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群走网>实用文>应急预案>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时间:2025-11-21 23:05:5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安全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1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工程承包单位编制。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编制。实行联合承包的,由承包各方共同编制。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姓名、证书号码等;

  (三)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组织。包括具体责任人的职务、联系电话等;

  (四)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五)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市、县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等。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作为安全报监的附件材料报工程所在地市、县(市)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的部门备案。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告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期间,其内容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2

  《洛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以下简称伤害事故)的预防与教育教学活动期间伤害事故的处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校举办者、学校、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的领导,建立预防与处理伤害事故的协调机制,实行学校安全防范责任追究制。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学校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工作。

  第五条 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

  第六条 伤害事故的预防应当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伤害事故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学校办理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保险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提倡监护人在自愿基础上为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章 伤害事故的预防

  第八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督促学校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的具体办法和应急预案;

  (三)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

  (四)定期检查学校落实预防措施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学校开展治安、消防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二)加强学校及其周边区域的治安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时加强巡逻,及时制止和查处危害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校内防火工作,定期对学校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学校限期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四)加强学校及其周边区域的交通安全管理,在学校附近应当设立学校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在学校门前路段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车辆警示、限速等标志和设施,维护交通繁忙路段学校出入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五)加强对校车及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场所、教学用品、生活设施以及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状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做好卫生工作;组织和督促有关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做好学校学生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发现重大疫情,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第十一条 学校举办者应当保障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资金的投入,监督学校对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学校举办者提供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抗震等安全质量标准。

  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加强对伤害事故的预防,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和伤害事故预防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制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学生每学期进行应急演练,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和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二)每学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心理健康、应急知识以及自我保护、自救与互救知识等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防范能力。

  (三)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年人从事的有危险的活动;

  (四)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要求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五)提供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其他与学生的学习、生活有关的物品和服务,应当符合相关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

  (六)对所选择的实习单位和向学生提供设施、设备、物品和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审查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必要的安全保障条件,提供的设施、设备、物品和服务是否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七)加强安全检查,必要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校舍进行质量监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设施、设备,应当停止使用,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予以维修或者更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八)加强消防安全意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除火灾隐患;

  (九)建立健全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及其驾驶人资格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十)对具有危险性的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教学科研实验仪器、辐射材料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

  (十一)对患有疾病或者有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及辅助工作的教职员工,应当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十二)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和学生住宿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对监护人书面告知以及学校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给予必要的照顾;

  (十四)对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以及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突发疾病或者人身受到伤害的学生及时予以救助;

  (十五)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有未到校、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情形时,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十六)发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抢险、救助、防护措施,优先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十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学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有侮辱、歧视、体罚以及其他伤害学生的行为。

  学校教职员工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者学生遭受侵害时,应当及时告诫、制止、保护,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及社会安全事件时,教职员工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对学生进行救助。

  第十四条 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学生的不良行为,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对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其监护人应当将相关情况及时书面告知学校,并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对患有需要隔离治疗传染病的学生在传染期内应当隔离治疗;返校上课时应当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

  第十五条 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不得携带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可能危及自身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

  第十六条 为学校、学生提供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场地、物品和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相关质量、安全、卫生标准。

  在学校内施工作业、参观访问或者开展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学校的安全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在学校周边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第三章 伤害事故的处理

  第十七条 发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和保险公司。

  学生的监护人以及与事故发生有关的第三人,应当对受伤害学生及时采取救助措施。

  医疗机构对受伤害学生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拒绝、推诿或者拖延。

  第十八条 发生较大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在一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发生重大或者群体性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立即报告教育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一小时内报告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理,维护学校秩序。

  第十九条 发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通知保险公司参与;学校无法调查处理的,报请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学校应当提供真实情况和证据。

  发生重大或者群体性伤害事故,由学校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教育、公安、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有权了解伤害事故及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学校及有关部门应当如实告知。

  第二十条 对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书面请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伤害事故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及调解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调解时限从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应当终止调解。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在较大伤害事故处理结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重大或者群体性伤害事故的处理结果应当在处理结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依法进行的伤害事故调查处理,不得侮辱、恐吓、殴打、扣留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不得侵占、损毁学校的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和其他财产,不得妨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章 伤害事故的责任承担和损害赔偿

  第二十四条 对伤害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人致使学生遭受人身伤害的,由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学生遭受人身伤害,或者导致学生致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伤害事故,由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及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管理、维护不当的;

  (二)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或者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

  (三)学校组织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明显超出学生年龄和生理承受能力的;

  (四)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文具或者其他物品不符合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

  (五)学校明知学生有不适应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特异体质或者疾病,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六)学校明知学生患有需要隔离治疗的传染病,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七)学校发生学生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的;

  (八)学校教职员工侮辱、体罚、殴打学生的;

  (九)学校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者虽在工作岗位,未履行职责的;

  (十)学校教职员工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未进行必要的告诫、制止的;

  (十一)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教职员工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及辅助工作的疾病,未采取必要措施而发生教职员工伤害学生事故的;

  (十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备管理等安全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的;

  (十三)对于可以预见的自然灾害防范不力而造成学生伤害的;

  (十四)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非正常缺席、擅自离校,但未及时发现或者未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导致学生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发生的伤害事故,已履行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且法律、法规规定不属于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形,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伤害事故,学生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实施了危及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已尽告诫、制止等义务,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而未书面告知学校的;

  (四)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其监护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擅自离校,自行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

  (六)学生或者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第二十八条 伤害事故损害赔偿费用的范围和标准,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事故和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十九条 学校教职员工在履行职务中造成伤害事故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追偿。

  由于第三人过错造成伤害事故,学校在救助中先行垫付的,学校可以向责任人追偿。

  第三十条 学生为了维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受到伤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侵害人、不能确定侵害人或者侵害人没有赔偿能力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伤害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督促限期改正而逾期未改的;

  (二)发生的伤害事故,学校负有主要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三)瞒报、缓报或者谎报伤害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妨碍伤害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学校未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或者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的,对事故扩大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学校教职员工对伤害事故负有责任,或者在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及社会安全事件时,不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对学生进行救助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履行相应职责,对伤害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或者在伤害事故调查处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举办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职责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处理;造成伤害事故的,由学校举办者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在伤害事故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予以制止;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侮辱、恐吓、殴打学校教职员工、学生的;

  (二)侵占、损毁学校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和其他财产的;

  (三)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

  对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可以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中小学校,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依法设立的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机构;

  (二)学生,是指在本条第(一)项所列中小学校就读的受教育者;

  (三)教职员工,是指本条第(一)项所列中小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四)学校的举办者,是指举办学校的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民办学校的出资人;

  (五)教育教学活动期间,是指在校内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活动期间和寄宿学生住宿期间,以及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期间;

  (六)伤害事故,是指由于外因造成学生的死亡,肢体残疾,组织器官、精神功能障碍,以及其他影响人身健康的受伤害事件;

  (七)较大伤害事故,是指发生学生重伤一人,或者轻伤二人的受伤害事件;

  (八)重大或者群体性伤害事故,是指发生学生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以上,以及三人以上群体的受伤害事件。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3

  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施工生产的实际,特制本项目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 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施工的进行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情况

  本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项目部设置急应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施工现场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三、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组成

  (一)、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 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 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 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 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 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 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 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 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 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 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 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 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 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 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 组织项目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 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 根据各施工场区、加工厂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3、现场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 抢救现场伤员;

  ② 抢救现场物资;

  ③ 组建现场消防队;

  ④ 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 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 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 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 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 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5、技术处理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根据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6、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 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 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④ 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7、事故调查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 保护事故现场;

  ② 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③ 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④ 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8、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 协助制订施工项目或加工厂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场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② 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 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 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二)、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事故现场副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 所有施工现场操作和协调,包括与指挥中心的协调;

  ② 现场事故评估;

  ③ 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

  ④ 控制紧急情况;

  ⑤ 做好与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的联系;

  2、现场伤员营救组的职能与职责

  ① 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② 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3、物资抢救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抢救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

  ② 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到安全地带。

  4、消防灭火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启动场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

  ② 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5、保卫疏导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

  ② 疏散场区内外人员撤出危险地带。

  6、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 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② 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

  ③ 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④ 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并及时输送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三)、应急反应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

  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在应急总指挥、应急副总指挥的领导下由各职能科室、现场施工的人员分别兼职构成。

