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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时间:2025-09-05 10:05:2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优秀)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优秀)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5篇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

  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校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骆方国担任,成员为付洪海、陈宏强、郭忠会、刘光明及各班主任,应急救援工作联络员为付洪海。

  学校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迅速落实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乡教管中心、教育局;接受上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学校摊点及周边摊点、学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二)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处理组、联络及医疗救治组、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组等3个工作组。

  1.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长:骆方国

  成员:项荣环、王芳菊

  主要职责:配合上级应急指挥部(局领导小组)下设的事故调查组和事故处理组工作。积极实施救援工作,配合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做好整改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2.联络及医疗救治组

  组长:付洪海

  成员:陈怡、吴发兴

  主要职责:负责与上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局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组的联络工作;协助和配合上组医疗救治组工作,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3、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工作组

  组长:余朝富

  成员:郭忠会、敖洪林、李会、蒲实

  主要职责:协助上级应急指挥部(局领导小组)下设的信息管理发布组和善后处理组工作。把握、搜集、提供本校应急救援的新闻线索,协助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报告范围和程序

  (一)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发现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园周边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群体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对学校师生造成严重危害的。

  若学校发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报告教管中心、乡政府。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处理的办法,根据事故的分级,学校应作出相应的反应,具体如下:

  若学校发生一般或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教管中心、乡政府报告。并在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详细情况。

  (三)报告要求:

  事故报告分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要求为: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2小时内再书面报告。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制度。

  3.总结报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事故的'应急响应

  1.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组织人力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将病患受害人员就近送往镇中心医院进行救治。

  2.全体教职工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事故情况,研究确定救治工作事宜。

  3.稳妥安排好其他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员的接待工作。

  四、应急救援过程的人员、物资保障

  (一)在事故发现后应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入应急救治、救援工作状态。

  (二)如需要医护人员到现场医疗救治或需要专家到现场评估事故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援助并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三)安排专人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络和医疗救治组联系,必要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或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以保障应急救治的顺利进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校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和经济损失,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分类分级

  1、本预案所指的安全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社会治安事件、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以下诸方面:

  (1)社会稳定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等,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事件等级确认划分与应急响应处置,按照《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办理。

  (2)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校园安全交通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等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甲类、乙类和丙类流感、鼠疫等。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水旱、地质、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虚假等信息,进行煽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

  窃取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由组织的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或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各类治安安全和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2、各类治安安全和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作为安全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本预案主要是针对学校发生的较大和一般安全突发事件。

  3、学校安全和突发事件具体范围指:

  (1)火灾事故:指因学校管理不善引发的学生宿舍、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等失火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

  造成经济损失的。

  (2)交通事故:指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

  造成经济损失的。

  (3)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指学校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扩散,造成人员伤亡的。

  (4)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安全事故:指学校建筑物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造成人员伤亡的;

  造成经济损失的。

  (5)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指学校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教育教学器材及其它特种设备因管理使用不当而发生爆炸、倾倒、触电等造成人员伤亡的;造成经济损失的。

  (6)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指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大型活动中,因管理不善、组织不力导致人员伤亡的;

  造成经济损失的。

  (7)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指外来人员非法侵入校园,或学校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人员伤亡的;

  造成经济损失的。

  (8)食物中毒事故:指学校违反食品卫生法,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

  (9)外出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指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时发生人员伤亡的;

  造成经济损失的。

  (10)楼梯间挤踩踏拥事故:指学校对学生楼梯间疏导不力,或缺少应急照明设施,发生人员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亡的;造成经济损失的。

  (11)公共卫生事故: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自然灾害事故:指学校或学生遭受洪水、暴雨、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侵害,导致人员伤亡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3)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指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虚假信息,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窃取学校保密信息;造成社会不稳定或学校经济损失的。

  (14)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指在考试命题、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或评卷过程中发生违规事件;造成社会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四)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的原则。

