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规章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院的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的规章制度1
第一章
管理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第三条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
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十八条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条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二十一条
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
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三条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二十四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十六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财务工作,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第二十九条
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第三十一条
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三十二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第三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三十四条
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
第三十五条
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三十六条
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三十七条
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第三十八条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第三十九条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第四十条
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第四十一条
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第四十二条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四十三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第四十四条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章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四十五条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提高人事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人事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工资、奖金及待遇
第四十六条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四十七条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四十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将材料报审,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第四十九条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三节
辞职、辞退、开除
第五十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五十一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
第五十二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四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并由自己承担责任。
第五十五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节
文件收发规定
第五十六条
公司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第五十七条
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后打印。
第五十八条
打印文件校对后,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方能复印、盖章。
第五十九条
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第六十条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有专人负责存档。
第六十一条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即时报送。
第五节
文件打印、复印管理规定
第六十二条
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第六十三条
打印文件,应按文件收发规定由主管领导签署,传真、复印由部门签署。
第六十四条
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资料,均需分类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第六十五条
电传、传真、文件、复印件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迟误而致工作失误、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十六条
公司全体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六节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六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六十八条
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吕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六十九条
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五章
研发部管理制度
为逐步完善和加强对公司产品研发工作的管理,充分利用公司人、财、物资源,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成本,根据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特制定研发部规则制度。
第七十条
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管理公司产品整体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
第七十一条
承担公司对新员工的实习培训,让新员工对研发方面的知识尽快了解。
第七十二条
研发部主管负责研发部日常事务和管理,对新产品开发制定一个开发计划和对部门所有工作承担责任,负责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以便了解新员工的工作进展。
研发部主管负责培养和考察新员工。对新员工专业知识的培训,每月对新员工进行考核,以便了解新员工的工作进展。
研发部主管负责监督该部门员工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制定每天的工作任务。
每周一次周会,了解各个员工上一个星期内的工作情况,布置这个星期的工作任务。
第六章
销售部门管理制度
第七十三条
对于业界、自己公司在业界里的立场、服务、地理条件等,要有客观的认识,以采取适当的销售途径政策。
第七十四条
独自的系统化。参与其他公司(或者是大公司)的系列。无论采取那项政策,都要充分研究相互的得失关系。任何公司经营、服务以盈利为前提,以公司利益为主。
第七十五条
不要以过去的情面、私情、上司的偶发意向,或仿效其他公司,来决定销售途径。
第七十六条
不要仅凭借负责的`业务员或顾客等的意见或批评来下判断;必须根据客观而具体的市场调查,来决定销售途径。
第七十七条
效率不高的销售途径,应果断地废止,重新编制新的销售途径。关于这一点,销售部的经理,必须向上司进言。
第七十八条
交易条件和契约的订定必须格外地小心,一切都要以书面形式。
第七十九条
销售经理必须调查研究,并努力企划更有效率的销售途径。
第八十条
纸上谈兵是无法知道确实的效果的。所以,应该在危险性较小的范围内,先试行看看。
第七章
保卫科管理制度
第八十一条
认真落实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勤奋工作,成为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业务素质精良的保安队伍。
第八十二条
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医院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第八十三条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定期与不定期对医院各岗位,特别是重点岗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第八十四条
经常对医院各病区、科室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查明原因,有重大案件发生要及时上报。
第八十五条
负责做好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医院内部的治安案件。
第八十六条
认真调解处理各种治安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第八十七条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的法规、规程,协助领导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第八十八条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科室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第八章
安全生产制度
为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八十九条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思想,认真执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掌握操作方法。
第九十条
对新进公司的职工必须先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十一条
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禁在工作场所打闹、嬉笑,酒后严禁进入工作场地。
第九十二条
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好劳保用品,严禁穿拖鞋,裙子上岗。
第九十三条
