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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应急预案

时间:2025-12-07 17:30:4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合集]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速公路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合集]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应对雨雪冰冻天气会议精神,据最新气象分析,预计25-31日我县将有一次连续的低温雨雪天气过程。为积极应对做好极端天气情况下群众生产,生活和保障工作,围绕“保安全,保畅通,保供应,保民生”目标,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经研究决定,成立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

  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小组

  1.民生救助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对贫困户、鳏寡孤独、残疾家庭等重点人群进行巡查救助,确保不发生冻死人、饿死人的'情况;对居家养老中心进行食品、燃气、房屋建筑质量等进行检查,确保居家养老中心正常运转;做好避灾点的开放工作。

  2.安全生产及防治CO中毒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对居住出租房进行消防和防止煤气、CO中毒检查,引导群众安全取暖,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无隐患。

  3.农业保障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指导农民做好农林作物、畜禽栏舍等生产设施防护,加固大棚,及时除雪抗压,杜绝农业设施大棚住人。

  4.危旧房、地质灾害及道路保障处置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监控监测,切实做好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应急防范工作;加强对C,D类危房、简易屋棚及大跨度轻质结构房屋的检查,指导户主加固房屋,确保D类危房无人居住;在建工程视天气情况,能停则停,确保安全;及时对农村道路进行除雪解冻,确保道路通畅。

  5.园林绿化防冻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指导各村(社区)、两路两侧等园林绿化防冻工作。

  6.物资调配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做好铁锹、扫帚、工业用盐等常规救灾工具的储备工作,及时调配保障各工作组需求物品;对文化礼堂、大许敬老院等进行安全检查,对人群聚集场所(如文化礼堂、敬老院、庙宇)的隐患排查,必要时停止举办人员集聚活动。

  7.应急处置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组织公安、医院、民兵、综治等相关人员对突发重大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并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

  8.工作督导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负责对各工作组、街道、村(社区)干部履职的督导和应急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雨雪冰冻来临期间,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联动协调;

  2.严守工作纪律。街道全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严守纪律,确保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

  3.加强宣传引导。驻村干部要会同村干部、网格员进村入户,广泛开展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农业生产知识,做到雪情预报和科学应对知识进村入户,提高群众救灾防灾能力。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2

  机械伤害造成的受伤部位可以遍及全身各个部位,如头部、眼部、颈部、胸部、腰部、脊柱、四肢等,有些机械伤害会造成人体多处受伤,后果非常严重。

  现场急救对抢救受伤非常关键,如果现场急救正确及时,不仅可以减轻伤者的痛苦,降低事故的严重程度,而且可以为争取抢救时间,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因此,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xxxxxx

  副组长: xxxxxxxx

  组员:

  二、应急领导小组人员职责。

  xxxx负责应急救援组织工作;

  xxxx、xxxx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xxxx、xxxx责机械设备的调集指挥工作;

  xxxx、xxxx负责人员调集工作;

  xxxx、xxxx负责伤员救护工作并负责和送往医院治疗;

  xxxx、xxxx负责事后调查工作。

  三、项目部及所属各队的车辆和人员都在机械伤害发生后,都归应急领导小组指挥。

  四、应急救援措施

  (一)伤害急救基本要点

  1、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现场人员不要害怕和慌乱,要保持冷静,迅速对受伤人员进行检查。

  急救检查应先看神志、呼吸,接着摸脉搏、听心跳,再查瞳孔,有条件者测血压。检查局部有无创伤、出血、骨折、畸形等变化,根据伤者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人工呼吸、心脏挤压、止血、包扎、固定等临时应急措施。

  2、让人迅速拨打急救电话,向医疗救护单位求援。

  急救电话:120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xxxx

  南京市xxxx医院电话:

  3、拔打急救电话注意事项

  ①在电话中应讲清伤员的确切地点,如联系方法、行驶路线等。

  ②简要说明伤员的受伤情况、症状等,并询问清楚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应该做些什么。

  ③派人到路口准备迎候救护人员。

  3、遵循"先救命、后救肢"的原则,优先处理颅脑伤、胸伤、肝、脾破裂等危及生命的内脏伤,然后处理肢体出血、骨折等伤。

  4、检查伤者呼吸道是否被舌头、分泌物或其他异物堵塞。

  5、如果呼吸已经停止,立即实施人工呼吸。

  6、如果脉搏不存在,心脏停止跳动,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7、如果伤者出血,进行必要的止血及包扎。

  8、大多数伤员可以毫无顾忌地抬送医院,但对于颈部背部严重受损者要慎重,以防止其进一步受伤。

  9、让患者平卧并保持安静,如有呕吐,同时无颈部骨折时,应将其头部侧向一边以防止噎塞。

  10、动作轻缓地检查患者,必要时剪开其衣服,避免突然挪动增加患者痛苦。

  11、救护人员既要安慰患者,自己也应尽量保持镇静,以消除患者的恐惧。

  12、不要给昏迷或半昏迷者喝水,以防液体进人呼吸道而导致窒息,也不要用拍击或摇动的方式试图唤醒昏迷者。

  (二)现场急救技术

  1、人工呼吸

  口对口(鼻)吹气法是现场急救中采用最多的一种人工呼吸方法,其具体操作方法是:

  (1)对伤员进行初步处理:将需要进行人工呼吸的伤员放在通风良好,空气新鲜、气温适宜的地方,解开伤员的衣领、裤带、内衣及乳罩,清除口鼻分泌物、呕吐物及其他杂物:保证呼吸道畅通。

  (2)使伤员仰卧,施救人员位于其头部一侧,捏住伤员的鼻孔,深吸气后,将自己的嘴紧贴伤员的嘴吹人气体。之后,离开伤员的嘴,放开鼻孔,以一手压伤员胸部,助其呼出体内气体。如此,有节律地反复进行,每分钟进行15次。吹气时不要用力过度,以免造成伤员肺泡破裂。

  (3)吹气时,应配合对伤员进行胸外心脏按摩。一般地,吹一次气后,作四次心脏按摩。

  2、心肺复苏

  胸外心脏按摩是心脏复苏的主要方法,它是通过压迫胸骨,对心脏给予间接按摩,使心脏排出血液,参与血液循环,以恢复心脏的自主跳动。其具体操作方法是;

  (1)让需要进行心脏按摩的伤员仰卧在平整的地面或木板上;

  (2)施救人员位于伤员一侧,双手重叠放在伤员胸部两乳正中间处,用力向下挤压胸骨,使胸骨下陷3~4cm,然后迅速放松,放松时手不离开胸部。如此反复有节律地进行。其按摩速度为每分钟约60~80次。

  胸外心脏按摩时的注意事项:

  ①胸部严重损伤、肋骨骨折、气胸或心包填塞的伤员,不应采用此法。

  ②胸外心脏按摩应与人工呼吸配合进行。

  ③按摩时,用力要均匀,力量大小看伤员的身体及胸部情况而定;按压时,手臂不要弯曲,用力不要过猛,以免使伤员肋骨骨折。

  ④随时观察伤员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3、止血

  当伤员身体有外伤出血现象时,应及时采取止血措施。常用的止血方法有以下几种:

  (1)伤口加压法

  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出血量不太大的一般伤口,通过对伤口的加压和包扎,减少出血,让血液凝固。其具体做法是如果伤口处如果没有异物,用干净的纱布、布块、手绢、绷带等物或直接用手紧压伤口止血;如果出血较多时,可以用纱布、毛巾等柔软物垫在伤口上,再用绷带包扎以增加压力,达到止血的目的。

  (2)手压止血法

  临时用手指或手掌压迫伤口靠近心端、的动脉,将动脉压向深部的骨头上,阻断血液的流通,从而达到临时止血的目的。这种方法通常是在急救中和其他止血方法配合使用,其关键是要掌握身体各部位血管止血的压迫点。

  手压法仅限于无法止住伤口出血,或准备敷料包扎伤口的时候。施压时间切勿超过15分钟。如施压过久,肢体组织可能因缺氧而损坏,以致不能康复,继而还可能需要截肢。

  (3)止血带法

  这种方法适合于四肢伤口大量出血时使用。主要有布止血带绞紧止血、布止血带加垫止血、橡皮止血带止血三种。使用止血带法止血时,绑扎松紧要适宜,以出血停止、远端不能摸到脉搏为好。使用止血带的时间越短越好,最长不宜超过3小时。并在此时间内每隔半小时(冷天)或1小时慢慢解开、放松一次。每次放松1~2分钟,放松时可用指压法暂时止血。不到万不得已时不要轻易使用止血带,因为上好的止血带能把远端肢体的全部血流阻断,造成组织缺血,时间过长会引起肢体坏死。

  4、搬运转送

  转送

  是危重伤病员经过现场急救后由救护人员安全送往医院的过程,是现场急救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寻找合适的担架,准备必要的途中急救力量和器材,尽可能调度速度快、震动小的运输工具。同时,应注意掌握各种伤病员搬运方式的不同:

  (1)上肢骨折的伤员托住固定伤肢后,可让其自行行走。

  (2)下肢骨折用担架抬送。

  (3)脊柱骨折伤员,用硬板或其他宽布带将伤员绑在担架上。

  (4)昏迷病人,头部可稍垫高并转向一侧,以免呕吐物吸人气管。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3

  一、目的

  在台风暴雨自然灾害来临前,事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并妥善处理,把台风暴雨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适用范围:龙岩古武高速公路A1合同段

  三、预案的启动

  收到龙岩市气象台(或省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本预案正式启动。

  四、组织机构

  (一)防台风暴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上述领导小组的成员由项目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如有岗位调整,以防台风暴雨预案启动时的岗位负责人自动顶岗,无须另行改动此文件。)

  (二)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

  1、工程组:

  组长:

  组员:工程部全体职工

  2、设备组:

  组长:

  组员:物资部全体职工

  3、保安机动组:

  组长:

  组员:安质部全体职工

  4、行政后勤组:

  组长:

  组员:综合办全体职工

  5、救援组

  组长:

  组员:计财部全体职工

  五、职责

  (一)防台风暴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防台风暴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全面工作。

  2、总指挥XXX负责全面工作;副总指挥XXX负责分管保安机动组和行政后勤组;副总指挥XXX和XXX负责分管工程组、设备组、救援组。

  (二)各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的职责:

  1、工程组:

  负责所辖工作范围内的各单位的防台风暴雨工作的布置、检查、协调等全面工作。

  负责落实施工现场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的加固、防护、排水防涝工作。

  负责施工现场的人员撤离的组织、检查、落实等工作。

  负责组织一支由施工队伍组成的紧急抢险机动小组随时待命,作为处理紧急事件的预备队,由领导小组直接调遣。

  2、设备组:

  负责所辖工作范围内的各单位的防台风暴雨工作的布置、检查、协调等全面工作。

  明确防台风暴雨工作的重点工作内容,上报领导小组。

  负责落实物资部所辖施工现场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的加固、防护、排水防涝工作。

  负责物资部所辖施工现场的人员撤离的组织、检查、落实等工作。

  负责落实抢险必备物资的准备工作。

  3、保安机动组:

  负责辖区内治安保卫工作,做好固定岗和巡逻岗的应急调整工作。

  负责辖区内防台风暴雨加固、撤离工作的验收和检查工作。

  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小组,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工作。

  负责抢险工作中的人员救护工作。

  4、行政后勤组、救援组:

  负责及时收集最新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宣布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汇总各工作小组上报的防台风暴雨的重点部位,上报领导小组。

  负责行政、后勤的组织、协调、检查及督导。

  负责解决撤离人员及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

  负责行政车队的车辆调度,安排好救护的应急用车。

  联系医疗救护机构,协调安排医务人员。

  负责做好各工作小组的协调工作。

  负责台风暴雨过后的人、财、物的清点工作。

  负责保险的理赔工作。

  六、防台风暴雨工作通信联系名录

  24小时防台风小组联络电话:

  总指挥:XXX

  副指挥:XXX

  领导小组成员:XXX

  综合办电话:XXX

  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XXX高速公路A1合同段项目部全体员工。

  七、人员及设备的撤离

  由副指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撤离工作。

  各部室工作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预防抢险各项工作。

  2、项目书记、总工:负责及时收集最新台风暴雨消息,宣布预案的启动与恢复,防风应急及事后处理的总协调。

  3、安质部:负责抢险、疏导、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对台风灾害事故的处理。

  4、综合办:负责对台风暴雨灾害中受伤人员进行救护,抢险事故中的用车安排。

  5、物资部:负责园区内设备安全的检查、维护及设备隐患的排除。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4

  1. 高速公路车祸应急处置预案

  高速公路车祸应急处置预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人员伤亡救护、交通疏导、危险货物处理、警示标志、协调处理案件,以及交通状况发布等。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部门可以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组织救援,各部门协同配合,有条不紊地进行疏导交通。

  2. 高速公路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高速公路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灾情抢救、道路封锁、交通管制、应急救援等。

  在自然灾害时,公路部门需要尽快评估灾情,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同时协调政府部门提供应急物资。另外,应当在道路封锁的情况下进行交通疏导和引导,保证公路交通的正常运行。

  3. 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应急预案

  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应急预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交通管制方案、交通疏导、应急救援、信息发布、命令传达等。

  在交通管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制方案,统一交通命令,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及时发布交通信息,尽量降低公路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4. 高速公路抗震救灾应急预案

  高速公路抗震救灾应急预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突发事件信息汇报、灾情评估、抢险救援、交通疏导、难民安置等。

  在地震、山体滑坡、崩塌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公路部门需要第一时间进行灾情评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采用各种方式疏导交通和安置灾民,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5

  为保证本单位生产顺利进行,预防机电设备突发故障影响日常工作,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本着思想重视、制度严明的目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1、应急措施

  (1)各站任何人发现机电设备突发故障,应立即报告本站站长。

  (2)接报告后,各站站长负责调派本站电工、车辆应急。

  (3)本站电工有正当理由无法立即赶赴现场时,该站长应向其他站长提出援助,无法达到要求时,可向工程股提出协调要求。

  (4)本站车辆有正当理由无法立即赶赴现场时,该站长应向所部调度人员请求调车,无法达到要求时,可向办公室提出协调要求。

  (5)办公室、工程股无法协调各自的工作时,应立即报告所长。

  (6)供电设备的检查维修。任何机电设备都离不开电,所以专职电工必须保证供电电源的可靠性。我单位供电为单电源供电,市电停电,就必须尽快发动柴油发电机。日常工作中,专职电工必须保证按规定维修保养及保持机油、柴油、水等的充足供应。

  (7)变压器的.检查维修。变压器在运行中,专职电工要定期进行检查,通过仪表、保护装置及各种指示信号等设备了解变压器的运行状况。日常工作中,专职电工应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如下项目:油枕内和充油套管内油面的高度(油面的高度应在油表刻度1/4~3/4以内),封闭处有无渗油现象。通过温度计检查变压器上层油温,一般不应超过85~90℃。变压器的声响是否正常。绝缘套管有无破损、裂纹等。冷却装置运行情况。检查一、二次母线是否过紧过松,接头接触是否良好、不过热。呼吸器是否畅通,硅胶吸潮是否已饱和。瓦斯继电器有无动作。变压器是否良好。

  2、责任分析

  (1)报告不及时,属当班班长的责任。

  (2)接报告后,各站站长未及时调派本站电工、车辆应急,属站长的责任。

  (3)接站长通知后,各站电工、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立即赶赴现场,属该电工、驾驶员的责任。

  (4)站长发出调车要求后,所部调度人员未及时调车或无法调车时又未及时上报,属所部调度人员的责任。

  (5)办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长未能妥善协调好各自的工作,又未立即报告所长,属办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长的责任。

  (6)平时未按规定对供电设备、变压器等进行维修保养,未保证机油、柴油、水等的充足供应,致使机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电工负主要责任,工程股股长负领导责任。

  7)平时未按规定维修保养,致使车辆不能及时救急,驾驶员负主要责任,办公室主任负领导责任。

  (8)站长、办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长的手机无故关机,致使突发事件不能顺利解决,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9)电工、驾驶员的传呼机无故关机或未及时回机,致使突发事件不能顺利解决,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3、事后总结

  (1)小型事件发生的次日,各站、办公室、工程股应将事件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涉及本部门的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告所长。

  (2)大型事件发生的当时和突发事件引起事故的时候,当事人应立即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报告所长,次日,各站、办公室、工程股应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涉及本部门的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告所长。

  (3)发生事件的股、室、站负责人在事件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在所属单位、部门大力宣传,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6

  1、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本工程实际,制订本窒息事故预案。

  2、组织机构

  指挥部成立窒息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指挥部各部门负责人、调度、安质科全体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

  各经理部亦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3、职责

  3.1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本单位施工项目的风险评估,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负责组织应急援救队伍;

  3负责为应急援救提供物质和组织保障;

  4负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可能发生窒息事故的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5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应急疏散的实施和演练。

  3.2相关人员职责

  1组长职责:负责启动应急预案,负责应急事故行动期间的协调工作,按照应急预案合理部署应急策略,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2副组长: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协调,对事故现场存在的.危险进行分析,执行有效的操作,保证救援队员的安全,保持与指挥联系。

  3组员:配合现场指挥开展各项工作。

  4应急救援

  1信息报告(报警:当发生突发事故时,要第一时间逐一上报。员工(事故第一发现者→工班长→经理(或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指挥部)。在事故发生后发现有窒息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2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布控,组织抢救措施。

  3急救措施:

  序号窒息原因应急救援办法

  1火灾烟雾、一氧化碳中毒立即把病人抬离火灾事故现场,病人平卧解开衣服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对病情严重或昏迷者进行人工呼吸。

  2颈胸部受伤病人半卧位,保持呼吸道通畅,清除气管口腔内的血块,封闭胸部开放伤口,固定肋骨骨折,速送医院急救。

  3溺水迅速将病人抬出水面,头低脚搞排出呼吸道内水,保持呼吸道畅通,检查呼吸与心跳,必要时施行心肺复苏术。

  4触电当病人昏迷时清除呼吸道异物,保持呼吸道畅通同时进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

  5颈部受扼、绞缢颈部立即松解或剪开颈部的扼制物或绳索。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病人有微弱呼吸可给予高浓度吸氧。

  6缺氧(隧道、地下管道作业立即抬离现场,把病人放在空旷通风良好的地方,解开衣物。如口腔有异物清除异物;病情严重或昏迷者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5应急的解除

  经理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6处置

  1对突发的各种窒息事故中伤亡的人员进行稳妥的处置,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2对事故起因、性质等问题进行调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分级响应程序,依法、科学、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广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桂政办函〔2018〕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工作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崇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处置。

  1.5事故分级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4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含失踪),或100人以上(含100人)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3)事态发展严重,产生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50人以上(含50人)、10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含10人)、5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3)市人民政府认定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事故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

  2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2.1组织体系

  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级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和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2.1.1市指挥部组成

  市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市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商务口岸局、市外事边境事务局、崇左供电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崇左银保监分局、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2.1.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统一指挥全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5)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市人民政府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6)负责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7)研究解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2.1.3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制定道路交通事故新闻信息发布方案,协调对互联网信息的有关处置工作,会同市外事和边境事务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媒体的采访工作,做好应急处置中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并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

  (2)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上传下达和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统一调动全市警力开展现场处置工作,保障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织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演练,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专家组。

  (3)市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事故人员实施社会救助,保障基本生活。

  (4)市司法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过程中的法治指导,对行政执法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5)市生态环境局:交通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负责对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以及对环境和人员保护措施提出意见。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及时抢通受损公路,必要时,征集社会运输车辆用于应急运输。参与营运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

  (7)市商务口岸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物资的应急供应和保障工作。

  (8)市卫生健康委: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医护人员、医疗器材、应急药品的'调配,及转运伤员、统计救治人员情况,必要时组织全市范围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和技术指导,协调血液调度,保证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抢救,减少人员伤亡。

  (9)市应急局: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涉及危化品的道路交通事故,协调专业救援力量进行危化品应急救援,排除危化品隐患。

  (10)市气象局: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雨量等气象服务保障。进行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

  (11)市总工会:负责事故当事人维权问题。

  (12)崇左供电局:负责现场抢险、电力输送和排除电力遗留的安全隐患。

  (13)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学生的有关善后处理和配合调查事故责任等工作。

  (14)市外事边境事务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涉外人员的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1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组织搭建用于处置事故的临时建筑,提供相关排险物资器具和人员。