  1、 应急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

  2、 应急副总指挥由项目副经理担任;

  3、 现场抢救组组长由公司的各工程负责人担任,项目部组成人员为成员;

  4、 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组长由总工担任,总工办其他人员为成员;

  5、 技术处理组组长由技术经营科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6、 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7、 后勤供应组组长由财务科、机械管理科、物业管理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8、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质安科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9、 事故现场副指挥由该项工程负责人担任;

  10、 现场伤员营救组由施工队长担任组长,各作业班组分别抽调人员组成;

  11、 物资抢救组由施工员、材料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2、 消防灭火组由施工现场电工,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3、 后勤供应组、由后勤人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四、 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施工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 一级应急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 二级应急组织每一项目开工前或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3、 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 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 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

  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3、 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 事故报警;

  5、 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 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 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指定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质安科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电话:**,手机:**.质安科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救援器材、设备、车辆等落实

  项目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根据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总指挥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终止令。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对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修改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八、其它

  本预案制定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正式实施。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4

  一概述

  1编制目的

  为规范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消除恶劣天气影响,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保障集团所属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速公路恶劣天气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工作。本预案中恶劣天气是指:雨、雾、冰、雪等天气。 4工作原则

  4.1统一领导原则

  广航交通总部全面负责所属高速公路养护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所属高速公路养护单位恶劣天气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应在总部恶劣天气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进行。

  4.2预防为主原则

  加强对恶劣天气的监测、监控,实施监督管理,建立恶劣天气防范体系,提高恶劣天气防范和处置能力,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恶劣天气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关注恶劣天气中长期变化,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前部署,积极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和教育,充分优化现有应急资源,发挥其最大效能,确保公众出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3以人为本原则

  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影响,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出现恶劣天气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恶劣天气造成交通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采取合理措施,积极协助有关单位营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4.4完整性原则

  保持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包括预案体系本身的完整性,文件体系的完整性,应急机构设置和建设的完整性,应急支撑系统的完整性。

  4.5分级负责原则

  A预警分级依据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把预警级别分为3级,严重的.是Ⅰ级,较重的是Ⅱ级,一般的是Ⅲ级,依次用红色、橙色和黄色表示。

  B事件分级为及时做好各类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依据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个级别。

  C响应分级根据恶劣天气的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广航交通总部及下属各单位逐级落实响应措施。

  4.6先进性原则

  A信息通信系统在恶劣天气应急处置过程中,保证各类信息在最短时间内加以综合、集成、分析和处理,各类指令第一时间传达到位。

  B资源共享系统总部充分整合各养护小组应急资源优势,构建合理、完善的资源共享平台,保障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C决策支持系统在高速公路恶劣天气处置和应急过程中,应根据高速路段实际情况,结合气象部门对当地天气发展趋势进行先期预测,提前做好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

  D科技辅助系统发挥高科技辅助优势,适时引进、升级道路监控系统、GPS卫星调度系统、雾天引导车和多功能指挥车等系统设备,使高速公路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具有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二、组织结构及养护部门职责1恶劣天气应急指挥总中心

  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成员:

  其职责是对广航交通高速公路恶劣天气应急处理进行统一指挥和部署;按照应急预案合理部署应急措施,组织所属单位开展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在应急行动期间,协调处理总部内部与外部运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应急工作有条不紊;结合高速公路实际情况,组织落实应急行动,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汇报恶劣天气应急工作的开展情况;布置应急工作后的恢复工作;根据恶劣天气的变化情况,组织部署其他工作。养护部门职责

  (1)负责管养路段内恶劣天气下的特殊巡查工作,合理制定恶劣天气下的养护施工计划;

  (2)负责召集各管养路段内的监理、养护施工单位开展恶劣天气下水毁处治及除雪融冰等知识培训;

  (3)根据气象信息,雨前对道路排水设施及特殊路段(如:桥梁、隧道、弯道、坡道、路堑路段、高边坡路堤路段等)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坚持雨中巡查和雨后特巡,及时排除路面和通道积水,疏通排水系统;

  (4)对造成有碍道路正常通行的水毁,及时上报,并启动相应的水毁处治预案,及早保障道路正常通行;

  (5)做好雾天值班安排,随时配合交警、路政部门进行雾天交通事故现场的救援、清理及受损道路设施的修复工作;

  (6)制定冰雪天气情况下除雪融冰安全操作规程和做好除雪融冰所需的物资、设备的储备和人员准备工作;

  (7)冰雪恶劣天气出现后,按照预案有组织的开展除雪融冰工作;(8)主动与路政、交警等部门密切配合,实现多部门协调指挥;

  (9)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上报水毁及除雪融冰物资的消耗情况。

  三预警机制1气象预警

  各单位主动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签订协议确保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利用高速公路沿线气象检测设施对辖段能见度、降水、降雪情况进行实时掌控,制定气象信息晴雨表,为保通人员、设备统一调度以及保通措施的实施提供详实数据。

  2路况预警

  各小组发现恶劣天气及时上报路段恶劣天气应急指挥分中心,建立起以沿线服务区为点、以巡逻车为线、以过往司乘为面的“点线面”相结合的高速公路信

  息收集网络,并加强与邻近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提前做好应对恶劣天气准备。

  3设备预警

  养护部门督促养护单位做好除雪融冰设备、物资的日常保养和储备工作,通信系统完好,以便总部统一指挥调度,合理安排部署车辆设备,及时调集人员、设备在指定地点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结合高速公路管理实际,根据气候环境的恶劣程度,按照《广东省高速公路条例》及其释义,制定三级应急预案。具体见表1

  应急预案划分表等级Ⅲ级Ⅱ级能见度在50m-100m之间;连续降雪,厚度3-10cm,特殊路段如桥梁、涵洞、弯道、陡坡、匝道处路面出现大面积结冰现象,路面局部出现结冰;影响范围在10Km-20Km之间;交通中断时间在12小时-24小时之间。各分公司、总部总部恶劣天气应急指挥中心Ⅰ级能见度在50m以下;连续降暴雪,厚度10cm以上,特殊路段及大面积路面出现结冰现象;影响范围超过20Km以上;交通中断超过24小时;因恶劣天气造成与其他单位或邻省高速交通中断。总部总部恶劣天气应急指挥总中心能见度在100m-200m之间;开始降雪或小雪,24小时降雪厚度3cm以下,桥面开界定条件始出现结冰;雨天出(程度、现重度水毁;影响范范围)围不超过10Km;交通中断时间在6-12小时以内。信息收集、确认、上报启动单位各分公司各分公司恶劣天气应急指挥分中心路段恶劣天气应急总部恶劣天气应急指总部恶劣天气应急指挥启动方式指挥分中心下达启挥总中心下达启动指中心下达启动指令动指令令

  四应急处置

  Ⅲ级应急响应

  A.除雪融冰预案

  ①分公司养护管理部门、养护施工单位、监理代表处全员24小时上岗,要求除雪融冰人员每百公里投入55人次;设备每百公里投入铲式除雪车或平地机2辆、撒布车2辆、货车2辆;材料每百公里投入融雪剂50t(含尿素10t)、-10#柴油5t、铣刨废料50m3、碎石50m3、草垫50个、铁锹30个、扫帚15个、车辆防滑链10套,随时根据除雪融冰物资的消耗情况进行补充。

  ②各管理分公司养护管理部门自行统一调度指挥,并及时向总公司上报除雪融冰保通实时进度情况。

  ③严格按照除雪融冰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进行道路除雪及融冰工作。

  ④建立严格的信息报送制度。监理代表处应配合养护施工单位将除雪融冰工作的进度及物资、设备消耗情况及时上报。

  B.雨天水毁处治预案(仅适用于Ⅲ级应急预案)

  ①要求分公司养护管理部门、养护施工单位、监理代表处全员组成水毁应急突击队20人;投入装载机2辆、货车2辆;投入材料碎石100m3、粗砂100 m3、水泥1t,编织袋500个,铁锹30个,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②各管理分公司养护管理部门自行统一调度指挥,并及时向总公司上报水毁处治实时进度情况。

  ③发现水毁后,分公司要及时向总公司报告,严重水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分公司召开工地现场会,针对出现的水毁,制定相应的处治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迅速开展水毁抢修工作,及早保证道路的正常通行,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Ⅱ级应急响应

  在保持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前提下,增加如下加强措施:

  ①人员方面:增加管理分公司分管养护的经理在岗,除雪融冰人员增加至110人次;设备增加至铲式除雪车或平地机4辆、撒布车4辆、货车4辆;材料增加至融雪剂100t(含尿素20t)、-10#柴油10t、铣刨废料100m3、碎石100m3、草垫100个、铁锹60个、扫帚30个、车辆防滑链20套,随时根据除雪融冰物资的消耗情况进行补充。

  ②各路段养护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实施,高发公司、中原股份公司在各自范围内统一调度。

  ③严格按照除雪融冰工作流程进行道路除雪及融冰工作。针对特殊路段和中隔带种植绿化物的地段,要通过增加劳力和设备、采取特殊措施和针对方案等方法进行除雪和融冰工作(详见附件2)。

  ④各除雪融冰车辆在除雪时如遇到堵车现象,应立即报告分公司养护管理部门,由养护管理部门协调路政或交警部门对各单位清雪车辆进行引导疏通。

  ⑤各管理分公司及时将除雪融冰工作的进度及物资设备消耗情况向公司上报,并由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 Ⅰ级应急响应

  在保持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前提下,增加如下加强措施:

  ①人员方面:增加高发公司、中原股份公司养护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分公司班子成员在岗,除雪融冰人员增加至220人次;设备增加至铲式除雪车或平地机8辆、撒布车6辆、货车6辆;材料增加至融雪剂200t(含尿素40t)、-10#柴油20t、铣刨废料200m3、碎石200m3、草垫200个、铁锹100个、扫帚50个、车辆防滑链30套,随时根据除雪融冰物资的消耗情况进行补充。

  ②高发公司、中原股份公司负责指挥实施,集团负责统一调度。

  ③严格按照除雪融冰工作流程进行道路除雪及融冰工作。针对特殊路段和中隔带种植绿化物的地段,要通过增加劳力和设备、采取特殊措施和针对方案等方法进行除雪和融冰工作(详见附件2)。

  ④各除雪融冰车辆在除雪时如遇到堵车现象,应立即报告分公司养护管理部门,由养护管理部门协调路政或交警部门对各单位清雪车辆进行引导疏通。

  ⑤各管理分公司及时将除雪融冰工作的进度及物资设备消耗情况向公司上报,并由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

  五保障措施

  5.1一般保障措施巡逻车、清障车等车辆设备应全部配置防滑链。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5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应急管理;应急体系建设

  1、引言

  公司党委的第十六次党代会报告对公司未来五年工作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面对未来向好的发展环境,公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和提高,不确定的因素也会相应增加,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更好为企业稳步发展保驾护航,其中应急管理更是重要的一环,随着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风险的增加,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对提高企业隐性效益意义重大。作为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时刻不忘培育做好本职工作的思想动能,从细小处着手,做好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公司应急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但从总体上看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本文旨在通过对以下薄弱环节进行分析,探索解决方法,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2、机制建立不完善,思想认识不到位

  要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这不只是安全部门能够单独完成的,需要集中企业全体人员的智慧和力量,由企业负责人牵头,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厘清层级,共同编制应急管理制度、确定应急职责、完善应急奖惩、配备应急物资,从而形成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虽然《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但是,仍然存在企业负责人对此不够重视,或者存在错误的观念,认为应急管理工作只是安全部门的事情,导致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由《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组织或者参与”者变成了“唯一”者。但是安全管理人员往往会受到本职工作的知识限制及调动资源的职权有限的影响,导致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低下,问题考虑不充分,体系建立不完善,职责分工不明确或职责分工不合理,并且应急预案只是停留在纸面上,只是安全管理人员知道的现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会形成混乱的场面,在应急救援行动中人员和物资调动不协调,导致救援行动不及时,不能高效完成应急救援行动的目的。对策措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细化各级人员应急职责,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加强对全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的应急培训,将各层级人员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提升到政治高度。成立以企业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统筹领导,从全局角度出发,协调各方资源,形成“各级参与,领导负责”的机制,建立完善高标准、高水平的应急管理体系。

  3、应急预案体系层级不清,内容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在这里可以简称为“三级预案”,并对“三级预案”的作用和主要内容给出了指导性意见:总体预案是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应急救援体系、预警机制等;专项预案是针对某一类事故的救援方案,必须遵守总体预案的基本框架;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施工现场事故类别编制的具体措施办法。很多企业并没有分清“三级预案”之间的层级关系,导致综合应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不衔接;或编制的应急预案未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尤其是建筑施工单位岗位人员发生了调动,现场处置方案未结合现场人员调动情况进行及时修订,或者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过程中无现场一线作业及管理人员的参与,导致一线人员对自身应急职责不明确,发生事故后难以按照预案进行操作,导致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存在较大缺陷。对策措施: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成立编制工作组,根据本单位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结果,明确本单位应急管理层次、指挥体系、响应级别等,由企业负责人统筹组织,指定专业人员负责,从救援体系、预警、响应、应急救援技术、应急保障等方面提高应急预案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考虑与上级单位和当地政府应急预案的紧密衔接。现场处置方案是“三级预案”的“第一道防线”,建筑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区域管理制度,明确各区域应急责任人员,减少区域责任人员的流动,组织区域责任人及有应急救援职责的人员共同参与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确保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都能明晰本岗应急救援职责,筑牢应急预案的“第一道防线”。将应急预案职责落实到人而不只是停留在“纸”上。

  4、预警、响应机制不明确,缺乏系统的策划

  很多建筑施工企业根据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同一事故类型就编制了多个单独的应急预案,使应急预案中程序内容多次重复,未系统化建立预警、响应机制,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在响应过程中无法准确执行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职责,在救援过程中出现错误的操作步骤或者应急程序,完全忘记了应急预案的本岗应急职责,对应急预案的执行发生较大的偏差,发生事故后造成应急响应级别不对应,尤其是应急响应级别不够,营救救援行动不及时,反而给应急处置带来负面的效果。对策措施: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特点和难点,排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类型,由企业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系统策划,制定协调统一的各项应急预案。虽然施工现场潜在的事故类型多种多样,但一个单位的应急资源却是固定的,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充分利用本单位现有资源,针对本单位潜在事故类型、应急资源、应急救援能力等各方面的因素,站在整体角度系统策划各个预案之间的关联,保证预案之间的协调性。同时各层级人员要做到自身职责认识到位、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程序,保证应急管理体系的正常开展;严格按照本单位应急救援能力科学建立响应分级机制,同时明确响应升级条件,各级响应接口要严密。同时在应急资源保障方面,除了需要了解自身软硬件条件外,还应该将上级及周边社会环境的各项资源统筹考虑,以自身资源为保障,社会资源为补充,更进一步的与上级及当地社会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进一步确保应急响应机制的'完善、有效。

  5、应急预案教育培训不够

  目前,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缺少对内部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缺乏专业的培训教材,多数情况下应急预案培训只是照本宣科,内容单调乏味;未针对不同层级和不同岗位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应急培训;专业救援人员未接受过专门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造成了专业应急救援人员的“不专业”;企业领导未参加过事故应急指挥能力的相关培训;种种情况最终造成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响应的应急救援能力,导致事故发生后无法高效、迅速地开展救援工作。对策措施:要积极开展应急教育培训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制订培训大纲和计划,组织专业人员根据不同岗位编写各岗位的培训教材,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分批次对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开展应急培训,确保教育培训不漏一人。明确各层级应急响应程序和岗位职责分工,提高全员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技术水平。结合“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全国防灾减灾日”等专题活动,采用互动、体验、模拟等方式开展贴近实际的应急宣教活动,有效增强培训效果。

  6、演练形式化,缺乏有效实施

  应急演练前期准备工作较多,需要成立应急演练小组,明确演练科目并制定应急演练方案,进行职责分工和演练前的教育培训等,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实施。目前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的应急演练活动过于形式化,通常编制的应急演练方案只是一个剧本,并未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明确演练程序,太过于注重可观摩性,只是“演”而不是“练”,忽略了应急演练的根本目的,无法起到提升应急能力的实际作用,更无法使应急演练成为完善应急预案的有效手段。对策措施:应急演练前需要了解企业存在的事故类型,根据目前阶段的需要确定演练科目。前期要成立应急演练领导小组,由组长统筹组织做好应急演练的策划工作,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做好参练人员的前期交底,确保参练人员熟知演练中的应急响应、物资调动和救援流程,把每一次应急演练都当成事故救援来进行,不允许在任何一个环节存在马虎,通过演练真正达到提高应急响应速度、提升应急救援水平的效果。演练结束后要根据演练情况,切实做好总结,针对问题和不足修订应急预案,真正达到完善应急体系的目的。

