天都会精心打理着自己的`杜鹃花,会为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们准备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无敌并慷慨的送给镇上的人们;偶尔又岁月静好的在走廊上晒着太阳。

  而当自己的房子烧毁时,没有过多的懊恼难过,反过来安慰斯库特她终于可以盖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帮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个孩子的相处以及对最后阿蒂克斯的评价都让我越来越喜欢她。

  这种心态以及处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为之追求,并努力成为的,做到每一天起来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恋的感情。

  每天都觉得能让自己健康快乐的成长到现在已经是上天给与的最大的欧气。当然锦鲤也是每天都要的转的,说不定还有溢出来的欧气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11

  知更鸟在美国南方是很受欢迎的鸟,只唱歌,对人毫无害处。打猎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意味着伤害了无辜。知更鸟是天真,善良的代表。书名这样取,就不难猜出内容来。

  美国南方小镇梅科姆,镇上大部分人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低头抬头都是熟人,好消息,坏消息,各种坊间传闻很快都会家喻户晓。斯库特和哥哥杰姆,父亲阿蒂克斯,保姆卡波妮就在这样一个环境中生活。镇上有一个怪人,因为少年时的一点错误,被父亲关在家里,从此就没出门,那个家让所有镇上的人感到恐怖,各种稀奇古怪的传言让斯库特和哥哥对怪人阿瑟.拉德利充满了好奇,虽然害怕,还是想千方百计想引他出来,见一见他,直到另一件事发生。

  阿蒂克斯是律师,接了个案子,所有人都反对他接,因为他要为黑人汤姆辩护,汤姆被控强暴了白人女孩马耶拉。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黑人没有任何人权,是被歧视,践踏的对象,白人说起黑人,称呼都是黑鬼。一个白人律师为黑鬼辩护,简直就是耻辱。为此,阿蒂克斯一家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斯库特和杰姆为此事加在他父亲身上的侮辱与同学打架,而阿蒂克斯说,如果我不为他辩护,在教堂,我没法抬眼看上帝。在偏见和良知中,他选择了良知。他知道汤姆是冤枉的,他相信法律是正义的,所以再艰难他都坚持为汤姆辩护,甚至生命受到威胁也不动摇。

  长长的法庭辩护之后,陪审团最后认定汤姆有罪,阿蒂克斯输了。

  镇上的每个人都知道汤姆无罪,可是白人对黑人那可耻的自信心,自尊心还有那卑鄙的骄傲使他们罔顾了自己的良心,阿蒂克斯使用了所有能开释一个自由人的法律手段去拯救汤姆,可是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阿蒂克斯根本没有任何诉讼而言。陪审团最终把汤姆送进了监狱,汤姆绝望的想逃走,结果被乱枪打死。虽然赢了官司,但丢了脸面的马耶拉父亲恼羞成怒,发誓要报复阿蒂克斯,最后在他试图伤害杰姆兄妹俩时,怪人拉德利救了他们,马耶拉父亲死在了自己刀下。故事结尾,阿蒂克斯对斯库特说,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小说始终以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展开,文风风趣而温暖,古怪精灵的迪尔、固执守旧的亚历山德拉姑妈、通情达理的邻居莫迪小姐、爱搬弄是非的`邻居斯蒂芬克妮小姐、偏执夸张的杜博斯太太、侠义正直的白人雇主林克·迪斯、心如明镜、难得糊涂的泰勒法官......单纯的孩童世界映出成人世界的复杂和可笑。

  本书最打动我的是父亲阿蒂克斯,他身体力行,教会了杰姆兄妹俩什么是勇敢,正义和善良,即使被恶意对待,他也以最大的善意去对待那些人。他告诉杰姆“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他不但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甚至在最后良心与法律有冲突的时候他也依然坚持自己,“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这样一个父亲能让斯库特始终保持微笑,对周遭的人事物充满善意和理解。这个父亲是山,是港湾……“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12

  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献出一些爱心,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13

  “据说,每一个当爸爸的人,都应该读读这本小说,思考一下怎么当个好爸爸”——作家苗炜

  说的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在美国的事情,爸爸是一个正义刚正不阿的律师,在那个歧视黑人才是政治正确的年代,爸爸为黑人辩护,遭受了小镇上人的非议,爸爸以自己的行动给儿女树立了榜样。看完就觉得有这样的父亲真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情,也有关于家庭教育的,关于正义关于成长~

  美国电影协会评选的“100名银幕英雄与恶人”中,派克主演的芬奇律师(本书主角)名列英雄首位。

  成长总是个让人烦恼的命题。成长有时会很缓慢,如小溪般唱着叮咚的歌曲趟过,有时却如此突如其来,如暴雨般劈头盖脸……三个孩子因为小镇上的几桩冤案经历了猝不及防的成长——痛苦与迷惑,悲伤与愤怒,也有温情与感动。这是爱与真知的成长经典。

  哈珀·李所作的《杀死一只知更鸟(精)》的故事发生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一个静谧的`小镇,几桩离奇的疑案彻底打破了几个孩子平静的生活:事件的真凶,怪人的谜底,传言背后的真相……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迷雾中寻找真知,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骤雨般的成长,也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杀死一只知更鸟》获1960年普利策奖。

  美国图书馆借阅率的书之一,英国青少年喜爱的小说之一。

  美国中学推荐课外读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14

  这本书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讲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上的故事。

  书名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其实书上并没有一只实实在在的鸟。书中仅提到三次知更鸟。它是“对他人无害”的象征。故事讲述了一个黑人被白人诬陷奸污,毫无悬念被判有罪的故事。知更鸟是这些无辜的黑人的象征,他们虽然对这个世界、对白人们没有任何的危害,但还是被一次次毫无理由地伤害。

  故事中有一些典型的人物设置,比如女教师,课堂上传授者民主的理念,实际上却实种族主义的践行者。律师,虽然是白人,但能顶住压力为黑人辩护,是“致良知”的代表,是“表里如一”的践行者,同时也是一位成熟的父亲。怪人,孩子们及一些好事者心中的异类、怪物、恐怖的存在,但实际上是善良的代言人。