  (1)迅速启动预案,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

  (2)抓早抓小,以快制快,尤其是一些政治事件和,要消灭在萌芽状态,在没有形成气候时尽快解决。

  2、坚持分级负责管理的原则。

  (1)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该报告的要及时报告,请协助解决。

  (2)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一把手是维护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坚持有效控制,就地解决的原则。

  (1)要尽可能控制在学校,不要扩散,尽可能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防止矛盾激化。

  (2)要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处理,维护广大师生的合

  — 8 —法权益。

  4、坚持系统联动、联防联控的原则。

  学校要与外部(包括镇街、公安、卫生等)联动,发挥多部门联防联控作用,发挥有关部门的主体责任作用。

  5、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处理的原则。

  (1)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2)要正确处理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及时化解,防止激化矛盾,但对坚持错误、不听劝阻、蓄意挑起事端的人要从严从重查处。

  6、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1)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出事件的综合能力。

  (2)做好应对安全和突发事件的各项物质准备工作,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级部主任、教研组长为成员的学校安全稳定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校— 9 —各类安全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负责向相应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请示报告。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二)工作机构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1、社会稳定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及时前往事发地配合地方和有关部门现场指挥。

  2、安全事故类及突发事件(暴力侵害)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为:建立暴力侵害突发事件的防范和预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防范暴力侵害、火灾、交通、建筑物垮塌等事故的应急模拟演练;收集教育系统安全事故类— 10 —突发事件信息并适时通报,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较大安全事故,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赴现场参与和指导处置,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为:会同卫生防疫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及时收集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各级部通报情况,提出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落实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总结推广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灾害情况,认真分析对学校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深入现场协调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为:通过技术手段对有关信息网涉及教育的内容、校园网有害信息等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及时处置和报告校园网遭受境内外严重攻击或不可控制的大型安全事件。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为:针对各类考试在试题命制、印刷、运送、保管、施考,评卷等环节出现的失密、泄密等事件,启动相应预案,及时作出处理,消除社会影响。

  三、学校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开展施救工作。

  (一)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室报警,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要在消防队伍到达现场后,积极配合消防人员开展救人和灭火抢救工作。

  2、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抢救伤病员,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置问题。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二)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同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三)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当地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3、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4、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可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报告当地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校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当地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 13 —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四)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的安全事故,应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做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关键部位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后,学校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六)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要制定详细的活动预案,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措施。

  2、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校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师生员工伤亡情况,要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及时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避免继发性灾害。

  4、学校要组织力量疏导、抢救伤员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当地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件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外来暴力侵害事件时,安全保卫人员要在第一时间、毫不犹豫地动用一切器械加以有效制止;学校所有教职员工都有义务制止外来暴力侵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不受任何伤害。

  2、学校一旦发生外来暴力侵害事件,要将暴力侵害人员立即制止,同时对受到伤害人员要组织力量开展抢救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3、学校要在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4、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物证搜寻等工作。

  (八)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1、立即向卫生、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要迅速启动紧急

  救援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将受害师生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2、学校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积极配合卫生主管部门进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九)外出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2、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等工作。

  3、事件发生后,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快速判断事件的性质和轻重,积极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方面开展救助工作。

  5、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十)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各级部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力争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学校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学校应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

  — 16 —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支援帮助。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做好师生亲属情绪稳定工作。

  (十一)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或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初次报告。必报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选报内容为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2、学校必须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内容为事件控制情况(丢失的有害物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等。

  3、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结案报告内容为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4、未发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当地学校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区域内学校发生。

  (十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1、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收集灾情数据,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并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报告教育主管行政部门。

  3、各学校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

  (十三)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1、重大事件立即向市信息宣传科报告。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遇大规模的恶意移动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等事件,管理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记录,通知应急负责人和中心主管决定上报或通报,同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处置人员要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最后写出总结报告。

  2、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应紧急通知信息主管负责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和恢复的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

  (十四)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1、考试中发生试卷丢失、失窃、泄密事件,要立即进行现场封锁,保护现场,及时向上一级考试管理部门报告。