  (16)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市级社会救助资金垫付工作,向自治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按规定管理分配并及时拨付资金;参与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损失评估工作。

  (1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对事故应急处置相关食品、桶装饮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协助有关部门确保事故应急处置所需食品、桶装饮用水等安全。

  (18)崇左银保监分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各保险企业依法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19)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现场划定警戒区域,负责抢救被困人员,组织开展现场火灾扑救工作。

  (20)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为应急救援、事故调查提供信息通信保障。

  市指挥部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

  2.2日常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管副支队长兼任。主要职责为:

  (1)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并立即上报市指挥部。

  (2)制订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3)统计分析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5)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救援指挥部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需要,立即组织、指派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

  一般(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由事发地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市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

  较大(Ⅲ级)道路交通事故、或需市指挥部应急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由市指挥部领导和事发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等组成,指挥长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指派。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立前,由事发地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全力防止事故损害后果扩大。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挥部负责人及事发地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在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立前,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置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附近适当的位置,也可设在具有视频、音频、数据信息传输功能的指挥通信车辆上。要保证情况掌握及时,信息通信顺畅,指挥迅速且不间断。同时,要设立专门工作标识,保证现场救援指挥部正常工作秩序。

  2.3.2现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救援方案和办理调配,做出决策,下达指令。

  (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3)保持与市指挥部的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并根据上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2.4应急工作组

  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际需要,视情况建立若干行动组,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分工和落实。

  (1)综合协调组: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组长,负责传达落实市指挥部和现场救援指挥部指示,收集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信息,协调其他工作组开展工作。

  (2)事故救援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配合。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人员搜救、险情排除等具体救援工作。

  (3)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属地卫生健康委及其负责人。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安置及现场消毒工作,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

  (4)治安保卫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5)专家咨询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医疗、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其负责人。负责指导救援方案的制订,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配合。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负责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7)宣传报道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委宣传部及其负责人。负责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材料审核,协调新闻记者的采访。

  (8)后勤工作保障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事发地政府及其负责人。负责应急救援力量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

  2.5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统一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订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加强信息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客运及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3.2预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可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后,要确定预警区域、影响范围,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发布道路交通事故预警信息;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对应方案,通知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市人民政府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接到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及时上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3预警体系建设

  各地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警平台,加强部门联系,实现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气象、卫生、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整体预警工作机制。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等级,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重大信息报告制度规定的时限要求,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事故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主动向事发地公安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2先期处置

  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应急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4.2.1现场施救

  各应急救援队伍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1)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力量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2)公安交警部门赶赴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车辆、疏导交通、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必要时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

  (3)消防部门负责组织现场火灾扑救、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

  (4)公安部门其他警种负责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

  (5)遇有车辆坠河等事故,事发地政府负责调集专业人员、工具进行营救、打捞。

  (6)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处置。

  4.2.2救护和医疗

  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必要时,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

  4.2.3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加强个人安全防护。参与装载化学、爆炸等危险有害物质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时必须穿着防护服、佩戴防护用具。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4.2.4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协调卫健部门组织医疗防疫与疾病控制。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划定隔离区域,疏散现场过往、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4.2.5恢复交通

  现场人员、车辆施救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修复受损交通设施,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对隐患一时难以排除的,应及时采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

  4.2.6信息报送与处理

  (1)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紧急信息工作操作规程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及时派员赴现场,核查、了解并续报有关信息。市指挥部和市级有关部门视情况赴现场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4.3分级响应机制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1)应对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况启动,市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督导应急处置工作。

  (2)应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启动本预案,有关县(市、区)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3)应对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启动本预案,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期限行动。同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4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

  (2)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时采用授权发布、新闻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4.5响应终止

  当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和隐患已经消除,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时,按照应急响应启动级别,由自治区指挥部终止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终止Ⅲ级应急响应;由县(市、区)指挥部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1)市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市级有关部门、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开展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事故善后处理和现场修复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2)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污染物,由事发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专业队伍实施污染物的清理工作,防止再生、衍生事件发生。

  (3)保险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地政府的协调下,及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赔工作。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事故责任单位或个人申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未参加保险的,由责任单位或个人赔偿(补偿)。

  (4)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伤亡人员,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给予褒奖和抚恤。

  5.2应急救助

  事发地政府应当制定救助方案,明确应急管理、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的救助职责和受害人员申请救助的程序,确保事故发生后的救助工作及时到位。

  5.3调查评估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遵循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事故预防对策研究。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国家有关部委指导下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报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较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发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

  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事故调查、责任倒查和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事发地政府、参与事故处置的市级有关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修改完善各级预案,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5.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市财政局负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指导、监督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告知事故当事人相关政策并出具相关文书。符合垫付情形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

  5.5激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实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中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等通信管理部门和负有应急救援任务的政府部门、单位应建立通信系统日检查、周维护的制度,加强对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及时提出和报告改进通信手段的建议,保证应急救援期间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参加应急救援的部门要保持与市指挥部的联系,及时报告现场情况,确保应急期间指挥领导的通讯畅通,各种通讯联系方式必须建立备用方案,建立全市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含专家组)通讯录。

  6.2资金保障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资金保障,由市财政局按照《崇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6.3力量和装备保障

  (1)指挥部抽调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专业抢险队,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2)公安、交通运输、应急、消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部门抽调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负责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的技术疑难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组建、联系。

  (3)医疗卫生部门组成专业抢救队,负责现场抢救和院内急救。由卫健部门负责组建、联系。

  (4)其他部门根据职责自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

  (5)应急所需设备的类型、数量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存放,并组织应急救援的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特点,确定相应的专门应急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预案管理

  7.1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牵头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市公安局会同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依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7.2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公众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7.3培训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警、应急部门应适时组织、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救援能力。政府每年组织一次培训,培训人员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及从事运输驾驶员。

  7.4演练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由公安局牵头,每年适时组织一次演练。

  7.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快速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厅《山西省高速公路“保畅通”工程公路管理应急预案》和《山西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速公路所辖路段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1.4事件分级

  参照《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4.2条。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公司设立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协调公司所辖高速公路道路损毁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路政工作领导为常务副组长)

  成员:机关各部室、基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2.1.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路政大队。

  主任:路政大队负责人

  成员:路政大队其他成员

  2.1.3领导组下设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救援工作组。

  应急处置救援工作组组长由各管理处路政中队负责人担任,成员为路政中队、清障中队全体人员。

  2.2职责和分工

  2.2.1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职责:

  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高速公路所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示,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置救援的组织管理工作负总责;在应急处置救援过程中,下达参加抢险、救援的命令。

  2.2.2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路政大队)职责:

  (1)负责领导组相关文件、材料的传递、反馈、收集、整理,做好相关材料、会议纪要的整理;

  (2)会同工作领导组研究处置方案和措施,并提出建议,为领导组提供决策依据;

  (3)制定和协调落实事故应急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

  (4)协调各路政中队、清障队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的'落实;

  (5)全面掌握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事态发展的相关信息;

  (6)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3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救援工作(路政中队、清障中队)职责:

  3.1路政中队交通事故职责:

  (1)贯彻落实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下达的处置指令和措施;

  (2)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相互通报,并派员赶赴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力所能及的伤员施救以及财产保全,必要时联系社会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3)负责路产损失的调查处理;

  (4)按照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反馈现场信息;

  (5)事故现场处置完成后,配合做好现场后续事宜的处理。

  (6)完成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3.2清障中队交通事故职责:

  (1)贯彻落实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下达的处置指令和措施;

  (2)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配相关清障救援设施设备,保障清障救援工作需要;

  (3)事故现场勘查完成后,对事故车辆进行清拖;

  (4)完成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3、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分析

  3.1事件类型

  3.1.1车辆发生单方事故、双方或多方事故;

  3.1.2车辆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3.2事故风险分析

  交通事故风险分析表

  序号事故类型事故诱发原因影响后果

  1、车辆故障

  车辆自身安全装置、车辆自身

  状况不良。

  造成道路堵塞或行车安全隐患

  2、车辆事故

  道路环境因素,车辆超速、超载等因素,驾驶人自身因素。造成道路堵塞或行车安全隐患;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一定的社会影响。

  3、火灾和爆炸车辆发生自燃及发生事故后燃油泄漏,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造成道路堵塞或行车安全隐患;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一定的社会影响。

  4、自然灾害

  大雾、雨雪恶劣天气等造成的不可确定事故。造成道路堵塞或行车安全隐患;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一定的社会影响。

  4、监测预警

  4.1交通事故的预防

  路政大队、各路政中队应加强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路域内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需要收集和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4.1.1可能诱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

  4.1.2所辖道路交通状况;

  4.1.3潜在的重大事故、灾害类型及影响区域;

  4.1.4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其应急能力、分布,应急设施和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及分布,上级救援机构或相邻地区可用的应急资源;

  4.1.5可能影响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4.1.6各路政中队自行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或现场处置措施。

  4.2预警信息来源

  4.2.1气象、水利、水文、地震等部门对天气形势、水文、汛情、地震等进行监测、分析得出的可能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威胁的信息;

  4.2.2各路政中队在巡查巡检、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交通事故等隐患信息;

  4.2.3高速交警等社会其他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交通事故等隐患信息。

  4.3预警信息管理与发布

  4.3.1交通事故风险预警信息监测由路政大队、路政中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信息监控中心予以发布。

  4.4预防措施

  4.4.1各路政中队加强路域巡查,提高思想认识,根据部门职责做好日常防范工作。

  4.4.2要重点做好清障救援设备和人员准备。

  4.4.3加强与高速交警、医疗、消防、公安交警等社会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随时整合不同渠道的信息资源,进行早期预警。

  5、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9

  为提升公路冰雪天气防范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公路冰雪灾害,全面做好我区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保畅通工作,保障公路冬季安全运行,参照潍坊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xx年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保畅通工作预案》,结合我区及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路保通为目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防治结合”的原则,树立“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服务意识,在市公路中心和区管委会的.领导下,落实岗位,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冬季公路养护管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二、组织机构

  峡山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成立除雪防滑领导小组,作为我区国省道除雪防滑抢险保通的应急指挥中心。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养护科,周忠伟担任办公室主任。