  这个故事让人思考,在群体利益和群体性思维的`倾轧下,怎样才能清醒认识、并保持自己的良知,真实面对自己的内心。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应该是一个前提。书中通过第三者的交谈以及律师在家时的生活描写,可以看出律师不仅大学毕业,而且读了很多书,包括他的两个孩子,也都沉浸在阅读中。阅读和教育给了他独立思考的能力,给了他真实面对自己内心的勇气。这让我想到《你当象鸟飞往你的山》,同样显现了教育非凡的能量。

  而我自己,只有继续不停阅读,不断反思,做到知行合一。面对社会纷杂,要问问自己的想法是否是内心真实的关照,有没有屈从于利益,屈从于道德,抑或屈从于任何其他。也许这样才能慢慢地认识自己,完整自己,提高自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15

  这本书断断续续读了很长时问,总是搞不清楚那些看着一样的外国名字,总是拿起又放下,但还好坚持读完了。这本书以一个名叫斯库特的八岁小女孩视角切入,讲述了在她生活的小镇里发生的故事,随着小镇故事的发展,孩子们也在不断成长起来。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关于成长、勇气和正义的故事,更是一部关于人性、道德和偏见的深刻探讨。

  故事中的主人公斯库特,从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逐渐成长为一个有思想、有勇气面对现实的女性。她的成长历程让我深受触动,尤其是她在面对偏见和不公时所表现出的坚定和勇敢,让我敬佩不已。

  书中的另一个重要人物——阿蒂克斯,则是一个充满智慧和正义感的`律师。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气和正义,让我明白了在面对不公和不义时,我们应该勇敢地站出来,为正义发声。

  此外,书中对偏见的探讨也让我深思。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偏见和误解。但是,如果我们能够像阿蒂克斯一样,用理性和宽容去面对这些偏见,或许我们就能更好地理解和接纳他人,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好书。它不仅让我感受到了成长的力量和勇气的价值,更让我明白了人性的复杂和道德的多元。很庆幸自己在30多岁的年纪读了这本书,这本书值得反复去看去读,书中每一个故事都值得我们去反思和学习,也希望读了这本书的我们能成为优秀的大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16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作品,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叙事的“我”,即斯库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而书中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观念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17

  知更鸟什么坏事都不做,总是唱歌给我们听。它们不啄园子里的菜,不在玉米仓里搭窝,它们只是呕心沥血地唱歌给我们听。知更鸟是益鸟,知更鸟象征品行端正的人,所以打死一只知更鸟是造孽的。

  这不是废话,只是用温和一些的比喻来让孩子们理解成人的偏见与冷淡,同时让我们明白一个人无论身处何时,都要拥有高贵的教养,尊重他人。小说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展开,讲述了身为律师的父亲阿提克斯为无辜的黑人汤姆辩护等事件,将其中包含的教育向我们表达地淋漓尽致。

  文章中所描写的是对黑人的种族歧视,将汤姆这名无辜的黑人判罪,这揭露了成人世界的偏见,而文中女孩斯库特的父亲了解实情后,决定为汤姆辩护,并对自己的孩子们传述这个重要的教养,在生活中,阿提克斯也无处不让孩子们尊重他人,教导孩子们要有容人之量,要做个绅士,并且他尊重孩子。这是极少父母能做到的。文中又有一次斯库特对父亲说不想上学,这位父亲并没有像我们生活中的那些父母一样,会不问缘由地呵斥孩子:不行!必须上。而是耐心听取了斯库特不上学的理由,并考虑了斯库特的感受,并且经过他的处理,斯库特答应去上学,阿提斯特也答应并做到斯库特提出的`理由,不得不让人称赞他这位好父亲。除了父亲的言传身教,保姆卡波妮也教导斯库特尊重别人,可见斯库特接受的教育是多么完美。同样都是孩子,而生活环境不同,父母的教育不同,孩子接受的教育就不同,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能成为国之栋梁,有些人却成为了无耻、无理的人的原因。所以这本书不仅可以让孩子们受益匪浅,也可以让大人们学到道理。

  这便是教养,人与人的差距就源于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18

  本书是早已备好的在读书目,但是每次开个头就有了不能继续下去的理由。曾要求儿子监督读完此书,但在我的斥责下监督终无效。

  要读此书的原因早已忘记,但读此书的想法一直在。本月取出好多书,纠结先读哪本?结果哪本也没读,最近外出才背上此书,读着读着觉得真不错!记得以前读《借阴寿》刚开始情节特别引人入胜,越往后越无趣,为了圆满才坚持读完,追完有种不值当的感觉,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之后仍觉得意犹未尽。

  全书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娓娓道来,斯库特两岁时母亲去世,家里有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和一个做饭的黑人卡波妮,周边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邻居。她和哥哥的活动范围是她家以北第二户杜博斯太太家和以南第三家怪人拉德利家庭院。

  哥哥不许妹妹有女孩子的特点,两个孩童经常扮演故事里的角色,后来他们的活动范围内有了迪尔,提议去引出隐居15年的怪人拉德利。他们对坏人拉德利充满了畏惧,传言拉德利在黑夜才会外出,附近所有的坏事都与他有关,他家的胡桃掉落在校园里也不能吃,吃了会死人。他们三个冒险给去摸拉德利的房子,给拉德利写信想用竹竿送上他家的窗户。有一次傍晚去他家院里探险时杰姆裤子被挂住了,偷偷回去取时发现裤子不仅缝好,而且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栅栏处。感觉怪人不怪,很有爱心!传言怪人由于和一些不良少年接触,导致要被送去工读学校时,其父将其领回,从此足不出户。他也关注外面的世界,为这两个孩子在树洞里放糖果小雕像等,发生火灾时悄悄地为站在屋外小女孩披上毛毯,他也像一只不求回报的知更鸟一样存在着。