  2、应急处置工作组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立即到事发地指导、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工作。

  3、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控制嫌疑人,着手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4、及时发布准确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排除流言蜚语。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3

  一、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及工作原则

  1、实行生猪活体储备。按10天为一个应急周期,每天出栏供应本市生猪不少于100头计算。由农业部门代表政府与若干个较大型的生猪饲养场签订应急供应合同,并做好应急时每天出栏量的`安排。

  2、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由市工商局、市经贸局、市食品有限公司从每个市场中选择3—5个信誉度好的经营者(摊档)为应急经营户,并与市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应急经营合同。

  3、应急期间,市食品有限公司要与生猪供应场和市场经营者衔接好,并做好生猪收购、屠宰、猪肉调拨工作。经贸局负责生猪收购、屠宰、销售各个环节的协调。农业、工商、物价、卫生等部门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响应

  1、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预案的启动分为初级启动和实质启动。

  初级启动:当全市日屠宰量(定点屠场)在200头以下,起动初级应急预案。由农业部门通知应急供应饲养场停止生猪调出市外(除正常出口任务外),待命实行应急供应。

  实质启动:在日屠宰量低于100头且有向更低数量发展的可能时,启动实质应急预案。由政府统一指挥,市经贸局会同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食品有限公司进入收购、屠宰、调拨、销售一条龙应急供应,保障猪肉市场不断档、不脱销。

  应急预案的初级启动和实质启动,由市经贸局请示市政府同意后,并由市政府行文实施。

  2、应急预案的响应

  (1)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部门迅速进入角色。部门的主要领导是应急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市农业部门通知应急供应饲养场,做好应急供应准备。并以10日为一个应急周期,按梯次计划安排好日上市生猪量。同时,与市食品公司做好衔接,确保按计划供应。

  (3)市经贸局、市食品有限公司调度好车辆,集中运送生猪进场统一屠宰,按计划供应应急经营者出售,尽量做到优先供应部队、学校、医院等单位。

  (4)工商部门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物价部门做好价格监督,防止哄抬物价。

  三、应急预案响应终止

  视市场供求缓和程度,市经贸局适时作出终止应急判断,书面向市政府请示。由市政府决定应急响应终止。应急预案终止执行。

  应急预案执行结束后10天内,市经贸局将应急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

  四、其它规定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4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以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促进本镇食品市场规范化运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组织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决策领导机构

  由镇政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根据食品安全事件预警和动态变化情况,划分应急等级,并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办),联系电话:58046501(工作日),58041131(夜间及节假日),根据事故发生的轻重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指挥机构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指挥部成员以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指挥、协调全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各种抢救工作。

  2、根据食品安全事故轻重情况,适时调整响应级别,使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和群众落实食品安全抢救措施。

  4、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5、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信息,上传下达。

  (三)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1、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援机构,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抢救工作,按规定上报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员、抢救情况等。

  3、经发办:负责查处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高剧毒农药、兽药和渔药的违法行为。

  4、派出所: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地的治安维护工作,对事故严重或造成人员死亡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办。

  5、教委: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食品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人数、抢救情况。并组织抢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食物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事故分级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四级事故(又称散发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0-9人,没有死亡病例。

  三级事故(又称一般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没有死亡病例 。

  二级事故(又称重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100人以下或者1人死亡病例的,或者发生在学校的食物中毒事故。

  一级事故(又称特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或者有2人以上(含2人)死亡病例的,或者发生在学校10人以上(含10人)的,或者发生在重要活动期间、重点场所的食物中毒事故。

  (二)实行主管与分级响应

  为科学、经济、有效地处理事故,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等级,发展趋势及控制的程度,及时将情况上报上级政府,由上级政府根据事故等级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调整响应级别或结束响应。

  1、四级响应:镇指挥部根据中毒情况,决定由何部门牵头,何部门配合,启动四级响应。

  ⑴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其他副职人员应迅速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中毒者。

  ⑵收集、分析事故原因,通报有关信息,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⑶各相关部门按相应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⑷调查并提出处理相关责任人意见。