  各科室要根据市中心工作预案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各自任务职责,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细化工作安排和措施,建立健全区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抢险保通应急网络,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以及信息报送工作。冰雪天气发生时,我中心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解决除雪保畅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并及时向市中心及峡山区管委会汇报情况。

  三、灾害预防

  1.公路冬季养护

  我中心各科室要及时调整工作重点:一是对公路、桥梁进行全面、细致调查,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要做好陡坡重点路段的监控巡查,防止路面严重积雪和结冰,确保道路不间断运行。二是对巡查发现的裂缝、坑槽等路面病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治,防止雨雪侵蚀;对路基、边坡、边沟进行全面整修和清理;对沿线交通安全设施雨后及时清洗,缺损的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对桥涵构造物要做好检查和维修工作。

  2.冰雪灾害防治

  一是进一步完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应急管理指挥机制和联动协调机制,加强与区交警、应急、消防、气象、卫生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联动,同时提高内部科室、施工单位协同工作能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应急处置的快速、及时、有效。二是加强与周边县市区公路中心的联动配合,进一步完善公路应急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我区干线公路安全畅通。三是根据历年降雪和积冰情况,加强对易发生冰雪灾害路段和重点路段的巡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治冰雪灾情。同时,在S221下小路张百户公铁立交桥、G309青兰线丈岭公铁立交桥桥面等重点部位及易发生积雪积冰的路段要备足防滑材料,发生冰雪天气时视路面情况及时组织施工单位撒料防滑,对容易结冰和急需提前融化的重要路段要及时撒融雪材料,必要时辅以机械除雪除冰。四是认真总结分析历年除雪防滑经验,做好大风、冰雪等恶劣天气应对工作的预判分析,针对安全保畅工作的多样性和复杂化,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充分储备好融雪剂、防滑砂等除雪防滑应急物资,协调调度好应急队伍,落实好除雪铲、装载机等除雪防滑机械设备和其他保障车辆的保养维修调试,落实好每台车辆的机械性能和技术状况,加强应急演练,随时待命,确保“拉得出,打得响”。同时,密切关注当地气象和灾害预警信息,确保风雪来临时能快速反应,及时清除路面积雪、积冰。

  四、除雪防滑灾害处治及交通疏导

  公路因冰雪阻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织应急保障人员、物资和设备以最快速度进行除雪保畅通,组织施工单位不间断对道路除雪防滑重点路段加强巡查,及时掌握公路通行状况,发现通行异常情况及时分级处治。大到暴雪时要保证每条路线有1-2台能连续24小时清雪的机械设备进行除雪保畅通。

  发生冰雪灾害致使公路堵车或造成交通中断时,应立即向峡山区管委会汇报,并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道路除雪、过往车辆疏导、现场秩序维护、旅客救助等工作。

  五、信息传递、报告及责任制度

  建立信息保障体系,加强信息传递。安排专职信息员,负责信息的采集和传递。信息员及时与当地气象部门沟通联系,注意收集整理天气变化情况,并进行及时报送。除雪防滑保畅通相关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公路通阻情况。要加强与交警、应急、消防、气象、卫生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联动,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沟通协调。

  1.紧急处置报告。局部区域遇有中雪,即下雪时水平能见度在500—1000米,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加强重点路段监控巡查和撒防滑沙、融雪剂,采用除雪铲及时清理路面积雪,雪后及时清理道路反光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处置完毕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市中心。

  2.应急处置报告。区域遭遇大雪至暴雪,即下雪时能见距离小于500米,地面积雪深度大于5厘米,严重影响行车安全或造成交通中断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除雪防滑。同时协助公安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和车辆疏导。将现场情况立即电话报告市中心,处置完毕,公路恢复通行后,应尽快将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市中心。

  3.因大到暴雪需要临时封闭的路线,应提前告知区管委会及区公安交警部门并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发布封道信息。

  4.发生冰雪灾害后,要紧紧依靠区党工委、管委会,动员社会力量,对受困车辆进行解救,尽快恢复通车。同时,根据雪情严重程度每日按要求及时汇报冰雪灾情及除雪除冰进展情况。

  5.各除雪防滑保畅通科室、施工单位,不得存在麻痹大意思想或侥幸心理。凡因工作不力,延误抢险保通时机,造成交通中断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在除雪防滑保畅通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作业。按规程要求,要对作业区进行认真布置,以确保除雪作业人员、设备以及过往车辆的安全。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10

  一、总则

  (一)编织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济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我局管养国省干线公路暴风雪、特大暴风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原则;坚持市局和兖州市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调原则;坚持全局联动,充分发挥全局职工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挥:

  副指挥: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发生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国省干线公路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公路局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当地政府的支援等。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一下简称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养护科,主任由养护科科长李永果担任,养护科其他人员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传达区政府、市公路局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及发布起草灾情报告,及时向区政府、市公路局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职能组的设置、组成及职责

  1、应急职能组的设置

  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4个职能组,分别为公路抢通小组、交通指挥小组、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2、应急职能组的组成及职责

  (1)公路抢通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兖州区境内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应急抢险物资及设施、设备的筹备;向除雪防滑队伍发布预警信息;组织运输车辆做好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送工作;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交通指挥组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向过往车辆发布预警信息;根据灾情调整车辆通行路线;为滞留途中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对参与抢险救灾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对因参与与应急处理工作治病、致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物资储备

  财务科安排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

  局养护科负责全局除雪防滑物资储备的安排和调度;局机料科负责全局除雪防滑机械设备的安排和调度;局路政科负责全局应急路政执法车辆的安排和调度。

  (二)预警发布

  兖州公路局接到区政府或市局预警信息后,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应急队伍和运输车辆、机械设备进入临战状态。

  (三)应急联络

  兖州公路局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

  (四)应急队伍

  兖州公路局养护科组建公路除雪应急队伍,在公路局抢通小组领导下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四、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积极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一)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二)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或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三)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四)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市局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全局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局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二)响应条件

  根据政府及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应当充分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制,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三)应急行动

  灾情发生后,局养护科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应确保除雪完成时限,达到雪停后24小时内,保证至少双向四车道的积雪清除完毕,基本恢复正常运营的条件;雪停后48小时,保证路面范围内积雪清除完毕的目标。

  2、对国省干线公路被困车辆和人员实施紧急救助。

  3、积极配合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不能保障安全畅通额公路。

  4、协调多方力量对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应急救援。

  同时,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和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和研制,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四)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六、灾情报告和评估

  (一)灾情的报告和评估单位

  局养护科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按实际调查、收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二)灾情报告的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局养护科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市局养护科,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三)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情况,基础设施和车辆设备受损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组织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局养护科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局养护科要尽快查明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交通;对不能通车的公路要设立绕行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局养护科要尽快组织方案对公路桥梁基础设施进行维修。

  八、附则

  (一)奖励

  对有效检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我局指导兖州区国省干线公路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本预案由兖州公路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11

  为了保证恶劣天气下应急处置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水平,发挥最大潜能抗灾救灾,确保储备仓库、储备物资、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江铃物流有限公司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位抗灾救灾的组织领导工作。其成员组成为: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抢险救灾组、人员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通讯联络组,各自担负抗灾救灾的具体工作。

  (一)抢险救灾组:具体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抗灾期间的后勤物资保障工作。

  组长:xxx

  成员:xxx

  (三)人员救护组:负责抗灾救灾期间人员受伤时的急救工作。

  组长:xxx

  成员:xxx

  (四)安全保卫组:负责抗灾救灾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长:xxx

  成员:xxx

  (五)通讯联络组:负责向当地有关部门、联防单位联络,请求增援。向各小组传达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事故结束后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部门上报有关材料。

  组长:xxx

  成员:xxx

  二、适用范围

  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连阴雨、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储备仓库和储备物资损失、职工伤亡的.气象灾害。在本单位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三、灾前准备

  及时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灾害性天气情况,及时获取当地的灾害性天气预警,做到有备无患。

  (一)对库区、货场排水系统进行检查清理,疏通涵洞,确保涵洞、水沟畅通无阻。

  (二)检查仓库、站台库,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确保仓库、物资安全。

  (三)检查专用线路基、护坡及周界围墙,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四)对电力线路、通讯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采取应急措施。

  (五)对办公楼的避雷装置、配电、供水设施、车辆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和生活物资的储备。

  (七)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和巡逻工作,发现险情,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

  四、抢险救灾

  (一)在上班期间,职工或巡逻人员发现灾情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发布有关禁令,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紧急行动起来,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同时领导小组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管理局。

  (二)在下班后、双休日、节日期间,值班巡逻人员发

  现灾情应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一方面命令值班领导立即启动抗灾救灾预案,组织在处人员对灾情进行抢险;另一方面立即安排车辆,组织不在单位值班人员赶赴单位,进行抗灾救灾。

  (三)受灾现场指挥人员、救灾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灾情,接受指令,协调和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四)对压坏的仓库屋面要及时组织修复,使物资受损降至最低限度。

  (五)对突发灾情,在岗人员没有接到相应指令,一定要坚守工作岗位,并根据灾情情况采取相应的抢险保库和自救措施。

  (六)灾情特别严重,抢险救灾力量有限时,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援。

  (七)抢险救灾中如遇人员受伤时,应立即进行救护并送就近医院救治。

  (八)加强日常的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

  五、善后工作

  (一)做好受伤人员和家属的安抚和慰问工作。

  (二)及时动员全体人员恢复生产,做好受损工程的修复。

  (三)做好其它善后处理工作。

  六、奖惩

  (一)参战人员表现突出的由单位给予表彰或向上级请功嘉奖。

  (二)抢险救灾中无故不到场,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临阵脱逃者视情节轻重以予经济、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安全管理部编制、修改和释义,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12

  为充分发挥公路发展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确保辖区国省干线公路快速、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其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限度减少路政管理突发性事件造成的财产损失或公路阻塞,使路政人员熟练掌握公路路政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及上级文件精神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们路政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了本预案。

  一、指导方针与原则

  公路路政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是公路路政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公路管理部门与路政人员应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及时疏导,处理得当,救援及时。全体路政人员应站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以为人民、对单位、对公路高度负责的态度忘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给公路管理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组织分工

  为了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确保应急预案顺利实施。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大队长任组长,副大队长任副组长,各中队长为成员。路政大队长为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第一负责人,路政执法中队长具体负责,组织指挥路政人员及时赶赴现场,会同有关单位共同救援。遇有恶劣天气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报告。及分析总结经验,写出调查报告,提出防范措施和对责任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小组。