  孩子们的爸爸不打猎,不打扑克,不钓鱼,不抽烟,不喝酒,有时间就读书看报,所以斯库特一上学就能读书,老师不允许她读书,她找各种借口不想到学校去,阿迪克斯都巧妙的予以解决,例如和她建立约定,可以阅读,但不告诉老师。阿迪克斯和蔼可亲,彬彬有礼,了解并理解孩子,遇事首先给孩子发言权,了解原委才做评判,与孩子的叔叔和姑妈形成对比。当孩子问及邻居怪人拉德利家的事的时候,父亲让孩子们管好自己的事,相信拉德利家也会管好自家的事。当父亲为黑人汤姆申辩时,提前告诉孩子们可能遇到别人的嘲讽,一定要记得父亲做的是该做的事,别人不了解也不懂,希望自己的孩子们冷静的面对。可是当杜博斯太太出言嘲讽爸爸时,杰姆还是忍不了砸了她家的花,为此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杜博斯太太念书一个月又一个礼拜,这个爸爸关爱孩子,让孩子随个性发展,但从不溺爱纵容孩子,他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们的榜样,在爸爸的'熏陶下十三岁的杰姆就先生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小绅士。爸爸很平凡,但他是镇里的神枪手,他很普通,但他敢站出来为黑人申辩,他和他的孩子们都是知更鸟。

  黑人汤姆同情马耶拉·尤厄尔,经常帮她干活,却遭她和父亲诋毁诬陷而锒铛入狱,在法庭上人人有目共睹汤姆无罪,八九岁孩童都能看得出来他应该无罪释放,可是由于他是“黑鬼”所以还是有罪的,阿迪克斯竭尽全力想要帮助他,他等不急,逃跑时被17枪打死。“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不平等,肤色、天资、出身和环境各不相同。汤姆是一只黑色知更鸟,却被杀死了。

  尤厄尔家在法庭上虽然胜诉,但是大家都看到了他家的真面目,于是他开始了各种报复行动,威胁汤姆的妻子,夜闯法官家,最后竟然对阿迪克斯的两个孩子下毒手,关键时刻怪人拉德利救了两个孩子,警长证明尤厄尔自己害人时摔到在自己的刀刃上,为此保住了另一只知更鸟。

  本书从孩子的视角出发描写周边的故事,让人感受言传身教的重要性,全书出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故事里有好多的知更鸟,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19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20

  “我要的不是合法,而是剔除它们刻在骨子的偏见”——题记

  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正义善良的人,他在小镇上是一位出名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汤姆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种族歧视的时代,阿迪克斯不像镇子上的大多数人那样瞧不起黑人,而是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他对他孩子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汤姆在监狱中不堪忍受精神压力,发疯似的想逃跑,被警察击杀,阿迪克斯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控诉人的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了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但你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即是犯罪。”这本小说中最大的犯罪就是那人与人之间的偏见。张爱玲说“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你就会原谅现在的我了。”三毛说“你对我的百般注解和识读,并不构成万分之一的.我,确实一览无余的你。”《杀死一只知更鸟》让我们明白了不要有种族歧视,不要对别人有偏见,这本书用原生家庭的教育告诉我们如何寻找和守护内心的正义和善良。有的时候偏见比无知更可怕,我们曾经也会戴着有色眼镜去观察世界,将子弹射向别人,当我们深入的了解某个事物,摘取有色眼镜,也许就会发现这世界本来的颜色。

  偏见在我们生活当中很常见,男孩子即使伤心也不能哭出来要勇敢是偏见,纹身者就是地痞流氓是偏见,种族歧视、性别歧视也是偏见。

  偏见是扭曲了眼睛审查世界,偏见是一颗子弹,让我们去伤害别人。“我们永远不要从别人的中认识一个人,不要相信流言蜚语直到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这是这本书告诉我们的道理。

  偏见,在生活中经常出现。例如:班级里有一位调皮捣蛋的同学经常做错事。有一次,教室里有一位同学手表丢了,这件事情大家还没经过调查,就一致认为是那名同学偷的,结果偏见让大家冤枉了好人。就像蒋勋所说“如果你没有偏见,多一点好奇,对各种事物都有一种品尝之心,那么你口腔里的滋味将会是非常非常丰富的,也会留下人生非常美好的记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21

  《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以为是一本悬疑侦探类的小说呢,随着进度的深入,才发现原来是一本反映人性美丑和成长教育的小说,小说以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为背景,通过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记录了美国南部小镇的点滴生活,在那里,那句亘古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正在上演——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在这个小小的城镇上,人就被分成了四类:一类是阿迪克斯一样谦逊正直的人,一类是尤厄尔一样的品质败坏的人,一类是黑汤姆一样的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黑人,还有一类就是占据大多数的叽叽喳喳喋喋不休的普通人,每一类人都有自己的显著特色,他们共同构建成了这个精彩纷呈的小世界。

  本书通过几个小孩子的视角来向人们介绍了黑人小伙汤姆热心帮助白人姑娘却被诬陷最后死于监狱乱枪之下的案件,深刻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种族歧视问题对孩子心灵的影响,幸亏孩子有个正直善良博学的律师父亲,通过朋友式的教育引导,为他们建立了正确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

  知更鸟是一种漂亮优雅的益鸟,它对人类有益无害,当我看到黑汤姆死于乱枪之下后才猛然醒悟,我们可怜的黑汤姆不就是一只知更鸟吗,他是那样的谦逊有礼,那样的乐善好施,甚至是一名虔诚的基督信徒,可是很遗憾,就因为他是黑人,在这个可恶的世界中,他就得受到歧视和最不公平的待遇,最终死于非命。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真实样子,纷繁复杂,让人充满疑虑,正因为此,我们每个人才更应该积极向上、正直善良、谦逊有礼,为这个乌漆嘛黑的世界涂上一抹靓丽的色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22

  读过《杀死一只知更鸟》后让人体会了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更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的,主人公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主人公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依据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我为正义代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23