  7、结束语

  应急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与否的重要体现,完善的应急体系,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危害。任何企业都要坚定“生产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为基本的准则,而应急救援作为挽救人员生命的最直接手段,需要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各项应急工作,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

  参考文献:

  [1]何斌。加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立改废”[J]。中国应急管理,20xx(2):38~41。

  [2]季洪来。健全完善应急体系推进应急管理能力建设[N]。黑龙江日报,20xx—02—02(003)。

  [3]GB/T29639—20xx。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6

  1、高空作业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1.1产生高空坠落其主要原因是思想麻痹大意,作业之前没有按以高空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1.2准备工作做得仓促,有的工作可以在地面上先来做却在高空来做,导致在高处工作时间加长消耗体力,引发坠落事故。

  1.3高空作业使用的安全工具在作业前没有认真的检查。

  1.4高处作业时站在箱子、木桶、铁桶不牢固的结构上工作,而引起的坠落。

  1.5梯子不牢固或怕梯子时底下没有人扶梯子,梯子向后滑或向两侧倾倒而坠落。

  1.6遇到大雨刮大风在高处工作,无特殊防护装置而引起的坠落事故。

  2、预防高空坠落措施

  2.1凡在离地3米以上的地点进行高空作业时强调作业人员应集中精力,严格按照以高空安全工作规程执行,防止发生事故。

  2.2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工作进了减少高空作业。

  2.3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樽的.脚手架上工作,必须系好安全带,挂牢安全绳或采取其他的安全保护措施。

  2.4高处作业应统一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材料应用绳栓在牢固的结构件上不可以乱放,以防坠落伤人。

  2.5进行高处作业时,处有关人员外不得让其他人员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保护,防止落物伤人。

  2.6不得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使用安全绳子系牢后上下吊送。防止砸伤下面的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2.7使用人字梯必须设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更不准用人拉单梯当做人字梯使用。

  2.8电梯通道上门户前或机械转动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时,应有人监护,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

  2.9梯子上工作要先仔细检查铝合金梯、竹梯、木梯是否坚固完整。梯子的支柱应能承受工作人员及其工具材料的重量。

  3、高空坠落处理程序

  3.1紧急救护的基本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受伤者,并根据受伤程度情况进行救护。

  3.2个管理处离医院元的,应配备急救箱和有效的急救药品。

  3.3出血必须先止血

  1)伤口渗血:用消毒的纱布盖住伤口,然后进行包扎。若包扎后仍有较多的渗血可再加纱布或用布带等止血。

  2)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血液涌出时立即用洁净的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减少出血量。有条件的使用止血带,再就近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4骨折急救

  1)A、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或木棍、竹杆等将断骨上、下方关节固定,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减少疼痛,防止恶伤势化。

  2)开放性骨折并伴有大出血者应先止血,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3)疑有颈椎损伤

  在使伤员平躺后,用沙土袋或其他代替物放置在颈部两侧固定不动,以免引起截瘫。

  4)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硬平木板上,并将椎躯干及二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搬动时应数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

  3.5颅脑外伤

  1)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保持气管畅通。若有呕吐,扶好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窒息。

  2)耳鼻有液体流出时,不要用棉花堵塞,只可轻轻拭去,以利降低颅内压力。

  3)颅脑外伤病情复杂多变,禁止给予饮食,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7

  1、总则

  1.1为保证船机在生产或维修过程中的安全与环境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当事故发生时采取紧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制定本预案。

  1.2船机的安全与环保是指工程船舶或施工机械在生产或维修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或人为因素造成的船机本身的伤害和对周围环境的破坏。

  1.3各船机保有单位要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将事故发生的几率降到最小。

  1.4预案的目标应根据公司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辨识的结果来确定。船机方面共有六个,包括船舶翻沉、起重机事故、加压舱灾害、船舶排污、船舶挖/倒泥污染和拌和系统的粉尘污染。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公司成立船机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组员:设备管理部 安全质量监督部 工程管理部 船机保有单位经理、书记

  船机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地点:设备管理部

  电话:

  2.2各船机保有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船机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的船机安全与环保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当包括应急救援小组的'组织机构及职责、联系方法、工作程序、应急措施和纠正完善等内容。

  3、工作程序

  3.1船机保有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特点进行重点监控并配备相应的船机设备、器具、索具等。

  3.2事故发生后应马上汇报公司应急救援小组,根据危害的轻重,实施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4、应急措施原则

  各单位根据船机保有情况和公司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制定船机安全与环保应急预案,坚持“充分准备,快速反应,措施得当”的原则。

  5、纠正与完善

  5.1事故发生后主管副总经理与设备管理部、安全质量监督部、工程管理部等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对事故的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惩罚,对事故应急救援中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5.2事故发生后应对事故发生部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部分进行检查,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教育,提高对安全/环保的认识及技能。

  6、附则

  6.1本预案公布之日起实施

  6.2本预案由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8

  为了加强突发事故处置的综合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重、特大事故,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应急救援组织结构:

  应急预案总指挥

  法人代表

  抢险救援组

  风险评估组

  技术处理组

  善后工作组

  事故调查组

  后勤供应组

  项目部应急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转机构

  安全质检科

  2、应急预案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2.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1)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2)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3)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4)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5)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6)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7)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8)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9)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10)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2抢险救援组的职能及职责

  (1)抢救现场伤员;

  (2)抢救现场物资;

  (3)组建现场消防队;

  (4)保证现场救援道路的畅通。

  2.3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的职能和职责

  (1)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2)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的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3)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4)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5)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6)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2.4技术处理组的职能和职责

  (1)根据各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2)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知道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2.5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1)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打乱;

  (2)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3)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4)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2.6事故调查组的职能及职责

  (1)保护事故现场;

  (2)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3)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4)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2.7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1)协助制订施工项目或加工厂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2)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3)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厂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2.8各项目部应急组的.职能及职责

  (1)所有施工现场操作和协调,包括与指挥中心的协调;

  (2)现场事故评估;

  (3)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

  (4)控制紧急情况;

  (5)做好与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的联系;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事故发生后,公司协助事故发生单位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立即组织力量对事故现场实行严密保护,防止随意挪动或丢失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资料等,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采用拍照或录像手段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4、事故处置程序

  发生事故后,公司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科长、工程相关分公司负责人、工程负责人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加强指挥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策。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开展工作。

  处置程序:

  (1)由总指挥委派现场指挥长组织现场指挥机构;

  (2)根据部门职责及灾情,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抢险救护工作组织;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通报;

  (5)开展事故调查。

  5、事故情况通报及调查处理

  5.1做好事故情况通报工作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及抢险救治、事故控制、善后处理等情况按分类管理程序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上报,并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逐级传达到现场指挥领导和参与事故处理的人员。

  5.2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现场调查组要抓紧时间做好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上级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如实汇报事故调查初步情况,提供相关调查取证资料,并根据上级调查组要求,按照行业对口关系,专职负责分工,抽调力量,协助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工作。

  附:救援器材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

  备注

  担架

  2套/项目组

  所有设备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障所有用品的质量完好、可用,到期设备必须更新,公司安全质检科定期对各项目的应急救援物资进行抽查,如有问题,严肃处理负责人。

  医务氧气瓶

  2套/项目组

  干粉灭火器

  15个/项目组

  泡沫灭火器

  15个/项目组

  二氧化碳灭火器

  15个/项目组

  安全带

  5副/项目组

  急救箱

  2个/项目组

  安全警示牌

  1套/项目组

  绝缘防火手套

  10副/项目组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9

  一 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给公司员工的工作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 应急策划

  (一)工程概况及地质条件

  1#导流洞竖井闸室段上覆岩体厚度分别为120m;2#导流洞竖井段上覆岩体厚度分别为165m、120m。导流洞进口竖井闸室位于Ⅲ2类围岩内,具备成井条件,但高边墙与端墙存在与进口洞脸边坡、上游侧坡类似的不利结构面组合,存在块体崩滑破坏的可能。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停电、断电现象。

  潜在事件和紧急情况为:岩爆、涌水、停电。

  可能产生的后果:可能产生坍塌,水淹及设备损坏等情况,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和义务