  三、程序与时限

  公路路政发生突发性事件,责任路段管理负责人立即向路政科汇报,路政科在接报告按救援预案进行救援的同时,5分钟内上报局领导,10分钟内上报济宁公路管理局路政科。

  公路因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及交通事故造成公路阻塞,需要临时禁止通行的,由路政科提出上报,公路局协调各单位实施并在十分钟内将应急救援结果上报济宁市公路局路政科。

  预案救援

  (一)对暴风雨天气公路路政救援预案

  遇有暴风雨天气,路政管理人员在间隔放行的同时应及时提醒驾乘人员,注意天气变化,发现车辆技术状况差及运送危险品的车辆要提醒其在适当场所停车,待暴风雨结束后再继续行驶。

  路政巡查车要及时开启示警灯,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巡查中发现天气异常要及时汇报,并向路政科及局领导汇报,以便上级做好准备工作,将暴风雨信息通报相关路段。

  (二)大雪天气公路路政救援预案

  路政人员巡查时发现雪天影响车辆正常通行,要及时上报路政科及局领导,并提醒车辆大雪路段安全行驶,劝告需整修的车辆分道行驶或及时停驶在附近区域。

  备勤人员和车辆应做好准备,随时待命出发,巡查车辆在巡查时要开启示警灯。必要时向上级提出禁止通行的请求,接到上级禁止通行公路的命令后,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禁止通行。

  对重点路段采取二十四小时监控措施,对特大桥、危旧桥、公铁立交桥、急弯陡坡、山区公路路侧险要等重点危险路段,实行专人看管制度。发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逐级上报。根据危险程度控制车辆通行或禁止通行。必要时请示当地政府支援。

  路政科配合养护处提前备好备足溶雪剂,要及时撒沙防滑,撒盐除雪,组织人员和机械立即清除积雪。并对公路采取间隔放行,车辆疏导,固定专人指挥绕行等措施,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恢复通行。

  (三)大雾天气救援预案

  路政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有雾和流动雾团时要目测出雾的能见度,同时记录大雾的时间,位置及移动方向,立即通知上报路政科和局领导。

  对于雾天影响车辆通行,要采取间隔放行措施,并向车辆讲明雾情,提醒小心驾驶。路政执法大队应根据雾天情况,加大巡查力度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有关情况。

  雾天需禁止路段通行的,与雪天救援预案相同。

  (四)路面结冰救援预案

  路政巡查人员发现路面结冰现象,应立即汇报路政科及局领导,汇报要讲清楚结冰地点、结冰面积、结冰程度。

  公路局应设置路面结冰警示标志,路政人员向驾驶员说明情况并间隔放行,提醒小心驾驶,并及时协助养护人员做好除冰工作。

  (五)交通事故引起公路阻塞救援预案

  路政巡查人员发现交通事故造成阻塞,应立即向有关单位发出信息并按照程序逐级上报,汇报中应讲清楚事故的概况,以便上级根据事故所处位置采取措施。

  现场路政人员要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现场,做好救助,配合疏导交通。并及时向路政科及局领导反映现场动态,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实施禁止车辆通行。

  (六)施工路段施工设备、施工车辆、施工人员的管理都有可能造成事故,路政科和路政巡查人员要加强对施工路段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设置齐全明显的标志,对标志设置不规范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一旦施工路段发生事故或道路严重阻塞,应立即按程序上报.

  根据施工单位报审材料中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分流疏导交通。

  (七)路政、超限检测执法现场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因超限检测、路产赔补偿或其他情况,超限检测站、路政服务大厅现场遭到寻衅滋事、聚众围攻、阻扰或扰乱路政、超限秩序,造成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与路政、超限检测人员发生纠纷致使路政、超限检查人员受到威胁、伤害;以及逃避检查故意堵塞道路,照成较大规模的交通拥堵等严重情况时,当班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在第一事件迅速赶往现场同时,组织指挥所属人员,在努力方式事态恶化,保护好现场的同时,协调公安部门安排调度警力、疏通交通、调查取证、尽快恢复工作秩序。如10分钟内无法恢复交通或正常工作秩序,应立即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公安部门汇报;如2小时内无法恢复交通和正常秩序,应立即向市局主要领导汇报,请求支援,努力控制事态,防止恶化,尽快恢复通行。

  超限检查站应加强检查的.监控和管理,及时调度、妥善处置各种突发情况。超限检查站监控实时录像,特别是在发生突发情况时,及时调整监控镜头,拍摄不法行为,跟踪重点任务进行录像,为案件处置提供真实的证据。

  超限检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参照《山东省公路系统治理超限超载期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贯彻执行。

  路政管理人员在辖区内依法查处路政事案时,应随车携带摄像机和照相机等相应的取证设备,及时拍录抗法、围攻、无理取闹、抗拒检查等紧急情况,取得有效的证据,以维护路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危险化学品车辆突发事故处置预案

  大队应加强对路政人员进行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的培训,使其了解、熟悉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类别、性质、危险特征和包装容器,熟悉各类危险化学品使用特征和正确的防护处置方法并适时演练。

  发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向公安、卫生等部门报警,严禁擅自处置,主动配合有关部进行现场交通封闭和摆放标志。

  事故现场的救援人员,要严格按照《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常识》的处置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

  要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到实处,应当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可行的组织计划和有关单位的相互配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涉及众多单位和部门,只有强化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统一步调,统一指挥,才能对发生的特殊情况采取有效的预案实施措施。

  五、预案管理

  1.应急事件处置后,各单位要及时对应急处置进行分析总结,做出评估,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2.本预案由济宁市公路管理局嘉祥公路局负责解释。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加强南宁市辖区内由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使管辖权的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我市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切实保障我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处置我市高速公路交通拥堵。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及自治区公安厅《广西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凡我市高速公路发生因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以及其他影响安全畅通的突发事件,造成高速公路交通中断和车辆滞留的,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快速反应、依法实施的原则,将应急救援和交通疏导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畅通。

  2.启动条件

  凡在我市高速公路发生以下情况的,启动本预案:

  (1)达到高速公路一级应急响应的条件,即道路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严重影响相邻三个以上省(区)高速公路通行的;

  (2)达到高速公路二级应急响应的条件,即道路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涉及相邻两个以上省(区)高速公路通行的。

  (3)达到高速公路三级应急响应的条件,即道路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影响区内相邻三个以上地市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的。

  (4)达到高速公路四级应急响应的条件,即道路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影响两个以上地市辖区内高速公路通行的。

  (5)达到高速公路一般应急响应的条件,即道路交通中断6小时以上的,造成车辆滞留,影响本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的。

  3.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3.1领导小组

  成立南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市公安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我市高速公路应急响应处置的领导与总协调。

  副组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我市高速公路应急响应处置的具体指挥与协调。

  成员:我市高速公路沿线各公安分县局主要领导、特警、巡警、交警支队、消防支队主要领导。(交通应急处置的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管理、卫生、环保、气象等有关部门及其职责由市级应急预案具体规定)

  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辖区及职责范围划分组织本单位应急响应处置相关工作。

  3.2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市局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应急管理的枢纽作用,做好领导小组的决策参谋。做好应急处置信息的上传下达,协助领导对有关要情进行快速处置与协调。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各类应急信息。

  4.预警信息管理及响应启动

  本局有关单位接到应急事件报警后,应当对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作出初步研判。认为已经达到或即将达到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应立即将事件情况报市局指挥中心。

  市局指挥中心对有关信息进行甄别后,确认达到或即将达到前述应急响应条件的,经报领导小组领导批准后,向本局有关单位发布应急响应预警信息。各单位立即做好响应处置相关准备,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收集、上报事件相关动态信息。

  对于确认达到前述应急响应条件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四级以下响应由市局宣布进入应急状态,达到一、二、三级应急响应条件的由上级公安机关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后,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由市局新闻发布机构统一向社会发布。

  对于达到四级响应条件且响应事件影响其他相邻地市的,市局指挥中心应事先联络相邻地市公安机关有关应急部门,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应急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由市局联合相邻地市公安机关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分别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启动一、二、三、四级响应应急预案的,市局成立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指挥部,由领导小组组长任指挥长,副组长任副指挥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任分指挥长。

  启动一般响应应急预案的,市局成立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局指挥部),由领导小组副组长任指挥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任分指挥长。

  5.应急响应

  5.1现场处置机构

  响应事件发生后,市局指挥部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处置、救援行动的需要,派出相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和应急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5.1.1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交通疏导、救援方案和力量调配,作出决策,下达指令。

  (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3)保持与市局指挥部的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并根据上级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5.1.2现场应急行动组

  现场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根据高速公路交通应急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可视情建立以下若干行动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分工和落实: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指示,收集处理处置信息,搞好现场协调。

  (2)现场救援组:负责施救现场受困人员,疏散火场现场群众,实施现场火场扑救。

  (3)现场调查组:协助抢救受伤人员,划定警戒区,设置警戒标志,指挥驾驶人、乘客等人员进入安全地带。控制肇事人,进行现场勘查、收集证据,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交通管控组:维护堵塞点现场周边秩序,指挥车辆顺序通过、有序停放,清理紧急通道。

  (5)分流疏导组(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成立):设置交通安全标志,打开中央隔离设施,指挥车辆借道分流;或按照分流站口,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引导车辆驶离高速公路,负责告知堵段群众堵车分流原因、时间、措施等事宜;

  (6)机动勤务组:清理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施救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现场,做好辅助性工作;负责借道分流时的压道领驶等工作。

  (7)治安保卫组:负责堵塞点现场及车辆拥堵沿线的安全保卫和治安秩序维护,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8)专家咨询组:负责指导现场处置、救援方案的制定,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9)宣传报道组:负责高速公路应急事件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材料起草,协调新闻记者的采访。

  (10)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处置、救援力量的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等后勤保障。

  根据不同原因引发的事件,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以下工作组:

  (11)医疗救护组(配合卫生部门成立):负责做好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和安置工作,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

  (12)交通清障组(配合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成立):负责对造成高速公路堵塞的障碍物进行清理,恢复相关交通安全设施。

  (13)危险品处置组(配合环保部门成立):负责制定危险品处置方案,清理危险品。

  5.2应急响应流程

  (1)市局指挥部立即向本局有关单位发布指令,各单位按响应级别要求派出警力,赶赴现场。宣布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有关领导赶赴现场指挥。

