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经典【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并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我们决定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经营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制度。该制度的目的是随时对公司的安全动态管理进行分析和指导。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生产安全会议。公司级安全会议由总经理负责主持召开,包括重特大事故相关会议。安全部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各部门和室的安全生产会议和现场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所属班组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
根据会议的性质和级别,我们将会议分为不同的分类。公司级安全会议是由公司或公司指派的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部会议、安全生产监督、环保部门在本公司的工作会议等。部门和班组级的安全会议是部门或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部门或班组的安全例会、事故报告会等。班组级安全会议是由班组级别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例会、事故分析会等。另外,还有一般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事故会议和紧急会议。
不同级别的会议内容也有所差异。公司级安全会议的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总结前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传达,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布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部门和班组级安全会议的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总结部门或班组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门或班组安全工作任务,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班组级安全会议的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一般安全生产会议的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文件精神,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安全事故会议的内容包括调查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处理责任者、教育相关人员。紧急会议则是针对紧急任务和事情进行安全工作布置。
不同级别的会议也有不同的形式。公司级安全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安全部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各部门安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一般由召集人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生产班组安全会议由各单位班组长主持召开,由主持人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紧急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
我们对会议的要求是讲求实效。主持人在会前要充分准备,确定议题并提出意见。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有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会议组织单位应邀请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列席参加安全工作会议。
我们还规定了会议的参与人员和时间要求。公司安全部、各部门、班组和班组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公司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部门和班组每月召开一次,班组每周召开一次。部门、班组和班组的安全工作例会可以和其他会议合并召开。会议的主持人由管生产的人员担任。公司级安全会议和调度会议的主持人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部门和班组级安全会议的主持人由分管领导担任,班组级安全会议的主持人由班组长担任。安全部、各部门和班组级班组应做好各自召集的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
最后,会议的参与人员应准时到会。如果有事不能参会或不能准时参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召开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3-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个安全会议管理制度,我们相信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2
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一)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五进”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二)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前、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主要道路、街区等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在企业生产车间出入口等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牌,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关职能部门、村(居)委安全生产信息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培训”制度,积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3
为做好xx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企业的财产和员工的安全,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xx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并制定公司突发事故的通报机制。
第一条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公司全体干部及员工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各公司领导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各公司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机械工作人员的岗位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各公司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各级责任人要对所管辖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杜绝事故隐患。
4、各公司应把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资料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机械工岗位操作规程、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生产安全责任人名单等报送公司总经理室备案。
第二条突发事故通报机制
为了及时掌握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做到及时反映问题,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把事故的影响和损失减至最低。我司通过对有关情况的通报使各单位及全体员工吸取事故教训,对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突发事故通报制度如下:
1、一般事故(指无人员受伤,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下)。各分公司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并在处理完成后第一个工作天内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有关情况。
2、机械及伤人事故(指有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在做好紧急处理工作后应第一时间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
3、较严重的事故(指有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事故发生后各公司在做好人员拯救和报案工作后应第一时间向总经理办公室和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报告。
4、报告突发事故时应先以电话向各分公司经理及部门经理报告情况,由公司经理致电总经理室报告。此后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事故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把事故的原因、发生经过、处理情况、责任划分等汇报总经理室。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填报《突发事故报告表》(参考附表)交总经理办公室存档。
5、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突发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如发现有隐瞒事故不报的情况,将根据事故的大小,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并要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上述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及突发事故通报制度,希各单位严格认真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4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强大的安全生产经营指挥制度和良好的安全会议秩序,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公司安全科办公室主任或安全科组长委派人员主持公司级会议。
2、安全部负责召开、记录和管理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监督各部门、室的安全生产会议和现场安全生产会议。
3、各部门、团队(车间)负责部门、团队(车间)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监督所属团队的安全生产会议。
4、各班组负责召开、记录和管理班组安全生产会议。
三、控制程序
第一条,会议分类
1、公司级安全会议:公司或公司指定职能部门组织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部门会议、安全生产监督、公司环保部门工作会议等。
2、部门、团队(车间)级安全会议:部门、团队(车间)组织的安全会议。包括部门、团队(车间)安全例会、事故报告等。
3、班组安全会议: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第二条会议内容
1、公司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重点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总结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指示沟通,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2、部门、团队(车间)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重点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总结部门、团队(车间)早期安全工作,安排部门、团队(车间)安全工作任务、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3、班组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重点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法规、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三条会议要求
1、会议要求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确定主题,提出意见。
2、演讲和交换意见的内容要具体,语言要简洁。
3、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由有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
4、会议组织单位应邀请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工作会议。
5、公司安全科、各部门、班组(车间)、团队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公司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部门、团队(车间)每月召开一次,团队每周召开一次,部门、团队(车间)、团队安全工作例会可与其他会议合并。
6、会议主持人由主管生产人员担任。公司级安全会议和调度会议主持人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部门、团队(车间)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主管领导担任,团队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团队负责人担任。
7、安全部门、各部门、班组(车间)、各班组应做好各自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
8、与会者应准时到达会议,因有事不能到达(或不能准时到达)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者应在会议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会议前3分钟到达会议地点~5分钟内到达会议地点。在会议室举行会议应有考勤,由会议组织部门进行考勤。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5
1、清洗喷嘴时要注意快速接头连接是否可靠
2、检查底盘或拆油、水管自我保护,拆油管、油箱时注意燃油泄漏。
3、系领带和穿宽松衣服时,尽量远离发动机盖打开并已着车的车辆。
4、尽量用手推车搬运较重的'零件
5、点焊时注意周围是否有油气
6、地板上有油渍和水渍,立即擦干
7、禁止在车间内吸烟
8、车间作业用电安全
9、将氧气瓶和遗缺瓶放在一起
10、过夜车辆放置在举升机上,没有落在安全位置
11、站内每个人都知道灭火器的位置吗
