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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中作文300字

时间:2025-09-02 08:06:12 作文300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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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中作文300字优选(15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雨中作文3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雨中作文300字优选(15篇)

雨中作文300字1

  一、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三、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一)烟、温感应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二)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性能是否完好。

  (三)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四)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四、消防器材管理:

  (一)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二)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三)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四)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雨中作文300字2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

雨中作文300字3

  1、目的:

  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灭火器材用时无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职责:

  人事行政部保安队负责落实检查和保管。

  人事行政部负责督导和指导。

  4、程序细则:

  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负责,每半年综合检查一次,每月点检一次,做到临警好用。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体为:各类灭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须由各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负责,分段、分块落实到班组。

  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货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随时保持清洁。

  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项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消防栓箱内的水带、接口、板头、喷枪等物品要每月检查一次,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内的物品损坏、缺少,将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按破坏消防设施论,送交派出所处理。

  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过期损坏或因消防演习使用过的消防器材经人事行政部确认后,统一进行配备、装药,并按《废弃物管理程序》规定处理。

  公司各类灭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每年一次换药并送检消防部门。

  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报废管理:

  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年;

  手提式1211灭火器―――1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推车式1211灭火器―――1年;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另外,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报废”二字,字体最小为25mm×25mm;报废年、月;维修单位名称;检验员签章。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雨中作文300字4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定期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到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六、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雨中作文300字5

  一、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1、每月对消火栓泵及消火栓管道阀门启动检查1次.

  2、每月对消火栓泵远距离启动按钮和消火栓检测1次.

  3、水带、水枪完好率每半年检查1次.

  4、每半年对室内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检查、保养1次.

  5、喷淋泵接合器和消火栓接合器有明显区分标志.

  二、消防安全疏散系统

  1、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灯每季全部检查1次.

  2、每日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检查1次.

  3、对应急广播每月测试1次.

  三、消防设施其它方面

  1、对配置的移动式灭火器材每天检查,每月清洁、保养1次.

  2、对消防设施检查、测试后,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3、及时修复故障和损坏的消防设施.

  4、检查情况及时向单位分管领导汇报.

雨中作文300字6

  引言

  建筑消防设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是探测火灾发生、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保障。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建筑物产权、管理和使用单位的法定职责。为引导和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107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

  GA 50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 767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 14107中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术语

  巡查exterior inspection

  对建筑消防设施直观属性的检查。

  3.2定义

  检测test

  依照相关标准,对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测试性

  的检查。

  4、总则

  4.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包括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

  4.2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受其委托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4.3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应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对建筑消防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并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委托物业等单位统一管理的,物业等单位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责,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挡等制度,确保管理区域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4.4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维护管理单位自身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应明确维修、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

  4.5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建筑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并标示开、关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对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电气控制柜具有控制方式转换装置的,其所处控制方式宜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4.6不应擅自关停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故障,应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应有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并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

  4.7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用户,应按规定协议向监控中心发送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5、值班

  5.1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根据消防设施操作使用要求制定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

  负责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具有消防配电功能的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等重要的消防设施操作控制场所,应根据工作、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值班制度,确保火灾情况下有人能按操作规程及时、正确操作建筑消防设施。

  单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组织预案演练时,应将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内容纳入其中,对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

  5.2消防控制室值班时间和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实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b)每班工作时间应不大于8h,每班人员应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应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见表A.1)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每2h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

  c)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相关设备如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在火灾情况下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5.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a)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应以最快方式确认。

  b)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见表B.1)。

  c)火灾确认后,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d)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

  5.4消防控制室的安全管理信息、控制及显示要求满足GA 767的规定。

  6、巡查

  6.1一般要求

  6.1.1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应由归口管理消防设施的部门或单位实施,按照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巡查的职责落实到相关的工作岗位。

  6.1.2从事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6.1.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部位、频次和内容。巡查时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见表C.1)。巡查时发现故障,应按第8章要求处理。6.1.4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频次应满足下列要求:

  a)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应结合公共娱乐场每2h巡查一次的要求,视情况将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部分或全部纳入其中,但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应保证每日至少巡查一次;

  b)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巡查一次;

  c)其他单位,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6.2巡查内容

  6.2.1消防供配电设施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消防供配电设施”部分。

  6.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部分。

  6.2.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 1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部分。

  6.2.4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部分。

  6.2.5消防供水设施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消防供水设施”部分。

  6.2.6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部分。

  6.2.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部分。

  6.2.8泡沫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泡沫灭火系统”部分。

  6.2.9气体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气体灭火系统”部分。

  6.2.10防烟、排烟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防烟、排烟系统“部分。

  6.2.11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部分。

  6.2.12应急广播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应急广播系统”部分。

  6.2.13消防专用电话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消防专用电话”部分。

  6.2.14防火分隔设施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防火分隔设施”部分。

  6.2.15消防电梯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消防电梯“部分。

  6.2.16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细水雾灭火系统”部分。

  6.2.17干粉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干粉灭火系统“部分。

  6.2.18灭火器的巡查内容见表C.1中“灭火器”部分。

  6.2.19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见表C.1中“其他巡查内容”部分,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表C.1的样式,自行制定有关消防安全巡查记录表。