生产者必须了解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及其它材料的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否则不准随便使用。
第九十四条
电器设备与线路如发生故障,必须交由专业人员检查修理,不允许私自拆装修理。
第九十五条
不准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业,严禁在船段和空制物下休息,起吊重大物件时必须有专业人员现场指挥。上外板高度在2米以上、重量超过抓钩承受能力时必须焊吊鼻。
第九十六条
不准在高压线下工作或堆放物品。风力达六级或六级以上时不准在室外高度2米以上高空作业。
第九十七条
切割焊接进入工作舱实施工作,首先要检查好线路,无破损漏气时方能工作,工作完毕后立即将线具撤出舱外。
第九十八条
进入狭窄密制舱进行切割焊接打磨时,必须做好通风,设立防护员。
第九十九条
各队长每天要做到班前有安排,班后有检查,特别是对于本队人员要作到心中有数及时清点好人数,不在时要找好代理人。
第一百条
要把工作场地的环境卫生搞好,工作完毕及时清理好现场方能离岗。
第一百零一条
下班后要拔下各种气线接头(气割炬必须装配回头截止阀)。使用气割气焊工具必须装回火防止器。
第一百零二条
禁止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作业,技工带徒工作业时,应负责好指导和监督。
第一百零三条
仓管员要做好仓储管理,严禁任何人员带火种进入库房。办公室人员下班后要关束好一切灯火。
第一百零四条
各队要管理好自己的舍区,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猜赌偷盗,害群之马,立即驱逐。
第一百零五条
各级领导、一切工作人员必须以严谨的工作态度,科学的工作方法指导工作,使安全生产进入正常轨道。
第九章
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百零六条
为防止公司材料资产流失,公司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品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交工地的做法。
第一百零七条
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
第一百零八条
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第一百零九条
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工程项目的出库帐本。所有帐目当天发生当天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
第一百一十条
与仓库发生各种业务关系的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作业流程》进行办理各种业务。
第一百一十一条
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上报公司。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第一百一十二条
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采购单的采购要求,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工程进度。
医院的规章制度2
1.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预防、人事、安全、器材、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卫生政策,坚持基层卫生工作方针,按照乡镇卫生院的特点,制订本院院长工作职责,按期部署、检查、总结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全院职工的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素质。
5.负责领导、督促医院各项工作,并认真检查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负责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聘任、签订合同、辞退、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时,需指定1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务。
医院的规章制度3
一、拟建立的内部管理制度。
包括人事管理制度、福利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奖惩管理制度、投诉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员工基本规范、通讯设备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及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详细内容此处略。
二、拟建立的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
包括质量手册、文件控制程序文件、质量记录程序文件、管理评审程序文件、人力资源程序文件、合同评审程序文件、物业接管程序文件、服务设计开发程序文件、采购程序文件、入住管理程序文件、内部审核程序文件、不合格程序文件、数据分析程序文件、纠正防措施程序文件等。详细内容此处略。
三、拟建立的.项目综合服务工作手册。
包括各级岗位职责工作手册、受理事务作业规程、接待服务作业规程、服务质量意见征询作业规程、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跟班作业管理作业规程、监督投诉箱管理作业规程、受理服务设备使用管理作业规程、岗位工作质量标准与考核奖罚办法、病区保洁作业规程、消毒隔离管理作业规程、医用垃圾处理作业规程、保洁设备用品及工具使用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病房清洁作业规程、治疗室清洁作业规程、手术室ICU清洁作业规程、消杀管理作业规程、公共场所定期消毒作业规程、大堂走廊楼梯清洁作业规程、办公室护士站会议室接待室值班室等清洁作业规程、洗手间清洁作业规程、配膳室清洁作业规程、处置室清洁室清洁作业规程、金融物资重地清洁作业规程、电器通讯设施清洁作业规程、室外清洁作业规程、化粪池排污水井清洁作业规程、垃圾站清洁作业规程、园艺绿化管理作业规程。详细内容此处略。
四、拟建立的质量记录文件。
因数量达几百份,此处省略。
医院的规章制度4
一、财务工作制度
1.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全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物价管理制度以及完善财务部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2.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对各项开支实行预算管理。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
4.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的财务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决算)。
5.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管理工作。
6.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7.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8.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9.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指示处理。
10.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11.按照国家统一的招标投标目录进行采购,建立目录外的药品、耗材、设备、物资、劳务的采购管理制度。
12.奖金分配的原则、标准、程序公开透明,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奖金分配不得与药品收入挂钩的原则。
13.加强医疗机构经济活动内控制度建设,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二、财务科科长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在卫生局财务科的业务指导下,做好本院的财务工作。
二、教育本科人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负责财务管理,努力使财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四、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有关财经政策、法令、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五、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规划,在分管院长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编好年度和季度的业务收支预算,并认真组织实施。
六、根据上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积极合理地组织业务收入,做到不漏收、不多收,对收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七、正确运用资金,根据医院特点、业务需要和节支的原则,全面掌握和调配资金,认真监督预算的执行,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八、督促按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帐。
九、经常向财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等进行检查,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十、加强对财务报表的审查,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有关部门。
十一、对医院财产物资管理进行经常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防止浪费和积压。
十二、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本院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新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及时修订科内人员的职责考核制度。
十三、组织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十四、协助本院财产物资管理科室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核算制度。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三、挂号收费工作职责及制度
一、挂号岗位职责
1、在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并随时宣传挂号及就诊注意事项。
2、熟悉各类挂号价格,应挂号数、就诊时间、地点、对象、范围、掌握有关力口号规定。
3、负责领取当天所用处方,并按要求准备好次日各科的挂号号笺。
4、当天挂号完毕,应及时核对现金,并认真填报门诊当天挂号人次统计表。
5、按规定填写门诊病历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等。
二、收费工作制度
1.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简化手续,减少排队。
2.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对医疗保险、公费医疗、记帐合同,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3.病员出院,住院处根据病房的出院通知单结算、收费或记帐。