  (2)市局指挥部启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协作机制,视情况立即通报交通运输、卫生医疗、环保、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等有关部门。

  (3)先行赶赴现场的单位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具体情况,现场指挥部向市局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交通应急响应的有关建议。市局指挥部与受影响的相邻地市公安机关相互通报情况。

  (4)现场指挥部区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四类不同情况,组织开展救援、案件处理、道路清障和疏导分流等处置工作。

  (5)现场成功处置结束,车辆可以正常通行并不会出现新的堵塞时,由现场指挥部向市局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解除应急状态的建议。

  (6)经市局指挥部向上级公安机关请示,可以解除应急状态的,向现场指挥部发出指令,并通报受影响的相邻地市公安机关。现场指挥部应迅速取消交通应急管理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待道路交通畅通后组织警力有序撤离现场。

  5.3具体处置措施

  5.3.1疏导分流处置

  根据高速公路交通应急事件现场的不同性质和形态,决定采取一种或多种疏导分流措施,以减少高速公路拥堵排队车辆数量。

  5.3.1.1远端分流疏导

  选择合适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引导车辆驶离高速公路的疏导分流措施。

  远端分流疏导工作程序:

  (1)由现场指挥部会商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确定最合适的高速公路远端分流站口;

  (2)分流疏导组引导站口前方排队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并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逐步在站口前方500米、200米、100米向来车方向处依次摆放三块“前方封闭”交通标志;在站口前方50米用反光锥筒密集排列,并摆放一块向右行驶导向标志,引导车辆驶出高速公路。

  5.3.1.2同向放行疏导

  在腾空一定车道就可以确保安全通行的情况下,根据排队等候通行的车辆情况,腾空排队车辆同向一条或一条以上车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缓慢放行的疏导分流措施。

  同向放行疏导工作程序:

  (1)由现场调查组民警先行清障,腾空排队车辆同向一条或一条以上车道。

  (2)交通管控组民警指挥临近现场的车辆顺序通过。

  (3)分流疏导组民警应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现场后方500米、200、100米处依次摆放三块“左(右)道封闭”、“事故现场、减速慢行”、“左(右)道封闭”交通标志,引导车辆靠左(右)行驶,同时从现场后方1公里处每隔30米摆放(夜间或雨天20米)一个反光锥筒,一直摆放到现场,引导车辆驶入腾空车道通行。在现场后方500米处停放警车开启警灯,派民警通过喊话器提示车辆减速慢行,保障车辆顺利通过。

  5.3.1.3借道行驶分流

  打开现场前后活动护栏或中央隔离带,在对向车道用反光锥筒设立一条临时通行车道,确保本车道车辆得以通行的疏导分流措施。

  借道行驶分流具体工作程序:

  (1)与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养护部门会商,打开被堵车辆前方的活动护栏或切开中央隔离带,形成车辆可通行至对向车道的近端缺口;打开经过现场的活动护栏或切开中央隔离带,形成车辆驶回原车道的远端缺口;

  (2)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现场对向车道摆放交通标志:在远端缺口前方200米(夜间或雨天500米)的对向车道的路肩上,依次摆放三块“左道封闭”、“减速慢行”等交通标志;在远端缺口前方50米的快车道上,依次摆放两块向右行驶导向标志,引导对向车道的来车靠右行驶;在远端缺口处对向车道的快车道上反方向摆放一块向右行驶导向标志(可与正方向摆放的向右行驶导向标志合为一块双面向右行驶标志),引导借道通行车辆向右通过远端缺口驶回本车道;

  (3)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现场在对向车道摆放反光锥筒:从近端缺口位置开始,在对向车道的快慢车分道线上,每隔30米(夜间或雨天20米)摆放一个反光锥筒,一直摆放到远端缺口位置,形成临时分流车道,保障双向通行时能各行其道。

  (4)指挥车辆借道分流通过:交通管控组民警要在分流缺口的两头维护交通秩序,提醒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安全驶入、驶出分流车辆。机动备勤组民警要通过喊话对被疏导分流车辆进行提示,确保车辆有序安全通过。

  5.3.2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

  工作流程:

  (1)现场调查组民警赶赴现场后,将现场情况立即了上报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分别向市局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汇报情况。

  (2)现场救援组、现场调查组开展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勘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

  (3)机动勤务组立即清理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施救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现场;交通管控组负责划定警戒区,疏散无关群众,并视情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及其他控制措施;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与有关部门共同采取疏导分流措施,优先清空警戒区附近滞留车辆。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现场调查组工作的前提下,可以会同交通清障组实施同向放行疏导。

  (4)交通管控组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警戒区外按照“远疏近密”的要求,从距来车方向五百米以外开始设置警告标志。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负责警戒并指挥过往车辆减速、变更车道。夜间或者雨、雪、雾等天气情况造成能见度低于五百米时,需从距来车方向一千米以外开始设置警告标志,并停放警车,打开警灯或电子显示屏示警;

  (5)如有必要,分流疏导组可以实施远端分流措施。

  (6)现场调查和勘查取证完毕后,交通清障组清理事故车辆等占道故障物,腾空车道,交通管控组撤除警戒区域警告标志,引导车辆有序通行。

  (7)由远至近,各行动组逐渐解除交通管制措施,直至车辆可以正常通行。

  5.3.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现场处置

  工作流程:

  (1)现场调查组民警赶赴现场后,详细向驾驶人、押运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运载的物品种类及可能导致的后果,迅速上报危险化学品种类、危害程度、是否泄漏、死伤人员、事故形态、周边河流、村庄损害及可能存在的隐患和险情等情况立即了上报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分别向市局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汇报情况。

  (2)交通管控组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清理、疏散无关车辆、人员,安排事故未受伤人员至现场上风口地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严禁在事故现场吸烟、拨打手机或使用明火、启动车辆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等严重后果的行为。必要时,双向设置警戒区域。

  (3)机动勤务组立即清理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施救、危险品处置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现场;

  (4)危险品处置组迅速对现场进行监测,对可能发生重大险情的,要立即将现场警力和人员撤至安全区域,禁止车辆通行现场附近区域;待险情排除后,方可进行现场调查和疏导分流等工作。

  (5)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现场救援组会同危险品处置组开展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现场调查组勘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

  (6)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与有关部门共同采取疏导分流措施,优先清空警戒区附近滞留车辆。

  (7)在允许通行的情况下,交通管控组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安全区域外按照“远疏近密”的要求,从距来车方向五百米以外开始设置警告标志。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负责警戒并指挥过往车辆减速、变更车道。夜间或者雨、雪、雾等天气情况造成能见度低于五百米时,需从距来车方向一千米以外开始设置警告标志,并停放警车,打开警灯或电子显示屏示警;

  (8)如有必要,分流疏导组可以实施远端分流措施。

  (9)现场调查和勘查取证完毕后,危险品处置组会同交通清障组清理转运危险品,拖曳事故车辆等,清除占道故障物,腾空车道,进行必要的处理后,交通管控组撤除警戒区域警告标志,引导车辆有序通行。

  (10)车辆通行恢复正常后,宣传报道组组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相关报道,提示交通恢复正常。

  5.3.3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现场处置

  工作流程:

  (1)现场调查组民警赶赴现场后,迅速上报路况信息,包括雾、雨、雪、冰等恶劣天气的区域范围及变化趋势、能见度、车流量等情况;发生交通事故的,按重特大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预案分别处置;

  (2)综合协调组立即会同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管理、气象部门会商,确定采取的必要交通限制、管制、交通疏导分流措施预案,通过市局指挥部上报上级公安机关;

  (3)机动勤务组立即清理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施救、危险品处置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现场;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置交通事故现场,严防发生次生交通事故;

  (4)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根据上级要求和路况实际,采取远端分流、分段通行、间断放行、借道行驶分流等分流措施,必要时,可使用警车压道引导通行。

  (5)确有必要封闭高速公路时,综合协调组要督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通过设置绕行提示标志、电子显示屏或可变情报板发布提示信息,宣传报道组要组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相关报道。

  (6)天气情况好转,达到正常通行条件的,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机动勤务组视现场情况逐步撤除警示、指示标志,引导滞留车辆有序通行。

  (7)车辆通行恢复正常后,宣传报道组组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相关报道,提示交通恢复正常。

  5.3.4自然灾害交通应急管理现场处置

  工作流程:

  (1)现场调查组民警赶赴现场后,迅速上报灾害、路况信息;发生交通事故的,按重特大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预案分别处置;

  (2)综合协调组立即会同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会商,确定采取的必要交通限制、管制、交通疏导分流措施预案,通过市局指挥部上报上级公安机关;

  (3)机动勤务组立即清理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施救、危险品处置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现场;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置交通事故现场,严防发生次生交通事故;

  (4)属坍塌、滑坡的,交通清障组清理占道故障物,腾空车道,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实施同向放行或借道分流疏导;属水毁路段无法通行的,交通管控组应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现场前方200、100米处依次摆放“前方封闭”交通标志,分流疏导组实施远端分流和借道分流疏导措施。必要时,可使用警车压道引导通行。

  (5)确有必要封闭高速公路时,综合协调组要督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通过设置绕行提示标志、电子显示屏或可变情报板发布提示信息,宣传报道组要组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相关报道。

  (6)故障物清理完毕,达到正常通行条件的,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机动勤务组视现场情况逐步撤除警示、指示标志,引导滞留车辆有序通行。

  (7)车辆通行恢复正常后,宣传报道组组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相关报道,提示交通恢复正常。

  5.3.5现场治安秩序处置

  各响应级别启动后,高速公路沿线辖区各分县局、各派出所,按属地原则,派警力进驻高速公路各服务区、停车区警备工作室,会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治安力量,组织对高速公路堵塞路段的治安巡逻,防范大量车辆滞留期间发生治安、刑事案件。

  遇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应果断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向市局指挥部报告,请求警力增援。

  5.4警力部署

  启动应急响应时,维护交通秩序的民警由本局交警支队派出,维护治安秩序的民警由各公县局、派出所派出,必要时由市局派出巡警支队、特警支队民警进行秩序维护。

  启动四级以下(含)响应的,交通疏导方面,至少确保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机动勤务组民警不少于5人;治安秩序维护方面,确保沿线每个分县局辖区不少于5人。