  阿迪克斯作为父亲,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温暖,不跟随众人的想法和行为去行事,只做让自己内心无愧,敢于直视儿女眼睛的事情;心怀悲悯之心,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因他人的种族,贵贱和表面上的行为去随意批判。作为一名律师,他时刻保持着自己作为律师的本心,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有着自己独立且清醒的判断。他是这本小说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库斯特和迪尔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戏和每次都离不开的对于拉德利家怪人的兴趣,从开始的听信谣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开始,从对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讨厌和冒险到后面怪人在树洞里给他们礼物,帮杰姆缝好裤子放在铁丝网下,在火场外面给库斯特盖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库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个很温柔的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他走过他走过的'路,穿着他穿过的鞋,经历过他所经历过的一切。

  种族歧视,边缘化的人群,大家的异样眼光,所有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应当的东西或者视之为平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奋力争取而来的。心怀善意,给他人温暖。阿瑟先生就是个温暖的人呐...还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24

  《杀死一只知更鸟》,美国作家哈珀﹒李著。故事情节简单,文字朴实,小说借助一个小女孩的口吻展开,站在孩子角度上来暴露美国南部上世纪三十年代初的社会现实,种族歧视在文中体现最为明显。这是一部教育巨作,小女孩的父亲也就是小说主人公阿蒂克斯是一名律师,他深知黑暗的社会现实,但就在这样这样的背景下,他懂得如何教育自己的两个孩子(还有小女孩的哥哥杰姆),教育非直接说教,而是潜移默化式的渗透,在让孩子认清现实世界的不公和龌龊后,坚定的引导孩子善良、正直、勇敢,这是难能可贵的。想到我们现在的诸多家庭教育,总是感觉套着枷锁一样,一种无形的绑架封固了家长的思想,孩子教育培养上功利性太强,受社会诸多因素干扰和影响,实用主义植入家长的思维进而迁移到孩子身上,孩子成了一个人肉机器,他们的灵魂已经渐渐远离了肉体,他们的品格素养无法得到正确的培养,将来长大了如何适应变化多端的.社会现实,让人很担忧。常听老人说:“儿孙自有儿孙福”。我的理解是,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我们作为家长更应该注重孩子个人核心素养的培育,进而塑造孩子美好一生,希望我们的的孩子将来能成为一个善良、正直,懂感恩、有主见,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人,这就是儿孙之福,也是我们所期。

  世界很大,但世间很小,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转弯式思考问题,生活告诉了我们应懂取舍,懂三思而后行,学会在恰当的时刻、恰当的位置发声,发挥出蓄积体内的强力量,让自己过得舒服同时也让别人舒服。正如小说中所说“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切莫剑拔弩张,因为剑一旦出鞘易伤人。

  夜是那么的静,书房里是那么的温暖,所爱之人睡的是那么沉,我的心是那么的安,一切都刚刚好。向世界道声晚安,睡觉。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25

  什么是对的?多数人的支持还是别人口中的对错?

  本书以一个六岁孩子的独特视角描述了三个春夏秋冬小镇发生的故事,我们也与之成长。故事中最主要的事件是阿迪克斯替黑人打官司,其余故事都是围绕它展开。

  孩子的世界单纯浅白,也正因为如此容易被染上色彩。阿迪克斯的`正直善良最终赢得了小镇居民的真心,也让杰姆和斯库特成为善良的人。他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绅士,以身作则,有同理心,会换位思考,更是耐心对待孩子。在杰姆因为杜博斯太太的辱骂而糟蹋她的花园后,阿迪克斯让委屈的杰姆接受给老太太读书的惩罚,这最终教会杰姆那些看上去可恶的人也有他可敬的一面。

  小镇大部分居民都因为黑人事件辱骂阿迪克斯,阿迪克斯展现出的还是谦逊温良的姿态,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孩子们不理解为什么这样,他只是以平等的身份要求他们再等等,时间会告诉他们真相。

  怪人拉德利事件也是如此。人们对于不了解的事情或人总爱以讹传讹,我们身边总有一两个如斯蒂芬妮小姐那样的长舌妇。孩子的想象力与好奇心是无穷的,三个孩子居然能自编自导一出怪人的话剧。被父亲呵斥后也无法遏制好奇心闯入拉德利家院子。最终命悬一线,是好心怪人救了他们一命。尊重他人习惯,即使这个习惯很怪异,不要以险恶之心度人。

  但这个世界上也有尤厄尔那样坏得彻底的人,不可不防。一个家族的进步靠年轻一代的努力,尤厄尔家族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很难被引导上正确的路,可恨可叹。

  When given choice between being right or being kind, choose kind.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26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题记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老师推荐的名著《杀死一只知更鸟》它让我见证了生活中那些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也教会了我勇敢与正义的坚守。

  故事主要写了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的残疾黑人辩护的故事。当时正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白人黑人分明,种族歧视极为严重,在这样的时代为黑人打官司辩胜白人几乎是不可能的。果不其然,在故事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甚至心生怨恨,对阿迪克斯的孩子下了狠手,却被自己拿来的尖刀穿透。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的接这场毫无悬念的官司呢?在书中,他是这样回答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并且无论如何都要坚持到底。虽然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康德曾说过: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遇到了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了伤害,可他仍然不放弃,坚持为正义代言。他用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用善良与正义的举动成为了孩子们的榜样,获得了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在生活中,也发生了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到了老人摔倒不去搀扶;公交车上看见有小偷偷他人的东西不敢站出、制止等。如果连一个正义勇敢、敢站出来的人都没有,还谈什么团结中国?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依据心中所想,坚持正义与良知!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27

  梅科姆镇,一个罕见的白人与有色人种公居的小镇,这里居住的家族都有一些年头,每个家族每一代人都有着这个家族标志性的言行举止——这已经成了人们的生活指南。若说那人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但一想到他的姓氏,也就没有什么可惊叹的了。

  最为奇特的是尤厄尔一家。鲍勃,一个沉迷烟酒,家暴的父亲;马耶拉,一个饱受折磨,内心孤寂,捏造谣言的长女;还有七八个没长大的,脏兮兮,混混般的小孩。鲍勃、马耶拉污蔑黑人汤姆·鲁滨逊并告上法庭,即使阿迪克斯摆出足够证据证明汤姆无罪,但汤姆仍然入狱了。像这样的案子并不少,但鲜有黑人胜诉的——因为白人对黑人的欺骗和打压——这是罪恶的——就像用枪杀死一只无辜的知更鸟——偏见杀死了一个个善良而淳朴的人。