  ⑸处理事故发生的善后工作。

  2、三级响应:发生三级事故后,经镇指挥部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在坚持四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组织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进行前期处理。

  ⑵维护现场,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调查。

  ⑶做好相关材料,上报上级职能部门备案。

  3、二级响应:发生二级事故后,经镇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在坚持三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迅速上报上级职能部门,配合相关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调查处置。

  ⑵组织工作组进驻事故地点开展工作。

  ⑶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所拥有的专用急救车辆,统一归领导小组指挥部指挥,确保随叫随到。

  4、一级响应:发生一级事故后,镇指挥部要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在坚持二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所有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⑵做好宣传,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等工作;

  ⑶做好善后工作。

  四、附则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配送管理,确保饮食的安全卫生和营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秋冬季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教计〔20xx〕2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配送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学校食品配送企业准入管理

  国家新修订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作,从严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责任。要严格把好学校食堂准入关,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经营服务原则上不得对外承包,要自主经营。采取托管服务的学校食堂,须严格企业准入资格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竞争择优。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使用学校的场所和固定设备为学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部分不具备举办食堂条件的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招投标,确定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餐饮配送企业服务。凡实行托管服务和餐饮配送等外包服务的学校,必须严格准入标准,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合理确定服务期限,对卫生、质量、价格、利益空间等载明实质性条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制定准入要求,并加强管理。

  二、加强监督巡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监管目标,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制作、分餐配送全过程、全链条进行监管,确保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可控;对不符合餐饮许可条件的,要依法撤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设施、条件等达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对配送食品的监督,一般应一个月一次进行评估和记录,及时了解食品口感、学生反映等,并将有关信息汇总反馈。

  三、规范日常管理,落实学校管理主体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行学校法人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学校要建立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工作的卫生安全与质量管理。对食品配送企业提供的产品,学校应当按照合同要求认真进行查验,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及时研究应对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要完善校内民主监督机制,成立校膳管会,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工会干部、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行使对食堂及送餐的.检查、监督、评议等职能。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安全。

  四、加强监管信息通报和报告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食物中毒事故信息通报、报告制度,及时将学校食品配送单位经营许可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重要情况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向当地政府或上级监管部门报告。要畅通社会投诉渠道,形成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心与支持学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要重视和认真及时处理学生、家长及社会反映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

  五、认真开展检查,及时做好整改

  近期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托管食堂、食品配送企业招标及合同签订备案情况、食品配送企业食品安全情况、学校平时监管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总结,并做好整改。同时要重视学校食堂建设,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建设工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改善食堂卫生条件。对配送食品所需的器具、存放设施、保管场所一并纳入条件改善计划,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6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xx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在获悉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立即赶赴现场,详细了解情况。统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学生进行救治、对造成中毒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中毒学生的情况及中毒原因,并立即逐级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

  (2)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及时查漏补缺。

  (3)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工作、教学秩序。

  (二)日常工作的开展

  1、完善制度,悬挂于墙壁醒目处。

  2、强化督查

  3、落实职责

  4、加强教育

  (三)具体的应急措施

  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机制,学校相关部门应当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1、积极组织抢救病人,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催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及时送往上级医院妥善处理病人,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2、立即向教育局和县卫生防疫站报告学生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学生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3、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注意保持学校的稳定,食物中毒应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部门确认,要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师生、家长不必要的恐慌。同时要安抚好中毒学生,稳定学生情绪,做好与学生家长沟通,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4、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品,维持原有的生产状况。放入冷藏箱(柜)交调查人员,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控制。

  5、在卫生部门的专业人员到达后,配合专业人员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学生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同时介绍中毒的情况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生调查。对剩余的`食物予以暂时封存。待现场调查结束后,按照卫生专业人员要求进行现场消毒清洁处理。

  6、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四)注意事项

  (1)稳定学生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3)发现学生有类似食物疑似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4)迅速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5)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若是校外食物所致,也要立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6)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7)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7

