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26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所著,全书仅五万多字,典型的“大家小书”。书中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生动的描述了一个包含在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我也说不太清楚,但是有一个感悟:就是从历史的必然性的角度来看待封建传统体制或许会有不一样的看法。一个体制可以稳定的存在几千年之久,一定是有它的道理的,而中国特定的环境也是他滋生发育的最佳土壤。尽管从现在看来,就是这个体制让我们落后于世界,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个体制才可以孕育出适合大刀阔斧的改革的环境,也奠定了改革成功的基础。
下面简单说一下书中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两个点。第一个是“长老统治”第二个是“差序格局”。
长老统治是映射到最底层的乡村生活中的一个说法。中国古代是层级统治,严禁越俎代庖,乡村身为最小但最为广泛的单位个体极具封闭性,不论是地理位置上的封闭还是思想上的封闭。乡村社会是一个不易改变、创新的社会,以稳定为最大的特点,而农业的最大目的就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俗称“靠天吃饭”。旱时求雨,涝时求阳,人们将天神圣化,尽管也期望通过自身的努力寻求一些改变,但是千百年来早已根深蒂固的观念把框架架地死死的,四季的轮回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因为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但是农村也并不是不需要进化、不需要新生事物,新变化总是有的,只是很慢而已。老人不希望变,对新事物要反对,要压制。下一辈在遵守祖训的同时总要冒些另类的想法,但是又要顾及自己的名声,养成“美好的德行”,就不能针锋相对地犯上作乱,必须保持恭顺的样子。这样,就诞生虚伪,就偷偷摸摸干移花接木的事情。表面赞同,实际反对,表面继承,实际修改,你定你的标准,我做我的解释。看起来祖宗之法还占着神龛享受膜拜,实际上后代的.蛀虫们正阴险地一点一点侵蚀它的肌体。也正因为矛盾是靠这样一种温柔的方式来调和,所以变革的节奏缓慢。
传统中国是农业社会,无论是无智识的农民大伯还是高层知识分子、皇亲贵胄都是不动脑筋地在链条上依次运行,这是整个社会的特征,整个社会的内涵。谁也逃不开。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讲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十分明确。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有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费先生说,在差序格局中,以己为中心,向“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可以这么说,在立体社会中,每个人都是石头,而当这些石头一起扔进水中的时候,就产生了许多的中心点,这些点各自推出去的波纹在不断交汇,而且还不断移动,由此我们可以联想到人类社会中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强弱也会因相互作用而处于不停的变动之中,或者说个人“圈子”的范围在不断地“伸缩”,这样的动态模式也许可以更形象地体现出“差序格局”中人与人之间复杂和变动的相互关系。
而在中国复杂和变动的社会关系是有着它的社会根源,可以这么说,“差序格局”的形成是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的道德体系之中的。在《乡土中国》里,费先生指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差序格局”是由儒家文化中孕育出来的,而孔子所提出来的“推己及人”正是这样一种模式,在中国这种社会结构里,从自身到他人正是一种推的过程,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关系推出去的。儒家所看重的伦理之道鬼神,“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爵赏,夫妇,政事,长幼,上下”正是传统“差序格局”的状况,就是要建立社会等级和社会制度。
书中还有很多令人耳目一新,值得反复品读的观点,希望大家有空可以看看。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
古人有个习惯,离开故土要在行囊里带一捧故乡的泥土,意味着走到哪里都不忘记自己的根。中国人农耕火种自古传承,对土地有特别深厚的感情。从远古女娲造人的神话就能看出来,我们都是小泥人的后代。我刚进读书群里曾经问过一个问题,中国文化和外国文化的差异是怎么形成的。当时群友们给我推荐了几本书,认真地列到越来越长的书单中,但惭愧地还没有开始看。所幸这一期共读书目其中的一本《乡土中国》,起码让我先了解了一部分中国乡村文化的传承基础。
这一类书籍不在我的阅读舒适区,读前不免忐忑,但这一本确实很好看,深入浅出,足见费老功力。我想重点谈谈《乡土中国》给我的一些感受和启发。
一、规矩在乡土社会中是人们自然而然地去遵守的定式。
最近沸沸扬扬的metoo事件、强东事件、霸座事件等等,其实归根结底都是权利和权力的边界在哪里的问题。而权力和权利的边界在中国有个比较属地化的词儿,规矩。《荀子·礼论》:“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礼记·经解》:“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圜。”孔颖达疏:“规所以正圆,矩所以正方。”可见对于规矩,从古人开始就有非常明确的定义了,简单说来就是用来衡量边界的规则。
费孝通在乡土社会中直接指出:“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一点与以契约作为关系维系基础的西方社会区别非常大。
我记得小时候回农村老家过年,最头疼的就是大年初一的早晨,因为晚上守岁过了十二点才能睡觉,早晨天还没亮就要早早起来并吃完早饭,因为天亮之前就有人径直登堂入室来拜年了,如果还没起床会被人大声嘲笑。但头晕眼花的我又最记得这个时候,因为爷爷家辈分很大,会有四五十岁来拜年的陌生成年人喊不到十岁的我为“姑姑”,在炕沿就势屈个膝且作揖来问我新年好。在更趋近于契约社会的城市里,这种半夜直接闯进别人家,以及喊个小孩子为姑姑真是很难见到的光景。但当地全村都是这么做地,反倒是我的惊讶显得格格不入。天亮前一定要径直登堂入室别人家并拜完年,并且一定按照辈分不按照年龄来行拜礼这种行为,并没有人质疑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当地人看来这就是天经地义的,年年如是,这样才是不失礼。
所以费老得出结论: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的,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
二、乡土社会维持秩序的力量所在是人治
契约社会有暴力机关可以帮助维系契约的有效性,那么对于以口口相传的经验形式流传下来的道德约束作为规矩,怎么维系其有效性呢?费老指出:“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我们的社会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想见,在某个波纹中的秩序,一定程度上这块石头是起了很大作用的。细细品来颇有点谁发起、谁负责的意思在。
费老归纳出三种权力方式:
第一种是在社会冲突中发生的横暴权力。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纷争,老子提出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其实就是避免纷争的一种手段。就像水滴,当互相融合时,可能一滴不干净的水就会污染一大杯水。但冲突是不可避免地。那么一旦有冲突发生,乡土社会的横暴权力就要发挥其作用了。
最能体现横暴权力的横暴二字的一个例子,是妇女一旦被发现不忠会被浸猪笼、沉塘。而这种惩罚自己家人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实施了。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乡土社会中,家庭一定要维持稳定,并且要生育和繁衍劳动力,多多益善。所以对于导致家庭不稳定的因素,要使用横暴权力去干涉,就像人体的免疫细胞自主发挥作用一样。暴力导致的悲剧非常之多,这也是乡土社会为现代社会所诟病和不可想象的大多数现象所在。
第二种权力是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这种权力模式大家最不陌生,少数服从多数、投票等等都是同意权力的具体工具形式。同意权力对于乡土社会的重要性在于,一旦达成共识,就可以形成一股合力,更加促进乡土社会水源获取、土地分配、耕牛等物资共用这类争端事项圆满完成。典型的例子是,大家都同意去买媳妇,所以通过买卖获得的媳妇在本地人看来就是正当手段完成的家庭构建。农村被绑妇女解救十分困难就在于此。
第三种权力是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提到长老这两个字,感觉莫名回到了篝火面具的洞穴文明。但实际上随着乡土社会的发展,长老是一直存在并有其非常崇高的地位的,现在也还是存在的,只不过形式和名头上稍微整了整容。
长老长老,顾名思义,首先要长,这个长可以理解为长辈,这是身份和地位上的限制;其次要老,毛头小伙子肯定做不来长老,这是经验和眼界上的限制。这两个条件摆的明明白白,长老的'作用呼之欲出了:经验的传承。
南方这一点更加明显,对于祠堂、族谱等文化的重视,起名字时大家族一定要按照家谱来确定辈分,有些大宗族都是有族长的。就是没有明显宗族的地方,有红白大事的时候一定要请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坐镇,遇到不懂的礼节要去请问老人应该怎么办。