  我想这种种是刻板印象的体现,但长辈的言行举止总会影响下一代,不论好坏,若无人发觉不对,坏毛病就会被小孩学了去,若无人出现干预,久而久之,一个人的坏毛病就会成为整个家族后人的通病,这应该就是为什么——鲍勃·尤厄尔坏,而整个尤厄尔家也坏。

  顺着这个道理,是否一个黑人做了坏事,他周遭的人也会被视为坏人,以至于整个黑人种族不受人尊敬?因为像杜博斯太太一样的白人自诩高贵,所以至死瞧不起皮肤黝黑的黑人,也蔑视帮助黑人的白人。这是种族歧视,究竟是什么诱发的呢?是人们骨子里卑劣的偏见。

  种族歧视是使这个小镇无法太平的起因,偏见是使人们无法和平相处的罪恶,而正是因为偏见,让处在舆论与谣言中心的人苦不堪言。

  这就不得不提拉德利一家,这是很神秘的一家,据说阿瑟·拉德利在剪裁报纸是突然用剪刀捅了老拉德利的大腿,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人们叫他“怪人拉德利”,镇上的人都对怪人避之不及,若有谁家的动物突然死掉,花草突然枯萎,定是怪人搞的鬼,也绝不要触碰拉德利家的东西,那是有毒的,不祥的。但这真的是阿瑟·拉德利吗?

  他是人们口中不详的存在,但也是极为善良,可爱的人——是听着小孩玩闹时不经意的窃笑,是连夜帮杰姆缝好的裤子,是在寒冷的夜晚为斯库特披上的`毛毯,是树洞里的零食和玩具,是在鲍勃对两个孩子痛下杀手时的援助——这是阿瑟,一个多年闭门不出但心中善良美好,腼腆羞涩的人。阿瑟处在偏见的中心,他不是黑人,人们对他的歧视不来源于肤色,来源于没有根据的谣言,人们对他的看法已经根深蒂固,他也正在反抗,从他对斯库特兄妹俩的善意,他便迈出了反抗的第一步。

  无论是汤姆·鲁滨逊还是阿瑟·拉德利都是无辜的受害者,但他们自始至终都是纯良的人,他们都是善良的人,他们的意志让我震撼——在偏见中,人总会对周围的人感到怨恨,在压抑的生活中,他们会逐渐成为人们口中的恶人,这便是偏见的罪恶。

  在偏见中仍保持善良是多么的不易,我想,这个小镇,终有一天会接受他们,他们会被人们尊敬的叫出名讳,而非怪人或黑鬼。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28

  《杀死一只知更鸟》之所以能成为美国中学生必读书,历经半个多世纪还不衰是有她独特的社会价值的。看了此书,给我这样一个做父亲的人最大的感触是如何尽可能做一个如同阿迪克斯一样的能成为孩子楷模的父亲。

  阿迪克斯是比较典型的美国式的英雄人物,几乎没有缺点。有文化,是个大律师,有爱心,善于用行动来影响孩子。武力高强,曾经是本地区射击冠军,可以远距离一枪毙掉疯狗,但低调得宛如懦夫。他从不炫耀自己的武力,这一点与孔子很像。

  孔子身材魁梧,武力过人,但从不以武力示人。孔子的几个弟子不但自身武力高,而且善于用兵,可以指挥千乘、百乘之军。其中子路为最。子路曾问孔子:“君子尚勇乎?”孔子对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则乱。”孔子强调“勇”是为“义”服务的,还说“见义不为,无勇也。”

  义字,古人解释是“宜”。即应该怎么做,是一种道德的自律,对人的行为有一定的约束力。中国古人崇尚义,所以有“仁义礼智信”“义结金兰”“义薄云天”等词,并告诫子弟不取“不义之财”。义和礼不同,礼是外部规定,规矩,义是内心的约束。

  在本书中,处处也彰显了美式的义。

  如,不杀对人类无害的、且能给人类带来美妙歌声的知更鸟。

  在对待不能获胜的官司上,阿迪克斯说“总不能因为过去这一百年我们一败涂地,就放弃争取胜利吧。”“可是,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情怀,不正是我们儒家所倡导的“义不容辞”吗?

  在父亲的言传身教下,斯科特和哥哥以及迪尔内心就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父亲用自己的行为来给孩子们播下正义的种子。这当然是美国人教育子女的范本。

  谈到这,我不得不说说如今的'精英教育不仅让父母们疲于奔命,而且在德育教育上严重缺失。金钱至上、功利心切的病态是不是也跟我们这个社会几乎没有倡导“义”有关联呢?

  社会的无义也将导致无勇。天天唱着国歌,我们的国歌叫什么名字?很显然,今天的教育严重缺乏“义”和“勇”,社会媒体的舆论导向着重在个人成功者,将有钱的称为“M爸爸”,可谓厚颜已经达到无耻的地步了。当年的梁启超在变法失败后,去了日本,观察了日本社会后,他写了一本书叫《中国之武士道》,讲述了约70多个中华历史上“义薄云天“的武士。第一个他认为的武士是谁?孔子!他是在唤醒中国社会。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29

  汤姆的案子输了,在第一次诉讼中,虽然很明显这是一起冤案,当然这起案子也还有申诉的机会,只是即便申诉,最后的结局也逃不过一个输字,原因很简单,因为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社会环境下,汤姆作为黑人是无论如何都不被允许赢的——这就是法律,当时不成文的法律。