  为确保全体师生在校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低,使各口工作人员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食品卫生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组 员: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

  组 长:负责定时召开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食品卫生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成员具体负责和参与食品卫生安全发生时全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食品卫生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组长:xxx(副校长)成员:xxx、xxx(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组长:xxx(副校长)成员:xxx、xxx(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校各办公室、教室、图书室、保管室、实验室、“两基办”、远教室等室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xxx(教务处主任)成员:xxx、xxx(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xxx(教务处副主任、安全管理员)

  成员: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年级、所管班级学生紧急疏散中的安全);

  二、 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 119”报警求救。

  三、 师生疏散及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学校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按要求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灭火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师生的。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8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上级有关食品安全文件精神,科学、规范、有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师幼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 指导思想

  为了保障我学校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园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保教、保育秩序,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依据上级教育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的文件和指示,特制定本预案。在学校食堂、生活饮水等各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对师幼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一)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XXX (校长)

  成 员:XXX XXX

  XXX XXX

  (二)救急组织

  一旦发生疑似或食物中毒,应立即启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机制,园相关部门应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下列组织应迅速行动,听从指挥,组织疏散,紧急抢救。

  1.报警组:后勤王吉智负责。以最快的速度,正确的.方法拨打特种电话,请求紧急救援。

  急救:120 安全办:XXXXX

  县疾控中心:XXXX

  2.处置组:保教处孔照财负责,指挥班主任老师迅速对中毒幼儿进行救护,做好幼儿的疏导和安抚工作,消除幼儿的惶恐心理。保持学校安全稳定。

  3.急救组:班主任负责,对受伤幼儿进行抢救、运送,安排车辆急送医院。并尽快掌握受伤幼儿的详细情况,通知家长。

  4.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本着为师幼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在加强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师幼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立刻通知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②立即将中毒者送天祝县第二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必要时送县级医院检查治疗。

  ③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④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⑤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⑥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⑦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配合教育局,卫生部门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处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等相关部门。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9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3.实用范围

  食堂各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公共卫生事件,造成对师生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4.事故分级

  (1)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_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5.工作原则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必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校长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XXX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成员:XXX、XXX协助组长、副组长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XXX,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2.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①现场指挥组:组长:XXX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0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地预防、及时地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等学生食堂突发事件,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1、公司成立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在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组员:餐饮中心主任、承包经营的法人、项目经理、经营主管办公室设在饮食服务中心,餐饮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兼信息报送员。

  二、工作职责:

  1、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和协调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2、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

  3、负责协调组织学校内外医疗的'救治工作,并及时掌握相关动态。

  4、负责对相关食堂食品的查验工作,并会同相关卫生防疫和监督部门组织好各项检验工作。

  5、协调处理好善后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学生食堂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指学校在同一时间段同一地点发生10人以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⑴事故发生后,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应迅速向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治情况,由学院再向上一级领导机关报告,在学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⑵组织工作小组成员及时到位,迅速开展应急救治工作。

  ⑶组织工作小组成员立即调查确认。

  ⑷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和性质进行调查。

  2、学生食堂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3一般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指学院同一时段同一地点发生人以上10人以下急性肠胃疾病。

  ⑴在医院及时进行救治同时,询问了解病因,并报学生食堂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⑵应急工作小组及时安排相关人员现场与就诊学生核查病发原因,分清责任并报应急事件处理办公室。

  ⑶校医室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并与学生食堂应急工作小组保持联系。

  ⑷学生食堂应急工作小组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食品的监管,分清责任,及时向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送信息。

  四、应急处理时餐饮中心的配合工作:

  1、立即封存食堂的食品留样,并针对病源疑似使用相关食品,交送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化验检测。

  2、在事故原因未查明之前,组织好各学生食堂的供应工作,对怀疑病源食品停止出售。

  3、对怀疑病源等食品和现场采取保护性措施,不使病源扩大。

  4、对校内有严重病源的食堂(餐饮供应点)停业整顿,同时组织好正常的伙食保障服务工作。

  5、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和校医室对病源物的清理和消毒工作。

  6、各学生食堂针对突发事故进行安全整顿,清理病毒源,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制。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1