  为确保岩爆、涌水、停电等事件发生时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项目部成立了应急预案与响应工作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及成员设置如下:

  1 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紧急情况的整体布置、指挥与协调工作。

  组 长:谭宝宝

  副组长:张先林 杨 恒 蔡礼坤 王 冰 朱春娥 左江虹

  成 员:吴 杨 陈 琪 朱 锐 崔安哲 金麦清 吴江华 荆江舟 张桂柱

  2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调度室,吴杨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岩爆、涌水、停电发生后日常事务及通讯联络,联系电话:13778394702(614702)

  3 抢险突击队

  负责组织人员、设备进行现场紧急情况抢险。

  组 长:金麦清

  副组长:吴 杨 朱 锐 陈 琪 吴江华 崔安哲

  队 员:王章杰 王尚军 武圣雷 张小元

  三 岩爆、涌水、停电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准备工作

  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厂队应积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机电物资部做好突发事件发生后物资和施工设备转移工作,同时做好材料、设备的储运管理工作,另根据可能发生的最大涌水量统计水文地质资料配置足额的抽水泵及泥浆泵,根据施工现场所有设备用电量配置一台发电机;质保部及安环部做好涌水发生时人员的救治及材料物资的疏通工作;工程部做好突发事件发生后人员、物资、车辆等现场管理工作;计合部联合工程部做好涌水发生后财产损失记录并留下证据,为以后上报资料提供依据;综合办公室做好突发事件发生后车辆的应急准备及运行工作;其它部门协助以上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2 应急措施

  2.1 组织机构的`所有成员手机(或对讲机)全天24小时开通不得关机,确保通讯信息的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做出响应。

  2.2 岩爆、涌水或停电发生后,事件发现人立即通知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应急组织机构进入工作程序,应急领导小组及抢险突击队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疏导和救护行动。其它部室及各单位、各队以工程部为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与调配现场人力及设备资源。

  2.3 若发生如电击、塌方、摔伤等事故,工程部立即组织急救车辆,并通知安全环保部,与医院联系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2.4 若竖井发生岩爆,工程部立即指挥所有施工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并在下岔洞与导流洞交叉口出进行安全拦截,设置安全警示线。

  2.5 若竖井发生涌水时,工程部立即指挥闸室竖井内及导流洞内所有施工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并将关键电闸关闭。

  2.6 若竖井发生停电时,工程部立即指挥所有施工人员站立原位,保持通话,保持平静,维护现场秩序;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利用备用发电机进行发电,首先解决照明问题,随后撤离危险部位施工人员。

  2.7 若施工(提升)设备发生故障时,竖井内施工人员应保持平静,抓紧牢固物体,竖井上、下施工人员必须保持通讯,排查原因。若短时间内无法查明原因,则迅速使用安全绳索将竖井内施工人员救出。

  2.8 其它职能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职责,为应急有关的事项提供便利。

  2.9 工程部、质量保证部和安全环保部在及时处理应急情况的同时作好记录并留下证据,如:拍照、录像,以便将事故情况较详实的记录上报。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10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防大汛、保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排查隐患,扎实做好组织、预案、工程、队伍、物资、抢险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城市安全度汛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城市防汛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精心组织城市防汛各类隐患排查治理,逐条河道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河道清淤清障,按照“河道清淤由主管部门负责,河道清障由主管部门牵头、辖区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限定时间,加大清障力度,在6月20日之前恢复行洪断面;对排水管网、暗渠等城市排水设施及时疏通并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正常发挥作用;对低洼积水地段,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责任部门单位,进行重点监控,遇有严重积水时,立即组织居民转移。

  (二)修订完善城市防汛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新的雨情险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等相关因素,依据《20xx年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各自城市防汛预案,使其更具体、更有操作性。所有预案特别是重点防汛单位、重要防洪部位和关键环节预案,必须进行演练,查找问题,优化完善,落到实处。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指挥体系,落实应急队伍组织、装备,积极组织应急管理培训和快速反应演练,保证必要时拉得出、联得上、救得下、打得赢。特别做好各类异常突发天气防御工作,针对异常汛情及时组织会商,准确预警,有序应对,超前动员部署、超前集结队伍、超前落实预案,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公共电视大屏幕等渠道向市民重要天气、重大预报、预警信息等,增强市民自我防护意识。

  (三)加强城市防汛物资储备和队伍组织,提高抢险保障能力。防汛物资和防汛队伍是防汛工作的基本保障。严格按计划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及核查,不足的抓紧补充,不过关的抓紧淘汰更换,对储备地点、调拨线路、运输车辆等逐一落实到位,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运得到、用得上。抓好城市防汛抢险队伍组织建设,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切实搞好培训和演练,做好随时投入抗洪抢险的准备。汛期一旦出现雨情灾情,专业队伍必须迅速上岗到位,有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汛期安全。汛期是高温、多雨、大风、雷电等灾害性天气频发阶段,也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时期。深入研究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针对汛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易发事故,及早制定防范措施。合理安排城建重点工程工期,确保防汛安全。组织开展汛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排水、运输道路、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临时设施等,确保各项防护措施满足汛期安全生产需要。督促施工企业重视天气预报,在大风天气、连续暴雨或者有关部门发出自然灾害或气候预警时,及时停止施工并根据情况安排工人撤离施工现场。编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汛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抢险。在险情或大风暴雨天气结束、恢复施工之前,施工企业必须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不留隐患。

  (五)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营监管和危旧房屋排查,保障汛期正常使用。一是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监管,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全力抓好整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汛期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紧急预案,落实突发事故应急措施,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二是督促运营单位抓好汛期安全。加强燃气、成品油等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安全检查,抓好城市公交车辆的安全运营检查,加大汛期易发生积水事故隐患点治理。三是抓好汛期城市房屋安全管理。组织搞好汛期危旧房屋和公共建筑安全检查,摸清危旧房屋底数,建立健全危旧房屋档案,落实安全防汛责任制,对重点危旧房屋做到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区教体局负责对学校、幼儿园等人员集中地方检查、登记,保证房屋不塌不漏,不留隐患,不出险情。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危旧房屋摸底检查,区房管局负责公房及高危公共建筑摸底检查,制定汛期房屋安全紧急维修抢险预案,组建房屋防汛维修抢险队伍并进行必要演练,保证关键时刻能够反应迅速、抢险及时、防范有效。四是加强人防设施管理。区人防办负责保证汛期人防设施的安全和预警系统的正常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严肃城市防汛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不服从指挥调度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成立区城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市政公司(值班电话:),具体负责城市防汛的指挥、协调和督导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尽快成立城市防汛专门机构,明确安全责任,加大资金投入,组建抢险队伍,落实抢险工具和防汛物资,一旦发生险情,要做到指挥通畅,行动迅速,处置果断。各有关部门、单位将城市防汛领导小组、抢险人员和重点部位、重点地段责任人名单报区城市防汛办公室。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11

  1、编制目的:

  (1)、对隧道施工可能发生的坍塌,涌水,爆炸等灾害提前做出安排,明确应急职责,识别紧急需求,降低和减少对环境和员工的危害。

  (2)、遇有突发性事件,行动迅速,抢救及时,减少损失。

  2、组织机构

  成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白云鹏

  副组长:项目总工 丁国岭 副经理 李锁平

  成员:项目书记 宁江平 工程部长 徐连增 质检部长 王万利 安全部长 赵林 物资部长 王孟国 综合办公室 代茂

  3、工作职责

  (1)、隧道发生的坍塌,涌水,爆炸等危险情况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电话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2)、组长接到险情后,分析紧急状态,确定应报警级别,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系统立即投入运作,根据情况在现场设立指挥所,相关人员到位,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坍塌,涌水,爆炸等事态扩大,将人员和机械迅速撤离现场危险区域。

  (3)、副组长协助组长组织应急所需的资源满足现场应急需求,与企业外应急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结构进行联系。组织本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定期检查日常工作和应急响应准备状态。

  (4)、危险源风险评估小组:由项目总工程师丁国岭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评估施工现场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风险,指导安全部门对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合理准确的依据,为应急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响应支撑措施。

  (5)、现场抢救组有项目书记宁江平负责,相关人员参加,根据伤员情况,制定抢险方案。联系就近医疗单位设备,医务人员,会同项目抢险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处理工作。

  (6)、技术小组:有项目总工程师丁国岭负责,相关人员参加,上级技术部门协助提供技术支持,制定其可操作的性的应急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技术储备,图纸。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响应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文件。