我参加过农村的婚礼,一定有一位大知宾负责总调度,通常是年纪四五十开外,有丰富的筹办经验,那时候他的指令就是最高意志,包括各种亲戚、贵宾都要听他的调度安排,颇有点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意思在。所以,怎么安排一场婚礼,全在大知宾的一张嘴上,并没有我们熟知的计划书、WBS任务分解、各种公告、条文、时间表来告诉各色人等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所有人都等着大知宾口头通知。有些多才多艺的大知宾,话说的十分之漂亮,一套一套的半文半白,甚至有些还会唱着押韵的歌词来安排事项,令人叹服。这就是典型的人治。
第四种权力是发生在激烈的社会变迁过程中的时势权力。费老用的这两个字非常传神,时势造英雄,这种权力的产生和实现方式大家都懂得,是彼可取而代之的自信,是我花开后百花杀的霸气,是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大胆。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时势权力还是在乡土社会的框架内产生的,一旦取得了权力,不会跳出乡土社会的特性去重建一个世界,如果真有哪怕一点征兆,那么就会有人怀疑对方可能是穿越者了,比如王莽同学。
那么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打土豪分田地,这是框架内还是框架外呢?嗯嗯嗯,我感觉我这篇读后感想到这个问题后就可以结束了,那么,就结束吧。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
中国的封建时代存在了两千多年,然而最终也是在内忧外患下走向覆灭。
可是中国的乡村,却始终伴随着神州大地上敦实厚重的黄土,代代传承……
孤立与隔膜是中国乡村的特性,纵使在信息飞速发展、人与网络密切相连的现代,“村”,依旧是很多人划分社会团体的基本单位之一。
在历史的变迁与时代的更迭中,中华的乡土、华夏儿女的家乡传承下了什么,又保存了多少记忆?我希望在这里,抑或在费老的《乡土中国》里,你可以找到满意的答复。
一、家族与宗法观念
将中国人牢牢绑在一起的是血缘、是亲情,中国人也因此拥有了西方国家所不具备的家族意识。当然,也有说法说这种过于看重家庭的观念阻碍了中国人(尤其是北方人)的发展。于此,便不再赘述。家的诞生要先于族。
起初,有人居住的地方就是家,等到后来家里殷实、富足些,养上了猪(在以前称为豕),便渐渐形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家”。“族”则是家的延伸。
家中人丁兴旺,总有人要出去打拼,这样的人像种子,落地生根,便又是一个家。等到这样的家因为亲情集聚到一起,便可称之为“族”。
只不过后来经过一系列发展,“家”和“族”的意义又有了更多的延伸,从而构成了多样的家族文化。至于完善于西周的宗法制,起初是为了维护王权的一种血缘分配制度。为了区分大宗与小宗,便生出了嫡庶、辈分之类的关系。
随着时代更迭,一种种集团关系被取缔、一项项社会制度兴起又被废除,甚至宗法制本身也残缺不堪,但家族的关系、宗法的观念却一直传承了下来,几千年来未曾动摇。乡土中的家族与平日里大家所了解的大家族仍有所区别。在这种只以血缘和亲情为纽带,恪守宗法观念外衣的氏族关系想一张张小网,乡村中每一个姓氏都是一张网,网与网之间通过姻亲关系而有了交集。
辈分是一定要排的,因为这代表着乡土中一种对长者的敬畏。但是,这样的恪守也容易弄出“五六十岁的老人像一个七八岁孩子叫叔”的尴尬。但是家族与宗法观念毕竟传承了几千年,家族是宗法的载体,而宗法是家族等级的规范,这二者不肯分割。
虽然在观念开放的现代宗法观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但是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宗法观念充斥的`家族依旧会是乡村血缘集团的主旋律。
二、礼教
说倒:“礼”便不得不提到孔夫子。孔子的一生都奔波在复周礼的道路上。他教导弟子: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称复礼为仁,可见在孔子的学说中礼是具有很高地位的。子贡欲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便可一见孔子对礼的执着。在乡村中,礼扮演的是教化的角色。因为在过去的很多时候,乡村中法律是行不通的。
不仅仅因为法律在乡村的普及率不高,而且很多乡村人认为私人矛盾依靠法律来调和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所以乡村社会是“无法无天”的。既然规矩不成,那么便只能依靠教化了。孩子生下来便耳濡目染的学习礼教,成年之后便被赋予维护礼教的责任,老年后自然而然的成了礼教的忠实传承者。
在乡村,礼便是法律,违背规矩的事不一定是不对的,但一定是不合礼教的。礼是人立的,教也是人进行的,这些恐怕与乡村的人治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乡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是没有法律传统的,传统相比于现代社会更为重要。因为,乡土社会中社会变迁小,农人一年一度,周而复始。越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在这“代代无穷已”的礼教循环中,礼教伴随着中国乡村的周而复始不断传承下来,并且不断压缩凝练最终成为乡村的行为准则与制度规范。
而对于推行礼教运行的动力,《乡土中国》中有着明确的阐释: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一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从于礼是主动的。礼教也很重视人们对于服礼的主动性,并且不段试图提高人们服礼的主动性。
三、差异性的人际关系
上文我们论述了宗法观念下家族中的人际关系,而在此,我们将分析乡村中整体的人际关系。众所周知,乡下人最大的毛病就是私。说起“私”,我们就会想起“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俗语。然而在乡村,人际间的关系却比这温暖的多。但是,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人们往往会用不同的方式来待人处事,并且同一称谓在不同的语境里往往也有着不同的意义。
这种千百年前就存在的差异化的人际关系并未随时光逝去,而是代代流传,并成为乡土中人们习以为常的处事方法。说到这里,便不得不谈到中国人对某词语的理解。第一个便是“家人”这一个词语。在西方国家,家人这个词语的意义很简单——他家里的那几口人。但是在中国,很不幸的是,“家人”的意义十分庞大,它可以指西方式的家人,也可以单指家中的某一个人,甚至可以扩大,那便是你们家族中的任何一个人,到现在,在一些营销关系或者利益关系上,大家都可以称为家人。所以我们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就像是一个石子投入水中引发的阵阵涟漪——以自我为中心,可以推及无穷远处。而在具体情景下的人际关系便是更为复杂。
也许在餐桌上我们是亲戚,但是如果我开了个商店,亲戚来买东西还是会明算账,这时我们便不再是亲戚,而是店主与顾客。虽然生活中也少不了“拿着用吧,不用给钱”之类的情景,但是那样大多是碍于面子,而不是真心的关系转换。因此亲戚之间虽然经常说“见外”,但是人们都盼着见外一点才好,不同人身份与利益角色是人际关系差异化的基础,更是乡村中时代奉行却无人打破的传承。
四、小结,恪守与发展并存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封建观念毕竟走向衰落,乡村中世代奉行与传承的各种制度也必将走向没落。但是,就像我们恪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样,老祖中传承下来的有些是不能丢的,因为这毕竟是中华精神依附的载体。恪守与发展并存,发扬自身与兼收并蓄共进,自我肯定与自我批评共行,中华文化批判地继承,乡村稳健振兴。
中华必将因此更加繁荣,伟大复兴也必将不日而至!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4
中国人为什么如此讲究长幼有序,为什么故土难离还要落叶归根,为什么是礼俗社会,为什么是熟人社会,为什么乡间重语言不重习字,为什么攀交情重关系不重权利和契约,为什么会形成单系(即父系)亲属原则,为什么这样的社会是皇权的发祥地,等等。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均有解读。
本书中,作者通过对很多日常社会现象思考,直击现象中蕴含的本质,并智慧地从本质中发现了规律。《乡土中国》在1947年出版,但这种观察方法和思考方法在70年后的今天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与此同时,中国社会的发展具有一惯性,乡土特征在现在仍然存在,理解这些特征,对分析现今社会现象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这本书内容很多,乡土内涵也十分广泛,下面我想主要从法院解决纠纷职能的视角出发,以五个问题为线索,简单介绍本书的部分内容。
一、乡土是什么
说到乡土社会,乡土性,我们会有一个下意识的印象,比如人情关系,家族制和家长制,熟人社会,礼治等等。这都是乡土的表现。我们在有一个这样的初始印象的基础上,在下面的思考中,可以简单地将乡土社会代入为农村,现代社会代入为城市。
二、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如何
谈及此问题,我们首先想到的可能是“无讼”“厌讼”。乡土社会是一种礼治社会,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要使每个人知礼,所以“子不教”成了“父之过”“师之惰”,儿子做了坏事,父亲得受处罚,甚至教师也难辞其咎,教得认真,子弟不会有坏的行为,这也是乡土社会中通行“连坐”的根据,打官司也就成了一种羞耻之事,表示教化不够。
在乡村里所谓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由德高望重、读书知礼的人主持调解,先把被调解的双方骂一顿,“这简直是丢我们村里的脸”,教训一番,有时候还得罚他们请一次客,这样的做法十分有效,双方时常就和解了。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就是说审案子的根本目的是使案件不再发生,乡村里的调解就是以此为目的的教化。
三、乡土社会的调解教化与现代社会的诉讼审判之别
中国社会在发展和改变,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吸收了很多西方观念和规则,在这样的背景下,乡土社会的调解教化与现代社会的诉讼审判有什么差别?原因是什么?