4.病员住院期间,住院处应定期进行结算。自费者,要随时与家属联系清交,以免造成呆帐。对欠帐者,应抓紧催收。
5.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合交会计、出纳处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6.收费员收取的现金,每日下班前向财务部门完成缴结,不得超限存放备用金。
四、住院结帐处工作制度
1、根据浙江省医疗收费标准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办理病员入院预交金、中途交费、出院结算事宜。
2、主动配合各病房搞好收费管理,建立病员分户帐页,不断健全病人费用催收制度,尽量减少欠费。
3、严格遵守微机操作规程,各种记费单据应准确及时录入,避免漏费发生,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各种资料、报表及时上报。
4、病人出院由主管医师决定,住院结帐处凭病房签发出院证办理病员出院手续。
5、坚持秉公办事,热情接待病人,虚心听取病人意见,提高服务质量。
医院的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院是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为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医院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医院的财务活动在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医院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医院预算是指医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可根据各级各类医院不同的特点和业务收支状况以及财力可能进行确定。大中型医院一般以定项补助为主,小型医院一般以定额补助为主。
第十条、医院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医院要逐步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预算。?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财会部门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医院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在医院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须报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收入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四条、医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财政性事业经费(包括定额和定项补助)。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三)医疗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化验收入、护理收入和其他收入。
(四)药品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中、西药品收入。
(五)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品变价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赠和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五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医药费用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门诊、住院的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十六条、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医院药品收入总额(包括药品成本、加成收入、折扣等各项收入),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规定上交卫生主管部门。
第四章、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七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八条、医院支出包括: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二)药品支出,即医院在药品采购、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具体内容与医疗支出相同。
(三)其他支出,即医疗、药品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被没收的财物支出、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损失、与医院医疗业务无关的基础性科研支出、医疗赔偿支出等。
第十九条、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包括医疗成本核算和药品成本核算。成本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即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可以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开支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修缮费、购置费和其他费用。辅助科室中能明确为医疗或药品服务的科室或班组的费用支出,如一般医院的营养食堂、洗衣房等的支出,基本上是为医疗业务服务的,可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提取修购基金应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分别计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
(二)间接费用,即不能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管理费用。包括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和后勤部门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职工教育费、咨询诉讼费、坏账准备、科研费、报刊杂志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等。间接费用按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的人员比例进行分摊,并按支出明细项目逐项进行分配。
第二十条、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一条、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医院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二条、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业务收支结余和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应分别计算。收支结余的计算公式如下:业务收支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中经常性补助+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药品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财政专项补助结余=财政专项补助上年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中专项补助-财政专项支出第二十三条、年末业务收支结余首先支付超收上缴款。支付超收上缴款后的收支结余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保留待分配结余为正数的,按规定提取职工集体福利基金,记入专项基金,剩余部分转入事业基金。财政专项补助结余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六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医院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库存物资、药品等。
第二十五条、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医院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其他应收款等。
医院对应收款项应及时清理,应收住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对期限超过3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作为坏账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报经主管部门、主办单位批准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年度终了,医院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
第二十七条、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购入的库存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库存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库存物资要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以其价值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盘亏、毁损中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经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其他支出。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账,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分期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