  (7)、伤员营救组:由项目书记宁江平负责,相关人员参加,根据伤员情况,制定伤员营救方案,进行事故现场伤员的营救,转运等工作,联系就近医疗单位进行妥善的营救治疗工作。

  (8)、消防灭火组:由公安分处李宗昌担任组长,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制定灭火方案,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事故现场的灭火工作。

  (9)、后勤供应组:由项目财务部长杨建设,物资部长王孟国担任,制定物资计划,检查监督落实物资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情动后,按照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响应物资资源道施工现场。

  (10)、善后工作小组组长有项目书记宁江平担任,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主要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抚恤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跟踪工作,协助处理医疗救助单位的相关矛盾与保险单位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索赔工作,慰问伤员及家属。

  (11)、事故调查组有项目主管安全生产领导担任,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主要保护事故现场,对现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部门:工程部 负责人:徐连增。

  4、应急物资

  (1)25cm以上的圆木,3~5米长,6根。14工字钢6~8米长2根。5cm 木棱填塞短木,2立方米。

  (2)格栅钢架,锚杆,钢筋网。

  (3)应急灯,钉,木工锯,大锤,撬杆等。

  (4)消防器材

  部门:物资部 负责人:王孟国

  5、应急设备

  (1)临时发电机2台,空压机2台,电焊机2台,气焊设备一套,喷射混凝土设备一套,有线电话接装储备,担架2付。

  (2)挖掘机1台,装载机1台,运输车2辆。

  (3)指挥车1台.

  部门:物资部 负责人:王孟国

  6、应急队伍

  由路基一队抽调20人为应急队伍,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提前进行培训及演练,队长由吕盛强担任。

  部门: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代茂

  7、应急救治

  (1)、可供临时处理医疗卫生设备即氧气呼吸机,清洗器具,急救箱,担架等。

  (2)、立即与就近医院联系,将受伤人员转移救治。 急救中心电话120

  部门: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代茂

  8、应急预案实施负责人 项目经理 白云鹏 副经理 李锁平

  9、对内部门求助电话

  (1)、公司安质部

  (2)、对外求助电话 业务安全处2297052

  10、由未尽事宜根据工程及事故情况可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三淅高速十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xx年10月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12

  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变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医院承担着救死扶伤的重要职责,在应急事件中担负着重要作用,因此,应急管理水平是检验医院综合实力的首要。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处置预案

  在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即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和法制)体系中,应急预案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迅速、有效、有序的行动方案,成为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重要抓手。医院涉及的应急预案很多,在医院国家等级评审中,各种预案占相当一部分内容。从符合大型现代化医院管理处理紧急事件的视角出发,应充分考虑新形势下医院紧急事件应对的各个环节,制订一系列紧急事件预案。例如,重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包括重大伤亡抢救预案、重大治安事件应对预案、紧急情况人力资源调配预案、病人高峰合理分流患者预案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包括食物中毒抢救预案、甲型H1N1流感防治预案、H7N9流感防治预案等;突发医疗救护事件应急预案:包括职业暴露、生物安全、输血反应、废物意外事件预案、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等;突发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处理和人员疏散预案、电梯意外事件预案、停电预案、停水预案、停气预案及设备供应应急预案;网络信息系统故障预案、信息泄密事件处置预案;节假日期间物资领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及引发群众性事件预案;病人意外伤亡、逃亡处置预案等。医院涉及的预案方方面面,需要重视的是预案的编制,无论是重大事件预案,还是专业性预案,均不可随意照搬照抄,必须符合医院的环境条件、技术条件、人员条件和资源条件,注重系统性、实际性。在建立各种预案过程中,要解决突发事件的事前、事发、事中、事后谁来做、怎样做、做什么、何时做、在哪里做等问题,包含突发事件的情景、参与应对的机构和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资源、应采取的行动四要素。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既要严格遵循技术规范,又要遵守法律法规,内容既要非常具体,又要简单明了、容易操作。除此之外,预案在使用过程中要不断修订完善,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修订,对人员进行调整,对处理流程进行优化,将修订预案当作总结经验的过程、查找薄弱环节的过程和改进工作的过程,以求达到准确无误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2、无缝隙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

  每当人们在回顾总结突发事件的.时候,总存在人群应急处理知识欠缺的问题。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场所,应急知识和能力须人人掌握,全面开展培训非常重要。首先要学习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如《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让全体员工对提高参与应对应急事件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其次要对各种预案进行演练,通过自学自背、讲堂讲授、案例分析、事件评估学习,人人总结经验,人人参加考试,人人熟知流程,使应急知识入脑入心。实施分层演练培训,以各科室为主体,行政后勤科室要开展科学决策、组织协调、后勤保障、物资供应等相关紧急事件预案演练,提高组织管理及科学研判、后勤支撑能力;临床医技科室开展本专业预案的演练,如伤亡抢救、意外抢救,重点训练应对流程的合理性,反应的迅速性,处理事件的冷静性,提高救治能力。要将应急知识培训演练纳入全面质控管理,纳入个人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纳入新职工岗前培训,确实让每个员工重视。对于人人必须要掌握的火灾事件、电梯事件、地震事件、治安事件等基本逃生本领,每年须开展规模演练,让员工不仅学会保护自身安全,还要具备协助病友及群众逃生的能力。要适应新形势开展紧急事件新闻发言、信息报告制度的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和理解应急管理专业术语,了解媒体的运作规律,谨慎发言、规范传播信息,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创新思路,建立应急志愿者奖励机制,在常青藤志愿服务队中开拓组建一支医院应急志愿者队伍,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对应急志愿者开展规范化培训,提高志愿者救援素质。加强群众宣传,制定医院应急处理知识手册,把手册放在候诊厅、病房、医护办公室各个服务窗口,方便医护人员及病友了解医院各个部位的注意事项,以及突发事件应对知识。在电梯间、各应急通道口、有危险危害地方张贴紧急处理事件的方法、标示、示意图。利用微信、短信、网站、电子显示屏、电视等广泛宣传医院应急管理常识,使医院应急管理培训全覆盖,人人训练有素。

  3、无盲区管控突发事件危险源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13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县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突破创新跨越科学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植物疫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省政府印发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县政府负责处置的一般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全县范围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依照本预案进行先期处置。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动员和依靠公众力量,发挥乡镇、社区(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客观、统一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6应急预案体系

  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县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县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县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3)县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县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县有关部门制定印发,报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4)突发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报县政府备案。

  (5)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6)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主办单位为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制定的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况变化,按照有关规定,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构成种类要及时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县政府成立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领导小组),作为全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决策机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分管安全生产、民政、卫生、公安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1)对全县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2)指导编制、修订、全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决定和部署全县应急工作重大事项。副县长按照工作分工和在县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专门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2.2办事机构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应急办),是县应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服务监督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2.3工作机构

  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自然灾害类由县民政局牵头;事故灾难类由县安监局和相关部门依据其职责牵头;公共卫生事件类由县卫生局牵头;社会安全事件类由县公安局牵头)。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指导和协助各乡镇(街道办)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2.4地方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要设立或确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本级突发事件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

  3运行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办)要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要加强农村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县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各类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城市应急体系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

  3.1预测与预警

  各乡镇(街道办)、县有关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预测预警系统

  建立全县统一的突发事件预测预警系统。各乡镇(街道办)、县有关部门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县应急办会同各乡镇(街道办)、县有关部门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测预警系统。

  3.1.2预警级别及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1)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区域范围,从高到低可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予以表示。

  (2)预警信息的。各乡镇(街道办)、县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报告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县政府将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3)预警通告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预警通告后,预警内容需变更或解除的,应当及时变更通告或解除通告。

  (4)预警信息的渠道。建立防灾警报体系,充分利用人民防空警报、气象等各类灾害预警体系灾情警报。建立应急机构、灾情预测预报单位与县人防、气象等部门的联系,明确灾情警报的权限和程序。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告方式。移动、电信、联通等电信运营企业要根据需求,升级改造手机短信平台,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率,并提供优先权限。

  (5)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和应急机制的准备。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报告责任主体:突发事件发生所在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或上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县政府、各乡镇(街道办)、县有关部门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