12、车辆升起定位后,应放置在安全保险位置
13、升车前,不管车下有没有人,都要养成提醒的习惯
14、分解减震器总成时,尽量使用座椅拆卸器进行拆卸,同时不要晃动
15、车间内限速5km,禁止驾驶快车、急转弯、急刹车
16、禁止打架、抛掷工具或备件、备件
17、启动发动机前应提醒动作
18、维修作业不按操作规程进行,造成车辆损失扩大,操作人员受伤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6
为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并确保财产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并包括各部门负责人。该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并指定投资发展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分别负责文苑小区、会议中心和售房市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一旦发现问题,他们将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二、根据实际需要,办公室主任兼任安全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并且要切实履行安全保卫责任。
三、我们将落实防火措施。对于会议中心等重要场所设置的消防栓,我们严禁将其用作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消防栓的完好情况。此外,我们还要按规定的期限更换各种灭火器,并保持防火通道的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四、我们要重视安全用电。对于老化不符合规范的'电线和电器,我们要及时更换。严禁私自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并且办公场所不得使用电炉。此外,对于会议中心、配电房等重点区域,我们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五、我们将落实防盗措施。财务室需要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器,并在下班时接通报警器的电源。重要部门的房间需要设置防盗门窗,并确保无人时关好门窗和电灯。此外,公司财物不得随意放置,重要文件和贵重物品必须锁好。对于停放的车辆,我们也要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安全保卫人员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经常检查和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一旦发现问题,他们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事故的人员,将追究责任;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七、所有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和相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对于违章行为导致的事故,一律追究责任;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我们希望全体员工都能积极遵守制度,共同维护安全和工作秩序。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7
一、市场所有从事石材生产、经营和储存的商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厂法人或与市场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代表担任本区域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取得专业资质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七、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八、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九、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十二、生产区域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特别是未成年人)。来访客人应由本单位专职人员陪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场参观、考察等;工作场地一律不允许穿拖鞋;商家负有监管本单位员工小孩的责任。
以上管理制度,由重庆履泰实业有限公司监督执行,市场经营者应无条件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接受检查整改的,市场管理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8
一、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经理
第一条 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第三条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规划,审签对各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第四条 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标,在组织编制、审批、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 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懂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第六条 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第七条 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第八条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公司副经理
第一条 在经理领导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国家财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负主要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公司特点具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各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执行情况。
第三条 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防火、交通、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 检查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高安全检查
机构和安检队伍的素质,支持安检人员的工作,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第五条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负责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组织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六条 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文明施工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上岗前的培训取证教育等各项教育工作。
第七条 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上报。
第八条 审批一级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和参加其他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定,对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第九条 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重大险情隐患,指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
公司总工程师
第一条 对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在技术工作上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三条 负责审批一级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适应性和可行性,督促贯彻执行。
第四条 在检查施工和生产的技术工作的同时,负责安全技术检查、指导工作。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对主管的职能部门,进行安全责任制教育,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五条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对劳动保护工作、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的实施措施,并督促检查取得实效。
第六条 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项目经理
第一条 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所管理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第二条 主持审查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呈报批准后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第三条 组织每周的安全专业会议,研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积极组织整改。
第四条 每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经常对本项目的职工,特别是工长、组长,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教育,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开展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奖惩。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制止违章作业。
第六条 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的实现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组织项目部及时整改安检部门提出的问题。
第八条 组织有关人员搞好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 做好对女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一条 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和制度,对项目的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 根据生产规模,组织或参加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向单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工长及有关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主持编制项目部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 负责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 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技术措施。
第五条 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改进机具、设备、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动条件。
第六条 参与施工现场(工作场所)搭设的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安装的电器、机械等安全保护装置的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七条 参加项目部安全检查,负责对施工班组或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督促生产班组及时解决查出来的事故隐患。
工长
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 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班组实施情况。
第三条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坚持文明施工。
第四条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
作,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督促班组开好班前教育会。
第五条 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班 组 长
第一条 认真执行、模范遵守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对本班组生产的安全负责。
第二条 组织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三条 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做好新工人的入场教育,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的违章作业人员,可责令其停止作业。
第四条 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后,才能使用和作业。
第五条 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方可继续作业。
第六条 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记录,组织本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第七条 组织本组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及时表扬好人好事,学习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生产工人
第一条 努力学习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知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
第二条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第三条 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第四条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请有关专业人员解决。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第五条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
第六条 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安全部经理