第二十八条、药品是指医院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医院药品按零售价进行核算,其实际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药品必须建立健全出入库制度。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额核对相符。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必须做到“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医院自制药品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行成本核算。自制药品按规定的零售价入库,成本与零售价的差额计入药品进销差价。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置分类账分类分批核算制剂成本。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医院固定资产分为五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记价。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详见附件3:医院专用设备修购基金提取年限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具体的比率由医院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执行。比率一经确定,除有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十二条、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盘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同类固定资产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固定资产盘亏及毁损,在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扣除变价收入、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偿后,冲减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报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其变价净收入转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四条、医院应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专人,使用部门应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按期报废,并与财会部门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三十五条、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要科学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八章、无形资产及开办费管理
第三十六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等。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计价,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资料或同类无形资产估价计价;商誉除合作外,不得作价入账。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没有规定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转让无形资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计入其他收入。医院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摊余价值),应计入其他支出。
第三十七条、开办费是指医院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其他支出。开办费从医院开业的下一个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第九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三十八条、对外投资是指医院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其他单位或院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投资和购买国家债券。对外投资按照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投资回收期1年以上的为长期投资,不足1年的为短期投资。
第三十九条、对外投资必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报经财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
第四十条、医院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确认的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事业基金。?医院认购的国家债券,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价。
第四十一条、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其他收入。收回的对外投资与投资账户账面价值的差额,冲减其他收入。
第十章、负债管理
第四十二条、医院负债是指医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以内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医疗预收款、预提费用和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交超收款等。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以上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四十三条、医院实行住院病人预交金制度。预交金额度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合理确定。
第四十四条、医院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还的负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计入其他收入。
第十一章、净资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医院净资产是指医院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
(一)事业基金,即未限定用途的基金。包括滚存结余资金,主办单位以国有资产形式投入医院未限定专门用途的资金、资产评估增值等转入形成的基金。
(二)固定基金,即单位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其主要来源于国家基建拨款、专项经费拨款,单位事业基金和专项基金。
(三)专用基金,即医院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即医院按固定资产一定比率提取的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大型修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即医院按规定提取的和结余分配形成的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其他基金,即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住房基金、留本基金等其他专用资金。
专用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专项基金使用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转入固定基金。
(四)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即需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未完工项目的财政专项补助。
(五)待分配结余,即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
第十二章、财务清算
第四十六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撤销时,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各级政府授权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组成清算机构。清算机构负责制订清算方案,对医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处理医院财产。医院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的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或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等计入清算损益。
第四十七条、在宣布医院终止前6个月至宣布终止之日,下列行为无效:
1.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应属于医院的债权。
第四十八条、医院清偿的顺序为:
1.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
2.应付未付的医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等;
3.债权人的各项债务;
4.剩余资产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上交主管部门。医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第四十九条、医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审查备案。
第五十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划转时,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下列办法办理:
1.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医院,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财政补助经费指标;
2.转为企业管理的医院,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3.合并的医院,全部资产移交接受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五十一条、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结余实现与分配、资金增减与周转、财务收支、财产变动、财务分析评价等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医院财务分析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医院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状况分析、医院结余情况分析、劳动生产率分析、医院效益分析和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医院财务分析指标一般包括:人员经费占总费用的比例、管理费用占总费用百分比、人均门诊人次、人均住院床日、人均业务收入、平均每门诊次收费水平、平均每住院床日收费水平、病床使用率和周转次数、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流动资金周转次数、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百元固定资产业务收入等。
第五十二条、医院应当按月份、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三条、医院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应按本制度规定及时处理。
第五十四条、医院要以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监督。
第十四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医院举办的非独立核算分院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应与医院合并编制财务报告。