  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县政府及时上报市政府,上报到市政府的时间距事件发生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报告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县应急办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同时将县领导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乡镇(街道办)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各乡镇(街道办)、县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突发事件涉及港澳台、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有关地区或国家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3.2.2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突发事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当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办理;当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条办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2.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者需要省、市政府协调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县政府按规定程序逐级向市、省政府提出请求。

  对于发生的一般突发事件,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或者实际需要提出,或者应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请求或县有关部门的建议,县应急办提出处置建议向县长、分管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报告,经县政府领导同志批准后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必要时提请县应急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3.2.4指挥与协调

  需要县政府处置的突发事件,由县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县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需要由县政府组织处置的突发事件,由县应急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或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协调,调集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处置。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省、市驻庆单位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关系和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稳定工作。

  (5)及时、准确向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县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县政府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县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由该类突发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3.2.5应急联动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技术专家组:由相关部门的技术专家组成,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鉴定和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

  (2)抢险救援组:由相关主管部门和县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

  (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畜牧等部门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卫生监督、药品监管、心理援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

  (4)治安警戒组:由县公安部门负责,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件现场,加强交通管制,确保应急运输畅通,维护治安秩序。

  (5)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县商务、住建、交通运输、人防、民政、公安、气象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关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6)社会动员组:由县应急办负责和牵头,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与,负责动员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等参与应急处置及家属的思想安抚工作。

  (7)物资、经费和生活保障组:由县发改、经信、商务、交通运输、财政、民政、物价、粮食等部门组成,负责调集应急物资,必要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应急需要、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8)应急通信、气象组:由县经信、人防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由县气象部门负责做好事发地的气象监测和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服务,必要时设立移动气象台,为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

  (9)综合信息、新闻组:由县委宣传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抽调专门人员,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及报送工作。由新闻报道应急协调指挥机构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设立新闻发言人,适时向社会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自救防护等知识。

  (10)涉外工作组: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台办、商务、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接待港澳台及境外新闻媒体,处理涉及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有关事宜。

  (11)特种应急组:由县环保、卫生、科技、金融、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处置社会安全、经济安全、核与辐射、环境事故、金融风险和等突发事件。

  (12)综合组:由县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综合协调以上各组的工作,作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办公室。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庆有关单位,武警中队,企事业单位等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配。

  3.2.6区域合作

  县政府指导、鼓励各乡镇(街道办)加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与联动,各乡镇(街道办)要加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

  3.2.7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或事发地政府在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向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的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状态的报告。接到报告的政府或有关部门综合各方面情况和建议,作出终止执行相关应急响应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1)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2)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突发事件损害调查核定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各类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保险监管机构应当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保险责任内损失的理赔工作。

  (3)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县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给予补助,必要时申请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3.3.2社会救助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社会救助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进行援助。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及慈善团体要积极开展捐赠、心理援助等社会救助活动。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分配、调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3.3.3调查与评估

  (1)县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调查组,及时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对应急事件的受害者、救助者心理损伤进行评估与调查,提出善后处理措施。

  (2)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

  3.3.4恢复重建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分别由省、市政府统筹安排。省、市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规划,提出恢复重建的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由县政府组织实施;需要省政府支持的,由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向省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提出请求。一般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政府负责。

  3.4信息

  突发事件的信息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适时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突发事件信息,由县政府办公室或县有关部门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4应急保障

  各乡镇(街道办)、县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保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分别是:依托公安消防队伍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武警中队、预备役等力量组成的骨干应急救援队伍;由相关部门组建的配备专业装备器材并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由各行业、各领域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家人才组成的专家应急救援队伍;由各级政府及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职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建立的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

  各乡镇(街道办)、县有关部门要加强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4.2财力保障

  各乡镇(街道办)、县财政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简化财政资金的审批和划拨程序,保证应急处置所需资金。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县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物资保障

  县发改、经信、商务、住建、城管执法、交通运输、民政、水务、公安、消防、电业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定期组织提供应急物资储备目录,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并根据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采取商业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等方式,保障处置与救援所需物资的生产供给。专业应急部门负责储备处置突发事件专业应急物资。

  建立县乡两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重要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鼓励和引导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县政府依法实施应急征用,被征用的财产使用后,应当及时返还被征用人。财产被征用或者被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平均价格给予补偿。

  4.4基本生活保障

  县卫生、民政、水务、电业等单位要会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水喝、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局负责组建县级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救援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县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请求,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医疗卫生物资和设备。必要时,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应当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处置突发事件期间配备有县政府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免交路桥通行费。事后应当及时收回应急标志。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有关部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治安维护

  县公安、武警中队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制定不同类别、级别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交通秩序的行动方案,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治安维护工作。

  4.8人员防护

  县有关部门要结合城市、农村人口密度,利用人防工程、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要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

  县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通信保障

  县经信、人防、文广新等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4.10公共设施保障

  县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确保应急状态下事发地居民和重要用户用电、用油、用气、用煤、用水的基本要求。

  4.11科技支撑

  县科技部门要积极开展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的科学研究工作,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将应急科学研究工作纳入全县科技发展计划,逐步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科技水平。

  4.12法制保障

  县司法部门负责应急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及时为受灾地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4.13气象水文信息服务

  县气象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县水务部门要及时提供河道、水库水情的实报和预报,为应急处置提供水文资料和信息服务。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县应急办协助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指导应急演练。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演练前的计划安排和演练后的总结报告,要报县应急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的综合性应急演练评估报告,应报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应急预案应当每两年至少举行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按照有关规定适时修订完善。

  5.2宣教培训

  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经常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应急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将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对象确定教育内容、考核标准,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置能力。

  5.3考核奖惩

  县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组织对各专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乡镇(街道办)和单位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县政府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纳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对有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给予处罚或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政府制定,由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办)、县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县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6.2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7附件

  7.1专项应急预案构成

  7.2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7.3分级响应级别

  针对紧急情况的严重程度,将响应级别划分为I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1)I级响应。逐级报告省政府应急办,省政府应急办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在1小时内,核实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等,确认属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立即提出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建议,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后实施。利用全省所有有关部门及一切资源进行应急处置。

  (2)Ⅱ级响应。逐级报告省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由省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作出应急指令,启动省专项预案的应急响应,利用省政府多个有关部门及资源进行应急处置。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14

  1、编制目的:

  路基施工可能发生的坍塌、滑坡灾害提前做出安排,明确应急职责,识别紧急需求,降低和减少对环境和员工的危害。

  2、组织机构:

  经理部成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副经理为副组长。成员:工程部、安全部、办公室(含协调)、财务部。

  经理部成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副经理为副组长。成员:工程部、安全部、办公室(含协调)、财务部。

  事故发生后,现场知情人员必须立即向项目经理部,项目安全负责人报告。

  项目经理部:0778-5928287

  组 长:严汝和:15977183305

  副组长:罗振强:18677174660

  组 员:王宇佳:13978808253

  曾耀新:13737192564

  傅榆盈:15578328763

  张 建:15077128213

  马国逊:13558804206

  许宜星:13397779921

  紧急情况下,现场知情人员可根据事故现场拨打下列紧急救援电话:

  110--治安报警

  120--急救

  119--火警

  3、职责:

  (1)路基施工发生坍塌、滑坡等灾害险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电话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2)组长接到险情通报后,根据紧急状态确定相应预警级别,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系统立即投入运作,在现场设立指挥场所,相关人员到位,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坍塌、滑坡等灾害事态扩大,将人员和机械迅速撤出危险区。

  (3)副组长: 协助组长组织应急所需资源满足现场应急需求,与企业外应急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组织本单位的相关人员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定期检查日常工作和应急响应准备状态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评估施工现场以及生产过程的危险源的风险, 指导安全部门落实安全措施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合理、准确的依据;为应急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响应支援措施。

  (5)现场抢救组;由项目机务经理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根据伤员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联系就近医疗设备、医务人员会同项目抢救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处置工作。

  (6)技术处理组: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相关人员参加,公司工程部参加,制订其可操作性的.应急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技术储备、图纸。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文件。

  (7)后勤供应组:后勤供应组由项目财务、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公司物设部提供物资信息);制订物资计划,检查、监督、落实物资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

  (8)善后工作组;组长由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主要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抚恤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与保险单位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慰问伤员及家属。

  (9)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公司(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主要保护事故现场、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15