  启动三级以上响应的,交通疏导方面,至少确保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机动勤务组民警不少于10人;治安秩序维护方面,确保沿线每个分县局辖区不少于10人。

  以上警力尚不能确保交通、治安秩序维护的,由现场指挥部向市局指挥部提请警力增援。

  5.5响应的终止

  事件得到妥善处置,交通拥堵明显缓解,治安形势平稳,现场指挥部综合有关情况后,向市局指挥部通报有关信息。由现场指挥长向市局指挥部建议终止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由市局指挥部研究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5.6信息报送与处理

  (1)信息上报坚持分级报送的原则。

  (2)报送方式可先采取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采用计算机网络、传真等载体报送书面报告和现场音像资料。

  (3)启动四级以下(含)应急响应的,现场指挥部每二小时向市局指挥部通报一次情况;启动三级以上应急响应的,现场指挥部每一小时向市局指挥部通报一次情况。

  5.7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局宣传部门组织实施,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

  (2)各信息发布相关工作组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引导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本局各级指挥机构,及时采用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信息。

  5.8后期处置

  (1)现场处置妥当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置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配合当地政府民政部门、保险机构做好理赔和救助工作等善后工作。

  (2)对于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处理,由本局各相关职能部门按工作分工分别开展。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处置高速公路交通应急事件所需资金保障,由市局按照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6.2力量和装备保障

  市局处置高速公路交通应急事件的应急力量由本局各单位组成,各单位要明确分工、联络方式,建立应急设备相关台帐,加强应急设备的维修、保养、补充,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教育

  本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公众守法、文明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7.2培训

  本局各有关单位要会同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管理、卫生、环保、气象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高速公路应急处置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和处置、救援能力。

  7.3演练

  由市局每半年组织一次高速公路应急事件四级以下(含)响应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4评估

  通过对演练的效果及其过程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发现和修正当前工作预案中不合理或可优化的部分,以利今后应急处置工作。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除标明的以外,“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南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14

  高速公路恶劣天气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为提高高速公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通行能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各单位和相关部门的保通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高速公路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至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制定冬季恶劣气候条件下联合保通实施方案、交通管制预案、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原则和保通目标

  坚持顾全大局、各司其职、沟通协调、安全畅通的原则,路政、交警、征收、养护、交通工程等多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联合巡逻等方式,保障高速公路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畅通,实现低事故率,低封闭率的总体保通目标。组织领导、职责分工由公司领导、路政大队及各支队管理人员组成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高速公路交警和各路政支队建立联合巡逻制度,共同负责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路况巡查、交通事故现场的前期处置、分流点的执勤、路况信息的收集工作。值班室在得到恶劣天气预报后,立即通知各路政大队,养护部门、收费站,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收费站负责高速公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封闭信息的公告,由交警、路政部门配合做好站区分流疏导工作。利用电子显示屏及时、准确发布路况信息、关闭和开通信息。

  养护部门及时联系养护公司负责雪天路面的防冻、撒盐、除雪、除冰工作。

  关闭高速公路的程序

  1)遇到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通行条件时,可以关闭高速公路。

  ①雪、雾天或高速公路路面结冰影响安全通行;

  ②发生交通事故影响交通安全时;

  ③高速公路实施大规模施工作业时;

  ④恶劣天气造成高速公路水毁、沉陷、塌方和其它情况影响正常通行时;

  ⑤由群体活动事件等人为因素造成高速公路严重交通拥堵或断行时;

  ⑥因其它原因造成高速公路严重交通拥堵、断行或影响车辆安全通行时。

  2)交警、路政联合巡逻人员发现高速公路需要关闭的情形时,应立即逐级上报交警和路政部门值班室。

  3)值班室接到有关需要关闭高速公路的信息后,应及时了解有关情况,确实需要关闭高速公路时,由交警、路政部门协商关闭高速公路,并向各单位下达关闭指令。在下达关闭指令后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4)各收费站接到关闭指令后,应关闭车道,在进入高速公路入口向司乘人员发布关闭信息。提示其选择其它行驶路线,并利用可变信息板向车辆发布高速公路关闭信息,提示车辆驶离高速公路。

  5)开通高速公路参照关闭程序进行。

  联合通保措施

  1)建立联合巡逻制度

  白天的联合巡逻白天的巡逻以交警为主。巡逻密度、巡逻方式以路面情况的上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交警负责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先期处置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它路面突发事件;路政人员按照路政部门的规定处置负责分内的事务。夜间巡逻主要以路政部门为主,由路政大队派出巡逻车,车上配备至少两名路政人员和一名交警,路面情况的上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要求

  遇有交通事故时,路政队员负责设置现场安全区,交警负责事故现场勘查。巡逻车应随时保持与大队的通信联络,巡逻车上路必需携带分流设备。

  3)加强值班制度各单位在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下必须

  加强值班室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要领导负责值班制度。要保持通讯畅通,带班领导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路况信息反馈必须及时准确,做到正常情况下每隔1小时向监控中心汇报,特殊情况下及时汇报。

  4)严格执行恶劣天气备勤制度各路政大队在恶劣气候条件下,大队做到一线之后路政人员实行全员备勤、住队管理、与此同时,对路况实行间断巡逻,随时监控路况变化情况。通过媒体发布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路况信息。

  雾天情况下的保通预案

  1)高速公路能见度在200米至500米时:

  值班室在接到巡逻人员提供的路况信息后,将信息迅速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应在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员因雾限速每小时80公里行驶。同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断向车辆提供路况及交通管制信息。交警、路政人员应派出两辆巡逻车,实行双向不间断巡逻,路政人员配合交警随时纠正超速行驶、停车等违章现象,清除易发事故隐患。当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或警示标志,加大加长安全区的设置,防止二次或连续事故的发生。

  2)高速公路能见度在100米—200米,已经影响交通时:

  ①值班室接到路况信息后,值班室在接到巡逻人员提供的路况信息后,将信息迅速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应在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员因雾限速每小时60公里行驶。

  ②各收费站设立外勤岗,必须提醒司机开启雾灯、示廓灯、前后位灯;采取间断放行,一般每通过30辆车后,间断5分钟再放行的原则。

  ③交警、路政应派出两辆巡逻车实行双向不间断巡逻,并利用喊话器提醒车辆保持车距、车速及时处置超速、停车等违法行为。

  ④当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或警示标志,加大加长安全区的设置。

  3)高速公路能见度在50米—100米时

  ①值班室接到路况信息后,值班室在接到巡逻人员提供的路况信息后,将信息迅速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应在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员因雾限速每小时40公里行驶。

  ②各收费站设立外勤岗,必须提醒司机开启雾灯、示廓灯、前后位灯;采取间断放行,一般每通过30辆车后,间断5分钟再放行的原则。

  ③交警、路政应派出两辆巡逻车实行双向不间断巡逻,并利用喊话器提醒车辆保持车距、车速及时处置超速、停车等违法行为。对暂时不能行驶的故障车辆一律拖走,不能拖离的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④对车流量较大的收费站派出巡逻人车及人员,协助收费站维持站区秩序,利用扩音装置向司乘人员提供路况信息,提示行车注意事项。

  ⑤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进行交通管制,必须把施工人员、车辆、设备撤离作业区,加强管理。

  ⑥当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或警示标志,加大加长安全区的设置。

  ⑦对已影响通行的交通事故,联合巡逻人员可酌情实施分流,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快速清理,待事故清理完毕后,再实行间断放行。

  4)高速公路能见度在50米时

  ①巡逻车发现能见度低于50米时,立即报告路政值班室交警。路政接到路况信息报告后,应立即向省路警指挥中心报告,由省省路警指挥中心协商后并向各单位下达封闭指令,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封闭的同时报告。

  ②路政大队应迅速把封闭信息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在接到封闭指令后,应关闭车道,在进入高速公路匝道口向司乘人员发布高速公路封闭通告,提示车辆选择其它行驶路线。

  ③各收费站在高速公路封闭后,应预留紧急通道,保证救援车辆,特勤车辆,等必须通行的高速公路的车辆的通行需求。

  ④交警、路政大队应向流量较大的收费站派出巡逻车及人员,协助收费站维持站区秩序,利用扩音装置向司乘人员发布路况信息及封道指令。 ⑤交警、路政大队应对封闭路段实行双向不间断联合巡逻,及时向值班室汇报路况信息。交警、路政大队在封闭路段两端实施主线分流,全部车辆就近引出高速公路。

  ⑥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路段,必须及时把施工人员、车辆、设备撤离作业区。

  ⑦对高速公路封闭后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车辆,交警和路政人员应引导就近下道,或到服务区停车,并封闭服务区出口,在接到开通通知后实施放行。冰雪天气的保通在下下雪前路政大队协调养护部门提前对桥面、坡道等易形成冰面的'部位做好除雪、除冰准备。

  1)雪天,但气温较高,未出现积雪、结冰状况,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通行时

  ①交警、路政大队应对封闭路段实行双向不间断联合巡逻,及时向值班室汇报路况信息,重点查看桥面、坡段的路面状况,及时向上级汇报路况。

  ②当路面上出现交通事故时,交警,路政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警戒措施,视情况延长警戒区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和警示灯具,防止连锁事故发生。

  ③大队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应及时向养护科、各收费站、交通运营中心、高速交警大队执勤民警通报路况。养护部门应组织人员,做好设备、材料的准备工作,各收费站应向通行车辆发布雪天限速行驶通告。收费人员在向司乘人员发放通行卡时,应告知其限速行驶,注意安全,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应按照高速交警的要求,利用区域及区域两端可变情况信息板,向通行车辆传递路况信息、发布限速警告指令。

  2)雪天,出现少量积雪、气温较低,桥面、坡面、山区等路段出现积雪、结冰迹象,已部分影响正常通行时

  ①各大队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在接到联合巡逻车路况通报后应立即将路况信息通报高速交警大队及路政值班领导、路政大队、养护部门。组织各养护工区对桥面、坡道或积雪路段实施撒盐、撒溶雪剂、撒除冰剂等除雪、除冰措施,保证该路段能够限速通行。

