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章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企业规章制度1
1目的
为了强化“谁管理,谁负责”的全员安全管理制度,激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施工的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奖惩工作。
3引用文件(无)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公司最高管理者或指派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违章罚款及事故惩处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
公司计划财务中心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是安全奖惩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
6具体内容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
a)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施工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b)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c)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d)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e)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对于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项目部和专业公司,公司应给予其领导班子一定的奖励。
按照公司要求,分包单位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在安全施工方面的监督管理,全年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且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公司应给予一定奖励。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公司及项目部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计划财务中心建帐,公司安全监察部直接控制使用。
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公司应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
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安全施工具有一票否决权。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对发生人身、机械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证落实,将给予单位(部门)领导和专职安全员以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并对事故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企业规章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二、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公司记账方法为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为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公司设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财务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公司的财务工作负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5、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6、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账》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支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账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账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第三章 资金审批具体制度
一、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1、招标补贴标准:县城不超30元每人;市以上50元每人
2、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00-200元/日;
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80元/日。
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若与领导同行,则由领导报销,员工不领取本补贴);市内交通费按实际金额报销,尽量以公车制。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带队人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3、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
⑵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4、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同时办公室需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⑵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三、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 “借支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支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账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支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xx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账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支。
四、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补充说明: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第四章 往来账务管理制度
一、应收账款管理
(一)收款方针
1、部门人员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劳务后,应及时把相关资料交公司财务入账,公司财务部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及时催收款项。
2、收款时间:应收账款到期日
3、回款方式:转账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要有总经理的批示)
4、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账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二)未回款考核办法
1、未回款处罚
①由于业务人员失职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额;
②由于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关责任扣罚;
③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户倒闭、破产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关部门证明,只扣业务成本。
2、财务部对部门未回款进行监督。对3个月以上部门未回款财务部上报公司总经理。
二、应付账款管理
(一)付款时间:
1、款项由部门或个人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
2、应付账款到期时间之前及到期日支付;
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二)付款方式:
转账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实物(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三)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
三、工程款管理
1、所有项目的工程款必须汇入公司指定帐户,公司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个人以借款或由建设方代付材料等其他形式逃避公司对项目资金的监管。
企业规章制度3
第一章:员工守则
一、标准
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协作、努力工作、积极进取、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以赢得客户的满意并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为公司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仪容仪表
员工的仪容仪表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
(一)员工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进入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语言文明,举止端庄;
(二)上岗时员工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过长的指甲,身体及口腔不得有异味(上班前不得饮酒及使用刺激性气味食品)
(三)员工工作时间必须讲普通话;服装要时刻保持清洁平整,男员工不得穿拖鞋、布鞋、露脚趾凉鞋在办公时间内进入办公区。
(四)员工发型要大方端庄并梳理整齐,头发要保持清洁,不得留怪异发型。
三、行为规范
为保证工作秩序,员工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接听工作电话,语气要温柔,言语要有礼貌并简洁明了,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对于本部门其他员工或其他部门的电话有义务转达和告知;
(三)员工在岗期间,不准看非工作性的'报纸和杂志;不得使用公司电脑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例如:聊天,网络游戏等);