  屡禁不止的安全事故,让更多的建筑企业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体系日趋规范,规章制度日益健全,员工的素质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与水平也有了很大幅度的提升,但也是事故频发:小的如铁路营业线施工的施工侵限剐蹭列车、开通方案不合理造成施工延点、违规上道作业拦停列车、电气化设备故障影响行车等,大的如兰渝铁路隧道内翻车造成20多人死亡的重大事故、“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等触目惊心。在所有的事故中如果企业负责人能够充分考虑到这些危险因素,制定有效的,准备充分,救援及时,就能减少损失和降低人员伤亡。我们说,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订的行动方案,是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行动、采取救援措施的行动指南,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社会发展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危险因素更加复杂、应急救援力量多元化、现场情况瞬息万变,制定有效的切合实际的应急救援预案,对提高救援的成功率和效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目前行业内的应急预案问题多多,生搬硬套、不切实际,通篇理论、可操作性不强,不合法合规,预案孤立和相关预案不衔接、动态管理不到位等等,鉴于此笔者根据自身的工作实践,简要分析目前本行业应急预案编制应该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合理设计应急预案体系层次

  首先要符合所在企业的实际情况。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订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也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企业的组织体系、管理模式、风险大小以及生产规模不同,应急预案体系构成不完全一样,但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对于各级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基本上都是集团公司—子公司—各项目的层层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点多,一个集团公司管理若干子公司,一个子公司管理着若干个工程项目;二是线长。和工厂类企业、隧道、桥梁等专业不同,四电工程标段动辄绵延上百甚至数百公里,大多的危险因素是随着施工进展在动态移动;三是每个项目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类似、危险有害因素类似,因此根据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的规定,以子公司及所属项目为例,应急预案层次设计如下:

  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是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和应对可能发生事故的综合性文件。通过此预案可以清晰地了解公司的应急方针和政策、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工作原则、公司施工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环节、各级机构和职责、应急响应程序和基本要求。

  项目总体应急预案

  是某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和应对风险的综合性文件。重点是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说明项目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项目应急机构和职责、应急用品的目录、针对不同紧急事项的应急响应程序和要求。

  现场处置方案:

  是针对具体的场所、设施、岗位、装置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这是项目应急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有效和切合实际的现场处置方案可提高应急效率,减少损失和伤亡,并考虑以下方面:

  1)针对紧急情况清单及风险控制策划逐一编制,要求具体、明确、针对性强,包括外部求援。

  2)基本原则是抢救人员、控制事态扩大,同时保护环境优先。

  3)要明确相关注意事项,包括: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等。

  4)涉及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名称、型号、存放地点。

  5)要考虑同一类别事故发生时,施工地点和救援难度的不同。

  二、注重应急预案的合规性、衔接性

  目前大多数的企业都在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标准其中的一条就是要求认证企业定期进行“合规性评价”,要求认证企业所有的安全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应急预案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于铁路施工企业来说,这其他要求也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上级单位、地方政府、以及所在路局等的相关文件要求。不但框架结构符合相关要求,事故上报时限、预案的衔接、预案的培训、评审与更新等都要符合相关要求并且和相关预案衔接。我们说应急预案编制的第一步准备工作便是收集资料,而这些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就是资料收集的重点内容,也就是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的重要依据和授权。

  而在实际工作中,项目的应急预案中不合法合规的地方比比皆是。有的项目制定的应急预案,公司规定铁路交通事故上报时间是半小时,而项目却规定2小时;有的应急预案和相关方一点关系也没有,没有任何衔接等等,这就是没有做好应急预案编制的准备工作,没有充分了解有关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目前对于铁路施工企业来说,有关应急预案的主要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

  《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公司/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所属路局、上级单位等单位部门现行的应急预案、与应急预案有关的文件

  三、做好编制预案之前的危险分析

  危险分析的目的是明确应急的对象,这需要根据各单位有关危险辨识、风险评价的结果确定本项目或单位需要制订应急预案的所有紧急情况,要充分和全面。除专业施工内容之外,地质、气象、水文、突发性疫情等不利的自然条件也需要考虑在内。每个单位识别过程和评价的方法可能不同,但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这是应急预案编制的准备工作之二。对于铁路四电工程来说,施工范围内潜在事件或紧急情况的种类主要有:物体打击、挖断电缆或地下设施、高空坠落、触电(感应电,跨步电压、邻近既有电力线路施工)、电气化设备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坍塌(包括沟坑开挖时的塌方)、灼烫(包括化学物品灼伤、放射物质灼伤、高温物体烫伤)、车辆机械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含煤气食物中毒)、火灾及爆炸、有可能造成铁路交通事故的各种情形(包括电气化施工设备故障影响行车、信号施工方案不合理造成延点)等等。

  四、编制预案之前要进行资源分析

  针对需要应急的紧急情况,逐项分析考虑应急过程所需要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包括上级和外部的可用资源,这也是预案编制之前的准备工作之三。

  五、要注重应急预案要素的完整性

  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应当充分体现应对紧急事件各环节的工作,明确紧急事件事前、事发、事中的各个进程中,谁来做,何时做,调动哪些资源做,这不仅要求预案内容完整,而且更讲求可操作性。要讲究“明”、“实”、“全”。

  1、“明”要分工明确、内容明确、程序明确、决不可模棱两可,含含糊糊;

  2、“实”是要实事求是、结合实际、可操作性强。

  3、“全”是要素齐全,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目前国家关于应急预案编制规定的主要文件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项目作为紧急情况发生地,作为事故发生后现场应急的第一方,它的预案至少应包含的要素及要求如下:

  3.1编制的'目的。

  3.2编制的依据。

  3.3适用范围。

  3.3本项目需制定应急预案的紧急情况清单。

  3.5应急组织机构组成及职责。

  3.6紧急情况的预防与监控方式与要求

  3.7应急的响应分级和响应程序。

  3.8事故上报的时限和流程。

  3.9不同紧急情况下的预防措施、应急措施、注意事项以及应急器材和设备清单(也可单列成为现场处置方案)。

  3.10应急预案的上报备案部门。

  3.11应急预案的评审计划。要由制定单位负责人组织,预案编写人员和预案涉及所有职能部门人员参加进行评审,要明确具体的评审时间、评审参加人员、评审的方式、评审记录形成等。

  3.12应急预案的更新计划。明确预案定期修订时间,及时修订的条件、需要及时更新的附件信息。

  3.13应急预案的培训计划、演练计划。

  明确应急预案有关内容的培训方式、参加培训人员、演练计划。

  3.13应急预案的制定解释部门。

  3.15应急预案的实施时间。

  3.16相关或相衔接的预案名称。

  3.17必要的附件。如:

  相关方及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联系方式(包括医院、110、120、119、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及所有与应急体系实施有关的相关方的联系方式,尤其是可用的外部救援力量的联系方式。

  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如:相关平面布置图纸、救援力量分布图、应急用品存放地点、危险源分布图、疏散路线/重要地点标识;

  相关的危险特性参数。(如化学品的特性指标)

  六、做好预案编制之后的应急管理

  目前多数单位的应急预案都是领导熟悉、职工不熟悉甚至不知道。制定预案的人熟悉、预案各环节的有关人员尤其是易发事故现场身临其境的操作人员不熟悉,往往是制定完之后束之高阁,应付检查时才拿出来。应急预案成了应付方案,再好的预案也是空有好皮囊无用武之地。因此要想让预案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做好预案制定之后的应急管理工作。

  1、要深入进行应急预案的宣传解读。

  2、要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应急预案培训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对突发事件整体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培训使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3、加强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是应急准备的重要环节,通过演练可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可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从中找出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

  4、根据计划及时更新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时效性。以下情况需及时修订: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根据应急预案演练结果需要或预案实际实施效果需要;应急预案上级、建设单位要求修订的;相关方或可利用的外部资源发生变化的。

  结束语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安全管理成效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绝对的安全是不存在的。只要造成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等因素存在,事故就不可能完全避免,应急预案作为事后的预防手段,作为事故的最后一道防火墙,只要科学合理、准备充分、救援及时,就能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罗文婷,王艳辉,贾利民,秦勇。改进层次分析法在铁路应急预案评价中的应用研究[J]。铁道学报。

  【2】李连杰,盖宇仙。基于层次分析法对铁路货运安全的模糊评价[J]。铁道运营技术。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安全应急预案11-01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11-19

工程施工应急预案10-17

体育安全应急预案08-13

学校安全应急预案10-05

活动安全应急预案09-22

(热)安全应急预案11-13

春游安全应急预案09-26

培训学校安全应急预案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