  为使学校发生涉及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取暖锅炉突发事故时,能够严密组织,高效、有序地做好排险、抢险及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与危害,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应范围

  学校取暖锅炉突发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突发事故调查组,从而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和调查突发事故,以保证事故调查顺利进行。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到场到达

  接到事故报告后,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立即到达现场。

  四、现场施救

  到达现场的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排险、抢修方案并负责实施;组织好现场防火、灭火、防毒、防爆、用电管制等安全监护工作;负责设置现场夜间照明设备,同时确保现场联络畅通(第一时间与119、120取得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对伤员进行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现场保护

  对现场进行有序控制,对现场进行封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原始状况,对周围危险物品进行转移,防止再次发生意外事故,防止事态继续扩大。

  六、现场调查

  事故调查组成员负责现场勘察记录、封存相关物品资料、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负责对现场组织抢救疏导工作。收集有关证据、询问事故当事人、分析事故原因(会同有关机构进行鉴定)、查明事故性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七、善后工作

  写出事故情况报告,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等。同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2

  为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健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学校负责人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学校食堂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慌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3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苏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x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按照“全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综合协调、分工协作、统一指挥、群防群治、整合资源、依靠科学、及时反应、措施果断”的原则。

  2事故分级

  按食品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2.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范围跨越省级行政辖区,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我省处置范围的;

  (3)需要报请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负责处置的。

  2.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

  (5)在全省性或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

  (6)省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l)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徐州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2.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l)事故影响范围涉及x区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街道办事处,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区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组织体系(附件1)

  3.1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区政府根据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卫生局)的建议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需要,成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区长或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主要职责:

  (1)启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3.2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卫生局),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区卫生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发改经贸委、监察局、文教体局、公安分局、农工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商分局等有关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

  (1)贯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指示,统一指挥、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区政府、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根据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授权,会同区委宣传部,向新闻单位或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3.3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卫生局):负责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区发改经贸委: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协调供应;负责屠宰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区文教体局:负责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等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对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作出或责成有关部门作出处分决定。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区本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资金的落实及管理,并督促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加强应急救援资金的管理工作。

  区农工办:负责组织对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依法开展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区环保分局:负责污染环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辖区内的污染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区工商分局:负责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

  3.4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立即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3.4.1事故调查组

  由区卫生局、监察局、文教体局、农工办、卫生监督所、工商分局等部门参加,同时委派食品安全监察员、食品安全专家参加。职责为:协调指导区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预测事故后果提出事故防范意见;负责事故发生地的整改监督和督察工作。

  3.4.2事故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监管职能部门和区监察局负责。职责为: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4.3医疗救治组

  由区卫生局负责。职责为:迅速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和采取控制食物中毒的措施。

  3.4.4案件查办组

  由区公安分局和事故发生环节的监管职能部门负责。职责为: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3.4.5综合保障组

  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卫生局)、公安分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事故发生地有关职能部门参加。职责为:负责事故发生地的社会安定,协助调查组、处理组、救治组、查办组开展工作和保障工作入员的生活,汇总信息,报告和通报情况。

  3.5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应当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区政府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由街道办事处有关科室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员会。

  3.6专家咨询委员会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家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职责:

  (l)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

  (2)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监测、预警与报告(附件2)

  4.1监测系统

  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和抽检,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区农工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农产品农药残留等质量安全监测,必要时经授权检测信息。区卫生局、工商分局联合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相关信息,定期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4.2预警系统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日常监督,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可能导致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严重的可报请区政府同意后,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3信息报告

  4.3.1事故报告

  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也可直接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街道办事处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于半小时内向区政府和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4.3.2责任报告单位

  (l)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4.3.3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义务报告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信息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3.4事故报告要求

  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应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初步判定病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尽可能报告事故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信息。