  只是,在那场官司中,诬陷汤姆且是作为赢家的白人鲍伯。尤厄尔同样也输了,而且不光和汤姆一样丢掉了性命,比起汤姆来说,他还输掉了信誉——梅科姆镇对这起案子非常关注,开庭那天,法庭上聚拢了大量的人群,有老人孩子,有白人黑人,还有作者及她的哥哥、朋友,人们目睹了案子审理的整个过程,并在其中明悟了这起案子的真相,所以作为赢家的鲍伯。尤厄尔最后得到的不再是人们的同情,而是深深的厌恶和鄙夷——他得到了一份工作随即又很快失去,并且他成为唯一一个因懒惰而被公共事业振兴署辞退的人,因此他极度愤愤不平,每次去领救济金都是骂骂咧咧,并且公开责骂汤姆的辩护律师,也就是作者的父亲阿蒂克斯,砸了他的饭碗(呵呵,我们是不能要求一个有人格缺陷的人明白事理的,就像他只能偏激地认为是阿蒂克斯砸了他的饭碗一样),并决定展开报复行动,然而最后却丧生其中。

  他赢了而后却输了,表面上看好像不太符合逻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里面一定有一个东西在真正评判着这一切,定下输赢,而那肯定不是明文的法律。

  另外关于鲍伯。尤厄尔死后出现的事情,一度让我陷入深深地思考,他是在夜晚尾随阿蒂克斯的两个孩子准备实施报复的路途中,在和孩子们进行搏斗的过程中,被作者眼中的邻居怪人拉德利用刀捅死的',而警官泰特以及除了阿蒂克斯以外的所有人都从始至终坚持说,他是弄巧成拙自己扑倒在尖刀上死亡的,当然最后阿蒂克斯也放弃了对此事真相的追究,而选择站在了大家这一边。

  这样做对吗?就像阿蒂克斯先前说的,谁也没有权力隐瞒真相,或者说人们有权利知道真相,况且他也不想让孩子们因为此事从此头顶一片阴云而生活,他想做个非常正直的人,影响孩子们也去做这样的人,所以先前他是不允许自己和大家站在同一边的,而后能感觉出来,他陷入了迷茫并试图向大家靠拢——他像似要寻找有人能打气般“终于抬起了头”望向女儿并试探性地问她:“尤厄尔先生是自己倒在刀口上的,你能听明白吗?”聪慧的女儿跑过去,使劲拥抱他,亲吻他,并坚定地回答:“是的,我能理解”,并向他保证说:“泰特先生是对的。”接着阿蒂克斯还是有些不解地问:“怎么讲?”女儿反问了一句:“噢,如果是那样做,差不多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在文中寓意美好),不是吗?”之后阿蒂克斯认定了尤厄尔先生是被自己误杀的。至此所有的人其实都选择了隐瞒真相。

  这样做到底对吗?似乎是不对的,我和阿蒂克斯有同样的思维及顾虑,但是我又同样十分认同阿蒂克斯最后的选择,因为我终于慢慢看清楚了那个东西,那个一直在暗中默默评判这一切并能定下输赢的东西,它告诉我,这样做是对的,并且它可以让我坚定想法而不再质疑。

  它就是有着这样神奇的力量,在汤姆的案子败诉之后,依然可以让一切趋于公平,它就是人心。

  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藏有公平二字,只是或许迫于现实的压力,人心有时被严重压抑,但是它就像是星星之火,终究是要呈燎原之势,即便需要时间,哪怕是很长的时间。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30

  暑假拜读了哈珀先生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起初只是被斯库特与杰姆发生的种。种故事所吸引,只注重于故事情节的发展。但越是后面越是吸引人,我渐渐地被阿蒂克斯的人性光辉所感动,他的善良与正义让我感触颇深。这部小说反映了美国民众在经济萧条时期种族间的隔阂与歧视,白人始终看不起黑人,而那些黑人也遭到了“莫须有”招来的灾难。书中那只知更鸟指的就是被黑人所讨厌的黑人汤姆,他也成为了那个黑暗时期的牺牲品。

  让人感触最深的是法庭审判的部分,在场的所有人都明白事情的真相后,大家都知道黑人汤姆是无罪的,我本以为法庭上人人平等,可在两个小时后,陪审团的判决却让我大吃一惊,由十二个白人组成的陪审团给出的判决却是被告罪名成立。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尽管大家都知道汤姆是无罪的,但还是会带有偏见地判处,然而,黑人们只能无奈地接受。看到最后,不知怎的,竟有一种莫名的心寒,才发现,正义竟如此难以伸张。

  正如书中阿蒂克斯所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自己的良心”。作者赞美了阿蒂克斯的善良与正义,因为阿蒂克斯是唯一一位“给黑人帮腔”的人,他始终在坚守正义与良知,这一点,让我打心底里佩服。在当时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也就只有阿蒂克斯才会去尊重、关怀黑人与社会边缘的人,阿蒂克斯始终在推着正义艰难前行。

  正义、公平是人们永恒的追求,我们在生活中或多或少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公平,然而大多数人却选择了沉默。在生活中,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城市里的人看不起乡下人,而有钱人看不起穷人,人们始终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别人,他们炫耀着自己的优越,带着偏见去对待他人,甚至有的人恃强凌弱,这些种。种不公平不正义的事情都值得我们深思,我们应当用正直的人生观价值观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我们更应当像阿蒂克斯一样,选择抗争,勇敢地捍卫公平与正义。文中还有一句话令人印象深刻:“勇敢就是,在你还未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的去做,并且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阿蒂克斯用他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做人应有的品质。我们不能因为别人的偏见就去放弃,去退缩,正义始终都会艰难前行!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正义始终都会得到捍卫,尽管生活中有着各种各样的黑暗,但正义一定会艰难前行。让我们抛下生活中的偏见,努力创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31

  本书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又名反舌鸟,它是本文的一个象征。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说中,知更鸟象征着很多人物吧。杰姆、汤姆鲁滨逊、迪尔、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小说的.主题是多重的。其一,人性的善恶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当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罪恶。对待罪恶,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而是应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同情与理解是化解罪恶与仇恨最好的良药。其二,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法律明明是维护人权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却没能拯救了无辜者,而且还成为制裁无辜者的罪恶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统治者的悲哀。其三,儿童在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这就是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无辜所震撼了,所感动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32