第一条 根据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并保证分工明确,使各项职责落实到具体管理岗位。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条例、规定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组织起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第四条 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经批准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第五条 定期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及本部门管理工
作的检查和考核工作,按时向主管经理汇报工作。
第六条 负责组织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第七条 主持部门内的日常工作,制定每月的具体工作计划,组织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总结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总结、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第九条 负责组织进行对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外部关系。
第十条 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负责本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和其它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部安全员
第一条 努力学习和掌握各种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条 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各单位的施工和生产情况,指导和协调基层专业人员的工作。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第三条 参与对一级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技措施
的审核,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
第四条 参加安全检查,负责做好记录,总结和签发事故隐患通知书等工作。
第五条 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协助领导贯彻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协助部门经理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新工人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七条 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部安全员
第一条 努力学习和掌握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订工作。
第三条 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做到预防为主,监督实施各项安全措施安全交底,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组织人员撤离。
第四条 督促、指导、检查各生产班组搞好班前、班后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配合有关人员搞好新工人入厂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及变换工种教育,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组织安全活动。
第五条 参加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等各种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
第六条 参加本项目部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七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班组兼职安全员
第一条 班组兼职安全员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条 配合组长,经常组织本组工人学习操作规程和新工人的入厂安全教育工作。
第三条 协助班组长,坚持执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无事故竞赛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 教育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并在生产中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第五条 检查和维护班组的安全设施,做好作业现场安全状况自检工作,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二、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检查部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第二条 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第三条 参与审核公司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新建、购置、更新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
第四条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第六条 负责组织公司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及时向公司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情况通报;负责公司的安全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审批手续,裁决安全生产纠纷。
第七条 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 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第八条 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九条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办理安全生产证件。
第十条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 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 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第十三条 参加公司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工作。
第十四条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对爆破措施、防火措施以及建筑防火进行安全审核。
第十六条 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十七条 负责督促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爆破人员工作情况。
工程技术部
第一条 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第二条 负责将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各级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并安排实现。
第三条 接收建设单位的新任务时,对有尘、毒危害或大型拆除工程时应与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详细研究,以确保安全施工。
第四条 下达的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
第五条 凡新产品、新项目等投产前,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第六条 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要妥善平衡施工力量,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因抢任务引起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七条 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第八条 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
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第九条 在制订科技发展规划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新技术。
第十条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物资设备部
第一条 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条 搞好锅炉登记、建档和软化水的工作。随时提供锅炉和受压容器的技术资料,并组织司炉工培训工作。
第三条 组织设备大、中、小修时要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安全通道和临时围栏。
第四条 负责组织对各种机手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对考试合格者签发合格证,严格执行专人专机制。
劳资部
第一条 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第二条 协同安全技术部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
第三条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入厂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四条 负责组织新入厂工人(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工人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 录用临时工、合同工、招聘退休人员以及使用外包工队伍,应双方签定使用合同,在合同中应有安全施工的具体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任务,并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 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根据气候变化安排作息时间,注意劳逸结合,控制加班加点。
第七条 认真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适当分配工作。
第八条 工人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第九条 参加重大伤亡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财 务 部
第一条 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第二条 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技术部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第三条 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9
一、各施工队在施工场地尤其是在交通路口要配齐各种醒目平安标志,如有损坏,及时报告综合办公室。如平安标志不齐,对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
二、上班前,严禁喝酒。违者责令退出工地,处以20元的罚款并扣发当天工资、奖金。
三、上班时,必须带平安帽,佩带上岗证及统一服饰,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违者处以20元罚款,并责令其按要求佩带整齐后再上班。四、各队、处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有违反者,罚款20元,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人身伤亡,责任自负,并对负责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对直接现任责任者扣发全年奖金,并给予行政处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五、汽油及氧气、乙炔的仓库必须配好灭火器(且必须保证正常使用),严禁在操作现场吸烟,如因吸烟或电器焊操作不当引起火灾,对当事人和队、处负责人处以火灾损失的20%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
六、严格按《用电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非专业电工不得私自接电;电缆必须埋在地面70cm以下或高出地面3m以上,配电盘要平安可靠,如有违者,扣发该队、处20元/次;统一配置的配电盘必须爱惜使用,不用时随手关闭,如不关闭扣发使用者20元/次。
七、机械操作人员根据《机械管理规定》定期对机械进行保养、检修和维护。如因操作不当,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损失,对操作人员处以损失的`50%的罚款。
八、本规定自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0
一、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爱护、改善劳动条件,爱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依据有关劳动爱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听从安全的需要,完成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奉献的团体和个人要赐予嘉奖,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赐予严格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讨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爱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需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精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需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帮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爱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催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常常深化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爱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担心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刻报告领导研讨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帮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与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帮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催促其按时完成。