(四)员工在岗期间,不准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串岗、脱岗;严禁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严禁因私打长途电话。除规定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轻易在公司上网,如特殊需要,需经经理或主管同意方可。
(五)员工须按规定及时上交在公司内拾到的任何物品;爱护办公设备,节约办公耗材、下班之前应及时关闭电源(包括电脑、电灯等),关好门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严禁用公司的电脑等设备进行私人图片、文件、照片等的处理或打印之类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反此规定的,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
(六)员工应绝对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经理批准,不得将公司的技术、资料、计划、决定等商业机密向其他非相关人员甚至公司以外的员工透漏、复制或者发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情节和后果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如员工无特殊原因,应迅速赶赴公司完成工作任务;如联系不上,并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警告、罚款等处罚。
(八)员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上班,须提前按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九)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和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第二章:行政上班制度
一、总述
(一)、主管负责公司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释及完善,组织检查和分析考勤的执行
情况及管理工作。
(二)、考勤内容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法定假日等。
二、日常出勤规定考勤制度
(一)、周一至周日全员在岗。每天2人值班,1人为主班,1人为配班;其余人员按行政班工作时间上下班;行政班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主班上班时间为:上午7:30 - 11:30;下午15:00 - 22:00;主班第二天休息;配班上班时间为:9:30 - 17:00,中午不休息;
(二)、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三)、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即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即为早退,早退当天按旷工处理。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均以考勤记录时间为准。
(四)、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在征得直接主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由直接主管领导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旷工;如果直接主管领导出具虚假证明则将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与处罚。
(五)、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申请,经理批准后报人事部备案。事假、病假属无薪假,即员工请假期间,不计工资;
(七)、迟到早退的处罚规定
1、迟到或早退3次,15分钟以内罚款30元,15分钟—30分钟以内罚款50元,30—60分钟罚款100元,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2、凡每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二次者,依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警告、张榜等处分,屡教不改者除名。
三、旷工的处罚规定
1、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离岗1小时以上者及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依旷工论处;
2、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且无正当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3、委托或代替他人签到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处分,同时罚款300元。
4、不服从公司的岗位调配而拒绝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无故旷工一次扣人民币100元,两次扣人民币300元,连续矿工两日,或一年旷工累计三日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6、凡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报办公室,特殊原因电话通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
7、如需外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外出原因,否则视为早退。
四、请假规定
除非特殊情况,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到办公室领取《请假申请单》,并依人事权限给予审批后方为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一天以内者,应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伤请假超过一天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连续病假3天以内有直接由直接主管上级批准,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3、员工到医院看病视为病假,以实际离岗时间填报病假申请单,办理请假手续。
4、员工医疗期自病假之日起计算。
五、事假规定
1、员工确因私事须亲自处理,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应请假手续;
2、请假期满,如需延长,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延假。如遇急事无法在事前办理手续时,可采用通讯办法报告相应主管上级,事后补办手续;
3、员工因特殊原因迟到,经补办请假手续可作为事假处理;
4、员工连续请事假两天以内有直接主管上级批准,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5、病假、事假为无薪假。
八、加班规定
1、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如员工无特殊原因拒绝加班而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批评、罚款、除名等处罚。
2、公休日加班可补休,补休时间由主管批准安排,交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无备案的不予承认。
第三章:办公用品的购买
1、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室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定购数量: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向办公室报告,确定定购数量,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正式申请,经主管经理审批确定后,通知送货单位在指定时间内将办公用送到公司。
3、采购方法: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的原则,订购所需要的办公用品。
4、支付:收到办公用品后,对照订货单开具支付发票,经主管及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后,转交给出纳负责人支付或结算。
5、发放: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公司统一采购,分发给各部门,如有特殊情况,允许各部门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书”的前提下就近采购,在这种情况下,办公用品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审核。
长远办公用品发放规定
企业规章制度4
一、规章制度的基本内容
“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1997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
二、安全活动日制度
1、非煤矿山企业必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和落实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2、企业各班(组)长每班要组织召开班前会,简单讲解本班、各岗位的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当班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措施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企业各生产区(队)车间负责人每周一定要组织本辖区内全体
职工学习“三大规程”和企业内部“三项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及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总结前段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反“三违”情况等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4、每周一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活动日”,必须要长期坚持,雷打不动,安全生产活动日要有文字记录,长期保存。
三、安全例会制度
1、安全办公会是全矿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安全办公会必须由矿长主持,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班(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
3、安全办公会必须要有专用记录本,并要专人做好记录。
4、安全办公会所决定的问题,必须设专人负责定期解决和处理。
5、安全办公会的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