  阶段报告应报告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及时上报。

  总结报告应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同时提出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总结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

  4.4通报制度

  4.4.1接到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和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上报区政府的同时应及时向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通报,对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4.4.2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相关部门发出《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通报》(附件2.1),通报内容包括:主送单位、事由、通报意见,一般要求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l)农业种植环节以及畜禽、水产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由区农工办负责查处;

  (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由区发改委和其他有关部门会同市质监局负责查处;

  (3)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由区工商分局负责查处;

  (4)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由区卫生局负责查处;

  (5)其他食品安全事故由区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查处。

  4.5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区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个人不履行或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为。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收受的投诉、举报,根据监管环节将《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登记表》(附件2.2)转发区有关监管部门,区有关监管部门收到后,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一般要求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对区有关部门报送、媒体披露、消费者投诉举报及领导批办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有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发出《食品安全事故核查通知》(附件2.3),内容包括:主述单位、事由、核查要求,应当明确核查事项及上报查处结果,一般要求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必要时应根据要求随时上报有关查办信息。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性质、情节、危害范围及程度,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通报》或《食品安全事故核查通知》发出后,要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查处结果。

  5应急响应(附件3)

  5.1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当事故升级或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的,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2应急响应措施

  5.2.1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响应

  (l)区政府应急响应

  区政府成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区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省、市应急指挥部,在省、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应急响应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即转为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开始履行职责。启动有关工作小组,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开通与事故发生地各有关应急救援机构通讯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和指导应急救援;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参加救援。

  (3)街道办事处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

  5.2.2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l)区政府应急响应

  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必要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

  5.2.3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区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区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事故情况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通报。

  5.2.4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时,应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及时提高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己逐步消除的,应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相应降低预警和响应级别。

  5.3信息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上报省、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向社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5.4应急结束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认无危害和风险后,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汇总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6后期处理

  6.1善后处理

  区政府按照事故等级分级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生活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协调保险机构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参保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按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6.2总结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辖区内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区政府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7保障措施

  7.1医疗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7.2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监察人员、食品安全专家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7.3技术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负责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7.4物资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本单位财政预算。

  7.5通信保障

  协调各级通信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督促各电信运营企业加强对通信系统的维护,制定通信系统备用方案,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7.6资金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安排本部门、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经费,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7.7演习演练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区有关部门指导全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组织全区性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习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7.8宣传、教育和培训

  相关部门及单位应当对广大消费者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及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8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救治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9附则

  9.1名词术语解释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9.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区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修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9.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兴化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服务师生、安全第一、查防并举、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提高学校师生快速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师生人身损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监管岗位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实现学校食品安全“零事故”,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建立反应快速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责任性事故,有效降低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食安委的有关要求,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降低损失程度。

  2.依法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要切实做好学校食堂、超市食品配送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食品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属地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预防与控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学校校长对本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并主动接受乡镇的领导和监管,经常进行工作汇报,市教育局对全市境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4.快速反应。教育局和各学校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及时准确有效处置。

  四、适用范围及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种类

  本预案适用于市教育局处置全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本预案所指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内部、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生的学校食堂食品及校园超市销售食品引发的学校师生员工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省份或国外,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省辖市级行政区域的,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疫病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50人以上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5.在全省性或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50人以上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6.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Ⅱ级食品安全事故。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4.在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5.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Ⅲ级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数30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4.在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危害人数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5.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Ⅳ级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五、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程序

  及时、准确地报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持全市学校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相关信息。

  报送程序及处理要求

  1.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分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和一般信息。

  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报送程序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学校一旦发生不明原因的`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紧急情况,必须坚持“先救人,后查因,再追责”的原则,在第一时间拨打“120”、“110”电话请求援助,在1小时内将掌握的情况向市教育局报告,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须在半小时内报告。如果情况复杂,一时搞不清楚,可以“先报事后报情”,随后根据事故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随时报送有关信息。在初报的基础上,要及时、准确、全面地续报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事件的调查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的,应根据需要一日一报或一日数报。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可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基本情况后,再书面报告,但在任何情况下电话报告均不能代替书面报告。