乡土社会里人是不流动的,是扎根于土地的。一个群体中,人与人之间以血缘为纽带,以夫妻关系为横轴,以父子孙关系为纵轴,以礼治为主要手段。现代社会里人是流动的,一个群体中,人与人之间是因完成某一项社会任务或目的结合在一起的,以契约为纽带,以法治为主要手段。刑罚的用意不再是“以儆效尤”,而是保护个人权利和社会安全。民法也不是在分辨是非,而是在厘定权利。比如合同关系中,一方违约,我们不能说他不讲诚信,没有教化,只能说他在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中选择了后者,可能因为后者对他来说利益更大。再举一个例子,妻子通奸,丈夫打伤了奸夫。在乡间这是理直气壮的,但是,通奸并不犯法,但故意伤害却有罪。这可能导致懂得一点法律知识的坏人,在乡间为非作恶,法律却还要保护他。费孝通在书里有这样一段话:“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如果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上面谈到,乡土社会是不流动的、扎根于土地的,现代社会是流动的、契约的。从这个角度来讲,民事案件中,婚姻、继承、物权、侵权等纠纷更具有乡土性,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公司、保险等商事纠纷更具有现代性。因此,强调调撤等非诉解决方法,可能区分不同的纠纷类型会更具有社会性的意义。
四、乡土性现在还仍然作用于我们的生活吗
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社会的诉讼审判方式可能存在不适之处,但那是70年前的`状态,现在很多农村农民也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更何况大量农民外出打工,已经融入到现代契约社会中去。那么第四个问题,乡土性现在还仍然作用于我们的生活吗?为了便于讨论,我们可以限定于婚姻家庭领域。
我在和其他法官讨论这个问题时,有人提到,他曾经到某较不发达地区任职办案,离婚率很高,很多人都是外出打工的农民,回家了就办理离婚,他认为这可能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副作用,家庭容易破裂,不像乡土社会那么稳定。我倒是认为这恰恰仍然是乡土性作用的结果。
家庭这个概念在人类学上是指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亲子为其机构,生育为其功能。但在任何文化中,家庭总是被赋予了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夫妇之间的合作并不因儿女长成而结束。尤其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庭也并不只限于父母子的三角亲子结构,而是父系氏族结构,五世同堂的家,可以包括五代之内所有父系方面的亲属。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具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这样的组织必须是长期延续的,不因个人的成长而分裂,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在这样的结构中,夫妻之间的富有激情的、易变的横轴是配轴,父子、婆媳间的稳定的、讲究服从的纵轴是主轴。这样的一种社群结构或者说生活习惯,落在刚才所说的夫妇二人外出打工的情形中,就可以解释为,纵轴缺失,仅依靠横轴支撑家庭的稳定,而横轴本身是激情的易变的。因此对于仍停留在乡土社会思想状态的农村夫妇,既没有纵轴支撑,也没有现代夫妻思想契合,富有责任感的横轴观,这样的婚姻破裂是可以解释的,很正常的。
五、《乡土中国》中的乡土
说完了这几个问题,让我们带着思考回到第一个问题,乡土是什么。从本书来看,解释乡土社会的一个关键概念是“差序格局”。费孝通指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与现代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的不同之处。在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中社会的道德体系的来源是宗教观念:人在神面前平等,且神对每个人都公道,所以道德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无差别而人人平等的。这跟墨家所提倡的“爱无等差”是类似的。但中国乡土社会遵循的道德体系是根据儒家孔子提出的“推己及人”,这就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一个道德体系,社会范围变成了一根根的私人联系,每个人与自己的关系决定着不同的道德对待,这种道德体系是有差别的,团体道德是缺乏的,换句话说就是道德标准缺乏普遍性,所以称作差序格局。刚才我们提到的调解、教化是差序格局的体现,夫妻和父子的横纵轴是差序格局的体现。群己之界限,公私之分别,都蕴含在差序格局之中。我们很难给乡土下个定义,但可以说,乡土社会的核心特征是作为潜在规则的礼治和作为外在形态的差序格局。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5
读完《乡土中国》后,有的章节涉及的话语、情形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因为自己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还是多多少少受到了乡土社会的影响。以下就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章节谈一下体会、感受。
第一节乡土本色中费老说过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一类的话已经成为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害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对于费老的观点我觉得应该分两个方面来分析。我觉得在费老那个年代乡土社会可以真正做到不需要法律,大家都彼此熟悉、信任,凡事只需要打个招呼就行。但是我认为画押、签字,特别是法律的产生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它能起到一种约束的作用,避免不必要矛盾的产生。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有好有坏。大家都产生了一种防备心理,即使是在农村。大家在谈及钱时也格外小心,借钱得写欠条。所以我觉得费老那句打个招呼就是应该视情况而定,小的事情可以不必见外,但谈及钱、物质方面的时候还是得按规矩办事,该怎样就怎样。这并不是一种见外的表现,而是现代社会的一种习惯,它已经渗透到了乡土社会,所以那种见外之类的想法也得改变一下了!
在我看来,土气并不是一个贬义词,恰恰相反它表现了乡村人的淳朴,善良。至少不会像城里人充斥着勾心斗角、为了自身的利益尔虞我诈。自以为穿上了名牌衣、名牌鞋、背著名牌包就高人一等。带着有色眼镜看乡里人,用土气乡巴佬之类的字眼讽刺他们,甚至是一种嘲笑的态度。特别是近年来大批的农民进城搞建筑,即所谓的农民工。他们起早贪黑、一砖一瓦筑高楼大夏。大厦完工后住进去的是城里人,他们只拿到自己凭苦力赚到的工钱。城里人的娱乐场所、娱乐设施也是农民工的杰作。试问城里人在玩的时候有没有想到农民工的辛苦,并反省自己对待农民工的态度,是不是会有一点惭愧呢?
第二节文字下乡,费老站在乡下人的立场上分析问题,为乡下人辩解,特别是在城里人说乡下人愚这点上,费老坚持着只是乡里人的知识不及人,并不是真的愚,并分析了原因环境的影响。这节中印象比较深的是乡里人的我呀和城里人的贵姓大名的对比,来说明乡土社会中人们是在熟人中生活的,人们都彼此相当熟悉,用声气辨人。而贵姓大名则反映一种陌生,就像现在的一些城里人,做邻居都几年了,甚至都没有打过招呼,更不用说交往。这一点,我觉得农村比较好,可以相互串门、唠嗑,真正体会到远亲不如近邻。
第三节文字再下乡中有两段话我特别喜欢,甚至做了摘抄。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这段话阐释了文化、历史的重要性,我们不该忘了历史。历史的经验教训对现在的我们仍有重大的启发,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必须了解中国的历史,历史的耻辱还是不能忘,这是事实,任何时候都不会改变,我们要做的就是铭记。另一段是时间的悠久是从谱系上说的,从每个人可能得到的经验说,却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同一戏台上演着同一的戏,这个班子里演员所需记得的,也只有一套戏文。他们个别的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需不断积累,只需老是保存。这段话很符合乡土社会的特点,历世不移,人在熟人、熟悉的地方中长大,面对所要解决的事情也大同小异,凭借前辈的经验就可以解决,不需要个人绞尽脑汁去想,去创新。这就是乡土社会,不为人先,不为人后,循规蹈矩,个人觉得这种社会挺好的,很平静、安逸。
第四节差序格局主要围绕私展开,并指出了私也是有根源的!在费老看来,不只是乡下人,就是所谓的城里人都患有私的毛病。一说是公家的,自私心就取代了公德心。费老这里说的私的问题是群己、人我的界限是怎样划分的'问题,我们传统的划法和西洋是不同的。在西洋,团体的划分是有明显的界限的,而在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是具有伸缩能力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发生变化。所以人们会以自我为中心,不断地扩大圈子,把自己推出去,由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
第十二节血缘与地缘中费老提及了自己的一项调查,并提出了自己的假设大概先得有了土地,才能在血缘网中生根。这个应该是因地而异的。比如有些地区的女子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乡,让男方入赘,男方很容易就成为了村中人。并没有书中说的那么难!亲属尽管再亲密,究竟是体外之己,所以钱上往来最好不要涉及亲戚。这就是所谓的亲兄弟还得明算账,谈钱伤和气。人都是经济人,所作所为大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毕竟无私的人是少有的、罕见的。所以说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亲属之间谈生意、做买卖老是怪怪的,担心利益的分配不公,最后亲戚也做不成。
第十四节从欲望到需要中描述的乡土社会非常简单,人们只需要靠经验、传统去生活就够了,每个人的欲望常是符合人类生存条件的。因为是乡土社会,社会变化的速度非常慢,环境也不会有多大的变化,人们面对的问题大同小异,生活方式也大致相同,所以由祖祖辈辈不断积累下来的经验对于人们是非常重要的,它就像是指向标,指引着人们一步一步前进,它已经为人们规划了人生,普通平凡的村民从出生到死亡都沿着这条路径走,绝对是可以安稳度过一生的。那么可不可以说乡土社会中人们的欲望是符合实际的,它与现代社会人们口中的欲望不是一个性质呢?