8、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讨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应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帮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爱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常常检查、催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装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按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惜生产装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备及劳动爱护用品。
发现担心全情况,按时报告领导,快速予以排解。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需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转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别工种人员,必需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别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需进行常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装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装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运用,常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装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装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装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爱护,绝缘必需良好,并有牢靠的接地或接零爱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运用密闭型电气装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装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装备,应采纳安全电压。电气装备必需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装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布置劳动爱护设备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爱护设备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检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需有防护设备。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需牢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充足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备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需实行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强化管理,必要时施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答应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需根据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需相应实行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牢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需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常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肯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坚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留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根据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运用、废品处理等,必需设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退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装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需实行妥当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修理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需是取得国家有关答应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建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修理保养点或正式托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运用必需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运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知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修理、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强化电梯的管理、运用和修理、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刻消退,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修理、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需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修理、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需教育职工正确运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常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实行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
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施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刻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按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确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同学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布置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施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别工种和装备的操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担心全隐患,必需按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刻报告安委办统一布置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工程列支。
十、嘉奖与惩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比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根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常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加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爱护力量;
4、强化安全生产检查,按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主动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削减,安全生产工作成果显着。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主动学习安全生产学问,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爱护力量;
3、坚定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订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别奉献的,赐予特别嘉奖。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赐予扣发工资总额的惩罚,并追究单位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惹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有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赐予扣发工资总额的惩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赐予批判教育、经济惩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惩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惩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装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装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与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装备、设备或劳动的条
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惹事故所受的损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到达重伤程度的失能损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看法》中所列情形之一的损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损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
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缺乏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XXX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XXX万元的事故。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1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部门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部门实行安全工作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依据。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二、管理对象和范围:
1、部门所有人员,
2、代表公司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承建商的有关人员等。
三、安全生产控制标准:
1、建立了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管理,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规定。做到职责、权限合法明确,覆盖全员、全方位。
2、各类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权限,有效履行职责,行使权限。真正实现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
3、取得卓有成效的安全管理绩效。
四、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制定和实施安全责任制,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坚持“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等原则。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符合“各级主管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生产的领导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组织生产施工的领导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3、项目经理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山东普鲁特机床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编制,凡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部,各职能部门根据人员结构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或设立安全员。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原则、目标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2).“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
(3).“四不放过”(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2‰。