第五十六条、医院必须在取得行医资格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文件向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财务登记,并由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七条、国家对医院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向财政部、卫生部备案。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制度规定同时废止
医院的规章制度6
一、按时上下班,住院部护理人员早上07:30到岗,门诊护理人员早上08:00到岗;下午2:30到岗,夜班17:30到岗,按时参加科室组织的各种学习、会议、培训、交接。若迟到,罚款50元/次,若缺席、旷工,罚款300元/次。
二、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无故窜岗脱岗,上班时间不做私活、玩手机,若违反,罚款100元/次。
三、保证通信畅通,如带加班联系不到,15分钟内未回复电话,罚款300元/次。 四、各类法定假、加班,科室根据情况当年度排休,不跨年度排休,无法排休的按加班规定补给加班费用,补助60元/天。利用法定假,加班补休时间外出读书考试,科室不另行安排。
五、进修学习期间的绩效按医院相关文件执行,请探亲假,计生假,事假,病假期间不参与科室绩效分配。
六、各种护理文书书写规范符合要求,内容具体明确,不得缺页少项,不得涂改,修改符合要求,若发现,罚款五元/处。
七、新生儿足跟血采集标本合格,信息登记录入正确,新生儿听力筛查认真负责,信息登记录入准确,缺乏责任心引起的'问题,罚款100元/次。
八、收病人入院时微笑热情,及时安置床位,除测量身高体重在护士站完成外,其余操作都到病房进行,若违反,罚款100元/次。
九、责任护士做好病房管理,晨间护理,按要求湿式扫床,一床一巾,做好基础护理,包括口腔护理,会阴护理,皮肤护理等。发现未完成罚款20元/次,工作流于形式未按标准完成罚款10元/次。未按医嘱完成阴道灌洗罚款50元/次。患者未在病房时电话通知并告知做阴道灌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回病房者告知主管医生。
十、不认真校对医嘱导致医嘱未执行的追究校对护士责任,罚款20元/项,特殊医嘱谁执行谁签名签时间。10:00-11:00主班办理出院这段时间由责任班校对医嘱,谁收病人谁校对医嘱,临时医嘱及时签名签时间。其余时间由主班处理医嘱,签名签时间。早班,夜班工作期间处理本班医嘱按,按要求及时签名签时间。不符合要求罚款10元/项。
十一、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核心制度(查对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安全输血制度,不良事件上报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未严格执行罚款200元/次。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按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十二、服从科主任护士长安排分工,各质控小组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科室质控,未按要求完成罚款50元/次。按各室管理制度做好各分管区域的管理,做好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无过期药品物品。医院检查及护理部护理质量检查发现不合格,涉及罚款扣到直接责任人。平时早班管治疗室,责1班管采血室,检查室,责3班管隔离分娩室,处置室,责5班管产房,主班管理护士站,责任班分管对应治疗车及病房。抽查发现问题(不清洁,物品过期,一次性无菌物品不按要求开启和使用,医疗垃圾正确分类放置收集。)罚款责任人20元/项。
十三、各班按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做好各项记录登记。未下班做好物品准备。未完成罚款20元/项。主班做好医嘱的转抄并督促执行,执行日清单制度,发现未发放日清单罚款20元/次。认真校队医嘱,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医生更改。认真查账,杜绝少收费多收费漏收费。错误结账方式现象。发现罚款20元/次。
十四、加强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若被患者投诉一次,经查实,罚款200元/次。
十五、加强科室计算机管理,非本科人员严禁使用本科电脑,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次。若违反规定造成的数据遗失,电脑损坏等责任由当事人负责。夜班关闭不使用电脑,发现未关闭罚款20元/次/台。
十六、不得私自换班,由于换班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私自换班,罚款200元/次。
十七、上产房的护理人员,下班之前打扫好产房,规范物品的放置,严格执行交接班,不执行者扣罚100元/次。发生产妇分娩于病房者,厕所,扣罚助产士100元/次,助产士在产房接生的,扣罚病房护士。纱布留在阴道内未及时取出的,罚款100元/次。
十八、做好实习生带教工作,做到放手不放眼,实习同学发生的问题,由带教老师负责。
以上规章制度于20xx年3月24日在科室护士例会上讨论通过,即日起执行。
医院的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的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处方标准(附件1)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十一)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第七条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第三章处方权的获得
第八条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第九条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第十条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的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调剂资格。
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
第十二条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第十三条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第四章处方的开具
第十四条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功能、任务,制定药品处方集。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第十七条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医师开具院内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医师可以使用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
第十八条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第十九条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医师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的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
第二十一条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第二十二条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第二十三条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的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的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的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第二十五条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第二十六条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第二十八条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
第五章处方的调剂
第二十九条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第三十条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第三十一条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第三十二条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第三十三条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第三十四条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第三十五条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第三十六条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第三十七条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第三十八条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第三十九条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第四十条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将本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同类药品相关信息告知患者。
第四十二条除麻醉药品、精神的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本机构处方开具、调剂和保管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附件2),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第四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第四十六条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消:
(一)被责令暂停执业;
(二)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三)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四)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第四十七条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及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不得开具处方。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
第四十八条除治疗需要外,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的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处方。