  斯库特接下来的学习生活相比开学第一天并没有多大起色,她只觉得州政府白白浪费了好几英里长的作业纸和蜡笔,只为了让大家领悟群体动力学的真谛,真可谓用心良苦但是收效甚微。斯库特不理解所谓的「杜威十进分类系统」到底有什么用,杰姆是半杜威半责罚式教育的学生,他在个人发展和适应群体方面都没问题,而阿迪克斯和杰克叔叔都是在家学习长大的人,他们也都无所不知,那么她为什么要花这些时间在无聊沉闷的学校教育上呢。除了阿迪克斯说的,她没有选择之外,她只是想让自己的生活多一些乐趣而已。

  好在暑假很快就到了,这意味着迪尔马上又要来了。正好斯库特偶然在拉德利家门口的橡树洞里发现了一些无人认领的物品,有一些小零食和硬币,等见到迪尔之后,大家还能商量下该拿这些东西怎么办。两天之后,迪尔自己坐火车来了。一见到小伙伴,迪尔就开始吹嘘自己在火车上的奇遇,什么见到了连体婴儿,帮着司机开了一段火车,他的爸爸是铁路公司总裁等等。斯库特和杰姆自然不会相信这些鬼话,拉着他要继续演去年没演完的故事,迪尔却说自己已经完全厌烦了。是啊,获得自由的`第一天,三个孩子就腻了,真不知道该怎样熬过整个夏天,坚持玩了几项还算有意思的游戏之后,杰姆突发奇想,干脆大家来扮演拉德利家的人好了,既然事实已经证明,拉德利家没什么好怕的,那不如来找点乐子。于是斯库特扮演拉德利太太,唯一要做的就是从屋内走出来打扫前廊,迪尔扮演老拉德利先生,在人行道上踱来踱去,遇到有人跟他打招呼,就咳嗽一下表示回应,杰姆扮演最重要的角色怪人拉德利,他蹲在台阶上,不时发出尖叫和长号就行了。夏天一天天过去,角色也越来越丰满,孩子们不断往人物身上添加情节加以润色,很快一台完整的小话剧就成型了。

  不过孩子们的把戏逃不出阿迪克斯的眼睛,一天他突然打断了孩子们的演出,质疑的问道,这出表演不会和拉德利家有关吧,三人都矢口否认,只是说这是些无聊的娱乐,不值一提。阿迪克斯收走了关键的演出道具剪刀,杰姆之前会用它来剪报纸,然后等迪尔在他面前路过时,学着怪人拉德利的样子,假装一把扎进迪尔的腿里。正好斯库特也想退出演出了,阿迪克斯生气是原因之一,另外的原因是,她之前在拉德利家门口听到了怪异的笑声。

  于是暑假后面的时间,斯库特都在莫迪小姐家的前廊度过,杰姆和迪尔则把时间浪费在树屋里。莫迪小姐是斯库特的朋友,双方有着某种宽松的约定,斯库特可以在她家随意活动,只是不要弄坏她种的杜鹃花就行,另外她做的糕点堪称一绝,这可是极少数人才能品尝到的美味。一天黄昏时分,斯库特和莫迪小姐聊起了拉德利家,斯库特好奇地问,怪人拉德利是不是死了,莫迪小姐回答说,他还活着,他只是不愿意出门而已,镇上关于拉德利的事情四分之三是黑人的谣言,还有四分之一是长舌妇斯蒂芬妮的谎话。莫迪小姐还说,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些人,他们从来都只担心来世,而根本不去学习在今生如何做人,别人家经历的事情,我们外人永远都无法明了。

  三人组为了能见到怪人拉德利的真容想尽一切办法,并且付诸行动,在不断地尝试后,终于在某天晚上顺利潜入成功。结果却不幸遇到拉德利先生,三人组落荒而逃,身后也传来一声枪响,所幸无人受伤,但代价是杰姆的裤子挂在护栏网上不幸遇难。在之后面对父亲的追问时,小伙伴急中生智才躲过一劫。

  这些大人生活中的插曲确实是孩子们生活的主题,成年人总是奇怪孩子们的探究心为什么会这么重,为什么那些看上去微不足道实际上也如此的事情,就值得他们每日每日的琢磨,而且还乐此不疲。其实道理很简单,孩子们在探索身处的环境和人的同时,也是在发展自己的独立人格,他们通过探索外界的方式来认识自己的内心。这是一种主动的学习过程,孩子们能从中收获快乐与满足感,学会接受成功和失败,这正是他们那个年纪里最重要的事情。是相信别人的话语还是用自己的眼睛去确认,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以后如何处理面对和自己相关的各种问题,家长在其中能给到孩子帮助的,就是相信他们能在正确的范围内去自由做主,同时能在他们逾矩之时,带着他们安全回家。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33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者哈珀·李的一部小说。在美国,知更鸟是人类的朋友,这种鸟只会忠实地为人唱歌,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总之,什么坏事也不做,在当地,人们认为杀死知更鸟就是罪恶。

  本书尽管用“杀死一只知更鸟”命名,但故事情节与知更鸟没有任何关系,作者借用“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罪恶”这句话,来形容故事中的被迫害者不是罪犯,而只是一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书围绕杰姆和斯库特这对年少兄妹的经历展开,从斯库特这个天真稚气、和哥哥一起玩耍长大的假小子的角度讲述她看到的萧条时期美国南方小镇的故事,重点反映美国二十世纪初的黑人人权与法律发展状态。尽管小说的本意在此,但在我眼里,它是捕捉到了西方家庭教育中的点点滴滴——对教养的重视以及种族方面的歧视。

  本书的主人公之一是律师阿蒂克斯,那对年少兄妹的父亲,一个近乎完美的男人。在这个家庭中,孩子很喜欢父亲,因为“他陪我们玩,给我们读书,对待我们随和又公正”;他从未没有打过孩子,以至于孩子在犯下错误并留下漏洞后,孩子会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漏洞补上,因为他想保持爸爸不打他的记录;他公平处理孩子之间的争吵,让孩子陈述自己的观点,从不知听信一面之词;他从不炫耀自己的才能,也不对孩子讲自己怎样伟大。