我个人觉得乡土社会比较适合甘于平淡、渴望安稳生活的人去居住,生活中不会有多大的起伏,就那样平平庸庸过一生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费老的这本《乡土中国》主要以乡土社会为主线展开,在阐述乡土社会的某些性质时会将城市与乡村进行对比、在写差序格局时将西洋团体和乡土的社会结构进行对比来更好的说明问题。同时站在乡下人的立场上分析问题,间接地批评了城里人对乡下人的那种不屑的态度或者是对乡下人的讽刺、不尊重。这个对我们现在的社会也是有启发作用的,我们应该学会反省。
作为一名学生,要写出深刻的体会、以社会学的视角分析问题有一些难度,加之随着社会的发展,乡土社会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所以在读《乡土中国》时难免会遇到一些自己不理解甚至是完全不懂的文段,最难理解的就是差序格局。虽然写的读后感只是一些皮毛,但这本书确实让自己受益匪浅,它描述的乡土社会与我们村有类似的地方,更多地还是不同,所以是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6
中国,飞速发育中的古老国度,传统与现代在交融,青铜与碳纤在碰撞,道德这个东道主也在与远道而来的制度相互切磋。中国的文化源远流长,不断推陈出新,但骨子里还是有永远不会褪去的东西——乡土。中央电视台有一部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创造了中国电视剧都难以企及的收视狂潮,其中除了美食的诱惑,更多的,是庞大的外出人口对家的味道的怀念,家在舌尖上,家在被褥间,家在笔墨里,正如费孝通老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的前言中写道:“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据费孝通先生所言,中国国家结构的基层便是乡土,构成这个国家的最下一层维系纽带,正是乡土性,乡既不是特指乡下,土也非土头土脑,而是一种情感,一种牵连,是人与土地有着关于生死存亡的不可分割的联系,重土思安,故土难离。中国在传统上是一个漫长历史的农业国家,几千年来,家乡的土地对中国人来说就是饭碗,就是生存,游子在外,飘零无根,终归要站在家的土地上,挥起锄把,才算务了本业。长久下来,土地对人的影响越来越深入,越来越全面,渐渐地流入到中国人的血液中和骨髓中,成为一种思维方式,一种文化,于是,中国人开始离不开故乡的泥土,所有中国人的心都被牢牢留置在屋外的土地上,因而,中华民族的性格中加入了深厚的安稳情节,中庸的处世之道,渊远的文明流传,安定的人生追求,中国人于是有了深深的乡土气息。
自然条件与家族观念决定了中国的基本聚落形式——农村,是一个内向的,封闭性的完整聚居环境,其中的每一户人家存在实际或理论上,或多或少的某种关系,这是亲密而纯粹的,邻里之间保持着基于善意的密切关系,这种人际关系的味道是乡土的;而现今更多人迁入城市,特别是超大型城市的高层建筑居住,一个个水泥的方格分割了人与人之间空间上的距离,也分割了心理的联系,按费孝通先生的说法,现在的人更类似于村与村之间的关系,相互隔绝并且相互孤立,带有天然的排斥性,在外孤独,在内又缺乏相互支持,最常见的聚居单位是一家三口,自我中心和人际冷漠也就不难解释了,这种人际关系的味道是钢铁的`。乡土社会与之不同,虽然村与村之间相互隔绝独立存在,但在内部有足够的交流和相互支持,村落得以建立,最初的一批创始人必然相互存在高度的信任,这种信任和心理的亲近随着繁衍而延续,人与人之间存在某种天然的相对熟悉,经过数代的延续,就成为一地的故土感情,这造成了人与人、村落与村落的差异,乡土味与钢铁味的差异,也造就了中国人的代代乡愁
时代在发展,社会的每一个方面都在变化,有些变化是进步,而有些变化则很难界定其性质。如费孝通先生提及的,钢铁的城里人看乡土的村落人,会因为其文化认知的相对不足而以为其“愚”,相应的,乡土的村落人眼中,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钢铁的城里人,因为基本生存能力的相对缺失,也是“愚”的,这是时间推移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乡土与城市的分歧,在起点,整个中国都是乡土的,是真正的乡土中国,而逐渐的,城市中国出现了,并且与乡土中国向不同的方向在发展。在乡土中国,封建礼教的遗存,家族体系的残影,既束缚着这片土地上的人,也是其完整精神结构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维系男女关系的都不仅仅是生殖与繁衍的需要,更多的是了解,同样的,维持整个人际关系体系的同样是了解,相互了解与共同认识,传统儒家观念和道德伦理是同一片乡土上的人们接受同一种意识的基础。乡土社会是靠最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和思考来配合个人之间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存和熟悉的,使人感觉到是自然的。只有生死于斯的人群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人际关系和共同思维,其中各个人之间有着高度的了解,这一切就是乡土观念和乡土情怀,其中最大的离心力,只不过是人的个体差异和必然的性别区分而已。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提及了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即冲突决定存在,生命的过程存在于克服阻碍之上,但乡土中国并不认同这一点,或者说传统中国并不认同这一点,在中国几千年的处世哲学中,和谐稳定永远是第一位的,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和优先等级远远高于个性的突破和个人的满足,整个社会体系在遏制破坏秩序和稳定的因素时能够爆发难以想象的强大凝聚力,或许这是一种对进步的阻碍力量,但这也是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原因。
中国现在正在全力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这是应该的,科学的,也是社会进步的需要,历史前进的必然,但就传统而言,乡土中国是一个人治的社会,这种人治并不停留在表面的个人集权和羊群效应上,在掌权者头上是舆论,连天子都不敢轻易冒天下之大不韪,而舆论的头上是道德,是伦理纲常,费孝通认为这种人治其实是一种礼治,根据礼仪和道德来实现法律的约束力。道德与法律,有时候需要面临取舍,但我认为更好的结果应该是融合,海洋法系的种种无奈已经表明了完全条文的法治是苍白的,而封建社会的最终崩溃也说明完全唯心的礼治是无力的,法律的严谨与公正保证了人格的平等,而道德发展的继承性与渐进性保证了社会进步的稳健。
时至今日,城市化成为中国发展不可阻挡的浪潮,但乡村仍是中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乡土的情怀则是中国人心中永远无法抹去的柔软部分,既包括对天然熟悉的故土的怀念,也包括对那一种思维逻辑的认同,那一份敏感的不可触碰。这是中国的现实,也是中国的特色,中国要发展,不可能牺牲甚至舍弃关于乡土的这一份,无论是政策,还是感情。未来,无论是探索进一步加快城市化的建设进程,还是发展有着更旺盛生命力的新农村,费孝通先生的这一部《乡土中国》,和它所引发的对乡土的思考,都有着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值得熟读和深思。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7
时常在不经意间触发思乡的情感。这情感恰如量好且又贪醉的人独饮一坛好酒一样,醉人、人醉的,只存乎于虚无缥缈的梦呓里。那种形同酒后跟接而来的感觉,多年来伴随着我置身在这迷惘、嘈杂的城市中,时隐时现,回味悠远。
好酒的人贪杯,好读的人痴书。我对《乡土中国》的痴,若不是同样有染的人,根本就无法体会到那种难以言说的妙趣来。作为对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一种特具体系的分析,乡土中国在费孝通先生笔下被概念化、抽象化、结构化,从而从整体上构建了一个理念中的社会。或许是因城市生活的曲折纷扰,也怪自己当年没有留下什么值得回想的文字,曾经对乡土乡情的那份狂热,如今随着时日风尘的洗刷,已慢慢模糊淡远;现在搜寻出来的一页页残存的记忆,仍旧借以惦念着那片纯净的乡土,已然成了自己守望宁静的世外桃源,只能相见于记忆的残影当中。而读过《乡土中国》,对中国乡村社会有了一番深刻地理解,从而不再局限于脑海中仅有的人和曾经发生的事。
费老先生在序言中提到:这算不得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尝试什么呢?尝试回答他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是个怎样的社会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宏大,未免让我们有点摸不清头绪。在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乡村占了很大的比重,广阔的地域形成了风格迥异的地方特色,不管是塞外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还是江南的"小桥流水人家",要想将乡土社会中的种种现象抽象概括出来也绝非易事。正因如此,《乡土中国》从社会的基础、结构和秩序三个方面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抽象和概括出包含在具体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一种特有的体系,支配着生活的各个方面。
一、中国社会的基础——乡土本色
所谓"乡土本色",是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一些本质性的特征和属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对于国人的概念不仅是记录着一串串脚印的印泥,也不是远洋海外,家中老人在行李中包裹的一抔乡土。乡土性是中国人流淌在血脉中的神圣感,几千年农业国家的思想影响至今,在国人身上根深蒂固。在乡土社会中人和空间的关系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不流动,因为"直接靠农业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方法,靠土地为生的人离不开土地,以土地形成了人们居住的环境、形成了家庭,从而形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单元——乡村。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则是孤立和隔膜,但这种"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中国不同于美国是以单个家庭为单位的,"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整体上看,乡土社会最大的特征便是熟悉,或者称之为"gemeinschaft""有机团结""礼俗社会".作为中国社会的最基本的属性,乡土性植根于每个中国人的生活中,在中国城市化、现代化的潮流中,不少人离开了乡土,但"土气"未改。生于斯,长于斯,虽然安土重迁的观念淡化,但心中对那片故土的怀念永远不曾淡去。
二、中国社会的结构——差序格局
中国社会的乡土性造就了中国人独特的"私"的个性。几千年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孕育而成的'乡土社会,其基本结构特征也正是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以血缘关系联结成的社会网络中,社会关系就如同丢石头所形成的同心圆波纹,如此,人便有远近亲疏之别,权利义务关系也就不同。我们平时所说的"自家人"可以把亲热之人都拉进来,既包括自己的家庭、家族、亲戚,又包括同村、同乡、同地区。这样,"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是公的",于是养成了中国人独特的"私"的个性。社会关系是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交往范围的扩大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成为一缕缕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此,在社会交往中形成了重人情、重关系、重圈子的独特形态。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是因为这种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改变。
三、中国社会的秩序——礼治社会
乡土社会的治理方式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所谓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于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援引规范的性质。无疑,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礼治为要,法治是那种酷吏才做的事,礼治成为治国理政的蓝图,为历代圣贤所推崇,并常以"礼仪之邦"来自居。礼是什么?礼首先是一种传统,这样一来,即使号称"天子"的人也得尊"礼",改变它是不可以的。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在乡土中国,礼治是很有效的。而今,现代社会有了现代化的追求,乡土文明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法律已与生活息息相关,法治社会进程全面推进。而法治是管理国家的,德治是教化民众的,道德修养的提高可以全面改善个人素质,减少犯罪,无论是治国还是治家,惩罚都不是目的,求善才是真知。