第四章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年组织一次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八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5、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领导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九条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生产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生产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生产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生产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生产例会,掌握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时为车间主任,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方法提供资料信息,协助主管工程师及时解决生产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十条
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作为技术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并主持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在日常生产技术指导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生产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生产中因易燃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十一条
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车间生产特点、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生产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随同的安全工作随时查验,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第十二条
库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的材料保证供应,并对进仓库的材料进行验收,符合规定方准提供使用。
2、定期对进库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腐朽、破损、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时报废更新,不得迁就和凑合使用,酿成隐患。
3、积极学习安全材料业务知识,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打下安全生产牢固基础。
4、作好物质材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雨工作。
第十三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和提示,作业过程中要进行安全巡逻,发现违章或不安全现象立即纠正,并且班后进行安全讲评和总结,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记录。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培训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时时对安全进行检查。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五章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研究公司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进行培训。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部门应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生产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生产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 所辖范围内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由受检查单位负责人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生产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生产组织设计(或生产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
12、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
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
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组织对新入职的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十七条
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地方以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第六章
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安全例会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主要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分析当前的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防范措施,并决定有关安全工作重大事宜。对上年度安全工作全面总结和表彰,并且计划部署下年度安全工作。
2、公司设备部应在年度总结汇报安全生产及设备管、用、养修情况,讨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做好预防工作。
3、各部们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当月安全生产情况,部署下月的工作。
4、各车间要认真组织安全会,车间主任在安排总结工作的同时,要针对本车间的生产工作实际情况,进出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注意点,要对生产工作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解决处理意见。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员工都必须进行公司、车间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其中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个学时。
2、特殊工种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由各部们负责组织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4、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5、职业健康教育
6、工人应知应会考核
第二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公司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危害和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3、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
3.1电工作业(含配电工,电气设备的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3 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械司机,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3.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作业区域和生产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3.5 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4.1 必须年满18 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4.3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5、凡公司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操作证到期的`人员要按期限进行培训复审。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7、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费用,由单位进行支付,由于学员考核不及格需进行补考或再次参加培训复审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8、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9、《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要妥善保管,不准涂改、转借。
10、特种作业人员脱岗一年以上,再上岗时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一条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等为依据。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以定期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一次。各部们组织的安全检查要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为主,以查操作性的违章为主要内容,每月检查的次数不得少于一次,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互相通报,检查结果将作为安全评比的主要依据。
各级检查结束后要全面系统地分析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限期整改措施,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应在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或分公司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公司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项目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7、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10、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生产现场。
11、在生产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
12、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本公司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安全、公安部门查阅有关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批转。
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档案室负责同志。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层层签订《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职责权限范围,并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
当本制度的有关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等要求相互矛盾或抵触时,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下发范围为公司下属各部室、车间等。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对本制度的制定有任何异意和建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管理部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3
第一章
一、为加强管理,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杜绝或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稳步发展,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行车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交通事故管理、车辆保险管理、劳动安全管理、内部治安管理,安全教育管理以及安全检查管理。
三、安全管理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一票否决权,全体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四、本规定由公司安技部负责实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
五、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安全领导小组,公司内的重大安全问题必须通过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公司设立安技部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和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负责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七、公司所属各部室组织成立的.安全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安全主管任副组长,部室人员为成员。各成员必须在日常工作中服从安技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领导责任制
八、公司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安全主管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贯彻实施,对安全工作负重要责任。公司各部室主要负责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室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四章行车安全管理
九、驾驶员安全管理实行“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共担风险,保障安全”的原则。
十、新招录用驾驶员规定:
1、由安技部考核合格,报公司研究后方可录用。
2、录用的驾驶员必须向公司缴纳安全保证金,如发生事故或违纪违章按有关规定扣除,无上述情况可退还。
3、录用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与公司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服从管理,维护公司利益。
十一、公司所属驾驶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文明行车,严禁“三超”(超速、超载、超疲劳),确保行车安全。