第四十九条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第五十条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的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第五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的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的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对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医师出现本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责令医疗机构取消医师处方权。
第五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对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的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
(二)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的;
(三)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保管麻醉药品和精神的药品处方,或者未依照规定进行专册登记的,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的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第五十六条医师和药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的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的;
(二)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的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的;
(三)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麻醉药品、精神的药品处方的。
第五十七条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一)未取得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后开具药品处方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
(三)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五十八条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品,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并由所在医疗机构或者其上级单位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管职责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乡村医生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开具药品处方。
第六十一条本办法所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包括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第六十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批准登记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妇幼保健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室(所)、急救中心(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以及护理院(站)等医疗机构。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卫医发〔20xx〕269号)和《麻醉药品、精神的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卫医法〔20xx〕436号)同时废止。
医院的规章制度8
1、努力办好职工食堂和病员食堂,做到民主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烹调质量,降低成本。
2、轮派值班人员,对夜班及因公推迟下班的职工,要保证吃上热饭、热菜。
3、伙食管理及食堂工作人员,对各种票证及实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按月公布帐目、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的审核。
4、食堂工作员必须坚决执行卫生“五四制”,保持食品卫生及生、熟刀板分开制度,做到对职工、病员健康负责。
5、伙食收支单据,以原始凭证为准、购买的各种蔬菜食物,均由保管员验收盖章,按月清资清库,严格执行入库手续,对腐烂变质的食品严禁入库,且及时处理。
6、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人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发现传染病立即隔离,待身体康复,确无传染后,再恢复食堂工作。未经健康检查证明及防疫部门未发健康许可证者,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7、保持食堂卫生、锅面、地面及时打扫冲洗、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害虫及孳生条件,经常检查维修防蝇、防尘、防鼠、餐具消毒等设备。
8、病员食堂应在营养室的.指导下,精心配制病人膳食,配膳人员应每日到病房预定好病人所需饮食,食堂做好后送到病人床前,并及时征求意见,不断改进食堂工作。
9、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严防贪污盗窃和破坏事故的发生。
10、定期召开伙食委员会,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提高生活服务质量。
医院的规章制度9
医院感染是伴着医院的发生、发展而发生、发展的,只要有医疗活动,医院感染就不可避免会发生。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是保障病人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以及维护医务人员职业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在SARS、禽流感、流感样病例爆发后,我院加强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把曾经科归属在内科室的感染科独立了出来,增加了设备,加强了队伍建设,尽力满足感染控制工作的各种需要,极大地推动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向前迈进。我院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三级网络组织,制定和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订了培训计划,对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培训,通过书面考试和不定期考核等形式,不断提高全员的认知水平和参与意识,由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参与学习。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认真督导规章制度、措施执行、落实情况。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保证了医疗安全。下面就我院在医院感染管理、防控方面具体措施报告如下。
1、建立、健全和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我院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定,如医院消毒隔离制度、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措施、医院感染爆发控制流程、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流程、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等。目前我国有许多与院感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等,以及与之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与医院感染控制相关的法律和规范使医院感染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2、建立了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三级网络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是预防医院感染的前提。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主管业务的副院长负责医院感染预防工作,下设院感办,由院感办主任担任医院感染日常管理工作,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和相关科室主任任感染管理委员会的`委员;各相关科室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护士长担任组长及副组长;形成医院感染委员会—院感染管理科—科室的三级监控网络。
2.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医院感染方面工作,建立会议制度,至少每月开一次会,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遇到问题随时召开,充分发挥委员会的领导和决策能力。
2.2、医院感染管理科积极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认真执行和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科室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危险因素认真分析,针对问题提出有效措施。
2.3、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由1—2名科室医生或护士专人管理,根据本科室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填写医院感染病例调查表,上报感染管理科。及时监控各类感染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
3、加强医务人员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我院控制感染的工作主要由医疗、护理等非专业人员负责。从专业角度看,其知识结构存在天然缺陷,对预防知识缺乏全面了解,对控制感染提不出专业的建议。由于从属某一部分工作,工作不被重视。针对这种情况,我院由院感科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全院职工院感知识培训学习,学习后进行书面考试和不定期考核,对考试或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象征性处罚,直至其考试和考核合格。