  7、检测

  7.1一般要求

  7.1.1建筑消防设施应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检测对象包括全部设备、组件等。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自系统投入运行后每一年底前,将年度检测记录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备案。在重大的节日,重大的活动前或者期间,应根据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7.1.2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人员,应当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7.1.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应按GA 503的要求进行,并如实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见表D.1)的相关内容。

  7.2检测内容

  7.2.1消防供配电设施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消防供电配电设施”部分。

  7.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部分。

  7.2.3消防供水设施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消防供水设施”部分。

  7.2.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部分。

  7.2.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部分。

  7.2.6泡沫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泡沫灭火系统”部分。

  7.2.7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气体灭火系统”部分。

  7.2.8防烟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部分。

  7.2.9排烟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机械排烟系统”部分。

  7.2.10应急照明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应急照明系统”部分。

  7.2.11应急广播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应急广播系统”部分。

  7.2.12消防专用电话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消防专用电话”部分。

  7.2.13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防火分隔”部分。

  7.2.14消防电梯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消防电梯”部分。

  7.2.15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细水雾灭火系统”部分。

  7.2.16干粉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干粉灭火系统”部分。

  7.2.17灭火器的检测内容见表D.1中“灭火器”部分。

  7.2.18其他需要检测的内容见表D.1中“其他设施”部分。从事检测工作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表D.1的样式,自行制定有关消防安全检测记录表。

  8、维修

  8.1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的人员,应当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8.2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相关人员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见表B.1),并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8.3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期间,应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应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见表B.1)。

  9、保养

  9.1一般规定

  9.1.1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应制定计划,列明消防设施的名称、维护保养的内容和周期(见表E.1)。

  9.1.2从事建筑消防设施保养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9.1.3凡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建筑消防设施所用称重、测压、测流量等计量仪器仪表以及泄压阀、安全阀等,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单位应储备一定数最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

  9.1.4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时,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见表E.2)并进行相应功能试验。

  9.2保养内容

  9.2.1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9.2.2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洗、标定;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二年清洗、标定一次。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标定。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标定应由生产企业或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承担标定的单位应出具标定记录。

  9.2.3储存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压力容器应按有关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定期进行试验、标识。

  9.2.4泡沫、干粉等灭火剂应按产品说明书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包括灭火性能在内的测试。

  9.2.5以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蓄电池进行维护。

  9.2.6其他类型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9.2.7对于使用周期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寿命的易损件、消防设备,以及经检查测试已不能正常使用的火灾探测器、压力容器、灭火剂等产品设备应及时更换。

  10、档案

  10.1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档案应包含建筑消防设施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等原始技术资料。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检测记录、故障维修记录以及维护保养计划表、维护保养记录、自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基本情况档案及培训记录。

  10.2保存期限

  10.2.1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10.2.2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见表A. 1)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见表C.1)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一年。

  10.2.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见表D.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见表B.1)、《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见表E. 1)、《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见表E.2)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五年。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

  (4)GB 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5)GB 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6)GB 5026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7)GB 5026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8)GB 50281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9)GA 95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10)GA 502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

雨中作文300字7

  一、为加强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指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的维护管理(无自动消防设施的企业本条可取消):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企业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企业,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部门每日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

  三、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归口部门备案。

  2、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

  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7、因扑救本企业或友邻企业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补充灭火器材。

雨中作文300字8

  为保证酒店的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酒店各类消防设备必须定期检测、保养、维修、酒店保安部消防组应负责做好各项工作,具体应遵循以下工作标准。

  (一)各类消防设备的检查保养周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每天由消防员巡查一次。

  ②消防组每天对烟 感器检测1-2次,每三年清洗一次。

  ③消防组每月必须抽查10%的手动报警按钮。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①消防组每季度检查一次自动喷水系统。

  ②消防水泵和喷淋水泵由保安部每半年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3、消水栓系统

  ①消防组每季度检查一次营业场所的消火栓。

  ②消火栓每季度由消防组进行放水检查一次,各部位水带箱中的水带和水枪每季度检查一次。

  4、灭火器

  ①消防组每一年至一年半更换一次固定泡沫灭火装置的药剂。

  ②每年更换一次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和推车式泡沫灭火器。

  ③保持灭火器材的外表清洁。

  ④灭火器材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⑤消防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改变灭火器材的摆放位置。