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时代的发展和变迁,又让"城"与"乡"彼此映照。乡土重建面临的难题在于乡村的空置与落寞,老弱病残根本无法(也不应该)负担起被青壮年们遗落在乡土上的重任。从而,乡土社会早已开始嬗变。她会走向何处,是不是还能安宁如初?我已迷失在我的乡村印象中。但我宁愿这样迷失着,一直迷失在不迷失的记忆里。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8
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主要看到两条线索,一是定位中华本土文化,二是看待外来文化。在世界全球化的今天,《乡土中国》无疑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既要反对崇洋媚外,又要反对盲目排外,立足本土文化,正确看待外来文化的影响,之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我为本,为我所用”。此书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私人关系的道德、家族、礼制等方面,由表至里,浅至深层层剖析中国乡土社会。
此书的精华所在,及影响我最深的,无疑是一个“土”字。中国社会未完全意义上摆脱自己的乡土性,本人也觉得无需改变,乡土一次或许与中国现代化的道路些许有些相悖,但是“乡土”,是我国如此本色。
全书有目录十一,我选下对我影响深刻的内容做出自己的见解,详如下:
一、土的重要性: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中国是农业大国,大河文明的滋养下,中国的农业很早以前便领先于世界。而农业的根基在于土,中国人离不开土,就像孩子离不开母亲的道理一样,正是这片神州大地,孕育着代代炎黄子孙。家立于土之上,国也立于土之上,土为我们所居,是一个大概念的家,由此而生“生于斯,死于斯”中国自古有“落叶归根”一说,人死后,总要把尸骨带回出生地安葬,“一生取给于这块泥土,死了,骨肉还得回入这块泥土。”此观念一直影响着我们,当代,四面八方的农民放下锄头,来到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谋生,成为农民工,赚的钱不是为了在城市买套房子安居在此,更多的是吧钱寄回老家建房子,就算在城里有什么不测,家人也要千方百计把在外打工的人送回老家。
二、聚而居: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以村与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出于农业原因,乡下有大大小小的聚居地,说也奇怪,中国习于聚居,但是孤立和隔阂是明显存在的,大家在同一个村子里,生活在彼此熟悉的环境中,把信任和深度交往局限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放眼到都市中这样的生活圈子由一村缩小到一家,在高楼大厦中,门对门的两户家庭可以说是几乎“老死不相往来的”。再者,中国虽然地大,但是人口都集中在个发达地区,形成人口的`过于集中,人就不得不聚而居了,此情况多为都市所有。而美国乡下则很少出现聚居现象,美国人少地多,个人家庭自成单位,独来独往。我想美国等西方国家国民的冒险,个别负责精神也是由此而来的吧。
三、乡下人的“愚”: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土”也成了骂人的名词。乡里人到了城市不会看红路灯和城里人到乡下分辨不出包谷和麦子的道理是一样的,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国家处于各种原因,人为性的把人们划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除了户口上的区别,农民和城市人世无差别的。只是因为硬件软件上的差异导致农村人接受知识的机会比城里人弱,导致他们知识不及人。习惯性地把乡下人称为“文盲”,不能是“愚”的表现,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乡土社会不用文字,“用另一句话来说,他们生活上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在社会学上我们称之作Face、to、face、group,直译起来是面对面的社群。”于是他们不习惯用“间接地说话—文字”。就算如此理解,乡人还是被戴上愚的帽子。,乡下人和城里人总会受到不同的待遇,前者总充当弱势群体角色,如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责任事故发生后政府“全力调查”后找出相关“责任人员”—8名无牌烧焊的农民工!因为所谓的“愚”,没有足够的维权意识,这八名农民工被“光荣”推上负责人的位置,成为民符其实的代罪羔羊。而相关的工程负责人,那些批准无牌作业的领导班子,责任人在?他们当然是聪明的,把责任推卸地一干二净,但这聪明明显是道德败坏恶心的产物。在孩子身上,这种不公平也是明显存在的,有些城里,政府会建立农民工子女学校,此做法有利也有弊。特意建立的农民工子女学校,可以方便管理,也有利于孩子的安全问题,这是对待留守儿童问题的较好做法。由于城乡孩子受教育的起点不同,分开学校有利于安排学习进度,但是这人为地分割会使孩子从小形成“我很城里人不同”的思维。其实大家都是平等的,认为乡里孩子“愚”学习能力不如城里孩子,人为地分割在某种程度来说,是一种危害。
四、无讼
“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在中国这个乡土社会里,教化总是取代折狱,打官司在村人眼里是一件不光彩的事,除非非不得已,否则都不会对簿公堂。中国传统崇尚“礼制”非“法制”,以礼为先,法制传播受传统中国社会的文化影响。像在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中,秋菊为“讨个说法”把村长告上市的法院,在村里人看来,秋菊是可鄙的,根本无人理解秋菊的做法,最后秋菊赢得了官司,却输掉了中国千百年来形成的人情世故文化。中国传统文法与现代法制形成的矛盾,非一日之时可以解决。“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由此可见,要让法制深入人心,并非要盲目照搬国外法律条文,而要结合中国的传统文化,人情世故,灵活变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让法律被人们所服膺。
通过对《乡土中国》的阅读,让我了解到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更好地认识到我们所处的位置,定位于中国本土趋势,更好地展视未来。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9
初次接触《乡土中国》这本书是于高三备考阶段。语文老师在分析以该书为背景的题目时联想到了过去的乡下生活,在他描述的那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童年环境中,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产生了巨大的好奇,奈何时间原因,至此才得以读毕。
我自小就知道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我还知道中国人克己尚礼讲求交情,我知道中国人崇尚传统……读完此书,我终于明白了这些问题的根源所在。
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与“差序格局”密切相关。在差序格局下,团体的界限并不清晰,无论是在亲属关系还是地缘关系中,团体以个人为中心,其覆盖的范围是任意的。作者在原文中提到“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力而没有义务了。”这说的就很恰当,不然人民公社“大包干”最后是怎么失败的,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是怎么成功的?一个是降低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人们知道干多干少都有政府给的同样饭碗时,那干与不干就没有质的区别,故索性选择后者;另一个则提高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明白了干得多自己就得的利润多,自己获利大时,有谁不想多干呢。
说明中国人从“私”的角度出发的还有一点:古人崇尚克己、慎独等这样的修身准则。这些准则的出发点是自身而不是别人,主要是强调对自己的约束,通过完善自身的品质品德来影响教化他人。说到教化,那还要提到中国的“尚礼”。礼既不等于道德,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对人的约束;更不等于法律,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作为一种传统,礼并不是简简单单用文字传承,而是祖祖辈辈通过讲话、行为甚至是一些特殊的表情传达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中国依然很多乡下人还是文盲。“生于斯,死于斯”,很多人生活的社会是“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他们彼此都很熟,不需要什么特定的文字进行信息传递,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其本身也是存在缺陷的,能传达的情意也是有限的。所以改善文盲率还是很困难的,这也就造成了文盲率始终不能降至为零的原因。
最后我想说,作者以深厚的理论知识作为支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浓浓的乡土气息,在我读罢顿感一份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我体会到了乡土所造成的对我们民族的“束缚”:当人与人发现同为老乡时,我们之间没有了距离感;当人与人交往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着作为中国人的独特品质;当人与人交流过程中,可能一个动作就心领神会……这就是我们的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0
乡土中国,听着就具有年代感,这本书也成为了一本高中生必读读物。那么乡土中国到底研究的是什么呢?它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研究了过去的耕种方式,生活方式等。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着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从三皇到五帝,从神农氏尝百草到贾思勰的《氾胜之书》农业成为了人们一直都在突破的领域,成就著作也数不胜数。
乡土本色,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想吐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图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在当时,指出中国社会已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但正在向社会化,现代化迈进。
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嵌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土性是因为不流动而,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治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治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对于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这里上班,只是知时上的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
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记事很崇拜和记录帝王时间,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
差序格局对不上,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核心起得迟为了更好地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是作者认为作为中国核心文化的儒家文化是孔子开始,这种人论及是社会差序格局的渊源,作者进一步只说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诗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四人的道德滴血,中国人的私信特别重,作者似乎对于儒家,重人伦强调,孝悌准备的一套道德主张是颇有微词的比较推崇西方的团体意识。作者在文中间润德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应值得一看所示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绳索。作者显然认为,这种伸缩是不公平不中意的作者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只是希望能将全力澳门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今天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1