  ②大队值班室将路况信息及时通报各收费站、交通运营维护中心,由各收费站向通行车辆发布危险路段信息,提示其限速行驶。收费员在发放通行卡时,应告知司乘人员限速行驶,注意安全。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应按照高速交警及路政部门的要求,利用可变信息情况板,向通行车辆发布路况信息和限速警告指令。

  发生运输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事故的保通

  ①运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化学药品、试剂等物质车辆通行高速公路之前,要向路政部门申报,经批准后,由路政车辆在运载车辆前引路通行,通行时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不得随意超速超车。如未经批准,收费站不得将危险车辆放入。

  ②运输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或违反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使被运输的危险品在运输途中突发性发生溢漏、爆炸、燃烧等,一旦出现将在短时间内造成一定面积的恶性污染事故。事故发生后路政引导车启用车内自带的应急物资处理现场,同时报警,根据事故大小要求增援。未经批准的过往运输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事故发生后司乘人员可以通过手机或紧急求助电话拨打路政救援紧急电话求助。

  ③各大队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在接到路政引导车通报或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将事故信息通报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接到路况信息报告后,充分了解事故情况,组织交警、路政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警戒措施,并视事故情况延长、扩大警戒区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和警示灯具,防止连锁事故发生,同时紧急调运应急物资前往事故现场。运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车辆在敏感水体大桥发生事故,路政部门应立即将事故信息通报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向省路警指挥中心报告,由省路警指挥中心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向各单位下达封闭指令,特殊的情况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可以封闭的同时报告。急预案领导小组同时通知119消防队及环保部门,并协调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立即启动环保应急预案。

  ④路政大队应迅速把事故信息传达至各收费站、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各收费站向通行车辆发布危险路段信息,提示其限速行驶,收费员在发放通行卡时,应告知司乘人员限速行驶,注意安全。各收费站在接到封闭指令后,应关闭车道,在进入高速公路匝道口向司乘人员发布高速公路封闭通告,提示车辆选择其它行驶路线。

  ⑤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应按照高速交警及路政部门的要求,利用可变信息情况板,向通行车辆发布危险品事故信息、限速警告指令、高速公路封闭通告。⑤针对突发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通知路政大队准备石灰和黄沙和木塞,前往事故发生地,已备急用。

  ⑥各收费站在高速公路封闭后,应预留紧急通道,保证救援车辆,特勤车辆,等必须通行的高速公路的车辆的通行需求。

  ⑦对高速公路封闭后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车辆,交警和路政人员应引导就近下道,或到服务区停车,并封闭服务区出口,在接到开通通知后实施放行。应急物资的准备在路政巡逻车、服务区、收费站进行必要的应急物资的准备。服务区、收费站设立应急物资的贮备专门区域。应急物资做好出入库记录,并根据出库情况随时补充物资,做好出入库记录。准备的应急物资有石灰、黄沙、木屑和木塞等必备物资,其中石灰用于处理酸性物质,黄沙、木屑用于路面防滑,并防止泄露液体流淌,木塞用于桥面直排泄水孔的堵塞,防止泄露的危险物质通过直排泄水孔流入桥下,污染水体。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15

  为妥善处置因冰雪引起的公路交通中断、较长时间堵塞和突发险情,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根据沂水县公路中心管养道路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冬季除雪防滑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人为本、平急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

  二、范围和等级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中心管养公路范围内,因冰雪引起公路交通中断、较长时间堵塞或影响车辆正常通行,需及时疏通或采取相应措施。

  (二)预警级别

  根据冰雪发生时对公路的影响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红色预警(特别严重预警)、橙色预警(严重预警)、黄色预警(较重预警)和蓝色预警(一般预警)四级。

  1.红色预警

  24小时内降雪厚度达到20厘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造成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交通中断。道路通行能力已严重影响周边省市,需要国务院或交通运输部应急处置机构出面协调有关地方、部队或军队、武警部队,实施

  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应急队伍、物资和机械设备跨省调度时,拟发出红色预警。

  2.橙色预警

  24小时内降雪量达到10厘米以上,20厘米以下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造成高速公路关闭、部分国省道干线公路无法正常通行,需要省级应急处置机构实施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应急队伍、物资和机械设备跨市调度时,拟发出橙色预警。

  3.黄色预警

  24小时内降雪厚度达到5厘米以上,10厘米以下,且降雪持续,可能严重影响正常通行,导致高速公路关闭,部分国省道无法通行,需要市级应急处置机构实施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应急队伍、物资和机械设备跨县区局、管理处调度时,拟发出黄色预警。

  4.蓝色预警

  24小时内降雪厚度达到1厘米以上,5厘米以下,且降雪持续,对行车影响不大,不需要关闭高速公路。由县区局、高速公路管理处实施应急处置措施,不需要跨县区局、管理处调度应急队伍、物资和机械设备的,拟发出蓝色预警。

  三、责任分工

  (一)总体要求

  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总框架下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各科室、公路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指挥中心,分管养护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XXX。

  应急处置指挥部,具体承办上级有关决定和任务,负责本单位辖区内公路降雪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要加强对特殊路段雪情的分析研究,把握规律,做好各种防范措施。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信息畅通。

  (二)路政工作

  在冰雪天来临时,要加大路政巡查力度,做好交通疏导清障工作,及时处理路政案件,遇有堵车现象,配合交警及时疏导指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开启警示灯和警报器,并用扩音器提醒过往车辆行车安全。出现预警级别规定情形时,要及时报告所在应急指挥部,按照规定启动相应预案。

  (三)养护工作

  加强公路日常管理和养护,确保安全设施、标志等齐全有效。在预警发生时,养护部门要迅速集合,及时抛撒融雪剂和防滑沙。根据冰雪的`具体情况,按照主次进行清除。除冰雪次序依次为桥面、匝道、超车道、行车道。对地温较低的桥面要及时抛撒融雪剂,除雪时间应选在白天温度较高时进行,如冰雪天气仍在继续,还要及时抛洒融雪剂,避免再次结冰。除雪作业是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使用限速标志、设置锥形标,提示驾驶员安全行驶;在未封闭交通时、严禁逆向除雪作业;清除冰雪时限制车辆和人员位置和活动区域,严禁超出警示区或作业区活动;每次除雪时,要指定至少一名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

  (四)应急保障中心工作

  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负责应急抢险设备的维护、保养,按照指挥部要求,组织设备、物资及人员达到现场,配合现场人员完成应急处置工作。

  (五)后勤保障工作

  后勤保障组要做好雪天的生活保障工作,保证滞留车辆、人员基本生活需要,重点做好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的保障工作,在有可能的情况下,要想尽一切办法将其转移到安全地带。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尽最大努力免费提供方便食品、熟鸡蛋、饮用水、日常药品等物品,采取上路提供方式解决滞留人员就餐问题。

  四、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要建立“以雪为令”的工作机制,当雪情发生启动预警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同时通过电子情报板、电子可变限速板、广播、电视、网址、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二)预警处置程序

  除雪防滑工作,遵循“先抢通,后除净”的原则。

  1.红色预警处置程序

  大面积暴雪天气,达到红色预警级别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降雪厚道达到1厘米时开始撒融雪剂(标准20克/平方米),待降雪结束或厚度达到5厘米时,出动除雪车清除路面积雪,机械清雪完毕,再洒布融雪剂(40克/平方米)。

  2.橙色预警处置程序

  降雪厚度至1厘米时开始撒融雪剂(标准20克/平方米),待降雪结束或雪厚度达到5厘米时,出动除雪车清除路面积雪,分车道清除,机械清雪完毕,再洒布融雪剂(40克/平方米)。

  3.黄色预警处置预案

  温度在零下值零下20摄氏度时,以机械除雪为主。降雪厚度至1厘米时开始撒布适量融雪剂,标准宜控制在20克/平方米以下,待降雪结束后,再利用除雪车配合撒布融雪剂(20克/平方米)清除路面冰雪。

  4.蓝色预警处置预案

  平均气温在零下5摄氏度以上时,经车辆行驶或气温变化地表积雪自然融化,无需做特别处理;平均气温零下5摄氏度以下时,根据情况必要时撒少量融雪剂(20克/平方米)。

  (三)时限要求

  根据路线的等级标准及重要性不同,制定分类除雪时限要求

  1.一类路线

  我局管养的连接市县的重要省道为一类路线

  时限要求:降雪6小时内打通一条车道,降雪停止后清除积雪一般不超过8个小时,严重雪情不超过16小时。

  2.二类路线

  管养范围内连接县区之间的省道为二类路线。

  时限要求:降雪8小时内打通一条车道,降雪停止后清除积雪一般不超过12个小时,严重雪情不超过24小时。

  (四)应急启动

  1.后勤保障组做好车辆调度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用车需要;根据需要做好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和供给工作,保证抢险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及时与各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对发生灾害路段和桥梁情况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将车辆绕行路线、行车注意事项等对外发布,使驾乘人员及时了解路况信息,选择正确行驶路线。同时要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的报道。

  2.机械组要根据灾害处置需要,合理调配施工机械,组织施工机械迅速赶赴受灾现场,充分发挥大型机械作业优势,尽最大努力以最快时间减缓雪情后减短交通堵塞时间。

  3.现场抢险组要做好抢险准各,接到命令后,立即组织战备物资、机械、队伍赶赴现场。如需要负责与交警部门联系,在发生灾害路段封闭交通,同时设置醒目的标志,引导车辆绕行,同时做好路政巡查和疏导交通工作,防止出现大范围车辆积压现象。

  (五)应急解除

  当出现下列情况,应急状况解除

  1.预警级别规定情形已经消除,公路恢复畅通;

  2.现场应急处置活动,包括人员车辆疏导、路面各种病害抢修、路面冰雪清除、其他安全畅通隐患等活动已经全部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结束信息,并向上级部门、新闻媒体宣布应急反应结束。解除应急反应所采取的各项特别措施,应急处置队伍人员恢复各自日常工作岗位。

  五、工作要求

  (一)要按市公路中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要求储备充足的除雪防滑应急物资,并对作业车辆完成集中保养检查,保证良好机械性能。

  (二)明确除雪防滑应急队伍人员组成,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通过实战演练来完善预案,提高除雪防滑队伍的应急实战能力,确保预案符合实际、行动有效。

  (三)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维护保养应急机械设备,修复受损公路设施,补充应急消耗物资,做好再次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同时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加以总结,对出现的问题认真加以反思,以便积累更好的经验,做好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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