  5、防烟排烟系统

  ①消防组每月运行一次酒店各营业场所的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进行测试检查。

  ②每季度对防烟排烟机和阀门启动检查一次。

  6、消防安全疏散系统

  ①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每月全检一次。

  ②每月对防火卷帘门手动、联动测试一次。

  ③每月对防火门及闭门器、顺位器,合页密封情况检查一次。

  ④每月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检查一次。

  ⑤消防组每月测试一次酒店消防广播。

  7、其他消防器材

  ①保安部每年对酒店的电气设备组织一次联合检查。

  ②消防组每半年检测一次油库的.灭火装置。

  ③每月检查一次酒店的灭火机压力状况。

  (二)检查和测试记录

  消防组消防员根据上述规定,定期检查、测试各类消防设备,尤其是重点部位,每次测试结束后,应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三)消防设备故障的处理

  消防组检查消防设备时,若发现消防设备出现故障,应在当天及时修复。对于比较严重的故障,应及时向保安经理及工程部汇报,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以保证酒店安全。

雨中作文300字9

  1、目的

  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灭火器材用时无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职责

  3.1人事行政部保安队负责落实检查和保管。 3.2人事行政部负责督导和指导。

  4、程序细则

  4.1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负责,每半年综合检查一次,每月点检一次。

  4.2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体为:各类灭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4.3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须由各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负责,分段、分块落实到班组。

  4.4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货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随时保持清洁。

  4.5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项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消防栓箱内的水带、接口、板头、喷头等物品要每月检查一次,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4.7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内的物品损坏、缺少,将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按破坏消防设施论,送交派出所处理。

  4.8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9过期损坏或因消防演习使用过的消防器材经人事行政部确认后,统一进行配备、装备,并按《废弃物管理程序》规定处理。

  4.10公司各类灭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每年一次换并送检消防部门。

  4.11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4.12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雨中作文300字10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防火灭火功能,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登记、检查,并拟定维护保养计划提交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第三条单位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均应单项登记造册,建立设施器材台帐。台帐内容应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安装配置部位、维修保养时间等内容。新采购或更换的.设施器材,应于五日内更新台帐。

  第四条每日检查

  (一)值班人员应当检查集中报警器的功能(如报警功能、自检、复位、消音等)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功能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是否损坏,主、备电源自动转换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日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在《系统巡行日登记表》中详细记录。

  (二)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功能测试。

  (三)检查灭火器的外观、压力、有效期、配置数量和为止是否符合要求。

  第五条与具有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xx)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月、季及检查试验,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运行正常。

  第六条对消防设施器材的各项检查均应做出记录并存档备查。

雨中作文300字11

  (一)维护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要求

  消防设施操作管理以及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符合下列规定的从业资格:

  1。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经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具有规定数量的、持有一级或者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2。消防设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初级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3。消防设施检测、保养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4。消防设施维修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维护管理装备要求

  用于消防设施的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测量用仪器、仪表、量具以及泄压阀、安全阀等,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并具有有效证明文件。

  (三)维护管理工作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1、明确管理职责。同一建筑物有2个以及2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实行统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实施统一管理的.,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2、制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维修管理技术规程。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制度并落实巡查、检测、报修、保养等各项维护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及时发现问题,适时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且完好有效。

  3、落实管理责任。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自身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明确维修、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不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单位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4、实施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消防设施的电源控制柜、水源以及灭火剂等控制阀门,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具有明显的开(闭)状态标识;需要保持常开或者常闭的阀门,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保证其处于正常位置;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其状态信号能够按照预定程序及时反馈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电气控制设备具有控制方式转换装置的,除现场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转换标识外,其控制信号能够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5、故障消除及报修。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消防设施故障的,按照单位规定程序,及时组织修复;单位没有维修保养能力的,按照合同约定报修;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的,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检修。

  6、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档案。定期整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技术资料,按照规定期限和程序保存、销毁相关文件档案。

  7、远程监控管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用户,按照规定协议向城市监控中心发送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

雨中作文300字12

  为确保学院财产安全及师生生命安全,学院在教学楼、实验室等区域配备了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备火险发生时进行自救。为规范管理,规定如下:

  一、加强对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如发现损坏,应当及时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随意启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灭火器固定于箱内,放置在明显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为本区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责任人,学校、学院将定期对各使用地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等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

  四、灭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发生火险时使用,使用后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更新。

  五、学院负责全院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设施的使用状态的巡查,及时发现并协助相关责任部门及时维修或更换。

  六、故意损毁消防器材是违法行为。师生不得随意玩弄或损毁灭火器材,一旦发生意外,造成伤害,按《消防法》条例将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

  1、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2、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3、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4、必须定期将灭火器送消防部门认可的专业人员进行检修维护和充气换粉。

雨中作文300字13

  为了使本单位的消防设施保持良好的状态,以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

  1、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统一由本单位专人管理;