4、加强了重点科室、项目的医院感染管理对重点科室、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药械、医疗废弃物、污水以及抗生素使用管理等,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定期进行质控检查,定期在医疗质量上反馈感染方面的工作近况、消毒效果评价,并且制定切实可行的感染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4.1、一次性用品的管理,从进购、储存、发放以及使用后的处理都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办法。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设备部门统一集中采购。
4.2、监督与感染相关的重点部门,如发热门诊、传染病房、ICU、手术室、检验科、供应室、产房、新生儿病室等,院感委员会人员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消毒管理及日常防护。
4.3、督促正确使用抗生素,定期进行使用率监测和临床使用考核,重视抗生素的选用、联用、药物配伍和疗程等,对抗生素使用不合理的科室、个人,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并在院一级层面曝光。
4.4、规范医疗垃圾管理,集中回收,尤其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的分泌物、排泄物、废弃物等必须进行严密消毒,然后才能处置。对每天产生的医疗垃圾由专人管理,并认真作好登记,做到来有源,去有踪。
4.5、定期监测医院污水,达到有关国家标准后才能排放。
4.6、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加强手卫生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掌握手卫生知识。定期对医务人员手卫生进行细菌学监测,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4.7、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定期对全院职工进行职业暴露知识的培训,特别是新工作的职工和轮转科室的人员、实习学生,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其中职业暴露为重点内容之一。
5、医院感染监测医院感染监测是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通过监测,可以减少医院感染危险因素,评价控制措施效果,提供医院感染本底率,及时发现和鉴别医院感染爆发,为医院在医院感染方面受到的指控提供辩护依据。院感专职人员每周一次主动深入临床,针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高危人群开展目标性监测。
通过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我院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已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将医院感染管理与各科医疗质量考核挂钩、院感督查的奖惩分明、定期通报、督促整改是我院医院感染管理取得显着成效的有力措施。只有提高对医院感染的认识,认真开展医院感染的管理与监控工作,做到管理规范化、操作标准化、监测常规化,才能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
医院的规章制度10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保持污水排放系统顺利通畅,定期对医院排放系统进行维修。
3、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采集污水时戴手套,操作后洗手。
4、每日监测污水总余氯2次,并做好登记。
5、每月做好污水粪大肠杆菌检测,有报告并备查。
6、每年做好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菌)检测,不得少于2次。
7、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增加污水处理消毒剂的投放量,保证污水处理的'余氯含量>6.5mg/L.
8、保持室内空气流量,环境清洁。
9、污水处理原料妥善保管,合理配比。
医院的规章制度11
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一、投诉途径与渠道
1、医院投诉监督电话、医院电子邮箱,医院公众场所的意见投诉箱,各系统、科室、班组意见薄(本)。
2、建立院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
3、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为综合接待受理、协调投诉科室,其它职能处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
二、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1、院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的投诉。
2、党委办公室:受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
3、人事处:受理职工劳动纪律方面的投诉。
4、监审处:受理职工违规违纪方面的投诉。
5、医教处: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
6、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7、财务处:受理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
8、保卫处:受理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
9、总务处: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
10、设备处:受理设备管理方面的投诉。
11、感染管理科: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12、药剂科:受理药品质量、价格及药事管理方面的投诉。
13、各系统、各科室受理本系统和科室范围内的投诉。
14、其它应该受理的投诉问题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受理。
三、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投诉的匿名信件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四、投诉处理
1、各职能处室应建立人民来信来访和投诉记录本,确定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2、投诉人到院领导、职能部门、系统、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需做好处理记录。3.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相关职能处室,受理处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立案调查的,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
4、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要及时通知投诉者,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受理。
5、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为首的职能部门牵头,其余部门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处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影响案情的办理。
6、在调查核实案情时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并让调查人签名盖章。
6、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办案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协议。
7、对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案件,实行集体会审,并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做到定性准确,处理得当,保证办案质量。
8、对投诉立案调查的投诉事件,受理部门应在30日内向投诉者作出书面答复,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最迟不能超过60日,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书面答复要写明以下内容:调查核实过程;事实证据;责任及处理意见。
9、对调解无效的案件,及时告知投诉人按法律程序处理。
10、投诉人无理取闹,经劝助、批评教育无效的,或投诉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应及时告知公安部门处理。
11、投诉处理完毕后,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立卷归档,留档被查。
五、处罚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1、受理投诉部门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犯法定程序,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
3、对收到的投诉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4、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投诉事项不受理的;
5、因投诉事件故意挑拨离间、激化矛盾的;
6、职能部门未在规定期限书面告知投诉人是否受理投诉事项的;
7、推诿、敷衍、拖延投诉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投诉事项的;
8、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它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9、将投诉人的材料或者有关情况,未经投诉人同意外泄,或转给被投诉的人员或部门的;
10、办案部门或人员在处理投诉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11、打击报复投诉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的规章制度12
一、首诊负责制,是指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必须对其接诊的病人,特别是对危、急、重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做出初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专科、转院等临床诊疗工作,并认真书写病历。
二、凡来院就诊的病人,首诊科室和医师应认真做好接诊工作,任何科室和医务人员无权拒绝,推诿病人。
三、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所接诊病人的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及处理,认真书写病历,根据规定执行相应的'报告制度。
四、诊断为本科疾患,首诊医师负责处理,遇到诊治困难应请上级医师会诊及处理。
五、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他科室会诊,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应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作书面交待。
六、中级以下职称的首诊医师请其他科室会诊,原则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后同意。被邀科室应有二线医师人员参加会诊。
七、经会诊明确它科疾病,对门诊病人,应做好转科工作;对住院病人,应主动与相关科室联系,并写好病历资料后转科。不得擅自涂改科别,或让患方独自联系。