(2)听取有关部门关于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头。
(3)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
(4)检查办公会原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
四、交接班制度
1、矿一切工作岗位,必须严格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字。
2、班(组)长要提前二十分钟到岗接班,各工种岗位提前十五分钟到岗接班。
3、任何班(组)长和各工种岗位,严禁在半路途中或采用其它任何方式交接班。
4、交接班内容:包括各种机电设备运行状况、工作区域内安全状态和所使用工具以及特殊工种岗位的特殊交接班要求:选厂设备运转状况、选矿主要技术指标等。
企业规章制度5
第一条厂办公室安全职责
1、资料。做好厂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
4、搞好各车间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第二条安全监督部门安全职责
1、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修订本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6、锅炉、压力容器、和罐区安全监督工作。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公司汇报。
10、按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厂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2、负责对厂各车间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3、检查督促有车间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第三条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三同时"。
2、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作法,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5、冒、滴、漏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6、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条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2、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3、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4、组织并检查各车间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5、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企业规章制度6
1.仓库的分类
物流中心的仓库类别有:鲜货仓、干货仓、山货仓、蔬菜仓、肉食仓、冰果仓、烟酒仓、饮品仓、百货仓、工艺品仓,动力部油库、石油气库,建筑、装修材料仓,杀虫药剂仓、汽车零配仓、陶瓷小货仓、家具设备仓等。
2.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选购员购回的物品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收。
②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③对购进的物品己损坏的不收。
(2)验收后,要依据发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和金额填写验收单一式四份,其中一份自存,一份留仓库记账,一份交选购员报销,一份交成本会计。
3.入库存放
(1)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人库保管。
(2)人库物品一律按固定位置码放。
(3)物品码放要有条理,留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人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人,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4.保管与抽查
(1)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仓管员要常常对所管物资进行抽查,检查实物与卡片或记账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准时查明缘由。
②成本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常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5.领发物资
(1)报送领用物品方案。
①凡领用物品,须依据规定提前做方案报库管部门。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方案按发货挨次编排好,做好名目,预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部门领货一般应有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供单位负贵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人账;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账。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留意把握物品先进先发、后进后发的原则。
(3)货物计价
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平均价发出。
②调出物流中心以外单位的物资时,一般按原进价或平均价加手续费和管理费后调出。
6.盘点
(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2)将盘点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备查。
(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7.记账
(1)设立账簿和登记账,账簿要整齐、全面、一目了然。
(2)账簿要分类设置,物资要分品种、型号、规格等分别设立账户。
(3)记账时要先审核发票和验收单,无误后再人账,发觉有差错时准时解决,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人账。
(4)审核验收单、领料单等,手续完善后才能人账,否则要退回仓管员补齐手续后再人账。
(5)发出的物资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月终消失的发货计价差额分品种列表一式三份,记账员、本部门、财务部各一份。
(6)直拨物资的收发同其他人库物资一样人账。
(7)调出本物流中心的物资所收取的管理费、手续费,不得用来冲减材料成本,应由财务部冲减费用。
(8)进口物资要按发票的数量、金额、税金、检疫费等照实折为人民币人账,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9)对于发票、税单、检疫费等尚未到的进口物资,于月底估价发放,待发票、税单、检疫费等收到、冲减估价后再按实人账,并调整暂估价,报财务部成本会计调整三级账。
(10)月底按时将会计报表连同验收单、领料单等报送财务部成本会计。
(11)与仓管员校对实物账,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账,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8.建立档案制度
(1)仓库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实物账簿。
(2)材料会计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材料明细账和材料会计报表。
企业规章制度7
一、路径选择:企业和专家共同研究设计是制度建设的理想做法
强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已成为当前中国企业的共识。当前国内企业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有以下几种做法:
(1)照搬成功(或绩优)企业做法;
(2)摸着石头过河,自行探索;
(3)聘请外脑,意在寻求科学之道;
(4)企业内部工作人员与外聘专家共同研究,旨在探索适合企业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方案。
据调查,国内约95%以上的不同背景企业皆选择“自己建立”的途径来建立本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管采用何重方法,“拿来主义”、“经验主义”皆盛行。另据调查,大部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在各种不同背景企业之间皆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这说明,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中,简单借鉴其他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不可取的,难以达到“激活人力资源”的预期效果。
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在外聘专家的帮助下,借鉴绩优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共同研究设计本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应该是一条比较理想的路径选择。
首先,应该认真分析绩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成功经验、制度发生良好作用的环境、背景条件,学习先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构建的思路。
一种制度效果一定是与特定企业所处发展阶段、经济社会政策环境、人员素质及管理水平相关联的。由于甲乙企业各方面的差异性,甲企业成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一定在乙企业能发挥良好的预期效果。因此,借鉴甲企业成功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时,应该认真分析甲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发挥作用的特定环境条件、背景特点,明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特定环境条件、背景特点的关联性,据此判断甲企业成功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构建的基本思路。
其次,应该认真分析本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环境及现状。
在明确绩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发挥作用的特定环境条件、背景特点基础上,应该采用员工职业满意度调查、组织士气调查、访谈、文献资料分析等方法认真诊断分析本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环境及现状,判断:本公司与绩优公司所处的特定环境条件、背景特点是否具有类同性?