最近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著作中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是当时农村社会的一个缩影。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通过阅读这本书,可以了解中国农村变迁之前的样貌。
本书一共十四篇,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利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深度剖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
首先是乡土本色,“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个“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其一,“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其二,不流动性。其三,熟人社会。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村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的安稳生活,以至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的社会,这才是“乡土社会”“乡土”的原因。
接下来是文字下乡,“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社会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费先生说,文字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存在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间隔,在乡土社会中,人们的相处之间有着自己的“行话”,有着“无言胜似有言”的效果,乡土社会中的.文盲体现了乡土社会的本质,乡下人是没有文字需要的。
在差序格局中,作者把当时的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就像捆火柴一样绑在一起,而中国则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具有伸缩的能力,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而西方的就是权力问题,作者说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个差序,也就是伦。
后面作者还讲到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在乡土中国中,长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能是唯命是从。最后作者讲到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名实之间的距离随着社会变迁的快速发展而增加,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变迁的速率是很慢的。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断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的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不了解,《乡土中国》帮助我对中国的传统乡村社会有了一定的了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2
初读《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只对先生所提观点一百个不赞同。先生在两篇文章中分别从“时间阻隔”和“空间阻隔”两个角度论述了乡土社会背景下的中国农村没有推行“文字下乡”的需要,原因是在“面对面的社群”中无需文字就可以很好的交流和生活,文字的使用不但无意义更有可能画蛇添足。先生的论据是在以土地为生存基础的中国农村,人们的生活是相对固定和封闭的,经验和文化的传承完全可以通过“口口相传”实现。看到这些,我心中却有无数个反驳的理由。我虽不赞同“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仍然相信“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识字读书是帮助人们脑洞大开的重要途径。只因封闭无需识字其结果岂不是更加封闭。思来想去,感觉唯一能让我尚且接收书中观点的理由就是“时代不同,观念不同”。而先生在书中的观点也是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的探索性开拓。正如在84年图书重刊时先生所言,“这本书最初出版之后,一搁已有三十七年。......我愿意把这不成熟的'果实贡献给新的一代年轻人。”
然而,作为一部社会学著作,我认为《乡土中国》必有它的独特价值。所以再读,而细读之后确实让我眼前一亮,不得不感叹先生思想的前瞻性和观点的独特性。
诚然,在当代社会,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文字和文化学习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科技高度发达的现代中国,文化学习是农村提高生产力的必由之路。然而,在40年代末期的中国,在那时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背景下,农村文化普及或许真的没有土壤。所以,正如先生提出的结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而现在中国社会“基层变化”也正为“文字下乡”提供了条件,使“文字下乡”成为了必须。而先生在70年前提出如此观点真的是太有前瞻性。
先生的另一个观点是“......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这个观点的明智在于它提倡的是“因地制宜”和“因材施教”。真正考虑到受众特点的教学才能使学习发挥最大的作用,而不只是局限于形式化的学习。由此推广到我们的对外汉语教学,考虑到不同国家学习者的不同特点的教学才是真正科学的教学。也许这就是汉语教学进一步国别化细化的需要。推而广之,对于我们自身的学习也是如此,真正适合我们、可以提高我们自身能力的学习才是有意义的,而不是为了学习学习。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3
当我用费老的视角观察世界和思考某些问题时,一些难懂的问题顿时就有了解答。当中感触最深的便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忘初心。
如果没有费老的点拨,也许我会认为初心是根本而非目的,是起点也是终点。一个人不是为了目的而活,而是为了追求幸福和美满而有了目的。不忘初心,不是为了某个目的而起了偏执之意,而是要我们始终记得出发的目的是这份初心。
当然这也没有错。但当我问起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坚守一份初心的时候,我有了新的解答。那是因为,我生来就扎根在这个历史上乃至当今社会仍有面朝黄土背朝天下地耕种插秧的乡下人的土地。是因为我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在中国人眼里,就是土地,那就是家。国家,在中国人眼里不是一个country这么简单,那是因为中国人觉得有家才有国。这时候初心一个词变得宏阔起来。它撑起来的是一个民族爱国的精神,扎下去的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深根。这是第一个点。
同时,初心也是我们的源。书中说,归根结底,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中国》这本书始终在将乡土社会和后现代社会作比较。春节晚会中有一小品,讲的是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的轶事,其中一句话打动了我——“谁从前还不是个乡下人”。没有错的。现代社会中的城市无疑是从乡村发展而来,多少人外出打拼为了家里人能过上好日子,反倒在过上好日子时忘了自己最初的样子,忘了源头,忘了出发时的初心。反观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保持着那种不抬头就能走到目的地、不指名道姓只听声音就能知道是谁的熟悉感,他们有着自然而然的信任感,有规矩,无需法律框定,是有机的结合。相比现代社会更多发生的是陌生人的聚集,我们反而需要一部部法律去保持秩序,需要一张张契约去建立信任,是机械的结合。这说明乡土社会是自然的、基础的,任何一个人的成长都必然存在于一个环境中,而这个环境的根就是乡土社会。乡土就是根本,这便是我们要保持初心的理由。
有了乡土,自然就有了乡情。想通了这个,也就能明白四川的朋友吃着火锅激动到流泪,漯河的朋友爱吃双汇火腿肠,东北的朋友看到冬日的大雪想念亲人……书里说,治水土不服要用家乡的一捧土煮汤喝;余光中的《乡愁》,句句道着乡情的重量。中国人自始至终是心向家的,不论年少时是想飞多远多高,最终着陆的地方都是原来那个家。
如今,我等西交学子扎根大西北,在这西北地区教育之高峰埋头苦学、精益求精,便是坚守我们怀中的一份初心。《乡土中国》带给我的不仅仅是面对人生问题的新解答,也是看待世界的一份宽容和坚定。
前路漫漫,我将怀揣西交学子的那份青春的热忱与赤诚,答好人生中的每一份答卷。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4
费孝通老先生著述的《乡土中国》,篇幅短小精悍,文字饱含深思,读来使人受益匪浅。文中讲述的乡土中国,并不是中国社会的具体素描,而是包含在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色体系,支配着中国传统文化、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本书开篇一句话,便揭示了中国社会的特性,这样的特性是由中国千年历史发展决定的。
中国是具有五千年历史的农业大国,中国人过着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像植物一样在一个地方扎根,在悠长的岁月里,熟悉环境、养成习性,世世代代互相传递经验、互相学习,最终形成中国文化。
在《文字下乡》一篇中,作者讲到现代社会对乡下人“愚”的固有认识。实际上,“愚”是智力问题,而乡下人真正的问题是“文盲”,即知识问题,这两个问题并不相同。知识的欠缺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导致的。作为面对面社群,乡下人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空间阻隔和时间阻隔小,比起对文法和艺术要求高且意义不完善的文字,直接接触的语言更胜一筹。简言之,需要决定存在。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乡下人的“愚”是不恰当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工具且有缺陷,其表情达意的功效是有限的。作者也指出,只有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本文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差序格局”的概念。差序格局是我国社会的基层机构。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作者做出了精辟的比喻,差序格局就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而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他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与之不同的西洋格局,是团体格局,像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
中国人在相似的环境中有着相似的经历,接触和使用同一象征,因而在象征上附着了同一意义。他们代代相传,创造、学习和记忆社会共同的经验。文化正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经验。社会结构格局决定社会特有的文化。在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里,“伦”即差序,私人联系中维系着孝、悌、忠、信的道德要素,要求克己复礼、推己及人。而中国社会中“攀关系、讲人情”的社会文化现象与差序格局也是息息相关的。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等方面展开叙述,介绍了一个“乡土本色”的中国,分析了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这本书具有高度的理论素养和洞察力,极富乡土气息,让我感触良多,能更好地认识和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5