十二、车辆进出站要严格遵守场区(不要)安全管理规定,营运车辆单程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以上),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累计行驶不超过8小时。
十三、严禁私自带学徒或将车辆交给无准驾证或证驾不符合人员驾驶。发现一次给予300-500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处理。
十四、驾驶员必须配备及保管好车上的消防器材。严禁载客加油,人工直流供油和空档熄火滑行。
十五、营运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高速公路管理办法》及公司的控速规定。
十六、驾驶员必须自觉做好车辆的“三检”工作,精心爱护,检测维护,使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要求,避免因机械故障引发事故。同时要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接受公司车况检查,对隐患要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带病”行驶。
十七、搞好旅客安全乘车知识宣传,严禁“三品”上车,保证关门起步,停稳开门。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
十八、事故处理,一律本着“四不放过”原则。驾驶员发生事故后应写出事故经过,事故检讨交安技部。安技部在安全例会上做出分析、总结,吸取教训。
十八、承包车主及当事人负责事故处理,安技部派人协助,如承包车主在事故处理中不予配合,安技部有权处理,所有费用由承包车主负责。
十九、发生违章引起的扣证扣牌由驾驶员自己处理。将车交给无证人员或证件不符人员驾驶发生交通肇事的,其损失由承包全额车主承担,公司不垫付事故费用。
第六章车辆保险
二十、公司所属营运机动车辆,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费用由车主承担,投保险种和保险额不得少以下规定:险种及保险额度明细如下:
二十一、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必须保护现场并及时施救和报案(报案指向交警、120和保险公司、公司安技部),不得瞒报和谎报,安技部向保险公司办理事故登记报告和事故索赔。
二十二、机动车必须按期投保和续保,不得以任何理由掉保、漏保、续保安技部提前15天通知车主,车主必须及时办理续保手续,否则公司有权停止车辆营运,因承包车主
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车主承担。
第七章消防安全管理
二十三、消防安全管理,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二十四、安技部必须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证齐全有效。
二十五、火灾事故处理:
1、发生火灾,负责人必须马上报“119”按照火灾事故处理预案进行现场施救。
2、接到报案,应急管理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火灾事故处理预案进行现场施救,消防部队赶到后协助消防部队进行施救、调查处理。
3、发生火灾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对负责人和当事人做出罚款和行政处理。
第八章劳动安全管理
二十六、公司所属各部室必须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劳动安全法》,根据岗位工种配齐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招收和聘用未成年劳动用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十七、根据各岗位的不同,公司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程作业。
二十九、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业的安全
生产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书(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
三十、严禁“三违”现象发生。安技部要发挥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杜绝违章,确保安全生产。
三十一、工伤事故处理:
1、发生工伤事故,应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的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安技部和上级有关部门。
2、发生轻伤以下工伤事故,有安技部负责组织调查,在两天内写好事故报告分析交公司经理;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由经理组织调查,并迅速将事故报有关部门。
第九章内部治安管理
三十二、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纪守法,遵守公司一切管理规定和制度,服从安技部管理,确保内部稳定。
第十章安全教育
三十三、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从业人员法制及消防知识培训;重大节假日前后,针对安全生产情况和特点,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
三十四、公司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驾驶员安全例会,无故不得缺席(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并须择日到公司补习)。
三十五、新进公司的职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由公司办公室通知,安技部培训建档。
第十一章安全检查
三十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经理或安全主管组织落实,各部室成员协助做好安全检查的组织、计划、协调及档案整理和总结工作。
三十六、各岗位负责人对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要经常性进行检查并登记备案,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三十七、安技部要经常深入现场查找隐患,发现隐患应制订整改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按规定时间整改。并由安技部复查,发现没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相关人员罚款100-300元。
三十八、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或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同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否则必须停止生产经营。
附则
本规定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编制、修改、更新、完善,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山东普鲁特机床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编制,凡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部,各职能部门根据人员结构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或设立安全员。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原则、目标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1).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2). “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
(3). “四不放过”(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2‰。
第四章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年组织一次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八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5、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领导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九条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生产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生产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生产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生产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生产例会,掌握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时为车间主任,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方法提供资料信息,协助主管工程师及时解决生产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十条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作为技术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并主持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在日常生产技术指导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生产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生产中因易燃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十一条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车间生产特点、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生产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随同的安全工作随时查验,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第十二条库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的材料保证供应,并对进仓库的材料进行验收,符合规定方准提供使用。
2、定期对进库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腐朽、破损、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时报废更新,不得迁就和凑合使用,酿成隐患。
3、积极学习安全材料业务知识,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打下安全生产牢固基础。
4、作好物质材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雨工作。
第十三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和提示,作业过程中要进行安全巡逻,发现违章或不安全现象立即纠正,并且班后进行安全讲评和总结,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记录。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培训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时时对安全进行检查。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五章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研究公司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进行培训。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部门应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生产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生产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由受检查单位负责人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生产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生产组织设计(或生产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
12、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组织对新入职的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地方以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5
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
职责范围
3.1 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制订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委会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最终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才能发布实施。
3.4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发布后严格按照其中要求执行。
3.5安委会负责定期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工作。
评审与修订
4.1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的评审
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4)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2.评审组织:
由安委会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评审。
3.评审内容
(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评审输出
(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管理文件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的修订
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2)修订组织: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3)修订依据:
(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由总经理审批后,才能发布实施。
4.3管理文件中某制度的终止执行因特殊原因,对本标准化管理文件中的某制度需要终止执行时,必须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后方可终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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