如果类同,本公司完全可以借鉴绩优公司成功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如果有差异,本公司仅可以借鉴绩优公司成功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当前大部分公司的最优选择。
最后,构建适合本企业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在借鉴绩优公司成功思路及明确本公司现状(发展阶段、业务性质、组织机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企业文化、战略目标、政策环境等)的基础上,确定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构建定位及切入点;
认真进行岗位分析与人员分析,搭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基础平台;按照“吸引人、甄选人、任用人、考评人、引导人、培育人、激励人、保障人、留住人”等职能模块,共享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库,贯彻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体现人力资源管理各职能模块内在本质联系,个性化定制适合本企业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二、制度关注:战略观念和技术事务应并重
对不同背景企业的不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模块建设状况调查发现:所有不同背景企业在岗位管理、人员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定期考核、新员工岗前培训或新员工见习、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障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做得普遍比较好;
在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结合的人力资源规划、后备干部管理、员工职业生涯管理、员工申诉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方面做得普遍比较差,尤其是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结合的人力资源规划、员工职业生涯管理等方面十分缺乏。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中国企业在“人的管理”方面还处在从传统人事管理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型时期,依然难以适应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呈现出许多经济转轨时期的特点:
(1)大多数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还处于传统行政性人事管理阶段。以“事”为中心,只见“事”,不见“人”,只见某一方面,而不见人与事的整体、系统性,强调“事”的单一方面的静态的控制和管理,其管理的形式和目的是“控制人”;把人视为一种成本,当作一种“工具”,注重的是投入、使用和控制。
(2)大部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往往注重于招聘、员工合同管理、考勤、绩效评估、薪金制度、调动、培训等与公司内部员工有关的事项,却忽略了关注顾客需求和市场变化、与企业经营战略、市场环境相一致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强化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尤其是“关心员工职业发展”的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势在必行。
(3)人力资源部门定位太低,无法统筹管理整个公司的人力资源。比如,人力资源部无法将公司和部门战略与人力资源战略统一结合;人力资源部的实际工作停留在主管层以下;公司高层领导受业务困扰,对人力资源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够。
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治理层次和主要治理人员即可)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治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治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非凡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治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非凡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非凡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假如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治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非凡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企业规章制度8
一、为使公司正常运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所有员工要执行公司规定的上下班考勤纪录制度,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无合理解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三、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者,本人写明原因,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报考勤管理人员处备查。
四、加班
1、确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后超时工作
2小时以上的,视为加班半天(中午超时工作的不视为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加班天数。加班人员需填写加班审批表,报领导批准后,送考勤管理人员处备查。
2、加班可以补假。不能用补假抵销病假、事假和旷工,因公差占用休息时间的不安排补休。不提出补休的,又不安排工作餐的给予发加班误餐费,标准暂定为
35元/人/天。
五、请假
1、员工不能正常出勤时,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提前填写请假条,请假条需清晰填写请假事由、时间,经领导批准后,报考勤管理人员备查。确因实际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需电话向领导请假,再行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全年病假累计超过
3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旷工累计超过5天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的.,年终考核不能定为优秀。
3、全年旷工累计超过
10天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51次的,年终考核为不称职。
4、旷工或者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15天,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5、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其超过的时间岗位津贴按
60%发给;一个月,事假累计超过7天不足10天的,当月岗位津贴按50%发给,超过10天或旷工超过2天的,当月岗位津贴停发。
六、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规章制度9
1、车间内的地面保持平整,无破损开裂的地坪。破损处要及时维修。
2、随时保持上、下水通畅。
3、及时更换修理照明设备,以随时保持车间、库房内的良好照明。
4、无菌包装的车间里应设有紫外线无菌灯,并在停机无人员工作时保持开启状态。(紫外线灯以一立方不得少于1.5W为准,高度不得超过1.5米)
5、所有的.原料、包材、半成品及成品不得直接放在地面或已被污染的潮湿的表面上。