  市教育局在接到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根据收到的信息按时按规定程序上报。重大紧急情况处置后,要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反馈上级处置意见的落实情况和干部群众的反映。

  一般信息报送程序分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把信息报市教育局,最迟不得晚于事发后2小时。

  市教育局在接到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商量后进行处置,并向主要领导通报信息。

  学校在向市局报告的同时,应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向公安、卫生、食药监等机构报告请求援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学校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信息。

  2.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要求。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以“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基本原则,迅速果断处置。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本校预先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

  拨打“120”、“110”电话请求援助。 立即停止学校食堂食物及校园超市销售食品的经营活动,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现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设施设备和现场采取封存控制措施。

  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疾控中心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

  立即组织由专人负责的救护队伍,协助医务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注意稳定师生情绪,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家长来校探视,应由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要注意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组织教师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要先查验记者证,由学校确定的专门发言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并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和教育局通报情况。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内容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中毒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及联系电话等。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三个环节,并建立健全各环节报送的档案资料。对缓报、瞒报、谎报事故信息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教育系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内学校突发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组长负责应急处置全盘工作,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副组长按照分工具体负责救助救援应急的指挥、协调、工作部署、任务下达、检查监督、考核、指导;各成员之间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和承担领导小组决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全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相关工作组及职责

  1.综合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监督检查预案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综合协调与联络工作;负责收集、传递、综合信息,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信息,汇报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救助救援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联系市委宣传部统一向社会发布信息。

  2.现场处置指导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在学校突发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负责指导学校协助卫生部门开展中毒人员救治、危重病员转移抢救,督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现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设施设备和现场采取封存控制措施。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随时掌握传递最新处置动态,收集、汇总、反馈各种信息;指导学校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救助救援现场疾患人员等。

  3.稳定安抚指导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师生及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及善后处理事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安抚事故疾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疾患人员家属意见,指导学校制定善后解决办法等。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筹措调配紧急救助救援物资和资金,为各工作组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5.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等。

  七、事故救助救援应急行动

  学校的应急行动

  1.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校长应及时向所在乡党委政府、市教育局报告,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按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及时处置好所发生的中毒事故,最大限度的减轻疾患人员的痛苦,确保疾患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事故发生后学校必须将事故情况在1小时内,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须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市教育局,2小时内将中毒事故详细情况书面上报市教育局。

  3.迅速按照预案抢救中毒师生,拨打“120、110”急救电话请求援助,转治危重疾患病员,稳定事故现场事态,妥善安排好其他学生的学习、生活,有序做好食品、饮用水等救助救援物质的筹集和发放等工作。

  市教育局的应急行动

  1.市教育局在接到学校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抄报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实施事故救助救援工作或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2.迅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研究部署救助工作。

  3.迅速组织各工作组赶赴事故学校,对事故原因、损害程度进行初步核查,慰问事故疾患师生,了解病员身体不适反应症状,及时解决好疾患病员的医疗、生活等问题。

  八、事故救助救援应急工作纪律

  事故救助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各组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应急处置指挥命令,听从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事故发生后,各工作组要按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不得延误时机,确保救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事故善后处理、原因调查、责任追究结束前,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需外出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好本单位工作。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

  九、责任追究

  为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的食品安全岗位监管职责,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按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5

  为了保障学校全体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及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依据《鞍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安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领导机构与职责

  机构设置

  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科,办公室电话:***22。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

  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参与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办公室职责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教育局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日常工作开展

  完善制度。各校要在上级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组织落实,并上报教育局。

  强化督查。在教育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并把督查结果反馈给学校主管责任人。

  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形式,(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方可上岗)丰富卫生安全知识,增强卫生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事故应急处理

  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学校发现3人以上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电话向教育局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办公室报告,再由办公室向领导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医疗救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按要求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事故责任追究

  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适用范围

  在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等各环节中造成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及造成严重后果的适用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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