组成中国社会成员最广大的群体就是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是几千年来中国农民给我们留下的刻板印象。近几年中国政治提出注重三农问题。农民、农村、农业开始受到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虽然很多方面大家都在重视三农问题,但真正关注整个乡土风情人文理论性的知识探讨并不多。
《乡土中国》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呕心沥血之作。它不仅是一本理论性的乡土风情生活著作,也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之一。可供社会学工作或教学、研究者参考。
费孝通教授一生行行重行行,实地调查和考察总结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模式,写下了诸多不朽篇章。其中不乏许多名篇,它们给中国社会主义农村建设提供了许多参考意见。
费孝通教授的一生并不是传奇的一生,但却做出了不朽的成绩。1933年费孝通教授考入清华大学社会学及人类学系,获硕士学位。1936年秋入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攻读人类学,获哲学博士学位。后来在许多大学从事教学、研究的工作。作为社会活动家,费教授曾担任民盟中央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务。看来他不仅在文学界和社会界有着非凡的成绩,在政治上也有所作为。
《乡土中国》第一段开篇就给我们谈到了乡土本色这一概念。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农民群众在社会成员中占非常大的一个比例。这样,中国社会在某一特定说法下就是乡土社会,中国社会的性质就带有乡土性。乡土本色似乎是纯朴,自然的代名词。
虽然费孝通先生在2005年去逝,但他在晚年依然有高的学术成就。晚年的费孝通提出了一个新的名词“文化自觉”。“文化自觉”是费老第一次明确提出的,看法的提出旨在提醒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的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的趋向。
然而许多国人却没能明白费老的良苦用心,我们更应该从《乡土风情》的字里行间领悟这个时代所需要我们明白的东西、
“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却有着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有读者在看完费老的《乡土风情》文字风格后,写下了这样的评论。自然、通俗是费老一贯的叙事风格,在阅读中我们可以学到许多写作的方法。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6
这是作品的整个讨论,前者为“书”的印象是,有很多故事,有情节。今天是这本书的纸张类型的第一次接触,在这个陌生的推理,实在太难看了。它的每一个字可以理解,因此,只有最冷静的思考在里面平静的时间阅读。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一本书只读一次收获不够的,有重读的前几章,发现一个框架,还可以与作者的写作整本书的意图分析相结合,要表达的意思这句话的`,因此,对于现在的小学,我也只能算做在书说话的一切。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生活是否有作用研究本就已经很难论说,但作者可以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一个孩子形成对比分析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的人因为一些无知受到人们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很多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以及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实存在没有企业根据。城里孩子学习学得好成绩高,但捕蚱蜢不如乡下教育孩子,这都是一种平等的,文字在乡下不如在城里普及就像城里人不懂农家科技知识都是一样是很自然的。于是教师要想实现文字下乡,文字在乡下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就要不断加快经济转型,充分而有力。
无论是立足之本的讨论,或从实际出发,中国是一个“原生”的国家,一个憨厚,用黄土样的国家性质的成分。中国人自己有一种“土气”,平静,诚实,没有心计,中国人含蓄,他们所面临的困难,首先想到的是“自我否定”,继承了这一传统,在当地社会,传承至今。
曾经的乡土特色社会主义已经不复存在,正逐渐向着“浮士德式发展”。在当今我们中国,许多企业新型教育思想进行冲击着就有的传统,这是一个乡土社会工作面临的机遇,保持就有的优良传统的同时通过吸收新的文化,加快产业转型,这是当务之急。
根据作者对礼治的定义,中国社会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和谐社会,一直被视为主流,德法协调。正是因为礼治思想的准则,法律才是现代社会的象征,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它并没有道德观念那么流行。笔者认为人的统治有时可以达到法治的效果,这是人的统治具有悬念和惩罚的灵活功能。
一般来说,中国人是安定的,道德的,有秩序的。他们的思想深深扎根于日常生活中。他们总是想要播种。他们只能用一个“i”来认同自己。作者说,这本书不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数量很合理。它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中国社会,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也提醒我们要像土壤一样清楚自己的身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7
《乡土中国》的主要内容来源于费孝通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内容。这本薄书显然谈不上是鸿篇巨作,只针对一个主题分了十几个篇章阐述观点。
感觉当时30多岁的费孝通无论在思路观点,还是研究学问本身,已经相当成熟。这本书直到现在来看,依然感觉很有道理。
费孝通在序言里讲到,乡土中国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全书整体来看,乡土中国不只是说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乡土中国》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以及这种结构和性格成因的分析。
熟的关系是不能谈钱的,所以走很远也要去集市这么个环境下去交易,或者让外来人当商业媒介。没有血缘(换成其他“缘”也类似)关系,外来人很难融入乡土环境。
乡土的人际关系形态上孤立隔膜,本质上却一点不孤独,相比之下城市的人际关系,形态上倒是很紧密,本质上却是异常孤独的。法律、道德约束人,在中国最能约束人的非“礼教”莫属,能量要强大百倍。
倒是有一点,原来男女不讲爱,不讲私情,讲的是三纲五常,忠孝义悌,君臣父子的纪律,追求的是有利于家庭团结的效率,好打造事业共同体,夫妻间关系淡漠是常规。如今受西方观点影响较多,开化不少,男男女女的,好关系既是伙伴,也讲情爱,一年中情人节也得一中一洋两个。
.还有一点,原来的'家族概念淡了,大型家族也越来越少,有些形式上还有,但长老的乏力,只是年龄大但发挥不出族长的权威功能。但那些还能保持家族规格的,家族及其家族成员的事业就能绵延与成就。随了西方观点的夫妻小家庭成了当前社会的主角,尤其在城市中。
书是分节点分析,便于理解便于阅读,十四个节点合起来,又是个完整的社会脉络。乡土中国换个说法其实就是传统中国,是我们今天这个中国的逻辑前提。中国的社会脉络,长久以来都是如此的,感觉长久以后大概也还会是这样的。
当然,伴随环境的变迁和历史的演进,显然感到乡土中国的变化,可是,有更多根深蒂固的东西烙在文化中,不易改变。乡土中国只是四季的转化,而不是时代的变更。
所以本书的参考意义应该会是极其长久的。读此书,再联系生活的实际,便能理解许多世道、许多相处的章法。几千来来,文化未曾断过,也还将绵延下去。大家都是不能置身事外,而得感同身受的观世、处世。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8
我们是不是经常给一些国家或是民族贴上标签?比如战斗民族俄罗斯、开挂民族印度。而当谈到我们自己的标签时,知乎上的一个答案很有趣。我们天生爱种菜。我们的外交官在非洲大使馆种菜,维和部队自己种菜,中国小区的周边空地也常常变为菜地。
正是看到这个答案,深感认同,我才开始阅读《乡土中国》。费孝通老先生所作的《乡土中国》是人文社科经典之一。对当今中国社会、人际关系、人文有很重要的启示价值。
一、为了生存而追求稳定:传统社会中,中国人耕地劳作,靠地吃饭,安土重迁。所以我们抗拒流动性而追求稳定性,在我们找工作,找对象时,长辈们是不是对我们说的都有稳定性呢?
二、稳定造就熟人社会:在我们拜访亲戚,邻居的时候,敲门。主人问:“谁啊?”经常听到这样的答案:“我。”熟人社会里,我们可以让对方用声音判断我是谁。
三、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差异格局:我们在介绍一个人时会说他是我朋友、我同学,强调这个人与我们的关系。这种关系用费先生的比喻来说,一个人是水波圈的中心,其他人根据和这个人的亲疏程度分别分布在一层一层圈的不同圈层上。根据势力的强弱,这个圈可伸缩自如。比如在《红楼梦》中的贾家大院宏盛时能有关系的亲戚都攀关系。而当后来衰败时。只剩下几个人,所以中国人常说,世态炎凉。
四、礼崩乐坏,无所适从
在这样的熟人关系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靠传统来维持的。人们之间的行为准则,是上几辈所留下来的',你不用去思考为什么,只需照做就是了,这就是传统。而在现今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是无法维持的。所以出现了很多礼崩乐坏的现象。其实这说明有些传统的确不适合当今社会。
我们每个人都有农耕社会的文化基因,同时又接受了现代教育,民主意识、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人们之间的观念差异很大。我们和社会一样矛盾。
五、两性关系
“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一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恋爱是追求这种企图并不以实用为目的,是生活经验的创造,也可以是生命意义的创造。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这是费老先生对两性关系的一种畅想,但他也知道,在传统社会中,这种关系是不可能存在的。传统社会更提倡两性关系是一种被安排的、不必发生激烈情感的关系。即是“包办婚姻”。
这些都让我对传统社会有了很深刻的了解,在我的脑中形成了目前中国人很多行为的原因,很有时代价值和借鉴意义。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9
看《南北中国》的时候在文献综述部分多次看到《乡土中国》,国庆假期就找来看了看。
要不是里面有些词语现在不大用了(比如西洋),很难想象这是将近一百年前写的书。
书中对于中国乡土社会的分析,甚至可以用来解释当今社会的很多热门问题,比如男女性别对立、少子化。
而对于东西方文化的对比,也能解释为啥我们看西方防疫、俄乌 战争、美国霸权 主义觉得很不可思议,不能理解。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我见过不少痛骂贪污的朋友,遇到他的父亲贪污时,不但不骂,而且代他讳隐。更甚的,他还可以向父亲要贪污得来的钱,同时骂别人贪污。等到自己贪污时,还可以“能干”两字来自解。这在差序社会里可以不觉得是矛盾;因为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团体格局的社会里,在同一团体的人是“兼善”的,就是“相同”的。孟子最反对的就是那一套。他说:“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子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墨家的“爱无差等”,和儒家的人伦差序,恰恰相反,所以孟子要骂他无父无君了。”
说到墨子的兼爱,这完全不符合中国基于亲属关系形成的社会结构,也难怪墨家的思想传承远远比不上儒家、道家,甚至连法家和兵家都比不上。
“把浮士德式的两性恋爱看成是进入生育关系的手段是不对的。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是追求。这种企图并不以实用为目的.,是生活经验的创造,也可以说是生命意义的创造,但不是经济的生产,不是个事业。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不断地克服阻碍,也是不断地发现阻碍,要得到的是这一个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结果。从结果说可以是毫无成就的。非但毫无成就,而且使社会关系不能稳定,使依赖于社会关系的事业不能顺利经营。依现代文化来看,男女间感情激动的发达已使生育的事业摇摇欲坠。这事业除非另外设法,由社会来经营,浮士德式的精神的确在破坏这社会上的基本事业。”
想想中国广大农村甚至城市里的夫妻,是不是都把相敬如宾当成夫妻相处的最高境界?