6、生产过程中应避免大面积冲水工作,不要时也尽可能放低喷头近距离冲洗,以减少水滴四溅,保持周围环境干燥。
7、生产和原料包材贮存区内的地面、墙壁、天花板及建筑中的横梁、架构、管道等应保持清洁,无尘土、无积水、任何碎屑和溅洒的液体应立即清扫干净;废料、垃圾等应随时处理,移至原理这些区域制定地点堆放。
8、原料包材贮存区应保持干燥、无积水、无堆积的尘土。
9、所有的原料包材及成品都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10、定期检查存放的成品,及时去除破包产品。
企业规章制度10
1、加强计划管理,尽量减少余药的发生。
2、所有余药能用的一定要及时使用,如近期不会使用的,应尽量摊开放置,以防变质发热引起事故。
3、过久不用的余药和药物线清扫台面、地面所产生的`药物垃圾,不准随便处置和乱倒,必须由专职安全员每天统一收集、统一运至销毁场销毁。
4、c级车间所产生的垃圾,必须确认没有药物、引线头等易燃物夹杂,才能倒入厂内垃圾池。
5、厂内垃圾处理时,不论何种垃圾均应在搬运、装车之前先前用水泼湿,才能进行处置。
企业规章制度11
一、工作态度
1、按公司及各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3、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
4、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
5、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
6、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二、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6、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三、拾遗
1、在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四、公司及其所工作酒店财产
公司及各个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公司及各个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我公司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企业规章制度12
一、引言
企业制造业规章制度是指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生产制造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操作手册。它对于企业的正常运作和员工的安全至关重要。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详细介绍企业制造业规章制度。
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1. 维护生产秩序:规章制度能够明确规定员工的行为准则和工作程序,帮助维护生产秩序,保证生产流程的顺利进行。
2. 提高工作效率:规章制度能够明确员工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减少无效劳动和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 保障员工安全:规章制度中包含了员工的安全操作规范和紧急事故处理程序,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三、规章制度的内容
1. 生产制造流程:规定了产品从原材料采购到制造出厂的全过程,包括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和要求。
2. 职责和权限:明确了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责任明确,避免责任推卸。
3. 安全操作规范:列举了各种设备、机械的安全操作规范,包括使用注意事项、防护措施等。
4. 紧急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了各类紧急事故的处理程序,包括事故报告、紧急救援等。
5. 质量控制要求:明确了产品质量的控制标准和要求,包括检测方法、抽样比例等。
四、实施步骤和建议
1. 制定规章制度: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生产制造情况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并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够理解和遵守。
2. 培训和宣传:企业应该对所有员工进行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并加强宣传,确保员工能够真正理解和遵守规章制度。
3. 监督和检查:企业应该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更新和完善: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规章制度进行更新和完善,以适应生产制造活动的变化。
企业制造业规章制度是确保企业正常运作和员工安全的基础。企业应该重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不断完善和更新规章制度,以提高生产效率和员工安全意识,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企业规章制度13
会议是企业处理重要事务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有效进行信息沟通、协调管理各方面的重要手段。为规范公司各类会议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会议管理制度。
一、会议的分类
会议是公司上传下达,管理沟通的重要方式。公司会议按会议召开的时间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按级别分为公司级会议和部门级会议。
二、会议的组织
公司级会议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议准备,参会人员的'通知(需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接待,会议记录等。部门级会议由部门组织召开,办公室协助。
三、公司级定期会议召开要求
(一)办公室根据公司工作安排,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通知内容包括:开会时间、地点、会议性质、主要议题、主持人及参会人员应准备的内容等。
(二)公司级会议召开前,办公室根据会议有关要求准备相关的资料并确认其议程。
(三)会议期间由办公室作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以便追踪落实。
(四)会议要求
1、总经理办公会(经营例会):
参加人员: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办公室秘书。
会议地点:总经理办公室。
会议时间:每月26—28日。
主持人:总经理或常务副总。
会议议题:总结上月工作,剖析、解决、协调有关问题;布置下月工作。
与会人员要求:与会人员陈述本部门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汇报下月工作计划,并作好会议记录。
2、半年工作总结会:
参加人员:公司全体人员。
会议地点;会议室。
会议时间:每年七月中旬。
主持人:总经理或常务副总。
会议主要内容:总经理作半年工作总结报告。
3、年终总结大会:
参加人员:公司全体人员
会议地点:会议室。
会议时间:来年元月下旬。
主持人:总经理或常务副总
会议主要内容:总经理作全年工作总结及来年工作计划报告。
四、部门级定期会议召开要求
(一)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安排,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通知内容包括:开会时间、地点、会议性质、主要议题、主持人及参会人员应准备的内容等。
(二)部门级会议召开前,各部门根据会议有关要求准备相关的资料并确认其议程。
(三)会议期间作好记录,以便追踪落实。
(四)会议要求
参加人员:部门全体人员
会议地点:部门办公室
会议时间:每周五下午
主持人:部门负责人
会议主要内容:部门负责人总结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布置下周工作。
参会人员要求:积极参与,提出在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细心聆听,按部门负责人布置的工作内容及要求作好记录。
五、公司级临时会议参照公司级定期会议执行;部门级临时会议及生技部班组长会议参照部门级会议执行,
六、会议要领