  看得出,这对兄妹遇到的是个温和的父亲。在这样一个温和的家庭里,当孩子在外面受到委屈时,他会怎么教育孩子呢?当因父亲为黑人做辩护律师,孩子也受到别人的冷嘲热讽时,冲动的斯库特想以拳头了事,但阿蒂克斯教给孩子的不是用拳头解决问题,而是思考和转换角度,“别太在意,她是个老太太,而且还在生病,你就昂起头,做个绅士,不管她对你说什么,都不要生气。”当斯库特因和老师的意见相左而不想上学时,父亲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沉默了一会说:“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这,就是教育,面对不需解释的误会,面对不能改变的处境,父亲没有依靠家长的权威去强迫孩子做什么和怎么做,而是提醒孩子学会思考,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父亲教给了孩子包容。他的'邻居拉德利一家很神秘,拉德利15年没有出过门,这当然引起了孩子们的好奇和猜测,但,父亲告诉孩子不要议论拉德利,不能拿他的故事演话剧,父亲总是对孩子说:“管好自己的事,让拉德利管好他们的事,他们有权利这样。”这,就是教养,不管别人选择过什么样的生活,我们不参与不议论,因为那是他的选择,那是他的权利,无论什么样的生活,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尊重。

  小说的高潮部分,是父亲为黑人做代理律师而受到白人的非议和诘难,这是段折磨人的时光,父亲面临极大危险,孩子也跟着受到非议。这时候,父亲给孩子了很多道理。他告诉孩子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抬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发火,试着用头脑去抗争……”当孩子询问官司是否会打赢时,父亲用“不会”来回答,明知官司不会打赢官司还要做辩护律师,这让孩子很疑惑,但父亲说:“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黑人的平等权利和意识,就是这样争取来的,相信,父亲的这些言和行,会让孩子学会辨析。

  因为父亲给黑人做代理律师,斯库特和杰姆在外面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心情当然不好,那天,当斯库特无意中说了一句“该死的故事”时,叔叔把斯库特请了出去,对她说:“你现在很喜欢用‘该死’‘见鬼’这些字眼,对吗?可我不喜欢,除非在非常气愤的情况下,你才可以使用这些字眼。斯库特,你想长大成为一名淑女吗?”在大人眼里,即使只是挂个脏字,也是不被允许的,即使是叔叔,也有权利对你说不,因为说这样的话,会影响你成为一个淑女。

  这就是这对兄妹生活的家庭。家是孩子成长的第一块土壤,家人的言行举止,会在孩子心灵深处刻下第一道成长的印痕。一个孩子在家里接受了什么样的教育,他就能结出什么样的果实,从这点上来说,孩子就是家长的影子,家长以身作则对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让孩子做一个有教养的人,家长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幸福的童年,不是有玩不尽的玩具,宠溺你的父母,而是有人教育你怎么样去成长为一个善良、有正义感的人。作为一个家长,我们的任务不仅是给那个生命打开通往这个世界的门,更重要的是要引他走一条具有更高质量的路,我们可能不教孩子知识,但我们一定要影响他的教养,为了更好地引领,那我们还是先从自己的一点一滴做起吧。因为想要孩子成为一个怎么样的人,家长首先要做的是先成为那样的人。你会发现,这才是一条捷径,这比你做任何努力去改变孩子都简单。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34

  知更鸟是为人类唱歌的鸟。它是纯洁和无辜的。很多时候,我们伤害甚至杀死知更鸟。我读了并向你推荐了这本书《杀死一只知更鸟》。作者是美国的哈珀·李。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镇的故事。主角是我—斯库特,我的哥哥杰姆和我的父亲阿蒂克斯。在这个温暖而充满危机的小镇里,我们和父亲相依为命,经历了成长的考验。尤厄尔家族的女儿勾引了黑人青年汤姆·鲁宾逊,还栽赃陷害了他。父亲阿蒂克斯坚持为黑汤姆辩护,斯库特和杰姆被嘲笑,从最初的不理解到坚定地站在父亲一边。最后,汤姆最终被判犯罪,这是那个时代的从众原则:黑人代表卑微和罪恶。尤厄尔想在关键时刻杀死杰姆和斯库特,怪人阿瑟救了兄妹俩。

  书中还有其他非常有特色的人物,如正直的泰勒法官、机智的泰特警官、奇怪的杜博斯妻子......亚历山德拉阿姨很刻薄,喜欢挑斯库特的毛病,但在她心里,她深深地爱着家人;莫迪小姐喜欢种杜鹃花。蛋糕很好吃。她是兄弟姐妹的老孩子和朋友;隐藏的阿瑟·拉德利从一开始就充满了神秘,这是一个被讨论和回避的怪人。事实上,他是如此真诚和善良,他一直在默默地观察和保护兄弟姐妹......

  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社会的不公平:显然汤姆·鲁宾逊被尤厄尔家陷害,但由于他是黑人,尤厄尔家,因为他是黑人,尤厄尔家是白人。阿蒂克斯在法庭辩护中说:前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曾经说过,一切生来都是平等的。然而,人们并不像有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天生平等。然而,在这个国家,有一种方法可以让一切生活平等。这个组织就是法庭。他不怕白人的嘲笑、冷言甚至威胁,坚定勇敢地为汤姆辩护。虽然他最终没有成功,但他的`辩护让人们真正看待公平和正义,唤起了人们的良心。

  看书的时候忍不住问妈妈:阿蒂克斯疯了吗?汤姆·鲁宾逊与他无关。阿蒂克斯为什么要为他辩护?不就是没事找事吗?我妈妈给我看了她写的书的阅读笔记,给我讲了很多关于冷漠的新闻。读完这本书后,我突然意识到阿蒂克斯并不在乎闲事,而是非常冷静、冷静和勇敢。他从众站在大多数人身边,不是因为每个人都对黑人漠不关心。他为孩子们树立了最好的榜样,他是一个真正的好人!

  正如书中所说,除非你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不会真正认识一个人。我认为这就是这本书告诉我的。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品质:勇敢、真诚和信念;一个人应该如何看待他人和社会:尊重、理解和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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