八、两个或多个科室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应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或本科主任。若双方或多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九、对危重病人,首诊科室或医师应立即实施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如不属本科疾病,应进行必要的救治处理,同时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某科室主管之前,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相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好病历记录。
十、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病人,在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医疗条件所限,须由高级职称医师亲自察看病人后,决定是否可以转院;病人转院,须科主任同意。
制度及职责汇编对需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由转院科室医生先与接诊医院联系,做好病情记录。同时,应认真做好有关告知谈话,征得患方同意。对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应做好交待和妥善处置。
十一、遇到重大抢救或成批急诊病人时,必须及时向科主任及医务科或院长报告。
十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请内科医师会诊。要按规定观察或收治,并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
十三、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记录备查
十四、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将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医院的规章制度13
一、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服从安排。
二、树立服务意识,爱岗敬业。
三、爱护公物。
四、工作时严禁嬉笑玩打,食堂内严禁吸烟。
五、所有餐具每餐后必须消毒。
六、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七、安排好职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膳。
八、严禁职工穿工作服进入食堂。
医院的规章制度14
一、单项选择题
1、首诊医师接诊患者后,如刚好要下班,可以将患者做何处理?( )
A、让患者到它院诊治 B、移交给接班医师 C、等上班后再继续诊治
2、下列关于首诊负责制,理解正确的是:( )
A、谁首诊,谁负责;首诊医生应仔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认真进行诊治,做好病历记录
B、首诊医生发现患者所患疾病不属于本专业范畴,可以建议转相关科室,无需做病历记录
C、对于新入院患者必须在1小时内诊治;危、急、重患者必须立即接诊,并报告上级医生
3、入院3天未确诊,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的患者应如何处理:( )
A、转入上级医院诊疗 B、组织会诊讨论 C、上报院领导处理
4、急诊会诊,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多长时间( )分钟内到位。
A、10 B、 15 C、20 D、30
5、会诊结束后,医师应当在返回单位( )个工作日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教部。
A、1 B、2 C、3 D、4
6、医师值班、交接班过程中以下哪项是错误的?( )
A、值班人员一经确认,未经许可不可私自换班。
B、二线医师实行听班制,必须去向明确,通讯畅通,随喊随到。
C、医技科室医师、技师分别独立值班,疑难报告须有上级医师审核。
D、危重病人、当日手术后病人无须床边交班。
E.医师值班期间进行的医疗处臵,必须及时记录。
7、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医师每周查房至少( )。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8、不属于医疗核心制度的是:( )
A、首诊负责制 B、三级医生查房制
C、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D、手术分级制度
9、新入院病人、转科病人、手术后病人医嘱应在病人到达病房后( )小时内开出。急危重病人医嘱一般在接诊后( )小时内开出。( )
A、1 2 B、2 1 C、1 0.5 D、2 0.5
10、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A、3 B、6 C、12 D、24
11、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 )量时,《输血申请单》需要科主任和输血科主任签字,并报医务科批准。
A、1000ml B、1600ml C、20xxml D、3000ml
12、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住院医师可单独完成的手术是:( )
A、一级手术 B、二级手术 C、三级手术 D、四级手术
13、危重病人抢救工作过程中哪项做法是不恰当的?( )
A、接诊医师发现病人病情危重,立即抢救并报告上级医师。
B、抢救实施口头医嘱时,护士必须复诵一遍无误后执行。
C、不宜搬动的急、危、重病人应先就地抢救。
D、急救用的空安瓿、输液、输血空瓶,护士应及时清理废弃。
14、下列哪项不是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的内容?( )
A、凡入院2周以上诊断不明或疗效较差的病例。
B、住院期间相关检查有重要异常发现,而临床无法解释的。
C、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师、护士长及责任护士参加。
D、四级手术由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决定手术方案。
15、不符合新技术准入制度的是?( )
A、某项技术在应用中发生了重大医疗意外事件应暂停应用或试用。
B、科室开展新技术应向医院提交相应申报材料。
C、已应用或试用的技术因支撑条件发生变化或消失的应停用。
D、未经批准、非抢救情形,在其他医疗机构应用我院的新技术。
16、发药查对时以下哪项是错误的?( )
A、查处方医师对必须做皮试的药物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判定。
B、医师的处方是否超限剂量不属药剂人员的查对范围。
C、四查是指查处方、查药品、查配伍禁忌、查合理用药。
D、发毒、麻、精药品时应查处方颜色是否正确、内容是否齐全、处方与配伍是否相符等。
17、医技检查核对过程中处理不规范的是哪一项?( )
A、检验、病理查对标本时,除查姓名、床号、检查目的外,还应查对标本的质量和数量。
B、急诊单人值班时,遇疑难病例先发报告,上班后再复核。
C、所有医技科室发报告时,均应认真核对姓名、性别、床号、检查部位等信息确保无误。
D、报告送达时,应与科室有关人员进行查对签收。
18、手术记录应当在术后( )内完成。
A、6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D、48小时
19、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 )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应在( )内进行讨论。( )
A、1天 、6小时 B、3天 、12小时 C、1周、1天 D、5天、1天
20、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后( )小时内完成记录。
A、11 B、10 C、9 D、8
21、检验结果出现“危急值”后,以下哪项处理方式是错误的?( )
A、检验者首先要确认检验过程是否正常,标本是否有错,操作是否正确,仪器是否正常,电脑数据传输是否有误。
B、经上述确认无误后复检标本,如结果与上次一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应在报告单上标明“已复查”。必要时标本应保留备查。
C、检验或核准者应即刻电话告知患者所在科室的护士,了解病情及标本采集情况,如检验结果与临床病情相符,报告可发出。如结果与临床病情不符或标本采集有问题,应在2小时内重新采集标本免费再次检验。
D、检验科和各临床科室必须建立“危急值”相关记录本,详细记录报告和处理情况。
22、检验科: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 )。
A、试剂 B、标本质量 C、检验目的
23、转出重症监护病房(ICU)和去向,以下哪种处理方式是正确的?( )
A、出ICU病人必须达到出室标准,特殊情况需转出可由全院会诊决定。
B、欠费病人由医院院办协助科室处理。
C、出ICU前无须先请拟转往科室的`医生会诊。
D、接受科室对转出病人病情有疑问时可转回ICU处理
24、以下哪项不属于医疗预警情况的?( )
A、慢性病患者出现并发症。
B、多脏功能损害。
C、姑息性手术或二次手术患者。
D、用新技术、新方法治疗的。
E、输液过程中头皮针处出现渗漏肿胀。
F、诊疗中存在医疗过失,或有因设备或其他故障引起患者损害的情况。 G、治疗费用过高,超出患者及家属承受能力。
25、不属于“可避免医疗纠纷”的情形是?( )
A、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给病人造成损害。
B、患者病情危重,给予规范的积极抢救治疗,病人死亡,家属不能接受。
C、医风不正,管理不善,患者治疗效果差,引起纠纷。
D、医疗服务环节存在其他缺陷直接引起纠纷。
26、以下哪项属于违反医疗保险管理规定?( )
A、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医保患者收住入院或将符合出院条件应予出院的医保患者继续滞留住院。
C、为转入专项康复治疗的工伤人员及时办理出院手续。
D、医保病历齐全,“知情确认书”“自费签字单”上有医生及患者签名。 E、按时上报医保资料,积极参加医保培训。
F、严格执行物价收费。
27、关于电子病历的说法正确的是( )
医院的规章制度15
一、专家门诊已取得教授、主任医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二、专家门诊由医务科负责排班,统一挂牌,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专家看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一日通知医务科调班或停止挂号。
三、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病员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合乎要求。按规定门诊工作量挂号,不得超挂。
四、门诊全体医护人员要努力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做好专家门诊的宣传、配合工作。如遇疑难病员挂普通门诊号就诊,首诊医师应热情接诊,先做好必要检查后,再请病员挂专家号,不得让病员重复挂号,增加负担。已在专家门诊确定诊断的病员,可挂普通门诊号观察治疗,医护人员不得推诿病员。
五、医务科要做好专家门诊的管理工作,认真考勤、考核。医护人员要切实维持好秩序,指导病员就医。专家座席处要设立姓名标志,以便病员监督。
六、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病症需要专家会诊时,不需另行挂号。慢性病经普通门诊医师检查后需看专家门诊者,可嘱病员下次门诊时挂专家号看病。
七、专家每周安排两上半日门诊,除完成定量门诊外,要对低年资医师工作进行指导,专家看普通门诊≥2次/周以提高普通门诊的`医疗技术水平。
八、本院职工的家属、亲朋需看专家门诊时,一律在专家门诊时间挂专家号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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