(一)与会人员发言内容不能偏离了议题,应就会议议题积极发言;
(二)发言一定要客观、公正,不能借机徇私或争夺个人利益;
(三)与会人员要专心聆听发言,严禁打断别人发言;
(四)发言者不能过于针对于某些人,应就具体事实展开发言;
(五)与会人员应根据准备的资料积极发言,严禁回避发言;
(六)发言应抓住重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不能过于冗长;
(七)发言时应多提改进建议,少谈失败理由和做某项事情的具体经过。
七、会议纪律
(一)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
(二)会议进行之前,参会人员必须把手机、传呼机调到振动无声状态;共2页,当前第1页12
(三)在会议进行过程中有事应先举手请示,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席办事;
(四)积极参与,严禁交头接耳;
(五)严禁在会议进行其间,做与其无关的事情。
企业规章制度14
1、目的
规范员工对生产现场的整理,实现均衡、安全、文明生产、提高业务素质,提高经济效益、达到优质、高效、低耗具有重要意义。
2、范围
金盾压力容器生产部各生产车间。
3、内容
3.1质量管理
3.1.1各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3.1.2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1.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3.1.4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绝不流入下道工序。
3.1.5严格划分“三区”(待处理区、报废品区、流转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3.2工艺管理
3.2.1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3.2.2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3.2.3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3.2.4对原材料、半成品、附件进入车间后首先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2.5严格执行标准、图纸、产品工艺要求,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技术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3.2.6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3.2.7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3.2.8生产部应建立模具及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并做好各项记录。
3.2.9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3.3定置管理
3.3.1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3.3.2勤检查、勤转移、勤清理。
3.3.3做到单物相符,流转卡与产品数量相符。
3.3.4加强对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3.3.5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3.3.6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3.4设备管理
3.4.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3.4.2严格执行公司设备使用。
企业规章制度15
“所谓法的规则有效性,按照阿尔尼奥的主张:法的规则有效性主要就是一种依其形式化的鉴别标准而确立的形式效力。”笔者认为法在形式上主要有以下五个特征:
(1)规范性;
(2)国家创制性;
(3)公开性;
(4)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
(5)体系一致性。
下面,笔者就以上述五个方面为鉴别标准,分析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是否确立了规范有效性。
一、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规范性分析
根据《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的定义,所谓“标准”就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就是“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导则或规定特性的文件,是诸如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和法规等这类文件的通称。据此,所有的标准都是规范性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当然也不例外。
二、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国家创制性分析
“国家创制性”要求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
第二、该国家机关获得了立法的授权;
第三、依照法定程序创制。
我国《标准化法》将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层级。下面分别介绍不同层级的标准的制定主体、授权根据和制修订程序,以供对比分析。
《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都规定,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律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安全生产法》第10条和《职业病防治法》第11条分别对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主体作了规定。
国家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分为普通程序与快速程序两种。根据《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及代码》,我国国家标准制定的普通程序划分为九个阶段: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根据《采用快速程序制定国家标准的管理规定》,符合一定情形,制定国家标准可以采用快速程序。采用快速程序制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时,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标准化法》第6条规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根据《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我国行业标准制定的程序大致分为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备案、出版、复审等阶段。《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对安全生产的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程序作了较详细的规定。
《标准化法》第6条规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制计划、组织制定、审批、编号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对地方标准的制修订程序作了规定。
《标准化法》没有对企业标准的制定主体作具体规定,从语境中似乎可以推出企业标准的制定者就是企业自己。《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部门统一管理。”《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了制定企业标准的一般程序。