“敬”之一字就代表了距离,“宾”则是客气与冷静,没有任何一种亲密关系会有这种距离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0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中国,一个发源于两河流域的农业大国,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形成了特有的乡土文化。这种文化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渗入了每个人的毛孔,融于血脉中。即便在工业化大发展的今天,这种乡土气息仍处处可见。中国人有着自己一套独特的处世之道:办事爱讲关系;讲究安土重迁与落叶归根;对陌生人和对“自己人”有截然不同的道德标准;法律意识淡薄;男女有别……这些我们可能习以为常的东西已经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产生了阻碍a作用,而我国广大的农村整体上依然处于贫穷落后阶段,这些都是有原因的。而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我们都能找到详细的答案。
为何我们的道德水平比欧美低?我曾不止一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其实我们的经济和制度都没有什么大的缺陷,那么我们就把问题放到文化的角度去看。我们今天的很多思考方式和文化都是传承自我们农业时代的祖先,纵使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和新中国几十年的教育发展使我们的'基础知识水平得到了较好的提升,但乡土社会的那一种习俗却在农民占人口总数一半的中华民族里口耳相传,每个新一代的孩子也在耳濡目染地学习着——克己中庸,长幼有序,天人合一等。
可是,乡土文化就一定是错误的吗?当然不,只是它与现代化不能很好地兼容罢了。例如,在乡下,流动性低和交通不便使几代人不出乡,而在缺少变化的土地上,人们就更看重习惯和情面。但在当下,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现代社会更看重创新和法律,这就使那些乡土人在面对着转型发展时“水土不服”,产生诸多矛盾。比如:我们过去的道德观念都是以自己为中心,讲究“克己”,对别人的标准随亲密度变化。现在我们学到的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都是讲求人人平等的,要求我们能“大义灭亲”,不偏不倚。这是显而易见的应当人人遵守的规矩,可直到现在我们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呢?这种难以动摇的社会观念,大概就是我们保留下来的乡土性的体现吧。
全书仅仅六万字,被分成十四章,每章所分析与讲述的事情都极有代表性。没有晦涩难懂的理论,只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穿插着鲜活的实例,对现象进行剖析。读完后,读者会有种醍醐灌顶之感,妙不可言。
费孝通虽然是在1947年出版的此书,但书中很多现象直至今天都发生着,他的观点也能依旧可以对今天的农村现状加以解读。可见其研究功底之深厚,以及我国乡土习性积累之深。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1
在社会结构稳定的情况下,人及物在固定框架下的社会继替中流动。权利的性质可以分为:建立在社会冲突上的“横暴权力”;建立在社会合作上的“同意权利”;建立在社会继替上的“长老权力”。社会结构稳定的基础是人们可以从环境中获取满足自身生存需求的工具,强调实用性,当工具的有效效力降低,人们生活困难,会催生社会变迁,社会结构发生改变。建立在当下社会形势上的权利可称之为“时势权利”。
社会继替与社会变迁是相对概念,同一时期同时存在,进程速度不一样,可以理解为社会结构相对固定,但自带柔性,随时局变化缓慢流动。
横暴权力是社会不同团体或阶层利益冲突前提下,双方武力冲突停止时期,维持休战时期彼此关系的.平衡状态所实施的手段。压迫性质,有上下之别,驱动力在于经济利益。甲方采用横暴权力统治乙方的前提是,乙方生产力超出其消费量,剩余价值引诱甲方征服。
同意权利是社会分工的前提下,为了维持个体的经济利益及相互监督的责任,在社会契约的基础上,由团体共同赋予某些个体的权利。用以协调社会分工,保持团体内个体遵守工作制度,实现利益最大化。
社会继替是社会成员新陈代谢,社会分工世代交替的过程。不同的文化区域带有不一样的规律,这种规律先于个体出生而存在,并非个体意志的结果,但具有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下产生的权利即“长老权利”。长老权利的行使并非统治关系,但带有教化目的。在稳定的文化传统基础上,成年并没有特定界限。教化的权利在不同的场景掌握在不同人的手中,三人行,能教我解决当下问题者即掌握教化权利者。
当外界环境发生变化,固有社会结构中旧的方法不足以解决问题,生存需求不能得到满足,需有人发明新的方法,或者从其他文明中学习借鉴,经实践最终在社会推广,完成社会变迁。这种可以提出旧有方法缺陷,提出新的办法,获得跟随者信任人,他们可以支配跟随者的权利称之为“时势权利”。时势权利不带有剥削性质,不是社会分工所授权,也不是根据旧有传统所产生,是当下社会环境的时局所催生。社会安定不易发生,社会的动荡才容易催生“时势权利”。控制社会变迁的速率,可以避免因社会变迁而带来的社会混乱。“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可以理解为控制变革速率的一种手段。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2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门见山的写到。那么他们到底愚在哪里呢?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部分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因为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决定了人与人的交流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殊语言,无需文字。的确,每到周末,回到老家,村里的人们总是很亲切,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发出脚步声,他们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通过方言来交流。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殊语言”呢?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乡下人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文字所不能够表达的情,这种表达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我认为如果一定要说乡下人“愚”,那便是大智若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很多菜,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哪里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搡隔壁邻居的菜时,我才知道菜的由来。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的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天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3
作者通过此书向读者们详细介绍了中国基层社会的特征,也对其他国家的基层社会进行了比较,抒发了许多观点。
乡村中的社会是熟人社会——因为人口流动率小,所以社区之间的往来较少。那人口流动率小又是为何?乡村人民的生活依靠着土地。“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乡下的人民们依赖着泥土所提供的农业资源,土地又是不能迁移的,久而久之人们的居所也就稳定了下来,常态是“生于斯,死于斯。”
“土”,基本意义是泥土,形容人本应是“淳朴”的意思,而现今却成为了一个贬义词。这其中的原因引人深思。正是因为基层社会是熟人社会,所以社会中的人与自己的家人并没有什么不同。“大家都是熟人,这样就见外了啊!”对待这样如同家人般的社会中的人们,大家都是如此的心态,哪里用得着担心口说无凭,而画个押,签个字?如同作者所说:“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反观如今我们所熟悉的“陌生人社会”,多接触的并非熟人。无法揣测对方的意图,无法保障在与对方的合作、交往中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于是出现了合同,出现了条约,要双方签字同意。保障自己的权益无可非议,但这也是人与人之间距离疏远的一种体现。“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不得不承认并接受这一事实,因而许多人会感叹城里人们不同于乡村人民的冷漠。
除了“土气”外,乡村人民还常因为不识字而被说是“愚”。然而,文字之所以被发明,是为了运用于两种情况——一是空间上的阻隔,比如人们想要了解世界各地的新闻,此时文字就能够跨越距离的阻隔传达于人们;二是时间上的阻隔:显然古人并不能直接将信息传达于后人,于是他们著下书籍,写下自己的感悟与经历。
而在乡土社会中,距离与时间都不具有隔阂,时常都是通过询问熟人来解决问题,似乎没有文字的用武之地。再退一步说,“愚”形容的是“学不会”,而不是“根本没有学,所以不会”。就算是再聪明的人,不经过学习也一无所知。
后文中,印象深刻的还有作者提出的“插序格局”与“团体格局”概念,对比了中西社会间的不同,也让我对中国乡土社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此书书写了我们许多人都没有认真了解过,亲近过的中国乡土社会,全面展现了基层社会的面貌。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4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5
这本书该是我看的少有的几本学术味较浓的,刚开始阅读大多是小说,慢慢对很多东西产生好奇心,便在相关书籍中找答案。以后阅读的大方向应该会是这种浅浅的学术著作。乡土中国,应该是本关于社会学的著作,内容篇幅不长,而且每一章虽然有点递进关系,但是每章单独读理解也不会太困难,所以前面有未理解的,也不会太影响后面的阅读,对于我这样想进入观望的门外汉很友好。每读完一章都像上了一节收获很大的课,虽然不知这些知识有什么用处,但是,收获知识这个过程就让人欲罢不能的读下去。谈谈书的内容,讲的是现代化之前的社会结构也就是乡土结构的中国同现代社会结构的对比,着重分析乡土结构下文化,家庭,男女之差,道德,法律,权利……这些在其结构下的表现和出现的原因。书看完有点久了,现在我还记得的观点,肯定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能让我信服的。之一就是差序格局,这个文中给的诠释语言较为学术,依我理解,就是相较现代社会,乡土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都是私人之间的联系及其延展,文中给的一个比喻很形象,每个人像丢在水中的石头产生的'水波,跟相近的人的水波进行干涉,最后的波纹就是我们社会的网络。这样的社会跟西方文化里的社会有很大差别,西方注重的是团体的概念,比如他们的家庭,党派,国家,都是指一个特定的东西。反观乡土中国,家的概念是如此模糊,有时指父母子女,有时加上直系亲属,有时还要加上旁系亲属,这个从红楼梦大观园的盛况可见一斑。这个不确定性,很多也是差序格局导致,因为差序就是对人有差别嘛,当然是先血缘近的,后面红楼梦中家族没落,大观园里面的表亲这些都不得不离开。
这个差序导致的伸缩,跟个人处境很有关系,很简单,丢在水里面的石头大,波纹多,能干涉的区域就大嘛。就家庭而言这样,对社会同样这样的道理。还有就是文中谈及的社会中的几种权利,长老权利,即听从长辈的命令;横暴权利,即冲突压迫时的;同意权利,就是为了高效合作出现的权利。这些的划分和出现原因,作者的分析让我能够信服。文中的所谈的乡土中国,其实离我们现在的社会有一定差距,但是还是能在生活中找到乡土中国的影子。对这本书理解很浅陋,上述残存记忆,再读起来定会不知所言。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6
这本书被列入了高中必修课本中的整本书阅读的推荐书目,而另一本必修课本的推荐书目是《红楼梦》,是在好奇能够和《红楼梦》一起并列必修课本推荐书目的书是什么样的作品,于是买了这本书打算细细品味。初听书名,还以为是写中国乡土风味的散文集或是小说、杂文集,后来才知道是学术作品。
说实话,这本书对我来说,读起来是困难的,不是说理解上有多困难,而是读起来,能够全身心的投入,抛去一切杂念来读,实在太不容易了。可能是学术作品的原因,又是社会学的书籍,涉及不少专业词汇和专业问题,给我的感觉总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把复杂问题高难度化,读来有些难以消化或者说难以产生阅读的快感。
前面的乡土中国读来稍微好一些,有原生态的乡土情味、风味,也细数了不少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的乡村观念、乡土问题,后面的乡土重建则涉及到了经济、社会、制度等问题,越读越觉得晦涩,也不太提的起兴趣。
可能也是我个人便好文学类的书籍,更是因为我的水平和阅历不够,所以没有特别大的收获和感悟。不过,作为教育类的研究生,我不得不考虑,这样的书籍推荐到中学生的整本书阅读中有何意义,作品本身的价值和学术高度这是不用质疑的.,但是让高中生来阅读这本作品,老师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来完成这样的整本书阅读的教学任务,是否真正的对学生有帮助。能不能读懂是一个问题,能否学会读学术类作品,学会学术文章的写作方法又是一个问题。
这本书中提到了很多次云南,也提到了很多次云南的呈贡,就是我现在生活的地方,有熟悉感,有陌生感,作者笔下的乡村,和我们现在所了解的乡村,有本质上的相同,也有形式上的不同。因为书中的论文及所涉及的调查大多在五十年代左右,距离现在过去了太多个日新月异的年头,不过,作者很多关于农村建设,乡土工业的建设似乎在今天看来,得到了实现,说明作者的调查的问题是非常有代表性的,同时提出的解决措施也是非常有前瞻性的。
写不出什么有质量的书评,因为我实在读不懂、进不去这本书,可能需要历练可能还需要多沉淀,才能了解乡土中国,而不是把乡土仅仅局限于我童年成长的的乡土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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