  2、灭火器材每半年必须检测一次气压,每一年必须对罐体及灭火药剂进行一次检测、维护。

  3、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设施应由专人维护、保养;

  4、灭火器材放在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堵挡和损坏消防器材;

  5、消防设备、设施及器材必须有维修、维护记录。

  二、固定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1、为确保建筑物消防安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消防设施必须经当地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后应保持系统在自动状态下连续正常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随意中断运行,如必须中断,必须及时上报公安消防机构。

  2、系统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

  3、系统投入正常使用后,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

  (1)每日值班人员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区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如火警功能、故障功能、复位、消音等)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有否损坏,值班人员应将每日检查、处理问题情况记录在册。

  (2)每周进行一次主、备电源自动转换试验。

  (3)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检验和检查。

  (4)每年本单位应联合生产厂家有关技术人员对自动化消防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水灭火系统的维护、管理

  1、室外消火栓及结合器的维护、管理。

  (1)每月检查消火栓供水情况,在放净锈水后再关闭,观察有无漏水。

  (2)经常消除消火栓附近障碍物,清除井内积聚的`垃圾、尘土等杂物。

  2、室内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1)严禁擅自使用消防水带、水枪,不得把消防水源当作生活水使用。

  (2)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消火栓、水带火枪是否齐全好用;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报警控制线路是否正常);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1)每两月对水流指示器进行一次功能试验。

  (2)每季度应对报警阀进行一次功能试验。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必须始终处于正常的警戒状态。

  (4)每年应对给水消防系统进行一次模拟火警联动试验。

雨中作文300字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及器材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xx、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xx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是预防和扑救火灾的重要工具.公司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实行由公司负责人负总责,逐级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行政人力资源是公司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本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三条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及项目建设“三同时”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四条凡更新、新配消防设施、器材的,应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产品达到相关标准.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消防设施、器材包括: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标志、消防泵、喷淋灭火系统、气体保护系统、应急照明系统以及生产区、仓库及办公区等处的其它消防设施.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工艺操作、检维修人员须经过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操作培训,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做到四懂懂性能、懂原理、懂基本结构、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九条移动式灭火器材管理.

  1日常管理

  1.灭火器是扑救初期火灾的必备工具,其配置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xx及我公司生产厂产品具体要求执行.

  灭火器箱不允许被遮挡、拴系或上锁以及其它影响取用灭火器的情况.

  2.移动式灭火器应定期维护保养,并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记录,确保其齐全、完好、干净整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器材或器材箱应粘贴管理标签,标明器材名称、出厂日期或维修更换时间等信息.

  移动式灭火器定点放置,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得随意移动,用后要及时复位.

  2设置管理

  1.手提式灭火器设置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2.手提式灭火器悬挂设置时必须稳固,地面设置时灭火器要设置在平坦场地,不能设置在台阶上,在没有外力作用下,灭火器不得自行滑动.推车式灭火器不能采用绳索、铁丝或锁链等进行捆扎、固定.

  3.在灭火器箱的'箱体正面和灭火器设置点附近的墙面上应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标志,这些标志宜选用发光标志.

  4.灭火器设置时要求铭牌朝外,器头向上,便于人员识别和紧急情况下使用. 5.灭火器材不宜设置在潮湿、高温等环境及强腐蚀性场所,必须设置时,宜采取设置灭火器箱等防护措施.在室外设置的灭火器,也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灭火器箱门的开启要方便,灵活,且箱门开启后不得阻挡人员的安全疏散.

  3检查和维修管理

  1.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

  2.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

  3.检查或维修后的灭火器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

  4.灭火器的维修有一定的期限要求,应严格按照下表进行维修.

  灭火器类型维修期限

  干粉灭火器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当灭火器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时应及时进行维修.

  4灭火器的报废管理:

  1.当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a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b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c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d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

  e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f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g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h被火烧过.

  2.灭火器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报废期限时应报废.

  灭火器类型报废期限年

  干粉灭火器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

  第十条消火栓的管理.

  1.消防水为消防救援最有效的手段,因故如需停水须事先征得公司消防管理部门的同意.

  2.室内及室外消火栓不得埋压、阻塞、迁移、拆除或占用,如必需变动时,须经公司综合办批准后办理.消火栓应统一编号,非事故状态下,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消防管理部门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室内消火栓内物品.

  3.消火栓位置必须明显,便于使用,室外消火栓大出水口应朝向道路,半径2米内不准种植树木,半径5米内不准停放其他车辆或堆放物品,周围通道不准堵塞.

  4.消火栓由消防主管部门每季度检查、试验一次,每半年润滑一次.入冬前,消火栓要排积水并进行保温处理,做好其防冻工作.

  5.室内消火栓参照灭火器的管理,进行“定人”管理,确保内部附件的齐全、完好.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部门负责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

雨中作文300字15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三、单位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学校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报告书。

  六、学校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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