综上,职业安全卫生的企业标准的制定者不是国家机关,因此首先被排除在法律之外。其次,职业安全卫生的地方标准虽然是国家机关制定的,但根据《立法法》,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没有立法权。地方标准因不符合第二个条件,因而也不是法。第三,根据立法法,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卫生部只有制定部门规章的权力。因此,出自这些部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只有穿上“规章”的外衣,才能挤进“法”的队伍。把标准看作规章,主体和授权根据上都可以成立,唯一的`问题是制定程序。《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对规章制定程序有专门规定,主要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几个环节。而标准的制修订,不是依照上述程序进行的,虽然各制定环节的名称与规章相似,但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却有很多区别。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并不完全合法。
总而言之,从“国家创制性“的角度看,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都不具有法的有效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位相当于部门规章,但制定程序有待完善。
三、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公开性分析
法的公开性要求事前对公众。首先,法应该在事前公布。其次,法应该对公众公开。如上文所述,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的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都必须由一定机关统一审批、编号、,企业标准也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至于怎样标准,上述部门规章没作具体的规定。
实践中,行政部门的强制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批准公告,只列出批准标准的标准编号、标准名称、被代替标准号、采标情况及实施日期、标准的出版社等信息,并不直接公布也不另附标准的正文。
综上,以法的公开性的尺度来衡量,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在事前公布方面做的较好。但在对公众公开方面,标准的公布与法律相比有较大反差。公开性不足,是标准被视为法外之物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分析
法的普遍约束性体现在法在一定的国家权力所辖的范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普遍拘束力。法的强制性体现在,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谁违反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除非他有可以免责的法定情形。
根据对社会生活的作用方式,我国法律把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根据《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强制性标准包括要求强制执行或部分强制执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可见,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划分,是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而言。企业标准都是自愿性的,无所谓强制性和推荐性之分。强制性标准的范围,法律法规有严格的限制。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以保障国家安全、防止欺骗、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为正当目标。强制性标准或强制条文的内容应限制在有关国家安全的技术要求以及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等八个方面。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大都与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有关,因此强制性标准居多。
《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因此,强制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具有普遍的约束力,适用于一定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用人单位。推荐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仅对自愿采用的企业适用,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也无强制力。强制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具有强制效力,义务人无论是否愿意,都必须执行。违反了强制性标准,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对此,《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都有规定。
综上,从法的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角度看,强制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具有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与法同效。推荐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不具有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是一般的技术规范。
五、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体系一致性分析
一国法律体系是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法律体系内部的各组成部分之间、各组成部分与整体之间不得相互矛盾。法的体系一致性要求一个规则体系不仅自己内部和谐一致,而且要与一国法律体系的其他部分以及法律体系整体和谐一致。
目前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在体系一致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强制性标准是按照标准制定的程序产生的,编写格式及内容表现形式也完全按照标准执行;强制性标准是按照技术标准体制管理,接受技术标准法规调整的,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技术成果。强制性标准的这些特点,与我们通常理解的法律概念格格不入。
(一)依据宪法和立法法,我国目前具有“法”的性质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将强制性标准作为法的一种形式渊源,在国内法上缺乏依据。
(二)根据现代法治原理,只有法才可以对公民设定强制性义务。“强制性标准从形式渊源上来讲,并不具有法的性质,但从实质上又给公民设定了强制性的法律义务。这就使得强制性标准面临一个尴尬的局面,不具有法的性质的文件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设定了法的义务,成为法外之法。”
(三)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与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对于法律与行政立法的程序均作了明确的规定,防止行政立法权的滥用,强化了行政法规与规章的法律效力。行政法规和规章一般都强调程序的民主性、透明性与公开性。而强制性标准的制定程序并不具有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严格程序。缺乏有力的外部监督,有些主管部门运用起权力来自然很随意。
(四)由于强制性标准的法律位阶不明,导致强制性标准无法融入现行法律效力等级体系。在强制性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发生抵触时,将会出现无法处理的情形。
综上,强制性标准的技术法规化对我国法律体系的和谐一致带来某些消极影响,不符合法的“体系一致性”。
六、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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